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我校高中一类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以“稳步推进,优化布局;公开公正,保证质量”为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集团副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由校党总支代表、纪检委员代表、工会委员代表、普通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30人(其中D类不超过8人),其中科学教育方向15人(其中D类不超过4人)、化学竞赛方向15人(其中D类不超过4人)。
(二)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ACD类应届初三毕业生均可报名。
1.在数学、物理和化学学科中成绩优异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领域具有潜质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
4.初中阶段区级(含)以上荣誉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类比赛(含现场作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比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实验比赛等)获得区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
(二)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14日--18日,统一使用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管理平台(https://www.szzk.edu.cn/zzzs)进行报名。选择“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每个考生只可在平台上填报一个类别。
2.材料审核
6月19日--22日,学校组织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按照不低于我校一类自主招生计划3倍(90人)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150人)筛选并确定入围专项考核的考生名单。
3.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6月23日--27日,北大附中深圳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对入围专项考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天。5天后无异议者为面试入围考生,考生可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专项考核资格。
四、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提交不超过500字的本人自荐材料。
(二)提交初中阶段各类荣誉证明、参赛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三)提交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期末成绩,初三第二学期一模和二模成绩。
(四)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
五、专项考核的形式及评价原则
(一)考核时间
6月30日,学校组织专项考核。
(二)考核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与侨香三路交汇(深康地铁站C口步行200米),深圳市福田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
(三)考核方式
1.机考
闭卷机考,分科学综合类和化学竞赛类两套机考试题,测试时间均为40分钟。试卷和学生答题纸留存一年备查。
2.面试
考生抽签分派到不同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生针对一个具体的问题与考官展开交流和讨论,考官根据打分表中的细目对考生打分。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一年备查。
(四)考核范围
1.机考
以初中阶段科学类课程(数学、物理、化学)的核心知识为基础,考察学生解决真实情境下复杂问题的能力。
2.面试
以真实情境下的科学问题为切入点,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考查学生的表达与交流、逻辑与思辨、想象与创新、设计与探究等方面的能力。考生在论述个人观点时有理有据,能在规定情境中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设计简单的方案。
(五)评价原则
1.机考
机考成绩占学校专项考核总成绩的70%。
2.面试
面试成绩占学校专项考核总成绩的30%。
每个考场中安排至少3位面试官,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8分钟。
六、考核合格名单公示
7月2日--6日,考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深圳市福田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也可以在“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管理平台”查询考核结果。
七、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公示
(一)录取办法
将专项考核通过的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专项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490分。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考成绩复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市福田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公示结束后,市招办对学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予以审核录取,被一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指标生及后续批次划线录取。
八、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一类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问或投诉可拨打以下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0755-83319770
学校投诉电话:0755-83319708
市招考办投诉电话:0755-82181999
九、附则
考生个人材料、报名申请应当清晰、真实、完整。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