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对其收入是否产生影响?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对795家全国性商协会2014-201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予以回答,并基于行业协会商会的“会员逻辑”和“影响逻辑”刻画出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脱钩改革能够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它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主导下的信息提供而非行动协调机制加以实现,“影响逻辑”主导的政策倡导和购买服务不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同时,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特征调节效应分析表明,脱钩改革对非工商服务业、非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提升更加显著。这一发现从理论上将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资源获取和组织功能关系研究串联起来,拓展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功能的研究,也为行业协会商会适应脱钩改革后多样性资源获取机制路径选择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脱钩改革; 行业协会商会收入; 会员逻辑; 影响逻辑; 影响机制
本文来源:《公共管理学报》2023年第4期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1JZD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72022016),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LR20G030002)。
作者简介
1、郁建兴,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
2、吴昊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3、沈永东(通信作者),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教授。
一、问题的提出
行业协会商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员逻辑”和“影响逻辑”主导下通过发挥服务和倡导两大功能吸引会员、影响政府【1】,从制度环境中获取维系组织生存发展的资源支撑,而组织收入则是其资源获取的重要方面。由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资源主要来自组织外部,其收入多样性、稳定性受到外部制度环境的影响相较于公共和私人部门更加显著,因此组织外部的制度环境及其变迁对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生存发展和功能发挥具有全面影响【2】。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生存发展的制度环境深刻变化,影响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和组织收入。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对于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改革目标,通过改革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和动力。在此目标引领下,中央政府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了新一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简称“脱钩改革”),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与外事”的全面分离与规范发展。特别是在财务资源维度,脱钩改革强调逐步取消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拨款,鼓励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脱钩改革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维系着组织和资源的强关联关系【4】,而脱钩改革全面重塑政会关系,深刻调整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制度环境。
我们在前期研究中分析了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倡导功能的影响,并从功能复合视角考察了作用机制,深化了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逻辑关系的理论探讨和实证检验【2】,但未进一步拓展分析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功能的影响,更未在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组织功能和组织收入之间建立深入的理论和实证联系,因而对脱钩改革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待推进。基于此,本文以组织收入为落脚点,考察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的影响,并从组织功能视角分析作用机制。本文的核心问题是:脱钩改革是否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产生影响?其作用机制是什么?为回答这一问题,本文以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一轮脱钩改革为研究对象,以2019年10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纳入脱钩名单的所有795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为研究样本开展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脱钩改革能够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它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主导下的信息提供而非行动协调机制加以实现,“影响逻辑”主导的政策倡导和购买服务不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同时,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特征调节效应分析表明,脱钩改革对非工商服务业、非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提升更加显著。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在理论上,通过组织收入研究,将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资源获取和组织功能关系研究串联起来,拓展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功能研究,还推动了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独立性、非政府性生成路径的重新审视;在实践上,从组织收入视角验证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的积极影响和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动力的机制,为行业协会商会适应脱钩改革后多样性资源获取机制路径选择提供了有益启示。
二、文献述评与分析框架
行业协会商会收入是组织生存发展和资源获取的重要维度。从组织理论视角出发,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因素可以归纳为制度环境及其变迁、组织作用逻辑和组织特征三个维度【5】。其中,制度环境及其变迁起主导作用,并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逻辑和组织特征产生深刻影响,共同决定了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和收入状况。
2.1 行业协会商会收入
组织理论指出,组织如何从制度环境中获取资源是组织生存发展第一要务【6】。为实现组织目标,组织会在不同作用逻辑支配下服务于不同提供者获取资源。组织从外部制度环境获取的资源形式多样,既包括资金、人力等物质资源,也包括声誉、影响力等非物质资源。在社会组织收入上,已有研究将组织从外部制度环境中所有资源提供者对社会组织“目标关联”任务的支持都界定为广义组织收入,而将财务收入定义为狭义组织收入【7】,但都认为这些收入受到制度环境、行动者和组织自身特征等因素影响【8】。已有研究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根本追求并非经济利益最大化,但其日常运作和功能发挥都有赖于良好的财务表现【9】。因此,从财务收入视角来看,行业协会商会收入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商会在“会员逻辑”和“影响逻辑”主导下发挥服务和倡导功能,通过吸引会员和影响政府获取的财务收入。可见,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研究不仅能够体现行业协会商会适应制度环境的生存状态,也能够反映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履行情况【10】,可以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收入与组织功能研究相结合。
2.2 制度环境及其变迁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和机制
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受制度环境深刻影响,重点体现在资源获取和制度规约两方面。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组织要生存发展必须与外部环境进行资源交换,资源来源、类型和多样性等都影响组织获取资源【11】。制度主义理论将制度环境对组织的影响从资源获取拓展到制度层面,认为制度与资源共同形塑了组织结构与行为。组织想获得生存发展的合法性必须适应制度规约【12】。在社会组织资源获取制度环境构建过程中,由政府命令或法律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发挥着重要作用【13】。根据政府主导程度不同,已有研究将社会组织宏观制度环境概括为法团主义、多元主义和混合主义三大模式,不同模式下社会组织资源获取和制度规约差异明显。法团主义模式下社会组织由政府资源支持并被吸纳进体制【14】,为政府服务并且依赖政府资助取得收入【15】;多元主义模式下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主要面向市场销售产品或完成项目获取收入【7】;混合模式下社会组织则面向多元主体提供服务实现资源获取【16】。
制度环境变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调整作用逻辑,对其收入和获取机制产生重要影响。传统理论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获取资源激励的“会员逻辑”和“影响逻辑”之间存在张力:“会员逻辑”主导的行业协会商会向会员提供激励,吸引会员获取资源,“影响逻辑”主导的行业协会商会向政府提供激励,影响政府获取资源【1】。这导致不同制度环境下、由不同作用逻辑主导的行业协会商会在资源获取上存在区别。然而,制度变迁可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逻辑发生转变: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等诱致性制度变迁可以消解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逻辑的紧张关系,重塑商协会的资源获取机制【17】。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同样可以重塑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逻辑。欧洲法团主义国家的商协会经历政府主导的制度变革,面对财政资金缩减更倾向于吸引会员的资源获取机制【18】。多元主义国家商协会收入受政府影响逐步加深,逐步拓展影响政府的资源获取机制【19】。面对制度环境变迁,行业协会商会正在努力消解作用逻辑张力,实现复合平衡【20】。
2.3 组织特征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和机制
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类别、管理方式等方面呈现出的组织特征差异影响其收入。研究表明,社会组织在类别、管理方式、规模等方面具有差异化的组织特征,对其收入激励对象和资源获取机制具有重要影响【21】。相应地,具有不同收入来源的社会组织在规模、行政复杂程度等多个维度展现出差异化的组织特征【22】。从管理方式上看,政府对社会组织服务的态度和策略、培育方式塑造着两者关系的演进,决定着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收入【23】。不同行业类别、受到不同政府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展现出不同的资源获取路径和功能【24,25】,这些特征能够直接影响到社会组织应对财务不确定性的策略和收入获取机制【26】。已有研究对社会组织的组织特征与政府资助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多,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特征与其收入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少。同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虽然层级相同、成立背景相似,但在行业类别、管理方式等方面显然存在不同组织特征,因而对其收入的影响需要加以考察。
2.4 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和机制
脱钩改革前,学界主要用法团主义来审视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宏观制度环境【27】。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尤其是政府部门设立或转制的行业协会商会,高度依赖政府的经济资源、合法性资源。然而,这种高度依赖关系已然被脱钩改革重塑,原本行政化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不调整影响政府的单一资源获取路径,强化吸引会员获取资源激励的“会员逻辑”【25】。已有学者探讨了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制度规约和作用逻辑的影响,也对脱钩改革影响具有差异化组织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研究。
(1)脱钩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机制和制度规约重塑。在资源获取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在脱钩改革后正转变长期依附行政资源的“路径依赖”,凭借优质服务、政会合作打开多元化的资源获取机制【28】。在制度规制方面,脱钩改革放松了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规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升服务并获取资源【29】。行业协会商会自身更主动嵌入政府与企业间的管理与服务,通过信息提供、行动协调、项目委托机制等获取多元资源【30】。
(2)脱钩改革倒逼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作用逻辑的复合与平衡。面对脱钩后政府取消直接补助,行业协会商会开始转变面向政府的作用逻辑依赖,寻找可替代性资源激励削弱变革冲击和影响。这一过程中,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被进一步激发,凭借更加专业的咨询、精细且多元的服务吸引会员和社会需求获取资源【31】。同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影响政府获取资源激励的机制也发生着从单纯依靠政府补助到双方制度化合作的转变【32】。脱钩改革后,不同类型的行业协会商会都面临资源获取方式变革,尝试复合作用逻辑获取资源支撑【33】。
(3)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特征对其适应脱钩改革并建构资源获取机制具有重要影响。脱钩改革后,由不同主管部门指导的行业协会商会,功能发挥具有差异性【25】。脱钩改革对于不同行业类别商协会的功能影响也呈现差异性【2】。同样地,具有不同资源依赖特征的商协会在脱钩改革后资源获取机制各有不同,展现出多样性【33】,组织能力不同的商协会也会选择服务不同主体从而形成不同的资源获取渠道【28】。
2.5 分析框架
已有研究为分析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对于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组织收入和组织功能关系研究、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功能研究都需要深化:(1)对于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机制、功能研究,迄今未有建立基于制度变迁、作用逻辑复合的整合性框架;(2)尚未拓展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功能的影响分析,更未在组织功能与组织收入之间建立理论和实证联系,因而对于脱钩改革效应和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的研究不够深入;(3)已有研究主要为案例研究,未有通过大样本定量研究来考察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和机制。基于此,本文从组织理论、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逻辑理论出发,构建研究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分析框架(见图1),并基于795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全样本数据进行实证验证。第一,脱钩改革重塑了行业协会商会制度环境,对其收入产生影响;第二,面对脱钩改革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行业协会商会吸引会员和影响政府获取双重资源激励,通过“会员逻辑”主导的信息提供和行动协调机制吸引会员、“影响逻辑”主导的政策倡导和购买服务机制影响政府提升收入;第三,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特征能够调节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
三、研究假设
脱钩改革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重塑了行业协会商会资源获取和制度规约的场景。已有研究指出,面对制度环境变迁,行业协会商会能够通过资源供应系统化和多元化消解制度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1】。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与外事”的全面分离与规范发展过程中,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政会关系全面调整,相互独立性得到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吸引会员、影响政府获取资源激励成为可能。尤其是,面对脱钩改革后政府补助的取消或减少,行业协会商会调整了“会员逻辑”与“影响逻辑”在其运行中的关系,走向两大逻辑的复合与平衡,以提升资源获取、维系生存发展。
3.1 脱钩改革与行业协会商会收入
脱钩改革增强了行业协会商会的独立性、自主性,进而提升了商协会收入。脱钩改革前,全国性商协会多由政府改革或部门转制成立,较长时期内接受政府部门直接拨款、承接行政职能。相应地,在这种“控制与赋权”并重的制度设计中【34】,行业协会商会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自主权有限,非常依赖政府取得资源和收入【35】。已有研究指出,政府资源的单一供给逻辑容易抑制社会组织自主性,约束其服务提供,一定程度上限制其收入获取的多元化【36】。脱钩改革通过人事、资产财务等分离,弱化了政府在资源关系上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控制,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自主性。已有研究指出,面对政府资助锐减,社会组织会调整收入获取策略,在市场化进程中面向多元主体拓展收入获取路径【37】。同时,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性收入,则能进一步减少对政府补助的依赖【38】。基于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更加独立的地位,行业协会商会通过重塑作用逻辑、拓展资源获取机制进而提升收入。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脱钩改革可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
3.2 脱钩改革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提升其收入
脱钩改革可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提升其通过吸引会员获取的收入。脱钩改革后,依靠市场组织起来的行业协会商会,会自主凭借“会员逻辑”开展基础会员服务【39】。“会员逻辑”主导的多元服务能够带动行业协会商会获得更多行业企业信息与资源,便于嵌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双向通道形成资源获取循环。
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会员逻辑”吸引会员提升收入主要通过信息提供和行动协调机制加以实现【3】:在信息提供机制上,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收集行业信息与提供咨询、举办论坛研讨活动和教育培训等服务于会员和市场主体。这些信息提供能够有效节省会员和相关交易者的信息获取成本,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的收入。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开始转变组织发展路径,将信息提供做深、做细以吸引更多会员企业,形成市场化发展模式【28】,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获得收入的能力。
在行动协调机制上,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协调会员、行业内部利益,组织行业集体行动,包括抵制不公平竞争、联合应诉等。凭借行动协调机制,行业协会商会以协会内部监管和协调成本替代企业间谈判与履约的交易费用,能够更好地克服市场机制所带来的外部性问题。脱钩改革后,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创新行动协调机制,通过协会间联合和资源间共享增强其会员服务能力【28】;商协会还通过自我增能积极协调企业、会员与政府之间关系,主动谋求融入政府管理与企业服务的通道,在互惠互利关系模式中实现资源变现【30】。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a:脱钩改革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信息提供机制提升其收入。
假设2b:脱钩改革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行动协调机制提升其收入。
3.3 脱钩改革通过调整行业协会商会“影响逻辑”提升其收入
脱钩改革可以调整行业协会商会“影响逻辑”,提升其影响政府获取的收入。脱钩改革后,我国绝大多数行业协会商会从政府直接获得财政补助收入被逐步切断,从而倒逼行业协会商会重新调整“影响逻辑”影响政府的资源获取方式。已有研究指出,脱钩改革减少了政府补助,但并非完全切断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联,而是将这种关系通过契约和市场方式加以实现进而获取资源【40】。已有研究也观察到,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从单一的政府直接补助,向双方实现制度化合作的资源获取方式转变,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影响逻辑”影响政府获取收入的机制正在重塑【32】。在逐步取消政府直接拨款、鼓励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商会“影响逻辑”主导的政策倡导功能得到激发【2】、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也更为普遍【32】,因而通过影响政府汲取资源的机制并未切断,但发生了转变。
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影响逻辑”影响政府提升收入主要通过政策倡导和购买服务机制加以实现。在政策倡导机制上,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更加独立,更多地面向会员开展咨询、获取行业企业信息。行业协会商会通过更好地开展技术咨询、商务考察等服务,获得了更多开展政策倡导的资源支撑【2】。政策倡导实则是一种影响资源配置的机制,能够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向政府部门获取物质与非物质资源【41】。
在购买服务机制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行业协会商会获取收入和增强合法性的重要途径。脱钩改革后,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商会将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行业协会商会获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也在发生调整,从脱钩前被动“等项目”转向脱钩后在竞争中“要项目”和“谈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新机制的调整促成其收入提升【32】。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a:脱钩改革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倡导机制提升其收入。
假设3b:脱钩改革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机制提升其收入。
3.4 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特征影响脱钩改革与商协会收入关系
不同组织特征影响下的行业协会商会具有差异化的资源获取机制和作用发挥,对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具有调节效应。组织特征涵盖了组织方方面面的差异,包括组织类别、规模、层级、区域等等。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类别、主管部门上具有显著差异,影响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发挥与资源获取【2】。
在行业类别上,据2019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所列脱钩名单,纳入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涵盖工商服务业、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农业及农村发展、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体育、卫生、文化和其他,共计12个行业类别。研究指出,行业类别对行业协会商会功能发挥数量、程度都具有差异化影响[2,24],因而对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也存在潜在的调节效应。
在主管部门上,《实施意见》中纳入脱钩的全国性商协会在脱钩前业务主管部门多达57个。已有研究指出,由原国家工业部委和国家局改革而来的、并以国务院直属部门为原业务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由非国务院直属部门作为原业务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商会,在业务关联上具有紧密和松散的显著差异,导致其功能发挥与资源获取都存在较大差异【2】。因而,不同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也具有潜在的重要影响。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特征能够调节脱钩改革对其收入的影响。
四、研究设计
4.1 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列入脱钩名单的全部795家全国性商协会为研究样本。研究数据来自民政部795家全国性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研究区间为2014-2019年。通过匹配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2015、2016、2017年三批次部署的全国性商协会脱钩名单和2019年颁布的“实施意见”名单,确立42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为脱钩改革实验组,367家商协会为未脱钩改革对照组。从图2可见,研究区间内实施脱钩改革的实验组商协会数量逐步从2015年的146家累增至2017年的428家,占比从18.4%增至53.8%。
4.2 模型设定
根据脱钩改革的政策进程,本文使用双重差分模型来检验脱钩改革效应。由于脱钩改革在研究区间内分三期实施,因而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来检验研究假设。检验假设1的基准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首先,检验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在公式(1)中,Yit为被解释变量“行业协会商会收入”,i(i=1,…,N)表示行业协会商会个体,t(t=1,…,N)表示时间(年),Yit代表行业协会商会i在t期的收入。μ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控制个体商协会之间不随时间变化的固有差异。λ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捕捉所有随时间改变、不随个体商协会改变的因素。∑Controls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的合集,β是控制变量系数,k(k=1,...,N)表示控制变量个数,εit为随机扰动项。Treatedit为脱钩改革,如果行业协会商会i在t期实施了脱钩政策,该期及以后赋值为1,否则为0。α1为脱钩改革的回归系数,代表了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边际影响。
其次,在该模型基础上构建作用机制检验的递归方程,检验假设2a、2b和假设3a、3b,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在公式(2)中,M表示作用机制变量,分别使用M1~M4来衡量,其余变量含义与公式(1)相同。其中,M1为“信息提供”,M2为“行动协调”、M3为“政策倡导”、M4为“购买服务”。作用机制分析的第一步是对公式(1)进行回归,验证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若α1>0且统计上显著,则表明脱钩改革能够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第二步是对公式(2)进行回归,若θ1统计上显著,则表明脱钩改革对作用机制变量存在显著影响。第三步是对公式(3)进行回归,其中𝛾1为加入作用机制变量后脱钩改革的回归系数,𝜑为作用机制变量的回归系数。通过纳入作用机制变量后公式(3)中脱钩改革回归系数𝛾1的变化幅度和作用机制变量回归系数𝜑是否显著来联合判断作用机制是否成立。
最后,考察组织特征对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调节效应。组织特征的衡量参考逻辑模型构建方法[42],采取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民政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牵头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访谈的方式,明确组织特征的类型划分与具体测量。在实证策略上,使用两种检验方式:第一种是组织特征变量与解释变量的交互项进行调节效应检验,验证假设4的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在公式(4)中,Org表示组织特征变量,ρ1是组织特征与脱钩改革交互项的回归系数,若ρ1统计上显著,则表明该组织特征对于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具有差异影响。ρ2和ρ3是脱钩改革、组织特征变量的回归系数,其余变量含义与基准回归模型一致。第二种是根据基准回归模型采用调节变量分组的调节效应检验。通过上述两种检验结果共同验证调节效应及其稳健性。
4.3 变量定义和测量
(1)被解释变量:行业协会商会收入。行业协会商会收入是考察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水平和资源获取的重要指标【41】,按收入来源类型可分为私人服务、公共服务和混合服务收入【43】。组织收入为研究者提供了近似考察社会组织健康状况、功能和绩效的实证基础【10】。本文以“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这一具体指标测量被解释变量,单位为“百万元”,通过基准回归模型检验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
(2)解释变量:脱钩改革。由于研究区间内第一批脱钩改革全国性商协会样本名单发布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考虑政策执行时间后,将2016年定义为脱钩改革政策效应产生年份,2016年和2017年的第二批、第三批脱钩样本以此类推赋值脱钩改革。若某一行业协会商会在研究区间内某一年开始已经脱钩,该期及以后赋值为1,否则为0。
(3)作用机制变量:信息提供、行动协调、政策倡导、购买服务。基于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逻辑的理论研究,选取6个指标检验作用机制。其中,信息提供包含信息咨询、论坛研讨2个指标,具体指行业协会商会每年度“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和“举办交易会研讨会、论坛活动”;行动协调包含应诉申诉、纠纷调解2个指标,具体指行业协会商会每年度“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应诉申诉”和“协调行业内外纠纷”;政策倡导、购买服务分别使用政策采纳、项目委托2个指标来衡量,具体指行业协会商会每年度“提出的政策建议被采纳率”和“接受政府部门委托项目”。
(4)调节变量:组织特征。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特征,包含行业类别与主管部门。在行业类别上,若该行业协会商会属于工商服务业和其他行业赋值为0,非工商服务业赋值为1。这一行业类别的划分可以细化脱钩改革对特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其中工商服务业和其他类行业协会商会主要服务经济领域,而非工商服务类行业协会商会主要服务文化和社会领域。在主管部门上,若该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前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赋值为0,脱钩前业务主管部门为非国务院直属机构赋值为1。已有研究已经揭示行业协会商会主管部门差异主要体现为业务关联差异,证明了行业协会商会是否由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对于脱钩改革影响其功能具有调节效应【2】,本文对这一重要组织特征的关注延续到组织收入研究,考察业务关联差异除了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功能,是否对其收入也具有调节效应。
(5)控制变量:组织年龄、组织规模、理事会规模、资产规模。为尽可能反映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因果效应,参考社会组织收入相关研究【44】,控制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年龄、组织规模、理事会规模、资产规模4个变量。本文所有变量的类别、名称和测量如下(见表1)。
五、实证结果
5.1 样本描述与平衡性检验
根据克服统计偏差和异常值的常用方法,对行业协会商会个体样本数据进行预处理,剔除连续变量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观测值作为缺失值,包括现金为负数、标准差大于1000等异常值,同时对资产规模这一控制变量采取加极小值“1”再取对数处理。基于此,研究总体、实验组和对照组样本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下(见表2)。同时,参考已有研究【45】,对被解释变量和作用机制变量进行平衡性检验(见表2)。无条件差异与条件差异的回归结果表明,控制变量被纳入回归模型使得实验组和对照组变量更加平衡,为基准回归模型控制变量选择提供支撑。从实验组和对照组商协会收入的时间趋势上看(见图3),在2016年脱钩改革政策效应产生前,两组间收入均值变化趋势没有显著差异,2016年以后两组间收入均值差异呈现扩大趋势,实验组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增长更快。
5.2 基准回归: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
表3为检验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结果。第(2)列显示,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为0.755且在1%水平显著,表明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脱钩改革能够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假设1成立。从经济意义上说,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相较于未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增长75.5万元,相对于总样本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均值提升了13.9%(=0.755/5.40×100%)。
5.3 动态效应检验
双重差分分析的重要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被解释变量在政策执行前符合“平行趋势假设”。本文参考动态效应检验研究【46】,描绘被解释变量的时间变化趋势,回归模型构建如下:
在公式(5)中,Treatedit为脱钩改革交互项,θ为研究区间内每一年度的脱钩改革回归系数,t分别取值为2014-2019年,其余变量与基准回归相同。图4显示,以2014年为参照,在2016年以前,实验组和对照组商协会收入的估计系数没有显著差异,而在2016年脱钩改革以后这一差异随着时间推移更加显著,符合平行趋势预设。
5.4 稳健性检验
5.4.1 反事实检验
近年来,我国为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相继出台了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多项政策。如果这些随机因素与行业协会商会收入显著相关会使基准回归结果存疑,因此参考已有研究进行反事实检验【47】。表4第(1)、(2)列是将脱钩改革政策效应提前至2015年、2014年的回归结果,脱钩改革回归系数分别为0.233和-0.030,且均不显著,表明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5.4.2 替换被解释变量
通过替换被解释变量进一步检验基准回归结果稳健性,以行业协会商会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表中的“本年度提供服务收入增长量(百万元)”作为被解释变量的代理变量。由于该变量存在负数,直接纳入回归模型。表4第(3)列为代理变量回归结果,脱钩改革的回归系数为0.288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进一步支撑了基准回归发现。
5.4.3 剔除部分样本
为缓解样本选择偏误,尝试剔除体育类行业协会商会样本进行进一步检验。理由在于:根据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访谈,与本轮脱钩改革起始年份2015年相一致,我国组建了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为保障赛事顺利开展,体育类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延缓,而该类商协会占研究样本的11.4%。表4第(4)列为剔除体育类行业协会商会样本后的回归结果,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为0.553且在5%水平显著,表明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仍存在显著正向影响。
5.4.4 安慰剂检验
为排除人为设定或遗漏变量影响,参考已有研究从总体样本中随机抽取实验组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安慰剂检验【48】。本文总样本为795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其中428个样本为实施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因此从总体样本中随机选取428个行业协会商会样本设为“伪”处理组,剩余样本为对照组,构建安慰剂检验的虚拟脱钩改革变量。同时为避免小概率事件对估计结果的干扰,进行重复1000次随机抽样,绘制虚拟脱钩改革估计系数的密度分布图。图5显示了1000次安慰剂检验随机抽样估计系数和真实基准回归估计系数0.755的分布情况。结果显示:随机抽样估计系数分布明显集中在0附近,标准差为0.148,表明随机构造的脱钩改革没有效果。同时,真实脱钩改革基准回归估计系数位于整体分布之外。综合这些结果,表明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正向影响并非由不可观测因素驱动。
5.5 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影响的作用机制
表5为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影响作用机制的分析结果。第(1)~(4)列显示,“会员逻辑”主导下的信息提供机制中,信息咨询、论坛研讨的回归系数均在10%水平显著,且将二者纳入基准回归模型后,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从表3的0.755分别下降为0.588和0.731,分别在5%和1%水平显著。与此同时,信息咨询、论坛研讨的回归系数仍然正向显著;第(7)~(8)列显示,“影响逻辑”主导下的政策采纳的回归系数为0.028,且在10%水平显著,将政策采纳纳入机制检验回归模型后,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下降为0.621且仍在5%水平显著,但政策采纳的回归系数不显著。第(5)、(6)、(9)列显示,“会员逻辑”主导下的应诉申诉、纠纷协调和“影响逻辑”主导下的项目委托,其脱钩改革回归系数均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脱钩改革能够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主导的信息提供机制而非行动协调机制提升收入,“影响逻辑”主导下的购买服务机制不受脱钩改革影响,政策倡导机制虽受脱钩改革影响但不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因此,假设2a成立、假设2b不成立,假设3a、假设3b不成立。
5.6 组织特征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
表6为分析组织特征差异对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调节效应。其中,面板A为行业类别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面板B为主管部门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第(1)~(2)列为分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第(3)列为交互项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面板A第(1)~(2)列显示,非工商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为1.411,且在1%水平显著,工商服务业和其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不显著,两组组间系数差异估计值为-1.111并且在1%水平显著。面板A第(3)列显示,脱钩改革与行业类别交互项回归系数为1.114,且在1%水平显著。这一结论与分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相符。从经济意义来说,相较于工商服务业及其他行业,非工商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能够在脱钩改革后更加显著提升收入,提升幅度为111.4万元。
面板B第(1)~(2)列显示,脱钩前非国务院直属机构为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为1.114,且在1%水平显著,脱钩前国务院直属机构为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回归系数不显著,两组组间系数差异估计值为-0.836并且在1%水平显著。面板B第(3)列显示,脱钩改革与主管部门交互项回归系数为0.923,且在5%水平显著。这一结论与分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相符。从经济意义来说,相较于脱钩前国务院直属机构为主管部门的商协会,非国务院直属机构为主管部门的商协会在脱钩改革后能更加显著提升收入,提升幅度为92.3万元。这表明主管部门能够调节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上述结果共同验证,假设4成立。
六、结论与讨论
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如何调整资源获取机制提升收入?本文通过考察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和机制予以回答。研究发现,脱钩改革能够显著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它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会员逻辑”主导下的信息提供机制而非行动协调机制予以实现,“影响逻辑”主导的政策倡导和购买服务则不显著提升其收入。这里的可能原因在于:“会员逻辑”主导的信息咨询、论坛研讨是易于直接取得资金收入的资源获取机制,是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凭借专业能力吸引会员汲取收入的重要路径。“会员逻辑”主导的纠纷协调和“影响逻辑”主导的政策倡导是行业协会商会获取影响力、声誉等非资金资源的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提升没有直接作用。“影响逻辑”主导的购买服务不受脱钩改革影响且不影响商协会收入,这里的可能原因在于:一方面,脱钩改革可能冲击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原有的购买服务机制,加之政会分开后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对行业协会商会获取购买服务项目信息构成了一定阻碍;另一方面,这可能意味着脱钩改革后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市场化且富有竞争性。“行政化”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再具备购买服务的体制优势,购买服务进一步向社会开放、走向竞争。最后,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特征的研究表明,脱钩改革对非工商服务业、非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提升作用更加显著。这表明服务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能够在脱钩改革后提升更多收入,而与主管部门业务联系松散的行业协会商会同样能够在脱钩改革后获取更多收入。这里的可能原因在于:文化和社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在脱钩改革后显著提升了市场化收入获取机制,而经济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可能更早展开。与主管部门具有松散业务联系的行业协会商会,可能面向更加多元的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获取资源、提升收入。
考察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理论贡献在于:第一,通过组织收入视角将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资源获取和组织功能的关系串联起来。通过研究制度变迁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的影响,将组织功能作为中间机制纳入进来,从而深入剖析了行业协会商会面对制度环境变迁调整资源获取的机制和生存状况。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应对制度环境变迁的经验表明,它们已经在功能上从破除作用逻辑的紧张关系、调整资源获取机制,向平衡多重作用逻辑的复合型组织方向发展【20】。第二,拓展了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功能的研究视角。本文的研究发现进一步证明,强制性制度变迁不仅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倡导功能【2】,还能够影响其服务功能,并通过对服务功能的影响提升组织收入。第三,贡献于行业协会商会获取独立性、非政府性的中国路径。对行业协会商会属性与发展路径的理解必须立足特定国家的历史与现实【49】,而非单一制度情境预设的目标。基于西方国家的实证研究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属性、资源获取机制依赖先天的市场经济土壤。中国的脱钩改革的经验表明,从资源获取视角观之,转型国家行业协会商会独立性、非政府性及其治理能力的获得途径不是唯一的,可以从政府构建行政规制到放松规制的改革逻辑中生成。
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入影响和机制研究的实践启示在于:第一,从组织收入视角验证了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的积极影响和提升其发展动力的机制选择。面对“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灵活运用多元功能或实现功能复合汲取资源,提升其发展动力与活力。第二,警示积极规避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为获取市场资源产生异化行为的风险。对于信息咨询、论坛研讨、购买服务等能带来直接资金收入的机制,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与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合作,同时警惕过度依赖市场资源偏移组织目标、舍弃公共价值。应诉申诉、纠纷协调、政策倡导等不能带来直接资金收入而能提升组织影响力和声誉的机制,能够增强政社合作和政府资源汲取【50】,也应当激励行业协会商会予以拓展深化。第三,行业协会商会需要认识到自我变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脱钩带来的独立性提升,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在资源获取上逐步成长为平衡多重作用逻辑的复合型组织。在制度合规前提下,行业协会商会需要寻找资源获取的多元机制组合,探索面向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联结点,获取充足资源支撑发展。
未来的研究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开展:首先,考察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的生存状况。中国的行业协会商会并不是铁板一块,尤其是全国性与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由于生成背景、经济文化等差异,脱钩改革对不同地方的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状况的影响和机制可能存在差异。其次,延伸脱钩改革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的研究,探求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资源获取的内在作用机制。最后,拓宽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研究领域。除行业协会商会外,还需要对不同类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展开研究,进一步丰富制度环境变迁影响下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状态和面貌,更好引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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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培训系统有:
司法系统、教育系统、公安系统、财政系统、检察院、档案系统、工商联、卫健委、宣传系统、城管局、审计系统、档案系统、民宗委、人社局、管委会、编办系统、协会、网信办、文广旅游局、住建系统、卫健系统、医疗系统、金融系统、银行系统培训、城市管理、财税系统、地铁系统、电力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