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巾帼助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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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4 09:51

为帮助我县困难家庭学子顺利跨入大学的校门,实现人生的梦想。经研究,县妇联决定开展“巾帼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主要是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徽姑娘助学行动”和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春蕾计划”项目资金。

二、资助安排和标准

市妇联“巾帼助学”项目资助7名学生;我县依托99公益金“徽姑娘助学行动”资助10名学生。资助金额预计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助学金。

三、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是2023年被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录取的农村或城镇困难家庭的女大学新生,确定今年入学,品学兼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者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学生;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监测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等;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

4、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

5、其他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

四、申报流程

各镇(园区)、各校妇委会根据资助条件,按照“优中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申报,确保品格端正、学业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同时,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料上报和自强不息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困境女大学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申报材料包括:(1)资助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村(社区)出示的相关证明,低保家庭及残疾家庭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5)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帐号(需注明开户行);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10日前上报县妇联,县妇联审核无异议后,把拟资助名单与红十字会、共青团、工会等部门对接,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比对、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资助工作精准度,避免重复资助。

若受助学生因某种原因,没能如期进入大学学习,则需向县妇联说明情况,并将助学金全额退还。

联系人:段志倩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巾帼助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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