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建筑工程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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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7:38

为进一步凝聚海内外校友力量,完善学院校友分会组织体系,更好地推动分会建设和学院发展,做好理事会换届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建筑工程学院校友分会章程》,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理事会组织构架

1. 本会设会长1名,由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担任;常务副会长1名,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会长若干名,主要由学院领导和校友代表担任。

2. 本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学院校友联络办主任担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确定人选。

3. 本会设常务理事30-50名,理事200名左右,主要由各行业、各地域和各年级优秀校友代表组成。

4. 本会聘请名誉会长若干名,聘请顾问若干名,主要由年满70周岁或因工作等原因不便出任理事的杰出校友代表组成。

二、理事候选人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2. 在各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热心校友工作,愿意为校友工作做出贡献。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各项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

1. 理事候选人由学校各地方校友会、学院各系(所、中心)、学院校友分会三方推荐,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人选。

2. 学校各地方校友会可推荐理事候选人1-2名,其中海外校友会主要以国家为单位推荐,国内校友会以地级市(浙江省放宽到县级市)为单位推荐。

3. 在学校校友总会担任理事的建工校友为当然理事,学校各地方校友会如内设建工分会,分会会长、秘书长为当然理事。

4. 学院各系(所、中心)可推荐理事候选人3-5名,各系(所、中心)要充分考虑到学科和行业的代表性。

5. 学院各年级可推荐理事候选人1-2名,由各年级班级联络员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理事和常务理事增补变更机制

1. 新成立的各地建工校友分会,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可进行人员增补。

2. 以当然候选人身份出任理事、常务理事的,视为职务性安排;各地建工校友分会因换届发生人员变更的,经常务理事会审议,进行相应调整。

五、相关说明

1.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友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详见附表)需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有效,当然理事候选人也需填写此表。

2. 学校各地校友会、学院各系所(中心)可参照理事候选人资格做好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

3. 名誉会长、顾问由学院校友分会统筹聘请,学校各地校友会、学院各系所(中心)如有合适推荐人选,可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学院校友分会。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建筑工程学院校友分会

2017221

附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友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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