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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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22:48

索取号:   AA9119003-2019-005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沪民社团发〔2019〕2号   公开类别:    

各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现将《上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上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联组办〔2019〕3号)(以下简称《脱钩改革工作通知》)精神,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中央《脱钩总体方案》),现就全面推开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去行政化原则,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全面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确保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脱尽脱”原则。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指导行业协会商会按期高质完成脱钩改革任务,并激发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本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由联合工作机制负责落实,发展改革、民政、组织、财政、机关事务、外办、审计等职能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全面脱钩改革工作。

坚持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在脱钩过程中不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将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切实做到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改革主体是上海市、区两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参加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上海市、区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三、脱钩名单确定

根据《脱钩改革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本市行业协会商会界定标准,按照“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确定上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名单。列入脱钩名单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暂未列入脱钩名单的行业协会商会,须有充分理由,仍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同时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四、脱钩任务

按照中央《脱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要求,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

脱钩改革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五、脱钩时间安排

2019年7月31日前,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上海市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上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并报国家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2019年8月,上海各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区对照全面脱钩改革任务要求,按照上海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在巩固第一、第二批脱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确定纳入全面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019年9下旬,上海市领导小组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公布全面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业务培训,编发相关政策文件。

2019年12月31日前,上海各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区完成纳入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的情况调查、资产清查和财务专项审计,填报《上海市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表》,逐个制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报上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批复后实施。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报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批复后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区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中期报告,包括脱钩改革进展、取得积极成效、创新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2020年3月31日前,上海市领导小组向国家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中期报告,并向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包括脱钩改革进展、取得积极成效、创新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2020年9月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批复方案的要求,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区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脱钩改革总结报告;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同时报送《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和《未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各区同时报送《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和《未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020年12月31日前,市领导小组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向国家联合工作组报送上海市脱钩改革总结报告和《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和《未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六、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上海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脱钩改革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规范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的兼职任职行为,负责脱钩后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市委编办负责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管理。市外办负责行业协会商会相关外事工作管理。市民政局负责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内部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政策指导,会同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占有行政办公用房的清理腾退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监督,审计脱钩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做好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工作。市监察委负责对脱钩工作进行监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区脱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审核确定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名单,向市脱钩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负责协调处理本区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之间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确认我市社会组织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109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要管组织”的要求,具体负责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承担管理责任,并积极配合大口党委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领导工作机制。上海市、区两级建立健全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实施脱钩改革。二是工作例会制度。市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举办工作例会,通报商议有关工作。三是主体责任制度。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工作小组,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专项审计,负责逐个制定“一会一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协同推进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各自业务工作审核,在此基础上,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批复“一会一方案”。五是脱钩进展通报制度。通报各部门、各区完成脱钩工作进展情况。六是督查专报制度。根据脱钩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重点督查有关部门脱钩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督查专报向上级领导反映。

(三)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脱钩政策文件要求,逐个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方案,做到“一会一方案”,明确各项脱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稳妥、按期、高质完成脱钩任务。二是要加强党建工作。要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在脱钩改革中同步健全党的组织、同步加强党的力量、同步完善党建工作体制、同步推进党的工作,全面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确保脱钩过程中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三是要做好政策衔接。按照脱钩改革精神,全面评估和清理现行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凡与脱钩改革精神不符的政策,要坚决废止或修订,切实做到“脱钩不脱缰”“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扶持”“脱钩不脱服务”。四是履行报备手续。参加脱钩的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如期完成脱钩改革任务。脱钩期间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脱钩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涉及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并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五是加强行业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脱钩后要转变管理思路,主动了解掌握在本行业领域内活动的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选派政治强、作风正、素质好的同志具体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并核拨落实管理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履行好管理职责,并依法依规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实施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治理,查办或协助查办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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