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史话】上海总商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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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9:12

【工商史话】上海总商会的建立

政务:上海市工商联 2021-08-31 18:57

今年是上海市工商联建会70周年,我们在【工商史话】专栏推出系列文章,与大家一同追寻百余年来工商业在上海这座城市的发展足迹,并以此向工商界的老前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1911年11月初,武昌起义消息传到上海,上海革命党人也在密谋光复起事,商务总会中一些以浙江籍为主,已倾向于民主共和,与革命党人建立联系的议董、会员,认为总会总理陈润夫等对革命反应迟缓,行动不力,仍是与革命党人貌合神离,对清王朝依恋不舍的旧商会。于是,他们脱离商务总会自行集议,提出满清政府已为革命所倾覆,那么遵前清商部章程组织建立的商务总会,及所颁发的印鉴,也已在国民中丧失效力,应予取消。因此,他们议决另设立“上海商务公所”以取而代之。

11月28日,他们便召集各行业会所代表集会,正式选举朱葆三为上海商务公所会长,林莲荪、贝润生为公所副会长。随即,上海商务公所就向沪军都督府呈请备案,沪军都督府接受呈文并予以立案,指定位于闸北的铁马路(今河南北路)天后宫(原满清使臣行辕)作为上海商务公所的办公地址。

出任上海商务公所会长的朱葆三接任沈缦云,为沪军都督府财政总长,与虞洽卿、朱衡斋、傅筱庵、朱晓南等上海商界人士共36人,组成财政研究会,以作为沪军都督府财政决策的智囊机构,上海商务公所便成了该研究会的所在地,财政研究会中有很多同盟会人士,他们借此沟通沪军都督府与上海工商界的联系,上海商务公所因此而博得了“革命商会”的美誉。

上海商务公所另树一帜后,对商务总会大加攻难。首先,它指斥商务总会以年缴会费银300两,才能有资格成为会员的规定,是一种买卖会员资格的行为;其次,指责商务总会对议董的责任和权力完全失察,毫无勤惰绩能的考查和权力制约规章,致使议董大多不称职;第三,严斥商务总会办事拖拉,忙于应酬,使商界对重大事件和建设缺乏应对;第四,就是认为商务总会议事常争而不休,议而不决,已丧失感召力。凡此种种,商务总会已必须废除。

以上攻难,说明在上海商务总会内部分歧之深、之久已非一日。当然根源还是在民主、共和理念上的差异,另组商务公所的朱葆三、虞洽卿等人已基本站在了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一边。以总理陈润夫为代表的商务总会另一些商界人士,还是坚守“在商言商,思不出位”的传统观念,对革命风潮仍持持重的态度,但也为新政权筹募捐款出过力。所以,沪军都督府成立,并没有把它视为敌对力量,采取强制取缔或自行解散的手段。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定年号为中华民国元年。孙中山在“南北歇争”和平统一的大局下,又提出发展实业等一系列大政方针,得到了国内各界人民包括商界人士的拥护。国内也出现了一些振兴实业的新气象。

在这种形势下,上海商务总会表现出了抛弃前嫌、开创新业的气度,率先提出统一上海两个商务机构的主张,公开发表了《并合商务总会、商务公所改良办法意见书》,意见书回顾历史,认为商务总会虽创建于清末,但在国内开维新风气之先,为商人团体之首,而且规模甚大,影响甚远,组织健全,基础稳固;故而吁请商务公所应仍秉持“在商言商,思不出位”的思路,趁中华民国新建,“现届星云复旦、汉土重光、气象一新”的时机,实现两会合并,振刷精神,力图进步,共挽商困。并且还又具体提出了合并的首要步骤为定名、选举和落实经费等重大事项。

位于苏州河畔(今北苏州河路470号)的上海总商会门楼,图为1920年代摄。

上海商务总会的这一《意见书》发表后,得到了商务公所响应,双方都表现了求同存异、务实向前的明智态度,表明了中国商界人士成熟、稳健的作风。两会所分别召集原有联系的各行业、各商帮的商董、会员会议,经过一番讨论、表决,基本达成共识,即以“上海总商会”的名称,合并上海前两商会组织,以商务公所的办公地闸北天后宫为新建总商会的会址,原商务总会章程暂行延用,新章程待重新起草经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后公布。

1912年2月29日《申报》刊登“上海总商会第一广告”,宣告上海商务总会与上海商务公所正式合并成立上海总商会。

自1912年(民国元年)2月29日起,上海《申报》等各大报刊连续数日登载《上海总商会第一广告》中称:“民军起义,上海光复,原有之商务总会系旧商部所委任,例应取消,商界又重新组织临时商务公所。现在民国大定,政治统一,应即规定办法,于2月27日邀集各商董会议,公定名称为上海总商会,以昭统一”。此广告还是特别表明了“原有之商务总会系旧商部所委任,例应取消”,以示完全服从民国法统的原则立场。上海总商会在1912年3月29日发布的《通告并附修改章程》中再次强调:“民国大定,政治统一,则凡恢复商务,维持会事,自应勉策进行,已尽兴商保商之义务”。根据这个包括“入会、会费、选举”3大程序在内的《通告并附修改章程》,其要点有以下方面:一、各业会馆、公所团体入会者,会费仍照旧章,惟原以各业会董一人代表为会员,现由各业普遍选举产生。二、团体会费出至银一百两以上者得举会员一人,多至十人。三、商人单独入会者,会费分三种:一百两、五十两、三十两。五十两及以上者为会员。三十两者为会友。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友有选举权。这些基本内容与清末商务总会相对比,明显有两大改革、进步:一是会费降低,有利于大小会、所或商人个人入会;二是强调了在下属团体会、所内实行普遍选举的原则。由于在总会、公所在合并时,曾进行了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争论,所以这涉及“入会、会费、选举”三方面的修改,实际也是其后总商会的基本组织原则,在先征询了原商务总会、商务公所会员的去留意愿后,随后向会员、会友发出议董选举票,并择定5月5日为上海总商会第一届议董选举日。

1912年(民国元年)5月5日下午3时,上海总商会在铁马路天后宫召开第一次会员、会友大会,投票选举总商会首届议董,大会当场开出选举结果,依得票最多的31人为首任议董,最高得票者是贝润生,为150票,入选者票数最少者为陈子琴,得48票。

5月12日,31名当选议董举行首次会议,互选总理、协理,选举结果以周金箴得票最多,被推为总理。周以年老力衰推辞,经议董挽留就任。6月1日,全体议董及总理、协理举行了正式就职礼。依据新制订的总商会章程,首任当选期为1912年(民国元年)6月至1914年(民国3年)5月两年一届。会址设于铁马路天后宫。

供稿:办公室

原标题:《【工商史话】上海总商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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