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市级政策文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 关于充分发挥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作用推进以商招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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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15: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发展呈现加速态势,这充分反映了政府改革市场管理服务体系的决心和企业自律的自觉性。这些商会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以商招商,积极组织饶商回乡创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我市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在自身建设、行业自律、抱团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企业、联系政府和企业、助推原籍地及驻地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帮助我市开展以商招商、组织饶商回乡创业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的性质和作用

  1.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是由外来投资者和我市在外投资创业人员自愿组成,联系、服务该群体的民间组织。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助推原籍地和驻地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助推会员企业加快发展增强实力。

  2.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应依法组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应依法到当地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接受当地登记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对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的服务和指导

  3.上饶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管理和服务外地驻饶商会、协助外地业务主管单位管理和服务上饶驻外商会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外地驻饶商会原籍地、上饶驻外商会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助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筹建成立、开展重大活动;负责提出加强全市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工作,推进以商招商、回乡创业的总体思路、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商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上饶驻外商会筹备成立时或换届选举前,在向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或报告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商务局;外地驻饶商会筹备成立时或换届选举前,在向市民政部门登记或报告的同时,告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可根据需要,为商会的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服务。

  市民政局要履行好外地驻饶商会的登记审批和执法督导职能。

  市政府支持市工商联协助市商务局管理和服务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

  4.引导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坚持“服务会员,服务原籍地和驻地经济社会发展”宗旨。积极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人才、资金、信贷担保、科技服务以及管理咨询、法律援助;组织会员参加各类投资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为会员提供更多的经贸合作交流的机会;开展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引导会员立足驻地,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努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作贡献;积极为原籍地和驻地经济技术合作牵线搭桥,促进两地经济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与交流。

  三、引导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不断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自身建设

  5.引导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强化自律机制。要引导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主的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财物核算、资产管理和财物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接受捐赠公示制度,帮助和督促商会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商会要自觉接受驻地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6.引导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加强班子建设,协助商会产生法定代表人。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产生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商会负责人应当具有地域、行业方面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会长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顾全大局,社会形象好、热爱家乡和驻地、乐于奉献,协调能力强、胸怀宽广、在商会有较高威信的企业法人代表。

  7.引导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加强对会员的学习教育。要建立起培训制度,采取会议座谈、专题活动、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创立具有自身特质的商会文化,尤其要教育会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提升自身经营本领,敢于创新,善于创业;自觉爱祖国、爱家乡、爱驻地,奉献社会,奉献家乡。

  四、推进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以商招商”,鼓励上饶驻外商会组织饶商回乡创业

  8.大力推进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以商招商”,为上饶引进重要投资商和重大项目。把通过商会“以商招商”,作为我市招商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鼓励、支持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分别发挥原籍地、驻地的人脉资源优势,利用本商会会员投资上饶的成功案例,分别动员和组织原籍地、驻地企业家及其他企业家朋友,前来上饶考察、投资。特别欢迎商会围绕上饶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引进产业龙头项目和上下游配套项目。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地工业园区可以为商会集聚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专门安排“园中园”。

  9.积极实施“饶商回归”工程,鼓励、支持上饶籍在外创业人士回乡创业。在外创业的上饶人,同样是建设上饶的生力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尊重、关爱上饶籍在外创业人士,认真、热心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外创业和原籍地家里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回乡投资、创业,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同时,积极为上饶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提供舞台。原则上,市、县两级重大经贸活动要邀请外地上饶商会代表参加;各级政府领导要主动听取上饶籍在外创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宣传、介绍家乡发展情况、投资环境。

  10.对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为促进上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实行评价。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制定对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目标引导、定期跟踪和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定期组织先进商会评选活动,对诚信守法、严格自律、作用突出的先进商会及其优秀会员企业家,由市政府予以表彰。

  五、加强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工作的领导

  11.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工作。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切实把进一步加强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的重要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听取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商会的发展动态,研究、解决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要加强与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的联系,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地做好商会项目考察、投资对接服务;市政府驻外机构要密切联系、沟通驻地上饶商会,为商会筹建、商会发展、会员回乡创业提供服务;市内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开设商会专业课程,为商会发展培养专业人才,提供人才支撑。

  12.规范市政府领导参加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活动。设区市及以上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城市,成立上饶商会或商会重大活动,在我市设立驻饶商会或商会重大活动,需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由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确定。商会一般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市领导参加,由市商务局酌情派员对接。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强行要求外地驻饶商会负责人或在外上饶籍企业家参加有关活动、会议,不得随意要求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承担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任务,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增加商会及其会员企业家的经济负担,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外地驻饶及上饶驻外商会、会员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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