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任务已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浙民慈〔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高质量完成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设立镇乡(街道)社工站,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培育壮大“5+X”村级社会组织,优化城乡社区服务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21年年底实现全市镇乡(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并建成不少于2家“枫桥式”社工站。
二、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依托现有服务设施,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合文化站、养老服务中心等,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办公场地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档案存放、接受督导培训、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同时,在显著位置挂设“诸暨市××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标牌。
(二)制度建设。要求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财务、志愿者、服务场所使用以及文书档案等管理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根据镇乡(街道)的人口数量和服务对象情况等因素,社工站应配备不少于3名社工,可采取直聘、购买社工机构(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社工由所在镇乡(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市民政局负责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服务内容
镇乡(街道)社工站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党建引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综合评估服务对象的问题、需求和能力,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人文关怀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各镇乡(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工站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镇乡(街道)行政性事务不得列入服务内容。
(一)党建引领服务
协助镇乡(街道)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符合条件的社工站要成立党支部,以“党组织+项目”的形式推动社会服务落地;与村(社)进行“服务菜单式”对接,以“党员+公益”的形式参与社区治理;协助村(社)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服务困难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社工在扶贫、帮困、助学、助残等方面的积极作为。
(二)基本民生保障服务
1.社会救助领域。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儿童关爱领域。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保护、教育和发展等社会福利服务。配合进行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儿童及家庭开展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照顾能力提升、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
3.养老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个案、居家照料、健康管理、社会参与、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建立老年人群体社会支持网络,将社工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智慧养老有机融合。
4.流动人口、矫正人员等其他对象。主要为流动人口、矫正人员等有需求的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社会融合、创业帮扶、信息咨询、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5.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对突发自然灾害主要开展灾害应急救助、灾后社区恢复重建、社区减灾抗灾等服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开展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6.其它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开展婚姻政策宣传咨询、婚姻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等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开展优抚对象社区关爱服务,开展残疾人社区照顾、社区融入、就业辅导等其他民生领域相关业务。
(三)社区治理和发展服务
1.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加大“5+X”村级社会组织提质增能,引导设立、扶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项目管理和自治自律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支持其参与社会服务事项。
2.助推基层社区治理。围绕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以民主议事协商、矛盾化解为重点,探索“五社联动”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设计服务项目,整合各类资源,促进各方力量有序参与,提高自治水平。
3.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培育和活化乡村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手工艺、古建筑等社区公共服务载体,推动乡村发展、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和乡村总体营造。
4.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规范志愿者记录和信用管理,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建立社工站志愿者库,壮大志愿者队伍。
5.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以社工站为载体,对接困难群体需求,积极联合市慈善总会依法设立爱心驿站;积极链接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慈善资源,倡导慈善服务文化,促进慈善服务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牵头做好镇乡(街道)社工站建设指导并纳入相关考核,探索建立考核奖励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做好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各镇乡(街道)要承担起社工站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社工站建设的具体事务,落实资金,加强管理,确保社工站正常有序运行。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镇乡(街道)要指导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对负责人、专职社工、志愿者的基本行为规范、考勤、培训、考评、奖惩、工作流程及规范、职业伦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市、镇乡(街道)两级分担,市级由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等经费统筹安排。市级按《“枫桥式”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评价指数(试行)》(附件)评估情况给予补助,总分达到95分及以上获评“枫桥式”社工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助;达到90-94分,每年给予15万元的补助;80-89分,每年给予10万元的补助;60-79分,每年给予8万元的补助;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四)注重实际成效。各镇乡(街道)社工站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由市民政局组织由社会工作、财务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监测评估小组,采用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监测评估方式,将监测评估贯穿社工站建设运营全过程,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打造特色品牌。各镇乡(街道)要结合实际,总结提炼社工站服务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打造本地服务特色品牌。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交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使用新媒体,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枫桥式”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评价指数(试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枫桥式”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评价指数(试行)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规范建设
1.场地设置
4
规模:
(1)场地专用面积200-500平方米,得1分。
(2)场地专用面积501-1000平方米,得2分。
(3)场地专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得3分。
位置:
居民集中、交通便利得1分。
2.功能布局
4
(1)空间布局合理、方便、无阻挡,得1分。
(2)综合接待区、个案室、小组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档案室等服务场室设置合理,并配有工作开展的必要基础设备,得3分。
3.指示标识
3
(1)显著位置挂设“诸暨市XX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得1分。
(2)周围路标设置指引,得1分。
(3)内部体现社工元素,得1分。
4.人员配置
10
人数:
(1)配备专职社工不少于3名(街道不少于5名),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配1名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专职人员应有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考勤记录和工作痕迹,无相关证明不得分。
专业度:
(1)每个专职工作人员一个工作年度内接受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不少于30学时,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占2/3以上的得2分,低于2/3且高于1/2的得1分,低于1/2的不得分;未完成教育培训的均不得分。
(2)社工站负责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以上)的,得1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的,得0.5分。
(3)配备社工督导,每月都有专业督导进行督导,得2分,每少1次减0.3分。
5.经费保障
4
建设经费、运营经费、人员经费列入镇乡(街道)预算,有效落实,10万元以下的,得1分;10-20万元,得2分;超过20万元,得4分。
长效管理
1.组织架构
2
(1)社工站组织架构设置合理、完善,有明确的站长、副站长、项目社工得1分。
(2)站长、副站长、项目社工职责划分与分工清晰明确得1分。
2.站点制度
8
(1)人事管理(含员工权益保障)、场地管理、信息公开等日常管理制度设置合理、完善,得3分。
(2)建立服务流程、服务管理、督导制度、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改进机制等专业服务制度设置合理、完善,得3分。
(3)年度季度或月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发展规划按要求制定,并动态更新完成情况,得2分。
专业服务
1.需求调研
2
开展项目需求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的需求调研方案,调研过程科学、严谨,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得2分。
2.服务项目
8
(1)服务对象涉及困难家庭、老年人、困境儿童以及问题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特殊、困难、弱势人群,得4分。
(2)服务项目类别不少于4个,得2分。
(3)服务地域涵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得2分。
3.服务开展
12
(1)每年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12次,得3分。
(2)有一定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服务量,并有完整的文书记录,一个完整的个案得0.5分,最高不超过9分。
4.资源链接
3
(1)有其他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得2分。
(2)有社会资金捐赠或链接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和困难群众帮扶金额超过5万元,得1分。
5.社会组织
4
(1)建立并更新辖区内社会组织清册,得1分。
(2)每年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得1分。
(3)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活动,得2分。
6.志愿者队伍
4
建立不少于100名志愿者库并依托“志愿浙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得2分;每季度开展志愿者专题能力提升培训一场,得2分;社区(村居)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得2分。
7.品牌项目
4
打造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强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和社区治理品牌,一个品牌项目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
8.助力中心工作和基层治理
5
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围绕党建引领、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以及基层治理,策划服务项目、活动并成效明显,开展1项服务,得1分,最高得3分。
成效影响
1.群众参与率
2
社工站项目村(居)民群众知晓度高、参与度高,服务对象活动参与率不低于计划的90%,得2分。
2.知晓率
2
镇乡(街道)相关条线和群众对社工站的知晓率达90%以上,得2分。
3.满意度
6
(1)镇乡(街道)涉及服务人群的部门(条线)对社工站整体运营情况满意度情况,最高得2分。
(2)服务对象对社工站整体运营情况满意度情况,最高得2分。
4.宣传报道
8
(1)有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并及时更新得2分。
(2)有自身特点的品牌呈现方式,如项目推广手册、宣传画册、宣传视频等宣传资料的得1分。
(3)有诸暨市级媒体报道的得1分,绍兴市级媒体报道的得2分,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得3分,媒体报道最高不超过5分。
5.荣誉奖励
5
获得各级荣誉表彰,其中全国级得5分,省级得3分,绍兴市级得2分,诸暨市级得1分,可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加分项
10
(1)专职人员中有社会工作研究生学历的加2分。
(2)社工站建立党组织的加5分。
(3)社工站工作获绍兴市级以上经验交流、领导批示或召开现场会,按绍兴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加分。
(4)督导队伍中有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加5分,督导团队中有3位以上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的加5分。
(5)从业人员有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物加5分,绍兴市社会工作拔尖人才加3分。
以上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一票否决
对社工站有关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等原因出现网络舆情、越级上访等负面情形,且未能有效处置造成不良社会反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全文下载】
54 关于加快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