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常是**副国级**,但有时也可能由更高级别的人员兼任。比如现任会长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级别为副国级。而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其会长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