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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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1 00:40

新华社记者周圆、樊曦

近年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企业组织形式和劳动者就业方式发生着深刻变化,工会组建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组织基础、入会路径、创新入会及管理方式等内容。怎么建?如何入?怎么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的几大关键性问题,记者采访了全总有关负责人。

——怎么建?

“由于平台企业用工形式复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布广泛、就业灵活、流动性强,不同于传统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按照工会现行规定与已有建会入会模式难以有效覆盖。”该负责人表示,全总在“怎么建”等问题上迫切需要作出新的规定,这次意见就是致力于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如何建?该负责人介绍,建会工作主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同时,采用行业工会覆盖,推进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将其作为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此外,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作为“兜底”,对应社会治理网格、园区、商圈等,建立相应的区域工会,推行工会网格化模式,实现有效覆盖。

——如何入?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是各级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该负责人表示,入会路径需要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群体特点,意见根据其劳动关系情况主要划分出三种入会路径。

一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加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的,可以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开发区、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

二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及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开发区、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

三是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主要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执行。

——怎么管?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围绕“怎么管”作出了专门规定,包括优化入会流程,探索推行集体登记入会、流动窗口入会、职工沟通会现场入会等方式;及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纳入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数据库实名动态管理等。“坚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劳动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实际,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网上入会试点步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网上入会全流程操作,并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打通网上接转会员组织关系通道。

据了解,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已取得初步成效,货运、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等4个重点行业12个头部企业均已实现建会突破。各地工会将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探索实践和分类指导。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要求各级工会持续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此外,将继续重点抓好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以平台就业为主、具有典型代表性群体的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贴心人、“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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