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负责机关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内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分析研究青年思想动态;负责单位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以及年终目标工作考核;负责机关财务、国资管理、档案、机要、文印管理、应急、保密、信访、计生、爱卫、统计、综治、维稳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人事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研究制定我市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研究分析全市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自身的特点,结合攀枝花实际;协助区(县)、委(局)、大企业党组织管理直属团委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共青团机关的自身建设;负责全市团的整体化建设工作及推优入党、推优上岗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组织统计工作;承办团市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终考评等有关工作和团市委机关干部转业推荐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相应工作予以指导。研究、指导我市青年统战工作和民族地区团的工作,在青年知识分子、民主党派青年、信教青年和民办(私营)企业青年中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与国内青年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建立全市青年人才信息库,加强合作联谊;加强对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市青年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三)负责团市委并指导全市团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团市委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研究青年志愿者工作理论,制定青年志愿者工作规章和制度;组织全市性青年志愿者培训;负责全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管理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实施。
(四)研究、指导全市城市企业和城区街道、社区共青团的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团的各项活动;负责全市青工战线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各项文化、教育活动,搞好全市青年创业行动,协助做好青工的稳定工作;指导城市企业、城区街道、社区的基层建设。研究、指导全市农村、民族地区和乡镇企业团的工作;组织全市农村青年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活动、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青年致富人才;指导农村团的基层建设,发挥农村团员的模范作用。研究、探索、指导全市开展新媒体组织、引导、服务青年的相关工作;引导青年开展“保护母亲河”等生态环境建设活动。
(五)指导全市大、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青年师生的思想动态;指导大、中专学生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及少年宫开展各种有益于少年儿童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参与研究制定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提出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对策;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愿望;参与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推动落实;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负责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攀枝花市关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市关工委日常工作,做好文秘、档案、财务、人事、安保、宣传、印章和车辆管理等工作,执行关工委主任办公会决议,协调督办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深入基层调研、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不断建立健全关工委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壮大“五老”队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关工委,努力提高关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长期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校外辅导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及帮困扶弱活动等;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合力,联系服务成员单位和县区关工委,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爱心力量。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党政中心,投身“十三五”生动实践
(一)聚焦“双创”搭建平台,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举办攀枝花市第四届青年创业创新创富大赛,共吸引431个青年创业团队报名,线上线下30余万人次参与活动,为我市创业青年提供展示推广、交流进步、孵化成长的平台,助推我市“双创”工作,激活城市“双创”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在团省委提供200万资金的基础上,争取市级扶持资金400万元,为我市青年创业创新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累计为132名创业青年提供973.5万无息贷款,新增就业人数700余人;邀请专家与导师举办创业论坛、培训、沙龙10余次,巡诊青年创业项目77个,促进创业青年不断进步,推动创业项目发展壮大。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力促“省青企协走进市州系列活动之走进攀枝花”成行,向我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展示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扩大城市吸引力、影响力。四是开展“青年文明号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举办“2016年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推荐4名青工参加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激励青年工人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发挥先锋队作用。
(二)创新举措整合资源,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将扶贫帮困工作与2016年新春手机团委团购活动相结合,利用团委手机团购平台销售10余个贫困村土特产,并举办线下集中展示交易活动,线上线下累计帮助贫困村销售土特产物资20余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精准对接70 个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为70个贫困村选配33名“公益指导员”。二是整合资源着力教育扶贫工作,争取到攀钢集团提钒炼钢厂职工捐赠50余万元,为31名贫困户子女提供每年1000元助学金直至完成高中学业;为米易、盐边贫困地区共计16所学校争取到“神华爱心书屋”项目,获捐共计2万余册、价值40万余元书籍,丰富了贫困、偏远地区青少年的业余生活;为我市30名贫困学生争取“我要上大学”等助学项目15万元资助。三是立足优势,发挥团属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针对边远地区青少年的心理咨询、法律维权、贫困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服务5000余人,争取各类帮扶资金35万余元;为盐边8所贫困地区中心校争取到“壹基金”多功能运动场项目,获赠相关运动物资及体育教师培训等经费近80万元;为贫困村困难学生争取“壹基金”温暖包600余个。四是认真做好帮扶结对工作,针对结对村盐边县新建村发展需求,联系农技专家为当地村民进行家禽和水产养殖技术培训;为新建村45名小学生申请“壹基金”温暖包45个;结合春节、“七.一”等节日慰问结对贫困户、困难党员10余次,并积极落实为贫困村讲党课等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到结对贫困户家中走访,与贫困户共谋脱贫方法,除送去必要生活物资外,还根据贫困户生产需求,提供生产物资,解决实际困难。
(三)找准切入发挥作用,有力服务“阳光花城”打造
着力做好“九三学社”中央第八次科学座谈会、钒钛产业创新发展与资源型城市转型研讨会、第十一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赛、第六届亚洲青年女垒锦标赛、中国.四川第二届森林康养(冬季)年会、中国.攀枝花—东盟国际商贸洽谈会暨东盟商团入驻东盟国际商城活动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同时针对我市涉外赛会活动日趋增长需求,招募培训40人成立了攀枝花首批涉外青年志愿者队伍,持续深化康养旅游、赛会等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五创联动”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立足优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城乡环境、文明新风尚引导、阳光旅游宣传志愿服务,打造我市青年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欢乐阳光行 最美攀枝花”春节、国庆旅游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旅客8万余人次,发放旅游地图、指南、服务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以良好的服务打造良好城市名片。我市面向少年儿童开展环保教育的相关经验登上《中国青年报》两会特刊专版,并形成调研文章《亲•自然——关于如何进行少年儿童生态环保教育的思考》,为少年儿童生态环保教育提供借鉴指导,有力提升攀枝花绿色环保形象。
二、增强“政治性”,全面深化青年思想引导工作
(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国情党史系列讲话学习教育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团组织部署,开展我市共青团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下发《共青团攀枝花市委“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安排相关工作。二是通过每月定期开展的党员学习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班子成员带头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邀请专家为团市委机关党员讲课2次,通过参观攀西监狱、观看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廉洁教育8次,结合共青团系统开展的“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2次,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学做结合,把学习教育作为进一步锤炼团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重要抓手。三是因人制宜,创新教育方式,依托团属新媒体平台向广大青年宣传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广大青年深入了解基本国情,准确领会治国理政新理念,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先锋队。
(二)以统筹开展多样活动为载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举办“凝聚青春正能量,展现花城新风采——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座谈会、攀枝花市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7周年“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听党的话 做好少年”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以团队日活动引导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青少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月”行动,开展志愿活动30余次,发动青年450人,服务群众8900人次。开展“众筹时光•情系桑榆”、重阳佳节“敬祖、敬老、感恩”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7599名青年志愿者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送温暖,送关爱,组织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联合市级相关部门举办“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听党的话,做好少年”主题活动、“手绘金沙•‘寄’语未来”绘画作品征集活动暨攀枝花市首届明信片制作手绘作品征集大赛,共征集到100余幅作品参赛并精选了22幅作品印制成明信片发放,在少年儿童中传承弘扬攀枝花精神。
(三)以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为推动,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工作体系
加强对“花城青年”微信公众号、团属微博公众号、公共网页的管理维护,充分利用“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积极发挥网络新媒体在联系和引导青少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团市委微信、微博累积推送文章、微博7181条,拥有粉丝3.5万余人。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发动34025人在“志愿四川”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上注册成为志愿者,强化网络阵地思想引导工作。开展2016年“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线下组织4000余人开展文明纪念活动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青年进行网页献花留言、手机话题互动、网上祭扫等线上活动,累计覆盖30000人次,线上线下联动,充分营造社会氛围。结合春节、五四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网上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各项政策法规、民族传统道德、攀枝花精神、各行各业优秀典型事迹,以鲜活的案例将党的理论“大道理”转化成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小道理”,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三、增强“先进性”,积极稳妥推动工作改革发展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建设
修订完善《共青团攀枝花市委制度汇编》,包括《中国共青团攀枝花市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团市委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共青团攀枝花市委财务制度》,《共青团攀枝花市委保密制度》等,完善机关日常、党组会、书记办公会等制度建设和运行。扎实开展“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活动,录入团干部697名,直接联系青年17700名,开展线上线下活动240余次,同时在全市推广使用集管理终端、工作平台、服务载体于一体的“电子团员证”系统,共采集43918名团员、12938名青年基本信息,推动团组织直接联系、了解、服务青年。做好县(区)团委协管工作,通过年终考核,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督促县(区)共青团工作发展。推动共青团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及时指导2个直属团委开展换届工作。推动攀枝花市青年企业家商会成立,积极做好“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探索在“两新”组织、工地、社区等青年集中地建团新模式,全市成立团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310个。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联合市教体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统筹协调团市委书记、分管书记和学少权益部负责同志,开展“驻校蹲班”工作,更好地掌握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运转和工作开展现状,补齐工作短板。
(二)严格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团要管团,从严治团,把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作为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逐级下达发展团员计划,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统一制作、发放和管理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强化团务规范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组织责任感和团员意识,2016年发展6100名团员。承办了省少先队骨干人才培训班,组织全省220名少先队工作者参训,举办少先队辅导员说课比赛,少先队鼓号队比赛等,强化少先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少先队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争取党政支持,督促市、县(区)团委班子和机关干部及时配备到位,团市委配备1名副书记,配备少年宫2名副主任,补充1名机关干部和1名少年宫工作人员,2名团干部顺利转岗,推动县区团委配备2名班子成员,免去县区团委2名班子成员,推荐1名干部驻成都招商。选派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培训18人次,从东区、西区、攀钢、邮政公司等选拔9名青年干部到团市委机关交流锻炼。
(三)选树典型,激发系统活力
向上推报曾正超成为我市第一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报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团委和市烟草专卖局团总支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报15人获评“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团员、团干部”,12个团委(支部)获评“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推报我市11个单位为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称号。选树52名共青团员为“攀枝花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30个团委(支部)为“攀枝花市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结合“五四”时间节点,利用报纸、电视、团属新媒体等平台对我市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进行宣传扩散,进一步激励各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积极开展攀枝花市第二届“青年志愿之星”评选活动,对优秀青年志愿者进行集中表扬,向上推报何晓嶓入围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评选,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助推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四、增强“群众性”,密切联系青年当好桥梁纽带
(一)主动作为,深化社会治理参与创新
着力加强群团社会服务中心建设,协同社会力量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目前全市已建成群团服务中心21个;张敏常委带队,对各县(区)及钒钛高新区贯彻《实施意见》和群团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承办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暨群团社会服务中心建设专题培训,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群团组织干部、社会组织代表等626人,推动群团服务中心在群团转型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和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各级群团服务中心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参与 “9.6”“9.19”抗灾救灾工作,募集22万余元救灾物资。依托留守学生之家、群团组织服务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七彩小屋等已有阵地扎实推进“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共建成“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46个。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畅通诉求渠道,市政协专题对我市共青团推动青年创业创新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提交市委,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持续加强教育、卫生、文化、法治等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招募培训5000余名青年志愿者,培养储备了1200余名富有志愿服务精神、经受实践锻炼的青年志愿者骨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延伸。
(二)多措并举,深化青年群体关爱服务
开展2016年“逐梦计划”相关工作,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岗位354个。启动2016年“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赛,组织共30支队伍、300余名少年儿童参与,12支队伍晋级市级赛,以赛事推动贫困偏远地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开展“红领巾手拉手——玩具总动员”大型公益活动,为 27所农村学校和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少年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募集2087件玩具、16024册图书、300余件爱心物品。针对特殊青少年举办同心圆、聆听爱的声音、“眼•益精彩”等公益活动。常态化开展关爱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阳光助残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等。组织青年志愿者为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少年、留守学生(儿童)开展有针对性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加强对攀枝花义工联合会、攀枝花援少会、攀枝花梓丹心理咨询社会服务中心等公益志愿组织的指导,增强社会关爱力量。
(三)把握重点,深化预青未保工作开展
落实“法律七进”活动,通过“三下乡”、“6.26”禁毒宣传日等契机,走进农村、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活动,并采用现场咨询、宣讲课、志愿者摆摊设点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安全教育讲座,举办法治教育夏令营、“同心共育”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等面向青少年、青少年家长的公益活动,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项目运作,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统筹安排组织心理辅导志愿者赴全市13所初、高中开展“12355中高考减压”活动,帮助中、高考考生舒缓压力,轻松应考,覆盖全市2000余名学生。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向灾害SAY NO!”等安全教育活动。做好包片村(米易县青皮村)禁毒督导工作,实地调研当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吸戒毒人员管控等工作情况,认真履行禁毒督导工作职责。
二、部门概况
团市委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二类预算单位。团市委下属单位1个,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团市委本年收入合计33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32万元。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2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4万元,占74.22%;项目支出83.23万元,占25.7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团市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39.32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21.54万元相比增加17.78万元,增长5.5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22.87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46.13万元相比减少23.26万元,下降6.72%。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1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26万元,下降6.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44万元,占76.01. 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1万元,占15.0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80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16.16万元,占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3(款)08(项)-招商引资:2016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01(项)-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20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4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9.5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7款)99(项)-其它就业补助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40.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创业创富大赛共计38万元。创业创富大赛于2016年12月29日结束。相关场地费、活动宣传等等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2016年决算数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1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团市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6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4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24.2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7月公车改革,团市委下半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费用;2、办公室加强公务招待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8万元,增长9.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1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13万元,下降0.3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修理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6万元,占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2.3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三下乡”、“同心圆”项目调研、禁毒督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2人,共计支出0.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内江团市委赴攀交流学习1254元;2、甘孜州关工委学习交流工作餐98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团市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9万元,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2万元增加12.07万元,增长34.07%。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团市委公有车辆4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3(款)08(项)-招商引资:是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01(项)-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是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7款)99(项)-其它就业补助支出:是指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是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是指反映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攀枝花市委委员会1(本级).XLS
共青团攀枝花市委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