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关于支持异地黄冈商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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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2 01:09

黄冈市关于支持异地黄冈商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

2024-03-11 09:43

发布于:湖北省

黄冈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支持异地黄冈商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

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

黄招组发〔2024〕3 号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各异地黄冈商会(简称“商会”)“精准招商、以商招商、驻点招商”的作用,加强政企沟通,推进招商引资,促进全市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聚焦项目招引。围绕黄冈“2+2”主导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其中2个富民产业是指全域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大文旅产业,2个强县产业是指各县(市、区)围绕自身优势发展优势制造业,主要包括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绿色建材、现代纺织、精细化工等产业。鼓励各商会对会员企业进行全面深入摸底,建立完整详细的会员企业信息库、产业链信息库,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有效项目信息,服务项目签约落地。

(二)开展宣传推介。围绕黄冈“2+2”主导产业自主开展或协助黄冈相关单位举办产业招商推介、企业洽谈对接、信息发布、供需对接等各类宣传推介活动,建议各商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相关活动。

(三)助力企业发展。倡议各商会结合自身资源,围绕黄冈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市场对接、政策咨询、项目资金、业务培训、基金配套等方面服务。

二、激励措施

(一)支持商会发展。支持全市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向商会及会员企业购买公共服务。积极为商会企业回乡考察、投资对接做好服务工作,为商会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融资贷款、市场销售、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方面支持。

(二)增强会员荣誉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商会会员,按照有关程序,推荐担任荣誉市民、发展顾问、招商大使等,颁发奖匾证书、贺信、感谢信等,优先支持会员家乡公益事业发展,增强会员归宿感和荣誉感。

(三)给予经费支持。对商会提供的有效项目信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完成签约的项目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投资进度予以分期奖励。对开展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给予经费支持。

三、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商会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政府领导任专班组长,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工商联主要领导任专班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招商服务中心。专班负责安排市直部门对接各地商会,负责协调解决商协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支持商会发挥作用的激励措施。

(二)开展定期调度。坚持每月编发一期商会工作动态,每季度发布一期商会工作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领导小组碰头会,每年举办一次商会招商工作总结大会,及时展示商会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积极对接各级各类商会,及时将我市产业招商的新进展、园区建设的新变化、优化环境的新举措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喜事向各商会传达,及时研究解决商会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商会更好发挥作用。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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