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换届选举办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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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2 02:35

一、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三、本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监事。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秘书长由会长提名,提请理事会通过。

四、本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五、本会换届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计票人5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选人。

六、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会员推荐,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向会员大会提出各项职务的候选人名单。

七、本次会员大会推荐30位理事候选人,3位监事候选人。理事会推荐7位副会长候选人,1位会长候选人。监事会推荐1位监事长候选人。

八、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出席理事会、监事会的理事、监事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选举结果有效。

候选人得同意票数超过会员2/3,即为当选。

九、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表示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〇”;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须在另选人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〇”,另选人数不得超过所反对的人数,否则另选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同意的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投票时不能委托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当场开箱清点选票,核对选票张数并作出记录,由总监票人签字。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

十二、计票完毕后,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由会员大会负责解释。

 附: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一、总监票人:范魁元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监 票 人:杨鸿良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付海林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刘文山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三、计 票 人:袁恩炤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张  崇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李玲玲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李相凯  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洪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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