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商联始终坚持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以促进福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健康成长为己任,致力于创新思想教育方式,提高全市非公经济人士的理论水平与自身素养,将企业发展与海西建设大局和和谐社会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引导会员参与“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和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榕商形象;致力于拓展会员服务领域,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帮助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密切政企交流、排解企业忧难、拓宽融资渠道、扶持企业创新;致力于发挥参政议政主渠道作用,开展各类调研,为党委政府的决策献计,为非公经济的发展出力;致力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异地商会与基层商(协)会的管理,现已在异地商会和部分基层商会成立党组织,引导广大榕商依托“回归工程”等载体回乡投资兴业,实现家乡发展与企业自身互利共赢;致力于增进海西区域内商会的协作与海峡两岸行业协会的经贸往来,现已与台湾高雄中小企业协会以及国内多家市级工商联互为友好商会。
自1987年以来,福州市工商联连续七届(每3年为一届)被福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被省委统战部授予福建省统战系统“海西春雨行动”先进集体称号,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福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