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模式,规范司法行政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关于深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联合监管办【2020】4号)相关要求,结合《福州市司法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紧密围绕马尾区司法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了马尾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方案》(榕开司〔2022〕16号),并根据方案要求,于2022年5月9日在人教科监督下,随机抽取2个法律服务机构,2名带队领导,6名行政执法人员,并于5月13日、5月16日对被查单位进行抽查,现报告如下:
一、对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抽查报告
检查组听取了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查阅了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收案登记簿、规章制度、行政工作资料、案卷等),抽查近期归档案件卷宗11件中的其中2件,询问律师所收费执行情况及办理工作情况,从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律师协会履行职责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七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7月22日设立,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住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17号观海国际A-401。设立人李延海,为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延海首次执业时间为2002年,经检查,该律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由设立人独立出资10万元整。该所制定的章程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目前共有5名执业律师,1名行政人员,该所制定的章程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保持设立条件。
(二)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律师收费标准》、《收立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投诉查处制度》等制度,并将部分制度上墙公示,并按照制度执行。
(三)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
从律所提供的2022年度案件受理登记簿显示,2022年共代理诉讼、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11件,抽查了2022年度海民字第08-01号、2021年度海民字第某号(朱鸿霞离婚诉讼案)共2件案件,发现第08-01号案卷中审批表部分内容空白,未填写受案机关、当事人信息等重要内容,仅有当事人签名,第某号案卷中起诉状未填写时间,案卷封面无案卷编号。
从律所的案卷材料中看出,各个案件均已开具票据,并加盖公章,收费均在律师收案通一收费,并未发现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情况。
(四)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共有5名执业律师,均签订《律师执业承诺书》并按承诺书执行,在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会员均在福州律师协会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时缴纳律师协会会费。
(五)律师事务所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海角律师事务所在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方面,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也未有律师收到相关行政或行业处罚。
(六)律师协会履行职责情况
海角律师事务所均正常履行律师协会所要求各项职责,未发现违规、违法等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经检查,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各种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落实执业公示制度和投诉查处制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评价及建议
1.通过对律师执业质量监督情况的抽查询问,未发现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有当事人的投诉举报,且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律所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当事人对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比较满意。
2.通过对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2022年上半年共计11件归档卷宗随机抽查2件,发现如下问题:案卷编号未统一、案卷封面无案卷编号,审批表部分内容空白,未填写受案机关、当事人信息等重要内容,仅有当事人签名、部分起诉状未填写时间。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二、对福州市马尾公证处抽查报告
(一)组织建设情况
查阅了2022年马尾公证处人员花名册,现共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执业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有3名,公证辅助人员3人。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公证辅助人员均为编外聘用人员。公证处现有事业编制数5人,已招收5人。公证员中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1人。马尾公证处已根据新的人员变动,制定了新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目前,8名工作人员均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执业活动情况
1、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2022年5月13日,马尾公证处共完成1015件公证服务,其中国内公证311件,涉外公证686件,涉台公证15件,涉港澳公证3件,公证业务收费520848元,共派出公证人员10人次,前往棚户区拆迁征收改造选房、危房测绘、群租房整治、国有土地挂牌出让、违章建筑拆除等不同项目现场进行公证服务,以及为年老体弱,行走不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12件,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发挥了公证机构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公证专用水印纸使用情况
检查人员查看了公证处水印纸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5月16日,马尾区公证处库存剩余水印纸7000张,已使用63041张,领用未使用280张,作废1679张,无遗失公证专用水印纸。
3、投诉情况
马尾公证处截至2022年5月15日共解答诉求件2件,诉求内容均为公证办理咨询,每件诉求均及时解答。未收到群众的投诉。
(三)公证质量情况
经查,马尾公证处已顺利通过2021年福州市公证质量检查,同时马尾公证处制定了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并且定期自查,严把公证质量关。截至2022年5月13日,马尾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015件,所办公证在文书制作、程序遵守、办理时效等方面均较规范。公证的卷宗材料收集完整,档案内页编号连续。
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了马尾公证处的5份卷宗,分别是(2022)闽榕马证字第398-401号;(2022)闽榕马证内民字第164号;(2022)闽榕马证内民字第129号;(2022)闽榕马证字第456-457号;(2022)闽榕马证字第205-206号。以上卷宗依照程序出证、办理及时。发现小问题:个别档案存在未按卷宗目录顺序整理、档案装订不及时等问题。
(四)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
2021年度福州市公证员考核结果优秀等次1人:袁伟东;合格等次1人:林珣月。
(五)档案管理情况
1、马尾公证处已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福州市马尾公证处公证档案管理制度》。
2、1984年至2017年档案已经移交区档案馆保存,档案馆已经入库归档。2018年至2021年档案现保存在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室,接下来马尾公证处将视具体情况,逐步向区档案馆移交卷宗。
(六)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收费方面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执行,马尾区公证处已根据福建省司法厅、财政厅的要求,将公证收费由非税收入改为经营服务性收入,并开立单独的收款账户,按时足额完成税收申报。截止2022年4月份各项财务收支情况正常,截至2022年4月,马尾区公证处开票总金额为492758元,实际缴交税额3599.42元。马尾区公证处每月依据开票金额,扣除税款后将公证业务收入从收款账户转至区财政局专户。经检查,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均有上墙公示。所有收费流程均使用规范平台或软件操作,操作流程,步骤未发现违规行为。2022年的票据存根齐全、编号连续,检查了相关财务报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明细账目,未发现问题。
(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此次检查查阅了《马尾公证处办公场所管理办法》、《窗口工作人员选任及管理办法》、《马尾公证处窗口负责人制度》、《马尾公证处办事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及《马尾公证处窗口服务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总体上制度健全、覆盖面广。
此次检查中,8工作人员均在岗,2022年至今未出现效能告诫问题。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