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②丨社会团体如何换届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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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01:33

  办事指南 

  成立社会组织该如何申请?

  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换届选举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如何注销社会组织?

  ……

  为提高办事效率,

  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

  《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规程(试行)》

  填补相关制度空白

  

  社会团体如何换届?

  看这里↓

  

  ★ 按《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规定进行。

  ★ 社会团体理事会任期为3至5年,理事会应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 延期换届只能申请1次,最长不超过1年。

  

  一、开展筹备工作

  1.成立换届选举机构。

  2.依规确定会员有效资格。

  3.确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监事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候选人;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按照《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有关规定产生会员代表。

  4.开展换届审计工作。

  5.拟定会议材料。

  6.材料报批审查(详见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下载中心社会团体成立、换届温馨提示)。

  

  二、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相关议程

  换届选举机构应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7日前,以适当的方式将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通知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

  三、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1.填写、提交换届材料。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按照“一届一备”原则向省民政厅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并更换法人登记证书。

  4.慈善类社会团体申请变更“慈善中国”平台登记基本信息。

  5.收集整理换届有关资料并归档。

   

  《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效期二年

  (来源: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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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疑问

  可拨打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0591-87676273 电联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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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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