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商会有明确的章程,对其职责、业务、义务和权利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和《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章程》开展活动。商会坚持“自强、自立、自主、自律”和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深入广泛地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会员享有以下权力: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商会组织的一切活动权;获得商会服务的优先权;有权对商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应尽以下义务:认真执行商会的决议;维护商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商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向商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