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 子公司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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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10:04

(原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公司与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对分公司、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3日前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总部统一规定的劳动用工标准及人事办理手续、执行统一的薪酬福利政策。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子公司因其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需实施对外借款时,应事先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进行经营范围及重大经营业务调整或开拓新的重要业务,需在公司指导下提出可行性报告。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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