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规章制度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0-28 07:45

门店规章制度十篇

门店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员工准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

  1.所有员工应树立全员服务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客户和同事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2.员工应忠实于公司,珍视公司提供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尽职尽责,勤勉努力,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对承担的工作负责到底,不敷衍,不推诿。

  3.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操守,在经营中不得损公肥私,侵占公司财产。

  4.员工应厉行节约,爱护门店财物,不化公为私,不做任何有损门店信誉的行为。 5.员工不得从事或经营与门店业务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务或兼任门店以外的职务。

  6.公司欢迎员工以个人署名方式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不捕风捉影,不道听途说。公司不接受任何以联名信等方式进行的投诉和举报。

  7.员工应自觉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应于事后解释说明或向更高一级领导反映。 8.注意不慎品德修养,待人待物要态度谦和,切戒不良嗜好。

  第二条个人仪容仪表

  1.员工应着装整洁,男士不得留胡须,留长指甲,染发,不得留怪异发型;女士头发梳理整齐,发型端庄,不能遮面,不得披头散发;男女均不得穿拖鞋上班;

  2.顾客进门,接待人员必须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购完物出门,必须说“慢走,谢谢光临”

  第二章薪酬福利

  第一条薪酬

  1、公司每月的15日发放前一个月的薪金。

  2、正式员工在转正后的下个季度可享受门店20%季度利润分成。

  3、工作累计满12个月,且表现优秀至少累计3个月被评比为门店优秀员工者可向公司人事部提交调薪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调薪幅度为当前工资10%-20%。

  第二条奖励及福利

  1、员工工作累计超过12个月,拥有6天带薪休假,申请时间必须提前一周,休息时间:3月—11月。

  2、员工可以在下班后购买本公司商品,部分商品可按照内部员工价格购买。

  3、直营店每月评比优秀员工1-2名,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4、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并通过公司考核转正,奖励100元/名,介绍优秀员工/储备干部奖励200元/名。

  5、直营店当月超额完成业绩指标,店长奖励500元且超额的20%作为门店奖金,用于门店聚餐、奖励等用途。

  6、全勤奖:根据门店考勤记录,当月未请假、未迟到早退、未填写忘打卡申请单、外出有详细外出记录的为全勤,奖励100元。

  第三章考勤和休假

  第一条工作时间

  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6:00(7:00)至晚上23:00(24: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公司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6:00(7:00)─17:00晚班:13:00─23:00(24:00)。所有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门店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每周休息一天,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休息。

  4、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迟到(早退)1-15分钟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15-60分钟的,每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内扣除1.5倍日工资;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次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于计发当月薪资。

  6、员工因公需外出不能打卡的,应上级领导批准并《因公外出单》,否则做缺勤处理。

  第二条请休假

  1、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门店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2)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

  1)请病假的员工,应出示区级公立医院或以上“休假证明”。病假扣除当日基本工资的50%;病假当月累计3天及以上的,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因公受伤的员工,凭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适当的病假,重大伤害者视情况另行决定。

  3、丧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员工1-3天丧假,丧假扣除50%当日基本工资资。

  4、婚假、产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婚假期间员工只享受80%当月基本工资,公司会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额外补助,但总额不得高于改员工基本工资。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离职手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手册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劳动纪律,被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离职员工,

  公司只发一半试用期薪资。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除未到职时间视为旷工外,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离职手续包括:

  1)如员工提出辞职,填写《辞职申请表》;

  2)按照直接领导的安排,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者交接工作完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结算当月的薪资。

  4)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或协议,按其它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九章其他

  1、本手册未涉及的事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本手册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解释。员工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

  3、人力资源部门有权在必要时对手册的内容进行删除、修改或添加,并在公司内部公布。更新及修改将不再另行通知,生效日期公布日期为准。

门店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个人仪表

  一、所有人员服装整齐清洁,仪态、微笑自然大方得体,做事彬彬有礼。

  二、发式要求:男员工必须短发,头发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整洁,无头屑。女员工短发应经常清洗,梳理整齐,留海不盖眉。长发必须扎起。男女员工均不许夸张染发。

  三、工作服要求:清洁、合身熨烫,整洁无破损,工号牌须佩带于上衣的左胸处。衣袖裤管不准卷起,不得穿高领内衣。男员工衬衣纽扣必须齐全并扣好。佩带项链或其他饰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体要求:常洗澡,无体味,保持牙齿清洁,口气清新。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必须化淡妆,口色以红色为主,不许留手指甲,经常洗手,除佩戴结婚戒指、手表外不许佩戴其他饰物。

  第二条、工作服

  1、公司按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工作服,员工应在工作期间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员工应按规定更换服装,保持制服整洁,如遇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

  第三条、考勤记录:

  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上下班打卡确认签到,进行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托人或代人进行属违反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第四条、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保管好自己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店内,若有遗失,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拾遗:

  员工在店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店方处理,统一保管及登记。

  第六条、私人控访及电话

  1、员工不准在店营业场所内接待私人访客。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私人电话或玩手机,手机要开无声。

  第七条

  所有员工的茶水杯要统一摆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后请整齐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门店规章制度 篇3

  (一)职员个人卫生标准

  1、职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好胸牌及工作帽。

  2、工作服要保持清洁、无明显油污,衣扣不得有脱落。

  3、职员上岗时不得赤脚穿鞋。

  4、职员头发要保持清洁、卫生、梳理整齐。

  5、职员上岗时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

  6、职员上岗前要将手洗干净。

  (二)容器模具、工具的卫生标准

  容器是指生产所须的桶、盆、瓶、称盘,前厅货盘、购物盘等物品。模具是指面包、西点、蛋糕的各种生产模型和烤盘等物品。

  工具是指分发给个人或集体共用的刀、夹子、转台花嘴、挤花袋、刮板、擀面棍等物品。

  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三)设备保养与清洗

  设备是指生产中的合面机、压面机、打蛋机、醒发柜、冰柜、烤炉、案台和前厅的蛋糕柜,面包柜、玻璃、冰柜等。

  1、生产设备应由专人养护、定期定时加油润滑。

  2、每日下班后须将设备停电后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水珠、面粉、尘土、污物等。

  3、机械设备要用专用白布盖好,要保持白布的清洁卫生。

  (四)每周必须大扫除

  1、将饼屋内外灯箱上的尘土擦干净;

  2、将面包醒发箱内的脏水倒干净,并更换新水,烤炉内油污要清理;

  3、冰柜要除霜清洗擦净;

  4、清理卫生死角,喷洒消毒药水,投放鼠药、蟑螂药,须有专人负责;

  5、整理原辅料做到码放整齐,领取方便,无粉尘;

  6、定期清理空调及冰箱、散热片面性等设备。

门店规章制度 篇4

  简介:

  公司的未来发展计划:川菜传播连锁有限公司,目前在卤制品行业,属于全国跨省最多的公司,但xx人不满足于现状,拟在未来的几年里,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城市,把产品推广到全国各地。公司未来的发展,急需要大量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我们欢迎有宏大抱负并且具备这方面能力的有识之士,会聚共谋发展。同时也鼓励在职职工努力学习管理知识和工艺技术。

  考勤制度

  1、 迟到一次扣10元

  2、 事假一天扣当月工资总额的二十分之一

  3、 病假一天扣当月工资的三十分之一(凭就医证明)

  4、 受工伤的员工在休息期间领取基本工资(未转正员工以病假处理)

  5、 早退或迟到20分钟以内扣10元(未转正的员工扣5元),超过20分钟以旷工处理

  6、 一月内病、事假累计7天以上(含7天),当月无奖金,15天以上(含15天)无岗补和奖金;20天以上(含20天)当月工资不发;(特殊情况报请部公司批准除外)

  7、 旷工一天当3天事假;另外,一月内累计旷工2天岗补降一级,累计旷工3天当月工资不发;(制作组员工旷工两天当月无奖金)

  8、 探亲假不超过1个月,否则照新员工处理(特殊情况经提前审批除外)

  9、 受到停工的,停工期间以旷工处理。未尽事宜根据各地情况而定。

  车间卫生要求

  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对责任人给予10元罚款。

  1、 车间内用于遮挡灰尘和蚊蝇的软门帘,不准贪图方便拉起来;

  2、 车间的各种纱窗在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严禁打开,以防止蚊蝇侵入;

  3、 各种原料,成品,半成品以朦胧主盛装食品的容器,严禁直接触地;

  4、 车间的墙面,地面,扣板,容器,在下班以后必须进行卫生清理,确保生产场所符合仪器卫生要求;

  5、 各车间对应的公共场合的卫生,由相应的部门负责清扫,必须随时保持清洁,不能堆放任何杂物,经常冲洗地面,不能有油污,积水。

  销售人员管理和考核细则

  销售分店是公司的窗口,销售形象就是公司形象,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保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打击各种损害公司利益和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及时肯定在销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特制定本细则。

  一、 销售工作的基本原则

  即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对销售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1、 绝对服从销售主管或公司领导的安排,遵守销售管理的相关制度;

  2、 注重个人形象,塑造良好的销售形象和公司形象;

  3、 具有强烈的仪器卫生观念,熟知产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4、 树立顾客就是上帝的思想,热心为消费者提供阳光服务;

  5、 遵守财务制度,勇于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销售分店店长的权利和职责

  销售分店实行店长负责制,以每一分店为单位,由店长全面负责该店的销售和管理工作。店长开展工作的依据是《销售人员管理和考核细则》。

  1、 店长有权对点上的日常事务进行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员工有处罚权;

  2、 合理组织销售工作不断提升销售业绩;

  3、 作好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反馈工作;

  4、 妥善处理种类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5、 掌握好各种证件的更换时间和各种税费的缴纳时间,及时通知主管领导。

  对销售人员的奖励

  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在销售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销售人员及分店给予肯定,销售组设立名次和比例奖。

  1、 名次奖:在对每一个分店的销售额排名的基础上,对于销售额名次上升的分店,每上涨一名,圣该点的销售人员每人给予80元的奖励,依次类推,不足一个月的人员,按其实天数计算,反之,对于销售额名次下降的分店,每降一名,对该店人员每人给予50元的处罚,依次类推,对不足月的人员,照实际天数计算;

  2、 比例奖:以上一个月的销售额为基础,根据各店的名次划分阶段,每一个阶段评选一名销售额上涨比例大的分店,或下降比例最小作为比例奖获得者,该点销售人员每人奖励现金300元,已经获得名次奖的分店,不参加比例奖的评选。

  处罚条例

  销售组的管理由销售科长负责,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部门主管发现违反处罚条例的行为,由部门主管发现违反处罚条例的行为,由部门领导直接处罚当事人;公司办公室检查中发现违反本细则的行为,照处罚金额的10倍处罚销售组,直接从销售组的奖金总额中扣除。

  1、 领料。销售组使用的作料和各类拌菜工具由主拌菜负责领取,在下列情况下,对主拌菜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A、 未领作料造成缺料的;

  B、 未按规定时间领料的;

  C、 在领料现场吸烟的;

  D、 不拿空壶换油的;

  E、 红汤壶不每天清洗,或未清洗干净的;

  F、 装油的壶与装红汤的壶混用的;

  G、 无特殊情况,在二轮货就要作料的;

  另外,销售组使用的口袋,鸡料等销售用品和卫生用品由店长负责领取,因未按时领取用品影响销售的,对店长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2、 出发。一般情况下销售人员在早上6点50前报到,7点准时出发[有特殊要求除外],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每次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A、 早上未按时报到的,或未报到就上班的;

  B、 因迟到未赶上车,必须自己打的或公共汽车上班,等到二轮货才上班的,加重处罚;

  C、 出发途中在车上抽烟的;

  3、 上班前的准备。

  A、 卸完货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换工作衣帽,开门等工作,每超过一分钟开门,对店长处10元罚款,依次类推;

  B、 到店上后一小时以内,必须把菜全部上齐,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和当事人各处10元罚款;

  C、 一个小时后仍没有上齐的;

  D、 品种没有全部摆完的[原则上一个盘子只能摆一个品种];

  E、 标价签没有一一对应的;

  4、 关于销售形象的规定。销售分店的咒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和当事人各处10元罚款;

  A、 未穿工作衣帽的,或工作衣帽不洁的;

  B、 未戴口罩的,或口罩佩带不规范的;

  C、 在店内打闹,嬉戏的;

  D、 销售人员有涂指甲,染发,烫发,戴戒指,穿拖鞋行为之一的[只处罚当事人店长违反垢,双倍罚款;

  E、 上班时间打瞌睡的,看报纸的,吃零食或做与销售无关的事情的;

  F、 公司要求张贴的各种文件,如服务承诺,敬告等内容,不按要求张贴的;

  G、 服务态度不好受到顾客投诉,但没有造成后果的;

  5、卫生和消毒要求。销售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处10元罚款。

  A、店面外的地面不洁;

  B、保鲜柜不定期清洗、消毒的,或有异味的;

  C、点上未准备消毒水,或有消毒水但未进行消毒的;

  D、休息时间不及时清理门窗、玻璃、扣板、拌菜台面等卫生的;

  E、容器不按规定放在架子上而直接触地的;

  F、装有货物的周转箱未盖纱布的;

  G、卸货的时候将容器放在地上的;

  H、卖菜的时候用手直接触菜的;

  I、店内摆放杂乱,未定期清理的;

  J、店面上有苍蝇的;

  K、电子秤、油壶、刀具、菜板毛巾等不洁的。

  6、销售中的其他规定。

  A、主拌菜和店长在10:30—12:30和16:30—18:30的销售高峰其必须在岗操作,否则,各处罚款50元;

  B、不容留非本店员工在店内逗留,违者对店长处50元罚款;

  C、准确估计货量,下午6:30以前主要产品不缺货,否则对店长处50元罚款;

  D、不能在店内煮饭,烧炒,否则对店长处50元罚款;

  E、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消费者利益的,处200元罚款至开除。

  销售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销售过程中的店长为该店的质量监督员,产品质量承担第一责任。各店店长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作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不让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出去。同时店长必须每天写一份质量回单,反应质量问题和对质量的要求,以协助生产部门共同提高产品的质量。销售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给予20元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由店长承担相应损失,直至按押金管理条例处理;

  A、 不按规定写质量回应单的;

  B、 产品掉到地上或受到污染还销售的;

  C、 切片形式不规范,大小,厚薄不符合要求的;

  D、 检查不力,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给顾客的;

  下班的相关规定

  1、 未按规定时间收摊的,每提前10分钟不足10分钟以10分钟针对店长20元罚款;

  2、 下班后必须确保店面卫生和用具卫生,否则对店长处20元罚款;

  3、 下班后,周转箱、空油壶不带回厂的(可以留一个周围箱装调料),按每个10元的标准对店长进得处罚;

  4、 下班后,拌菜台面上不能摆入任何作料,蒜子、香菜连同碗装的作料必须全部放放保鲜柜,否则对主拌菜给予20元经济处罚;

  5、 下班后店上的货未全部带回厂的,对店长处20元罚款。

  6、 下班后门窗未关死的,对店箍处20元罚款;

  7、 下班后未开启杀菌灯的,对店长处10元罚款;

  节能降耗的要求

  销售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给予50元经济处罚。

  1、 违反季节规定开空调的;

  2、 晚上下班后不关水、关电和空调的;

  其他规定

  1、销售分店实行店长责任制,任何销售人在店面上违反销售制度店长和都负连带责任受同等处罚;

  2、店长违反销售管理的相关制度,照普通员工的两倍处罚;

  3、因没有及时通知换证、缴费或将证件、缴费凭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店长承担;

  4、以分店为单位,一个月内受到3次或3次以上的经济处罚的分店,该店长当月的职务津贴取消一个月内受到5次经济处罚的分店,撤消该店店长职务;

  5、店长为销售分店的财务第一责任人,如果店面上负帐,损失由店长清查,并接受相关处理。

门店规章制度 篇5

  1、早班人员职责:开音乐、点檀香、检查房间卫生、打开所有灯。

  2、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违者罚款20元/次。

  3、前台做好收银工作,确保金额准确无误,并与让客人核对当次消费项目,如有收费核对有误,责任前台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4、遇到喝酒或神志不清、高龄、重症疾病的客人,不予接待并全齐回去休息或建议其去医院就诊。

  5、每日上班前应仔细阅读前一天工作记录及预约记录,下班前准备好交接记录及预约记录。

  6、前台座机电话不得随意拨打,如有发现私用公司电话,罚款20元/次。

  7、工作人员不得擅用职权安排调理师,违者罚款20元/次。

  8、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特殊情况除外),违者罚款20元/次。吃饭时间为30分钟/顿,吃饭期间前台严禁离开人。

  9、有关门店活动政策,工作人员不得擅作主张,必须在相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操作,违者出处罚50元/次。

  10、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言谈举止不端正者衣衫不整者罚款20元/次。

  11、卫生区域必须收拾干净整洁,违者罚款20元/次。

  12、服务客人时严禁携带手机到房间,违者罚款20元/次。

  13、服务客人时必须随身携带客人档案,违者罚款20元/次。

  14、配合好客服经理的铺垫工作,不配合者罚款20元/次。

  15、必须熟悉店内各个项目及相关产品介绍。

  16、使用后的灸条不得随意乱放,违者处罚50元/次。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尤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17、上班时间内必须在指定休息室待钟,严禁擅自出入调理间、聚集大厅或前台,违者罚款20元/次。

  21、如有外出或其他事宜,必须征得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2、禁止操作项:放血、正骨、针灸、疤痕灸以及非公司相关项目,以上若发生事故,操作人承担一切损失及赔偿并处以500-20__元罚款。

  23、严禁一切有损于公司员工、门店利益及形象的言行,一经查实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并承担一切损失。

  24、加班:10元/时,迟到:1元/分钟。

门店规章制度 篇6

  第一节 仪容仪表

  (一)衣着

  1、男员工着工服,无工服者:着穿白衬衣、领带、西服、黑色西裤、穿黑皮鞋;

  2、女员工着工装,无工服者:着白衬衣、黑色或深色西裙、套裙、西裤;穿皮质中式的鞋,鞋式不能过于破旧、夸张、休闲,并须注意保持整洁。女员工上班必须化淡妆(化妆请到卫生间),以给人清洁健康、礼貌得体的印象;不宜使用香味浓烈的香水;不得涂颜色鲜艳的指甲油;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3、所有员工佩戴胸卡,一律不准穿着牛仔衬衫、T恤、运动鞋等休闲服或奇装异服上班。

  (二)头发

  1、男性头发不能过长,要求:全不过眉,发不过耳,后不擦衣领,不准烫发、不剃光头、不蓄胡须、鼻毛;

  2、女性发型不能夸张,染发颜色不能超过两种颜色及不能鲜艳(例如金、红、白、蓝、紫、橙、绿等颜色)。

  (三)饰物

  1、男性除手表、戒指以外,其他饰物一律不准佩带;

  2、女员工饰物不能夸张,不能过于鲜艳。

  二、考 勤

  (一)上班时间及休息时间

  1、公司实行考勤签到、签退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签到(退),并如实填写到岗时间,不允许代签。

  2、门店上班时间:9:00—21:00,分为两班制。

  早班:9点——19点,

  晚班:11点——21点

  迟到超过半小时的员工算旷工一天。当月累计迟到5天或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30%基本工资。当天值班人员早上提前20分钟开门(即上班时间为8:40)。

  3、每月28日前各店制定好下月的值班表,报由文秘汇总,并张贴在墙上。门店员工休息应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

  4、工作期间未填写《外勤登记表》,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回店不能提交有效《看房回执单》一律按缺勤处理。

  员工每周一至周五可提前安排轮休,每人每周可轮休一天,各店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外出

  1、员工因公外出,应提前在秘书处登记考勤。写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预计回公司时间等,外出归来后在考勤表上登记实际归来时间。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在早上9:00按时到公司报到者,须于头天前联络店长获得批准,店长接获通知后于早上9:00以前进行登记,员工回公司后再行注明。下班时若不能回公司签到或在外出登记无说明者,须于18:30前联络其店长获得批准。不管任何原因,员工与有关店长未按时办妥手续,员工均被视作迟到或无故旷工处理。

  (三)、午、晚餐时间

  中午12点——1点为午餐时间,下午5点——6点为晚餐时间,各店员工轮流就餐。除就餐时间外,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去外面吃饭,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向店长申请。

  (四)、请假事宜

  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事必须提前1天请假,特殊情况最迟提前2小时

  向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经主管同意方可;否则视做旷工处理。

  三、工作任务

  1、每人每天录入SIS内真实房源至少3条,录入其他端口(365、安居客等),至少20条,刷新5次。店长监督员工按规定执行。各店长每天下班前查询录入及刷新情况,未按规定录入或刷新的员工按5元/条进行罚款。公司管理层会随时抽查录入及刷新情况。如发现行政助理有包庇行为,重处。

  2、每人每周找盘源3个,客源6个,看房4次,月收钥匙3把;按周考核,未完成者由店长自行处罚。

  3、基本任务:每周带客户看房至少3次,按月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每周统计一次;

  4、月追踪出售房源10套,买方客户6组;按月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每周统计一次;

  5、每周统计数据各店长保留一份,并上交给区域经理及运营总监各备案一份。

  四、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准擅自离岗。

  2、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员工应将工作牌保管好,凡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证的,一经发现,一次性罚款5元;工作证损坏的,如内容、绳子、卡套,必须以旧换新;工作证遗失的,一次性罚款50元;离职员工:需交还工作证。如不交还工作证,扣除应发工资。

  3、上班时间内,员工的移动电话必须开通,如发现不开通者,罚款5元。

  4、上班时间内,不准在办公室内喧哗、嘻戏、聊天、唱歌、听录音机、打电脑游戏、吃零食(如需讨论工作,请到会议室)。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书刊。

  5、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在办公室内下棋、打牌、喝酒。如有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处罚。

  6、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过量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责任自负,公司保密文件和资料不准携带回家。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得会见亲友。特殊情况,经分店店长批准后,可在洽谈区域会客室会面。

  8、爱护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办公家俱、文具等,降低消耗。

  9、不允许利用工作、业务上的方便,收受不正当的财物和回扣。

  10、接听电话规定:

  1) 打电话时要控制声量,以免影响其他人员的工作。

  2) 电话应在响铃一声后立即接听,不得超过三响。

  3) 接电话时,首先的问候语“喂,您好,21世纪不动产 ,某某某为您服务!”

  4) 电话结束,在对方挂断电话后,自己再挂断电话。

  5) 严禁使用电话聊天,绝对禁止任何对通话者的不礼貌语言行为。若有通话者出言不逊

  时才允许挂断电话。

  6) 不允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拨打声讯服务电话。

  11、所有初级员工在培训考核期内离职,属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有出单,按公司提成比例发工资,下月发薪当天到公司领取提成。

  五、保密制度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离职后,员工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务必保管好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公司的一切资料、文件、文案等皆属于保密范围,各员工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违者公司按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3、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贪污、盗用、挪用公司的财产(包括现金、物品等),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资料等挪作他用,违者罚款者立即辞退。

  4、公共财产的遗失和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5、各店店长应管理好本店的人员及事务的保密工作,并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6、未经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对外提供有机密的公司文件或其它未公开的经济状况,财务数据等。

  7、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作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8、发现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六、违纪处理

  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对于违纪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

  1、旷工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每旷工一次,上报公司扣发当月3日工资。

  1) 工作时间外出与“外出登记”内容不符者。

  2)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3) 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者虽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

  4) 擅自放长假无故不到岗者。

  5) 公司规定的其它违纪行为。

  代打考勤者按照公司特别规定处理。

  一个月内旷工达5次者,上报公司予以解雇,连续旷工2天者,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2、一般违纪处理

  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片区内除对其进行公开批评警告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1) 上班时着装及仪表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工作牌;

  2) 工作散慢,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睡觉、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上班时间收听广播、录音、电视或与工作无关的新闻书报;

  4) 工作时间内在禁烟区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

  5) 工作时间内饮酒,或上班时带醉态的;

  6) 不讲文明礼貌,举止粗鲁,经常讲粗话、脏话,影响公司形象;

  7) 上班时未经允许私自拨打公司长途电话;

  8) 由于疏忽大意使公司或其它员工的财产丢失或损坏;

  9) 搬弄是非,在员工间作不属实的恶语传闻,影响员工间团结;

  10) 没有按时完成上级领导所安排的工作。

  3、 严重违纪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上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发30%——100%工资或给予降薪或解聘处理:

  1) 工作态度不积极,一月内严重迟到、早退5次或擅离工作岗位;

  2) 多次发生一般违纪行为;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以上;

  4)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5) 擅自向外界提供公司财务或业务资料及违反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6) 员工之间恶性争抢客户,造成不良影响;

  7) 使用肮脏或污辱性语言攻击中伤员工或他人,在公司内殴斗;

  8) 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或损失。

  4、上报公司即时除名处理

  凡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上报公司将给予即时除名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和佣金,追偿公司所受损失。

  1) 走私单;

  2) 有欺骗公司行为;

  3) 贪污、盗窃公、私财物;

  4) 道德败坏,参与淫秽或不道德行为;

  5) 利用上班时间在外从事其他兼职工作;

  6)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不正当的财物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

  7) 工作时聚众闹事,煽动他人消极怠工,使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受到损害;

  8) 使用毒品、麻醉剂、兴奋剂或携带、私藏违禁品(枪支、凶器、毒品等);

  9)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公、检、法机关追查。

  5、违纪处理程序

  1) 如员工有一般违纪行为发生时,任何人可向区经理或总监反映,经核实后,与违纪

  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并作出“违纪处理决定”。

  2) 如员工被发现有严重违纪或有被即时开除行为发生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 分店店长必须进行彻底调查,将真实情况书面向片区经理反映。

  由片区经理上报公司总监,总监直接作出最后处理决定。

  c)“违纪处理决定”将发布在公司新闻公告里面。

  七、跟进制度

  (1)、跟进人必须详细写出具体跟进内容

  (2)、跟进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3)、跟进内容不写垃圾信息

  (4)、跟进栏内填写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

  (5)、根据跟进内容及时更改状态及归档信息

  (6)、有效跟进内容包括以下几种:

  A、真实价格变动信息

  B、最新盘客源变动信息

  C、之前录入房友未完善信息

  D、成交后的具体信息

  八、门店店秘管理制度

  (1)外勤登记、钥匙登记和管理、合同等文件由店秘统一管理,填写完应及时放回原位,合同在领取后必须在24之内归还,如有遗失必须登报挂失。费用由责任员工自行担负。

  (2)店秘应做好考勤制度,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前通过邮件发给片区经理、运营总监及人事资源部备份。

  (3)做好业绩汇总工作,每周五下班前及每月最后一天上午向片区经理和运营总监提交业绩汇总报表备份。

  (4)门店收取佣金必须第一时间交给店秘,再由店秘在收款当日将佣金交由总部财务人员或存入公司账号。

  (5)每月5号之前将店内所有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罚款。汇总计算交由店秘管理部门。

  九、门店内外卫生制度

  (1)任何员工都有责任保持店内外整洁,地上杂物应及时捡起放进垃圾桶。地面保持干燥、干净。桌面、座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水印。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笔、本等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桌子上乱写乱画。办公椅和客户接待椅,电脑要摆放整齐划一。

  (2)门店内卫生应每天早晚打扫一次,早上由早班人员打扫,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擦房源展板等。晚上由晚班值班人员离店前打扫。由店长负责检查。

  (3)门店门前2米内应保持干净,地上没有烟头,废弃物。店内员工一律不准在门店前吸烟,如吸烟应离开门前至少8米距离。不准长时间在门口逗留。

  (4)自行车及电动车不得摆放在大门门口及两侧,不得在房源张贴橱窗前摆放,电动车充电原则上把电瓶拆卸在店内充电,或摆放在上述以外的地方用接线板充电,充好电后要及时把接线板收回店内。

  (5)橱窗玻璃及背景墙,水牌,杂志架等,每周至少擦拭两次,做到无污垢,无水印,无灰尘。

门店规章制度 篇7

  1、 迟到一次扣10元

  2、 事假一天扣当月工资总额的二十分之一

  3、 病假一天扣当月工资的三十分之一(凭就医证明)

  4、 受工伤的员工在休息期间领取基本工资(未转正员工以病假处理)

  5、 早退或迟到20分钟以内扣10元(未转正的员工扣5元),超过20分钟以旷工处理

  6、 一月内病、事假累计7天以上(含7天),当月无奖金,15天以上(含15天)无岗补和奖金;20天以上(含20天)当月工资不发;(特殊情况报请部公司批准除外)

  7、 旷工一天当3天事假;另外,一月内累计旷工2天岗补降一级,累计旷工3天当月工资不发;(制作组员工旷工两天当月无奖金)

  8、 探亲假不超过1个月,否则照新员工处理(特殊情况经提前审批除外)

  9、 受到停工的,停工期间以旷工处理。未尽事宜根据各地情况而定。

门店规章制度 篇8

  01货品及其安全:(共20分)

  1.货品整齐:(10分)

  柜台相关负责导购员必须保持货品全天销售中摆放整齐且有规律,在销售外时间经常观察货品摆放整齐度,销售中有货品未及时归位的,在销售过后应立即摆放归位。

  评分标准:每天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

  2.货品安全:(10分)

  (1)导购员在销售过程中,在柜台中所取的销售货品如若顾客未购买或不中意,应立即放回柜台内。

  (2)导购员在销售中,在柜台内所取其他货品进行对比时时,该货品前所取其他货品不得放在收拾托盘以外位置。

  (3)如若根据店内销售需要,货品需借给导购员佩戴时,店内只负责货品保养,货品安全归导购员所有,如有不可修复的损坏与丢失,导购员按员工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4)每次到货由店长及看店人检查,检查无误货品无损伤签字后入库,柜台上的货品由当柜导购员负责,如货品在柜台出现损伤由当柜导购员负责赔偿,如交接班时导购员盘点发现货品有损伤由上一班柜台负责导购员进行赔偿。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扣2分。

  3.以上货品及其安全条款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根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惩处。

  02相关销售道具:(10分)

  1.销售道具的使用:在销售过程中,货品必须摆放于托盘内,禁止放在柜台上。计算时必须使用计算器,禁止口算、心算、估算。销售珠宝类饰品时必须佩戴手套。

  2.销售标签及标签套:销售标签在柜台中要保持整齐,销售时或销售后标签套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或扔掉。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扣1分。

  03店内卫生情况:(10分)

  1.店内通道卫生:不在销售中的导购要多多观察店内通道卫生,如有脏乱的地方,必须立即清理。如所有导购都不清理,对距离最近的未在销售中的柜台导购进行惩罚。

  2.店内柜台卫生:柜台台面要保持清洁,每个柜台负责的导购员负责保持柜台卫生,由于顾客在购买中多有倚靠柜台的现象,每次顾客走后所在柜台要进行柜台台面清洁。

  评分标准:每日检查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

  04店内纪律问题:(10分)

  1.在店内导购员禁止使用手机,如有需要只能使用店内座机。

  2.店内禁止导购员吃零食。

  3.店内禁止导购员互相交谈与货品销售无关的内容。

  4.店内禁止导购员嬉戏打闹。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纪律扣2分。

  05销售政策折扣及赠品申请:(10分)

  1.店内有其他顾客时禁止向店长及店经理进行申请,要等到其他顾客离店后进行申请。

  2.根据申请政策折扣导购员提成将与折扣相同进行发放。

  06日常销售问题及售后:(共40分)

  1.素转非问题: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必须进行素转非。对于进行素转非并且成功销售产品的导购员,每次销售进行5元的奖励。如顾客坚持购买黄金饰品,第二天晨会要做销售后总结,所有导购员及店长需要进行案例分析,根据不同案例制定素转非方案。

  2.珠宝类销售:每月确定销售业绩目标,对于月销售业绩未达标的导购员处以扣未完成业绩同等比例的处罚。销售业绩如均达标,对于销售业绩最差的导购员处以扣5分的处罚。

  3.活动销售:节假日活动期间,店内实行集体平均提成制度,活动前确定活动珠宝类销售目标,如达到预期销售目标,超额部分按5%提成奖励平均分给导购员,如未达到预期销售目标,全体导购员按扣除5分进行处罚。集体提成期间,珠宝类销售额最高的导购员给予400元奖励,销售最低的导购员处以200元罚款。

  4.售后问题:导购员要熟练掌握售后知识。如发生顾客退货,销售该货品的导购员,要对顾客给予满意答复,并阻止其退货,如发生退货该导购员除扣除相应提成外,根据货品情况处以扣4分的处罚(调换货品不进行处罚)。

  5.客户资源及售后回访: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自己应掌握属于自己的客户资源,在顾客对产品、品牌等有疑虑的情况时,导购员应留下顾客的'电话及信息,通过日常交流或产品品牌的介绍消除顾客的疑虑。定期对自己的客户资源进行回访,问候及新品推荐。

  评分标准:不进行素转非每次扣分2分(满分12分)

  售后,投诉一次或者导致货品退回扣4分(满分8分)

  珠宝类业绩指标完成(满分20分)

  注:

  1、未完成业绩指标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2、珠宝店的导购员相当于自己做生意,公司为导购员搭建一个珠宝店作为平台,导购员应将珠宝销售作为自己的事业,为自己来谋取最大的利益。店内管理人员向导购员保证会按实际提成、奖励、罚款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导购员销售做好后勤工作。也请各位导购员做好日常店务以及销售工作。

  评分制度:95分以上提成110%发放

  85分(含85分)~95分提成100%发放

  75分(含75分)~85分提成90%发放

  65分(含65分)~75分提成80%发放

  65分以下提成70%发放

  评比满分的导购员额外奖励100元。

  注:如单项分全部扣满,直接按65分以下处理。当月评分低于65分的导购员,第二个月若未达到85分,店内予以辞退处理。

  导购员签字:

  店经理及店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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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个人仪表

  一、所有人员服装整齐清洁,仪态、微笑自然大方得体,做事彬彬有礼。

  二、发式要求:男员工必须短发,头发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整洁,无头屑。女员工短发应经常清洗,梳理整齐,留海不盖眉。长发必须扎起。男女员工均不许夸张染发。

  三、工作服要求:清洁、合身熨烫,整洁无破损,工号牌须佩带于上衣的左胸处。衣袖裤管不准卷起,不得穿高领内衣。男员工衬衣纽扣必须齐全并扣好。佩带项链或其他饰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体要求:常洗澡,无体味,保持牙齿清洁,口气清新。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必须化淡妆,口色以红色为主,不许留手指甲,经常洗手,除佩戴结婚戒指、手表外不许佩戴其他饰物。

  第二条、工作服

  1、公司按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工作服,员工应在工作期间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员工应按规定更换服装,保持制服整洁,如遇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

  第三条、考勤记录: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上下班打卡确认签到,进行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托人或代人进行属违反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第四条、私人财物:员工有责保管好自己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店内,若有遗失,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拾遗:员工在店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店方处理,统一保管及登记。

  第六条、私人控访及电话

  1、员工不准在店营业场所内接待私人访客。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私人电话或玩手机,手机要开无声。

  第七条、所有员工的茶水杯要统一摆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后请整齐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处罚条例制度

  第一条、处罚原则:

  处罚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以帮助下属员工为出发点,给予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主要以通过教育、提醒、批评的方式为主,处罚形式为辅的管理原则,使公司与员工获得共同提升。

  第二条、纪律执行程序: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工作,反之员工如有犯规行为,将视情轻重以纪律处分。

  第三条、员工纪律规定:

  一、甲类过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签到)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3、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5、当班时不注意个人仪表、仪容;

  6、不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用工作餐者;

  7、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

  8、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9、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其他卫生和行为;

  10、当班时吃零食、看书、追逐嬉戏,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11、工作间隙时间内喝酒,在禁止吸烟处(营业场所)吸烟;

  12、上班时未经批准接待来访亲友;

  13、上班时未经批准接打私人电话;

  14、上班期间在店内大声喧哗者;

  15、上班期间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17、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18、一个月内两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9、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施者;

  20、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1、卫生包干区域打扫不认真、不达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无故逗留在店里;

  23、未经允许让已离职人员进入门店工作区域者;

  2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二、乙类过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序执行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2、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遗失,情节轻微者;

  5、对下属督导不严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较重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务,情节较轻者;

  7、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8、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9、下班后未将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损失者;

  10、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课或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12、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

  15、因过失导致门店正常经营工作停止2小时以下者;

  16、无故矿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8、偷吃门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饮品。

  1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0、在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毁,涂改门店通告及张贴栏。

  22、恶意中伤同事及上司。

  23、伪造骗取病假单,欺骗上司隐瞒事假理由。

  24、故意损坏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财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费。

  26、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主管指派、不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后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导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伤者;

  28、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及声讯电话者;

  29、在当班时睡觉。

  30、三次触犯甲类过失。

  3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三、丙类过失:(100~500元)

  1、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

  2、偷拿公司、客人、同事的财物。

  3、不服从上级安排,经劝说、处罚仍无效。

  4、上班时与人打架斗殴。

  5、涂改原始凭证,从中谋取财利。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7、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屡次违反对抗上级主管指令者;

  10、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

  11、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故意损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13、所管现金或财务严重短缺者;

  14、严重违反各项安全制度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

  15、玩忽职守导致客人和门店的财产、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16、聚众闹事或变相罢工。

  17、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或其他骚扰者(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18、利用病休或其他休假另谋职业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19、三次触犯乙类过失者;

  20、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四、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事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处分种类

  一、口头警告:凡员工首次犯甲类过失,将被口头警告,如重犯甲类过失将被书面警告。

  二、书面警告:同员工重犯甲类过失或首犯乙类过失,将被书面警告。

  三、最后警告:严重书面警告发出一个月内,员工如超甲类或乙类过失将被最后警告。

  四、辞退或开除:凡员工首犯丙类过失或受最后警告后,又犯甲类或乙类过失,公司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提出辞退或开除之决定。

  五、无薪停职:员工如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在处理过程中,可责令其无薪停职,停职期限一次超过14天,停职期满前,应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处分罚款

  凡员工因犯规被警告,将受经济处罚如下:

  1、口头警告:罚款50元(含)以下

  2、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含)以下

  3、最后警告:罚款500元(含)以下

  4、员工因自身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需由员工自行承担赔偿。公司损

  失5000元以上(含)为重大经济损失,属公司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度。

  第六条、执行程序:

  一、口头警告:由店长或部门主管做开具罚款单,财务部扣薪,人事部备案;

  二、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由部门主管签发警告书,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警告归入人个资料。

  三、辞退或开除:品牌经理根据员工犯规证据,作出《违纪辞退、开除处分》报告,及人事部审核后提出意见,及总经理审批。

门店规章制度 篇10

  1、目的:对冷藏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冷链管理的管理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有冷藏药品管理。

  4、责任:门店收货、验收、储存、销售人员。

  5、内容:

  5.1、经营冷藏药品的,应有配套的调控和显示温湿度冷藏设备。冷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之处;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5.2、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中,不得置于露天、阳光直射和其他可能改变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收货前,如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记录数据,应查看并确认运输全程温度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方可接收货物;如不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数据,应暂移入规定温度的待检区,待获得运输全程温度数据并确认符合规定后,才能移入合格品区。冷藏药品收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冷藏药品的收货、入店通常应在15分钟内完成。

  5.3、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设施或设备内温度、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拒收。

  5.4、冷藏药品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同时包括发货方温度记录仪编号、收货时间、入库的时间等。

  5.5、零售药店已出售给消费者的冷藏药品,退回后不得再次进行销售。

  5.6、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冷藏药品需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保证药品在适应的温度下,便于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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