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中关村论坛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函〔202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中关村论坛,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关村论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中关村论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审定中关村论坛的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重要事项;研究协调筹办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 鹤 国务院副总理
第一副主任:蔡 奇 北京市委书记
副 主 任:王志刚 科技部部长
侯建国 中科院院长
李晓红 工程院院长
张玉卓 中国科协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陈吉宁 北京市市长
徐 麟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主任
孟 扬 国务院副秘书长
马朝旭 外交部副部长
林 锐 公安部副部长
雷海潮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委 员:牛一兵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钟登华 教育部副部长
李 萌 科技部副部长
王志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欧文汉 财政部部长助理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任洪斌 国资委副主任
朱咏雷 广电总局副局长
张 涛 中科院副院长
何华武 工程院副院长
甘绍宁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高瑞平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
吕昭平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张慎峰 贸促会副会长
崔述强 北京市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
殷 勇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晋柏 北京市副市长
靳 伟 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联络办公室、外事工作协调组、安保工作协调组、宣传工作协调组、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组、政策及成果发布工作组、展览工作组。其中,联络办公室、政策及成果发布工作组由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和北京市共同牵头,外事工作协调组由外交部、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和北京市共同牵头,安保工作协调组、宣传工作协调组分别由公安部、中央宣传部牵头,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组由北京市和卫生健康委共同牵头,展览工作组由贸促会和北京市共同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二、执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具体落实工作;研究提出中关村论坛的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重要事项,按程序报审并组织实施;落实组委会有关决定和中关村论坛筹办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定期向组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承担中关村论坛举办期间现场资源调配和统一指挥工作;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蔡 奇 北京市委书记
执行主任:王志刚 科技部部长
侯建国 中科院院长
李晓红 工程院院长
张玉卓 中国科协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陈吉宁 北京市市长
执行副主任:李 萌 科技部副部长
张 涛 中科院副院长
何华武 工程院副院长
吕昭平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崔述强 北京市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
殷 勇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
靳 伟 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副 主 任:徐 麟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主任
林 锐 公安部副部长
雷海潮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甘绍宁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慎峰 贸促会副会长
齐 静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家明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莫高义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卢 彦 北京市副市长
杨晋柏 北京市副市长
亓延军 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其他成员以北京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主担任。
三、组委会、执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整
组委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组委会联络办公室提出,报组委会主任批准。执委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报执委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