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调解” ,让商事调解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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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2:58

原创 虹口法院 上海虹口法院

总体介绍:

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在经营、投资、内部治理等方面矛盾多发,自身化解纠纷能力较弱,既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而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工作依托和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的重要阵地。

商会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延伸拓展,通过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加强诉调衔接,及时出台商事调解指南,是人民法院和工商联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商会服务能力,促进商会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海市高院与上海市工商联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会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为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制度优势,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法院)举行商会调解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虹口法院与虹口区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为促进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虹口法院还发布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商事调解指南》(以下简称商事调解指南)。以此为契机,虹口法院还举办了“代表走进法院”活动,邀请参加活动的街道商会及商会会员代表等观摩示范庭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虹口区委统战部副部长、虹口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方薇薇、虹口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曹峻以及虹口区各街道商会、商会会员代表、调解组织等出席本次活动。

活动一:

商人纠纷商会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商会调解的“枫桥经验”

合作备忘录主要明确了建立健全商会调解的工作目标、工作举措、组织及制度保障三方面内容。明确将完善商会智能,提升商会调解服务能力,培育和发展特色商会调解组织作为虹口法院和虹口区工商联的工作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等三项工作举措。

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商会调解的案件范围、组织运行和调解原则,强调商会调解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合作备忘录还明确了强化司法保障作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强化指导培训的衔接机制,强调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及时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对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合作备忘录还对虹口法院与虹口区工商联共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沟通交流,主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鼓励商会调解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建设等创新机制作出了规定。

活动二:

让商事调解更具吸引力

虹口法院发布商事调解指南

相较诉讼程序,商事调解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促共赢的制度优势,在商会调解等调解组织纷纷建立的时代背景下,商事调解指南旨在为商事调解提供清晰明确的操作框架和程序指导,通过确立调解的基本原则、流程和方法,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有利于提高商事调解的专业性和效率。

商事调解指南明确了商事调解流程,主要包括调解受理、调解、起草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终结、调解期限、诉调对接、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处理等基本内容流程。此次商事调解指南的发布,既有虹口法院对多年调解经验的总结,也有对先进调解规则的参照,是虹口区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里程碑。

在商事调解指南中,还对虹口法院合作的调解组织进行了介绍,如商会调解、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徐汇区智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等,均是与虹口法院合作的特色商事调解组织,为矛盾纠纷及时导入商事调解提供“快车道”。

活动三:

街道商会及商会会员代表进法院

“沉浸式”观摩庭审

为提升民营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沉浸式”观摩商事纠纷开庭,商事审判庭还选取了一例承揽合同纠纷典型案件,由资深法官金革平独任审理。该案为建筑大理石买卖及安装纠纷,原、被告均系民营企业,在大理石供货安装后,双方就费用结算产生争议。

该案件暴露出民营企业在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有序指挥诉讼各方参与庭审,双方通过事实查明、法庭辩论,明晰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庭审节奏把握得当,庭审秩序良好。参与旁听的街道商会及商会会员代表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庭审观摩,增强了合同履行的风险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意识。

接下来,虹口法院还将通过巡回法庭等形式,继续开展类似活动,通过邀请企业代表“沉浸式”观摩庭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引导企业有序经营。

供稿部门:商事审判庭

文字:伍天翼

原标题:《“商会+调解” ,让商事调解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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