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 3月25日(星期日),徐州国际马拉松暨2018雅加达亚运会马拉松选拔赛
第二站: 4月15日(星期日), 杨凌国际马拉松
第三站: 5月13日(星期日), 秦皇岛国际马拉松
第四站: 6月24日(星期日), 吉林国际马拉松
第五站: 7月28日(星期六), 六盘水国际马拉松
第六站: 9月22日(星期六), 衡水湖国际马拉松
第七站:10月21日(星期日), 南京国际马拉松
第八站: 11月4日(星期日), 宜昌国际马拉松
第九站:11月11日(星期日), 合肥国际马拉松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
四、竞赛项目
(一)男、女全程马拉松(42.195 公里);
(二)男、女马拉松团体(只在徐州站、杨凌站、秦皇岛站、吉林站、衡水湖站设置马拉松团体项目)。
五、参加办法
(一)在中国田协注册的运动员须通过参赛单位在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网站(网址:)网上报名系统上报名参加锦标赛系列赛。运动员年龄限 20 岁及以上(1998当年及之前出生者),经过二年以上训练,身体健康。每位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可在组委会网站下载);
(二)男、女马拉松团体具体要求见附件-男、女马拉松团体比赛设置方案
(三)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如不参加,以致未能从秩序册中除名者, 须向组委会交延误损失费;
(四)运动员可以自由选择参加这9场和批准参加的国外马拉松赛,但两场比赛间隔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
(五)各代表队中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的比例:
1-7 名运动员 ∶1 名工作人员;
8-11 名运动员 ∶2 名工作人员;
12-15 名运动员 ∶3 名工作人员;
16-19 名运动员 ∶4 名工作人员;
20 名以上运动员∶5 名工作人员,余类推。
六、竞赛办法
(一)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系列赛、男、女马拉松团体赛与其他马拉松结合进行,除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其它有关事项按相应马拉松赛事的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采用一枪发令;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注册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比赛采用感应计时,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佩带感应计时芯片。
(五)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 符合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中兴奋剂违规者不得参加2021年全运会马拉松比赛(包括群众组的比赛);
(七)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颁布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锦标赛系列赛每站录取男、女前8名,男、女前 3 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名颁发成绩证书;
男、女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0元、10000元、5000元,男子奖励成绩标准为2:16:00,女子奖励成绩标准为2:34:00, 达不到成绩标准的不予奖励。
(二)全年赛季结束时,选取每名运动员成绩最好的两场比赛(包括在国外参加的比赛)成绩相加进行排名,成绩时间最少的为该年度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冠军,成绩次少的为该年度全国马拉松锦标赛亚军,依此类推。男、女分别录取前 8 名, 前 3 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锦标赛总排名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设立奖励成绩标准:男子两站最好成绩平均低于2:12:00;女子两站最好成绩平均低于2:30:00。达不到成绩标准的不予奖励;
2、奖励数额:
锦标赛冠军:10万元人民币;
锦标赛亚军:6万元人民币;
锦标赛季军:3万元人民币。
(四)男、女马拉松团体取年度中每队两站最好成绩总排名,录取前 8 队,前 3 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队颁发成绩证书。
(五)参赛录取原则:
1.参赛人/队数超过8人/队(不含8人/队)时,录取前8名,奖励前3名;
2.不足8人/队时,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
3.参赛人/队数为5-8人/队及以上时,奖励前3名,奖金减半;
4.参赛人/队数为4人/队时,奖励前2名,奖金减半;
5.参赛人/队数为2-3人/队时,奖励第一名,奖金减半 。
八、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赛前30天开始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报名,赛前 20 天停止网上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址:);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 4 号
电话:010-87926639/87926675 传真:010-67140801 邮编:100763;
(二)报到:赛前 2 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大会为每个注册代表队最多提供3名男运动员和3名女运动员及1名教练员(如注册代表队还报名参加马拉松团体比赛,则最多提供6名男运动员和6名女运动员及1名教练员)的食宿,超出人员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报名各单位在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使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 5 人(含 5 人)的,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每人交200 元住宿安排损失费;
(三)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四)技术会议:赛前 1 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 名单,由各单位选派 1 名领队或1 名教练员参加。
九、赛事代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为赛区选派技术代表1-2人、技术官员3人、竞赛秘书1人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全国田径竞赛裁判员选拔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田径字〔2015〕150号)选派。从新疆、西藏选派的技术官员或裁判员的差旅费按照总局竞体司规定由各自所在自治区体育局的援疆、援藏裁判员经费中支出。
十、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 35 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 马拉松团体比赛具体实施办法
一、参加人数
各队报名人数为6人,各队可自费增加报名人数。
二、参加办法
2018、2019、2020年每年将举办不少于5场全国马拉松团体比赛,以每年各队参加的其中两场比赛的最好成绩进行排名。
三、录取办法
比赛以各队4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成绩(时间)相加排定名次,总时间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则以涉及总时间相同的团体队伍中个人最好名次较优的队名次列前。
以上录取办法中,如参加团体人数及最后计算名次运动员人数没有达到以上相关规定的队伍,也可进行团体排名,但排名是在所有符合相关要求(报名人数和录取人数)的队伍之后。参赛人数不足2人的队伍不计团体分。如参赛人数符合要求,但是完赛人数不符合要求,则完赛人数符合要求的名次列前。
四、团体项目与单项运动员不能兼项(国家队和被选派出国的运动员在年度比赛中可以兼项)。
五、在年度比赛中,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出国比赛的运动员个人单项成绩可带入最近一次团体比赛,直接计入所代表单位的团体总时间中,重新排列团体名次。
六、其他
(一)参加年度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以计算单项成绩积分(没有名次分),在全运会决赛报名时,可根据竞赛规程规定选择参加单项或团体比赛。但参加团体的运动员在全运会决赛中选择参加单项比赛的,须每年度参加1场单项比赛;而参加单项比赛运动员在全运会决赛中选择参加团体比赛的,须每年度参加1场团体比赛,否则不能择项参加全运会决赛。
(二)在年度团体比赛中,没有按规定参加2场团体比赛的队伍,将不能参加全运会的团体比赛。
(三)在年度团体比赛中兴奋剂违规者不得参加2021年全运会马拉松比赛(包括群众组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