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因履职被解职降薪 两级工会伸援手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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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6 08:45

“企业说解除我的职务就解除了,还降了薪,多亏上级工会及时出面帮我维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网约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李某谈及在原先工作的一家外卖平台企业的侵权遭遇时感慨道。据介绍,淮安一家外卖平台企业以“参与工会等活动和会议事务多”为由随意对工会主席解职降薪,淮安两级工会积极普法并调解,帮助李某讨回公道。

2020年5月1日,李某进入淮安市某外卖平台企业从事外卖送餐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李某因为自身业务能力和表现升职为组长,随后又升职为副站长,负责管理站点工作。该外卖平台企业分公司于2022年3月1日与李某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2022年6月,李某经过选举担任清江浦区网约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工作期间,李某一直积极、依法参与和组织各类工会活动。今年6月16日,该外卖平台企业以李某作为当地网约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参与工会等各类活动和会议事务多为由,在未通知李某和上一级工会的情况下,将其移出企业管理微信群,解除其职务,降低劳动报酬。

对此,李某认为,自己依法履职,对平台企业站点工作尽心尽职,并未影响日常工作。遂向淮安市总工会和清江浦区总工会反映情况,两级工会与用人单位多次进行沟通未果,便聘请律师向清江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李某合法权益。后经调解,该外卖平台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赔偿李某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社保公积金补贴等共计3.6万元。

对于这起案例,淮安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工会法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该外卖平台企业对李某解职降薪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作为上级工会组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及时介入,为基层工会干部撑腰,提供法律援助,不仅依法纠正了企业违法行为,维护了基层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给予的应有支持和有力保护。”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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