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风帆劲,创新逐浪高。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民政系统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这一年,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步履坚实,不断加强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用温度和力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项项政策、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数字,组成浸满民生情怀、传递爱民温度、映射幸福指数的成绩清单。
党建引领
全国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明显成效。
民政部组织编写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专题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政部举办专题读书班,层层引领带动,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法治护航
民政部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印发《加强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民政部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召开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加强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动员部署视频会,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2023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印发后,民政部开展33项民政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申请15项国家标准立项,完成22项国家标准和42项行业标准报批审查,推动国标委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13项。
社会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立国际性社会团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登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全球治理,让世界听到更多中国声音,助力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协调有一定实力和意愿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结对帮扶。
推进修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法规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推进制定《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范社会组织“登管分离”,提高登记审查质量,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8.5万家,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96家。
探索强化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指导浙江、四川、山西和山东青岛设立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工作观察点。持续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取消收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31.9亿元,惠及企业61.6万个。
下发《关于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培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联合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
动员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3年全国社会组织共招聘高校毕业生18.4万余人。
围绕“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重要议题,聚焦国际性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组织电子证照改革、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新型综合监管、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联合执法与风险防范、社会组织退出等6个专题,在19个省份选择第一批24个观察点,为全国提供借鉴参考。
社会救助
报请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以国办名义转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健全对象分层、内容分类、动态监测、综合救助的机制。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增强预警功能。
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从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创新参与途径方法、落实激励支持举措等方面,对引导动员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部署。
民政部组织调研组赴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个县(市、区、旗)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调查研究,形成十余篇报告。针对调研发现的低保边缘群体救助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民政部研究制定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的政策举措,推动专项救助政策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延伸,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的务实举措。
民政部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创新实践活动,自2016年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已推出80个创新实践优秀案例,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等积累了有益经验。
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走访摸排1357.4万人,发现困难群众诉求74.1万件,解决诉求55.2万件。
各地民政部门强化相关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2023年,将127万人次受灾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将9万名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实施临时救助25万人次,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5亿元。
区划地名
民政部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颁布《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实现地名备案公告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年部本级完成40个地名备案,发布喀什机场更名、亳州机场命名2个公告,指导各地备案地名4.6万余个。
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第五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部署并指导督促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计划高质量完成14条、共1.1万公里省界联检任务,并组织北京、河北等省份更换省界界桩30颗。
民政部推动《行政区域界线 矢量化》民政行业标准研究,指导行政区划调整地方依法依规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切实维护行政区域界线法定性、权威性。
部署开展信息库“制度机制建设年”活动,制定出台《数据更新维护评价指标》和《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规则》,修订信息库更新维护手册。各地积极推进行政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数据更新维护。
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织密乡村地名网、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加强乡村地名文化建设、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推动地名利农惠农等5个方面14项任务。2023年,全国各地共命名乡村地名15.6万个,设置乡村地名标志20.2万块,采集上图地名和兴趣点信息45.6万条,有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社会事务
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把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扩大到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让流动人口不回户籍地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积极推进非试点地区稳妥开展“省内通办”“市内通办”,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便利。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5.9万余对。
民政部推动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配合外交部做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论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 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婚宴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等,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贡献了积极力量。
民政部参与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数据共享备忘录》《残疾人两项补贴部级数据核对与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推动发布《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等政策意见。此外,会同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快推动建立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等成年监护制度,制定重度残疾人抚养照护服务政策,切实保障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存发展权利。
民政部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部级数据比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精准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月度报告制度,落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机制。
民政部将“精康融合行动”纳入部“为民解忧办实事”民生项目,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召开全国“精康融合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份印发“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
民政部遴选47个地区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全国累计出台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政策法规260余个,建成49个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店400余家,惠及870万人。
民政部先后赴全国8个省份开展实地调研,系统梳理救助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地方改革实践,指导部分地区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要素资源区域内统筹互补,探索市、县两级错位发展有效路径,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效能。
为更好服务群众需求,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祭扫氛围,民政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祭扫秩序 倡导文明新风尚的通知》,净化网络祭扫环境,加强网络祭扫平台管理。
养老服务
2023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用清单化、标准化的方式将基本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老年人提供,这是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制度设计。
民政部继续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成23.5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41.8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联合财政部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将低保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机构养老兜底保障范围,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提标扩面创新性发展;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快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指导各地紧密结合实际,探索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首个国家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发布,合理界定服务范围,规范供给主体资质条件及供给流程内容要求。《老年人居家康复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对居家康复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进行规范;《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对入户助浴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风险控制及意外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实施全国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
儿童福利
2023年,民政部深入研究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面临的问题和在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方面的迫切需求,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监测、及早开展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健全阵地建设等方面提出措施,将心理健康明确列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重要内容。
推动成立国务院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
民政部先后组成多个调研组赴浙江、宁夏等地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制订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儿童福利机构细化养育照护服务、强化特色康复能力建设、优化特殊教育服务、开展专业社工服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展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深化改革创新。
民政部修订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内容,并举办儿童收养政策培训班进行解读学习。为帮助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缓解收养残疾孤儿家庭的后顾之忧,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民政部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政策。山东、山西、内蒙古在本省(自治区)建立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残疾孤儿的支持服务政策,对被收养的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病残儿童和散居残疾孤儿,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医疗和教育保障。
慈善
2023年以来,民政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法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参与)慈善法修订研讨会,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慈善法调研,并提出了慈善法修改需进一步研究的重点问题及修改建议等。2023年10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慈善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采用修正方式对现行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10月25日,慈善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强化领导监督,增设应急慈善专章,规范个人求助。新修改的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2023年,民政部发挥“标准化+法治化”耦合效应,推动《社会捐赠管理规范》和《社会捐赠术语》申报国家标准工作,跑出慈善法治“加速度”。
为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培育发展,民政部完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要求,起草《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指引》,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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