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可以发月饼吗?
贵州省总工会回应:逢年过节,职工正常福利不能少
多彩贵州网讯 今年中秋和国庆,眼看就要到了,职工福利又一次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尤其是像中秋这样的传统佳节,单位会不会给职工发点福利,成为许多职工心里惦记的事。就此,省总工会回应称:逢年过节,职工们的正常福利不能少,且福利发放有标准。
职工期盼正常福利
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秋节和国庆节都属于法定节假日。
中秋节,可以给职工们发点月饼吗?国庆节,职工们福利又如何呢?省直部门干部陈先生:我们坚决拥护中央“八项规定”,为中央反腐点赞,但不能因此而取消我们职工的正常福利啊!
“中秋发月饼,已成往事”。贵阳市某事业单位的江女士说,听说还没到中秋,有关部门就已经发文“提醒”了。
贵阳固金建材公司的董事长邹林说,他们公司每年中秋、端午都会发月饼或者粽子,如果逢年过节都不发点福利于心不忍,“企业赚钱了就多发点,没赚钱就少发点。”
贵州海天贸易公司的职工郭君说,听说今年公司工会要发月饼,但还不晓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八项规定”出台后,确实有些单位连正常的职工福利也不再发放,最多的一种认为就是:领导有顾虑,干脆就不发。
发放职工福利有据可依
省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期,他们确实接到不少来电,询问中秋节能不能发月饼?
据介绍,只要企事业单位有工会组织,职工是工会会员,那么单位就应该给职工发放正当的福利,且有标准额度。
其实,早在今年2月5日,省总工会就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逢年过节”可以给职工发放慰问品。“逢年过节”是指中秋、国庆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据了解,去年12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工会2015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职工福利并不矛盾。落实“八项规定”,职工福利不能减。
标准:中秋不超200元
根据省总工会的文件规定,职工享有的正常福利标准是:“逢年过节慰问品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法定节日可向在职的工会会员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一些生活用品,慰问形式原则上以实物发放给全体会员”。
根据规定,目前我国每年有7个法定节日,记者计算了下:元旦不超200元+春节不超500元+清明不超200元+五一不超200元+端午不超200元+中秋不超200元+国庆不超200元+生日不超过300元=不超2000元钱。
据了解,这个标准出台前,是经过省有关部门联合反复讨论过的。根据这个标准,中秋发月饼的话,价值不能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