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静安分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的通知
分局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相关部署及市局相关要求,现就明确分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雪波(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钱国庆(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沈建勋(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指挥处、政治处、警保处、纪委(监察)、督察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出入境办、交警支队、特警支队、法制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科技科等部门主要领导。
(二)办公室
分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支队。
主 任:顾 勇(刑侦支队支队长)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各成员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运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纳入分局整体工作予以谋划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常态化部署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部门主要领导是部门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部门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民警依法履职排除阻力、提供支持;要深入一线加强研究,了解掌握辖区扫黑除恶斗争新情况、新特点,创新思路理念和方法手段,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办公室职责
1.预警研判。依托先进技术,深入分析研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110警情中排查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分局、派出所两级“涉黑涉恶警情预警研判制度”,着重加强对侵犯人身权利和敲诈勒索两类重点警情的分析研判,从中提炼侦查、打击线索。
2.线索核查。对各部门滚动排摸发现的线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分级分类开展核查;必要时采取提级核查、交叉核查、异地核查等措施,确保核查见底。涉黑涉恶线索办结审核由刑侦支队负责,实行分级审核、上级复核办结制。公安部及市局督办、转办线索,由刑侦支队牵头核查办理,并上报市局扫黑办审核办结。分局自查排摸线索由刑侦支队审核办结。
3.专项整治。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持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扰乱市场秩序、垄断工程建设、破坏自然资源、操纵“黄、赌、毒”等传统领域黑恶犯罪,紧盯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新兴行业领域出现的非法放贷、暴力催收、恶意索赔、网络水军滋事等涉黑涉恶犯罪的变化趋势,及时组织开展切口小、见效快的专项打击,坚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4.专案督办。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组建专案组开展重点攻坚,加强统筹指挥、合成作战。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要求,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对特别重大、复杂的,视情提请市局扫黑办挂牌督办。
5.督导考评。优化完善督导方式方法,力戒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绩效考评范畴,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合理赋予考评分值,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导向作用。
6.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机制,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及时通报情况,坚决纠正查处,精准追责问责。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