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田径分区邀请赛(西北)竞赛规程(Ⅲ级、IV级赛事)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13 02:30

  一、指导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三、主办单位

  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四、承办单位

  陕西省田径协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4月27日-28日

  地点: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田径场

  六、参赛人员

  西北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田径协会各项目训练营及其他特邀单位,陕西省田径协会注册俱乐部,符合参赛资格或经批准的个人运动员。

  七、竞赛项目

  (一)专业组(Ⅲ级赛事)

  男子(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链球、标枪、铁饼、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链球、标枪、铁饼、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二)大众组(Ⅳ级赛事)

  男子(6项):100米、400米、1500米、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6项):100米、400米、1500米、跳远、跳高、铅球

  八、参赛办法

  专业组(Ⅲ级赛事):

  (一)注册运动员无报名条件,需通过注册单位在中国田径协会竞赛管理系统报名参加。

  (二)西北地区(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注册运动员报名成绩不限,其他参赛单位注册运动员报名资格需为达到二级及以上运动成绩,仅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无报名成绩要求。

  (三)非注册运动员按照竞赛体系要求参赛以获得报名资格,即,在报名截止前12个月内,参加过中国田径协会认证的Ⅳ级及以上赛事并获得2次二级(或1次一级)及以上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证明。

  (四)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设项。

  (五)技术会议现场不接受增加或变更项目。

  大众组(Ⅳ级赛事):

  (一)在陕西省田径协会注册的俱乐部通过注册单位报名

  (二)其他大众田径爱好者,在报名截止前12个月内,参加过中国田径协会认可的V级赛事并获得一次二级及以上成绩即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成绩证明。报名联系方式:王赟15229220900

  (三)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报名不足3人(或3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大众组作为大众Ⅳ级赛事,不予认可专业竞赛等级,大会不出具专业等级成绩证明。

  九、竞赛办赛

  (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需经世界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执行。

  (二)比赛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竞赛编排及成绩统计系统。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代表个人参赛的运动员服装不得印有单位名称,服装必须符合世界田联有关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

  (六)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田径竞赛规则》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内容执行。

  十、积分与成绩认可

  (一)各单项录取个人前8名。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只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电子证书。

  (二)本项赛事专业组作为Ⅲ级赛事,运动员参赛并取得一定成绩方可获得更高级别赛事参赛权益(例如,在本次赛事或其它Ⅲ级赛事中取得2次一级成绩或1次健将成绩,方可参加Ⅱ级赛事,如全国大奖赛等)。

  (三)本项赛事专业组作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田径项目积分赛事,具体积分办法及要求按发布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田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赛前 20 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 15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址:)

  (二)赛区联系方式: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赛前 2 天到承办单位报到。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指定饭店和交通信息等事项,费用自理。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 5 人(含 5 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 200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四)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缴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该次田径比赛的资格。

  (五)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 1 名领队和 1 名教练员参加,个人参赛运动员须本人参加。

  十二、赛事代表和裁判员

  中国田径协会选派赛事监督和技术官员1-2名参加工作,其他裁判员按《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本赛事列入世界排名比赛,运动员参赛应符合世界田联2023年修订的《女子组资格条例(性发育差异运动员)》和《跨性别运动员资格条例》的规则要求。

  十四、相关费用

  (一)参赛运动队的食宿、交通和保险等费用自理。受邀裁判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主办方按规定承担。

  (二)大众组参赛运动员需缴纳参赛报名费,收费标准为第一项400元,第二项200元。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和陕西省田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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