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企业可用行政经费为员工发月饼 不违反"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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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4 17:19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即将来临,但与往年过中秋不同的是,今年很多企业纷纷取消了发月饼,很多员工至今手头上少有月饼甚至无月饼。

  临近中秋,不断有员工和企业咨询工会以及相关部门,月饼可不可以发?可以发的话,到底发多少?针对员工和企业提出的问题,昨天,嘉定区总工会法律部部长陈佳回应:企业不能借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砍”月饼。企业可以按工会经费的支出规定发月饼,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行政经费支出发月饼。

  企业不知发多少才不违规

  江西老表阿张在嘉定某企业打工,“在我来沪打工的6年中,老板从来没有像现在那样抠门。”阿张说,“以往,我们公司的福利不算最好,但也算非常不错的,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不光发慰问品,有时还发钱。但今年以来情况急转直下,几乎所有的慰问品都被取消,现在连最传统的中秋月饼也不发了。”阿张的多位同事也在朋友圈中纷纷吐槽。

  员工有员工的怨气,企业也有企业难处。采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和他们的工会对于现有的政策和工会规定不太了解。有企业工会问,虽然知道工会经费可以为员工发月饼,但不知道发多少才不违规,“就是怕违反政策发月饼,吃不了兜着走。”也有企业工会说,工会经费每年用于一位员工的费用是400元,这样少的经费,早在五一过后就用完了,中秋自然就没有月饼可发了。

  价值400元之内可以发放

  陈佳指出,相关部门明确规定,节日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异地安家费等都是员工正常福利。市总工会最新下发规定明确,工会经费可用于优秀学员(自学)奖励;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逢年过节全体会员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会员本人生日慰问等。

  市总工会的这项规定还明确,逢年过节可以发放少量慰问品,春节、五一可发,中秋、国庆等也可发,但每年人均总计最高发放金额不超过400元,慰问形式可以是实物。陈佳认为,只要今年发放员工福利经费的价值在400元之内,工会是可以用工会经费为员工发放月饼的。即使单位工会今年使用的工会经费已经达到规定的标准,还可以用行政经费为员工谋福利发月饼,这不属于违规。所谓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发月饼,完全是企业为少支出找借口。

  单位自制月饼受员工热捧

  单位取消发放月饼后,一些单位自制的月饼热销起来。某单位食堂这两天中午排起了长队,有员工一次买20只甚至30只月饼,2元多一只的单位自制月饼几乎每天都被员工争购一空。“肉月饼和百果月饼每只3元不到,吃吃蛮实惠,味道也不错。”一位昨天订购30只百果月饼外加10只鲜肉月饼的员工说,单位自制月饼价廉物美又合算,他买回这些月饼,除了自己家吃,还把部分月饼送人。

  与此同时,杏花楼一位老职工昨天说,有多位老邻居看他是“老杏花楼”,近来不断找他求教月饼制作技巧,“做广式月饼需要很多制作工具,制作起来也较为复杂,做鲜肉月饼相对简单,现在很多家庭有烘箱烤箱,自做鲜肉月饼趁热吃,味道确实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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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福利可分大福利和小福利,所谓的大福利,就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报酬、社保等,这是必须依法保障的。小福利则是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是企业自定的。但是,为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小福利可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员工和企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固定下来,这样企业就不能随意找借口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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