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举行“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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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2 03:07

原标题:福建举行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专场)

1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专场)。发布会邀请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洪旺,福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明亮,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福建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文洋,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林安泰,福建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袁志东,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福建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柯宜达: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办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专场。很高兴邀请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华女士,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洪旺先生,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明亮先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先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文洋先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林安泰先生,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袁志东先生,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徐华女士通报我省政法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华: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兄弟部门的同事一道,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9月15日,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我向大家介绍了全省政法机关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重点举措。今天借此机会,我再向大家介绍全省政法机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署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深入实施省委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健全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让民营经济发展更有信心。注重以良法促善治,推动出台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92项。推动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写入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集聚法务、泛法务和法务科技企业3760余家,打造专业化、国际化、全链条的法律服务生态圈。省直政法单位制定推出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40条”、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24条”、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16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等系列举措,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体系。去年,在省发改委建立的福建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中,设置了“司法与行政执法”一级指标体系,共19个监测事项,今年组织对数据来源、计算口径等进行优化完善。

二、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让民营经济发展更加安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网格化+综治中心+大数据”治理模式,巩固涉民营经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基础,培育“海上枫桥”“侨乡枫桥”等调解品牌22个,创新建立“园区枫桥”机制,覆盖全省97家工业园区,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124件。把涉企侵企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牵引,今年累计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489起,我省保持了扫黑除恶斗争全国“五连优”。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经营风险预防处置,省法院建立健全“预重整”工作机制,推动成立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省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工商联、国资委等8部门建立省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省司法厅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省567家律所与654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了联系合作机制。

三、优化执法司法服务理念,让民营经济发展更加暖心。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整治越权管辖、违规立案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深入企业一线问需服务。省法院建立健全“执破直通”、信用惩戒修复、党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等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今年已累计走访企业1593家。省检察院开展涉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953件,“亲清护企”检察模式获评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省公安厅打造“亲清八闽”护企安商服务体系,建成经侦警务联络站102个,做法入选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省司法厅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组织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集合233名相关专业领域律师,成立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为全省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我省法务区今年已举办“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讲坛”等活动超过200场次,服务企业1.5万余家。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民营经济发展更加舒心。民营经济是福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全省95%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民营企业,70%的科技成果由民营企业创造。我们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决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赞誉。加强民营企业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成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平台,设立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调解工作室、涉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办公室和维权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所办案件连续11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知识产权保护专区,开设“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家服务”“知识产权企业应用”线上应用专栏,举办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系列讲座,为中小企业研发等行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入选法务区年度十大建设成果重要内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融入综合性法律服务产业生态圈。

五、提升数字政法服务效能,让民营经济发展更加省心。充分发挥我省作为数字中国建设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的优势,连续两年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成功举办数字政法论坛,推动科技兴法、智慧利企。今年“9·8”投洽会期间,举办“法务科技展会”和一系列配套论坛,促成意向订单46个。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运用,已协同流转刑事案件12万余件、协同办案流程31万余次,平台入选全国“2023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建成“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精心打造公安“e政务”、“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跨域诉讼服务3.0版、全国首个“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形成政法公共法律服务数字产品矩阵,目前正在建设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畅通企业参与执法监督、获取法律服务的渠道。积极打造法务科技创新聚集地,成功引进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海丝司法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海丝智慧司法物证工程联合创新实验室等重点项目,联动70余家企业培育法务科技产业链,已有10多家企业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柯宜达:

感谢徐华女士的介绍与发布。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法治日报记者:

今天的发布会主题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可否给大家介绍一下,截至目前,有关民营经济保护方面,福建省已经出台了哪些地方性法规?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洪旺: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非常荣幸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立法是可预期、稳定的制度安排,是国家意志的权威表达,也是企业投资兴业的重要法治保障。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良法是重要前提。我省立法机关以及立法工作机构长期以来非常关注民营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至今已经出台了4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持续用法治力量助推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早在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之后又相继出台了《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4部法规主要内容就是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下面,我对近两年的相关立法工作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一)2022年制定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企业融资难、政务数据共享难、惠企政策落实难、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待加强、中介服务待规范等难点痛点进行规定。如,条例要求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公用企事业单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将项目红线外的设计、施工等责任变相转嫁给市场主体。

(二)当前,我们正在开展对2008年制定的《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将于本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在原条例规定的基础上,修正案二审稿拟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方面作出如下新规定:

为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拟增加以下规定:一是规定全省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企业发展环境,精准制定实施企业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及时回应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权益诉求,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是在制定实施各类规划和政策、实施行政管理、开展项目合作、贷款利率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条件或者标准;三是在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事项中,增加支持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规定。

为加强政务诚信,拟增加规定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的诚信管理。

为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拟增加规定不得要求企业购买有价证券,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向企业转嫁各种费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等。

针对企业反映的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并建立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制度,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央广网记者: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比重高、实力强、潜力足、贡献大。能否请有关发言人介绍下福建省法院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中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福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明亮: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全省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落实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五项保护”,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419090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286件;移送“执破直通”案件2453件,位居全国首位;挽救危困企业63家,盘活资产近127亿元,以高质量审判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打造法治化营商暖环境。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省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行动措施》等多份司法指导性意见,共出台具体措施108条,为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二是提升保障质效,护航民企发展聚合力。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创新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工作思路,推动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拓展多元解纷力量。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既依法严惩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背信等腐败行为,又坚持刑法审慎谦抑原则,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界限,准确认定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经济行为的性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行为,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健全“执破直通”、信用惩戒修复、党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等制度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力度。推动成立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健全“预重整”工作机制,提升办理破产职业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品牌利益和市场形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统一损害赔偿裁量标准,着力破解“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省法院作为全国第二家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在厦门、泉州成立国际商事法庭,打造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新高地。

三是优化司法服务,打出安商暖商组合拳。坚持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及时提供贴心暖心的司法服务。在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中建立“合规告知书+司法建议书”的“一案双书”模式,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行“保、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从诉前法律咨询到诉后权益实现的全链条服务保障。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答》,发布全国高院第一份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深入开展“八闽执行”专项行动,积极适用“放水养鱼”“活封活扣”,助力困难企业涅槃重生。深入推进“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946个,为3425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升级打造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执行服务中心”,让各项执行服务事项集中聚合。开辟对相关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的“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编制并向民营企业家赠阅1.6万册《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南平中院创新推行“法律特派员”制度,选派法官常态化对接行业商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培训、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

下一步,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法院实际,细化完善保障措施,强化对已出台司法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保障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谢谢大家!

福建新闻广播记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据了解,我们省是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请问我们省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方面有哪些特色亮点?成效如何?谢谢!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犯罪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我省于2021年3月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试点以来,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的经验做法。

一是坚持“检察机关主导推动”与“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相结合。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是改革试点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这项工作必须会同各相关部门,汇集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共同开展,真正做到客观、中立、专业、公正,促进、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为此,省检察院会同省法院、司法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贸促会等十个部门,组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主导、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合力。改革试点以来至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二是坚持“规范工作运行”与“探索合规标准”相结合。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我们始终坚持制度建设先行,依法规范开展。省检察院制定《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审核流程工作指引(试行)》《涉案企业合规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手册》等多份规范性文件,明确“严格依法推进”“拟适用企业合规的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要求,为改革持续发力筑牢制度根基。市县两级检察院结合实际,推动建立本级第三方监督评估管委会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探索制定“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办法”“涉企案件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133份,细化第三方机制运行程序,推进制度框架搭建成型。

三是坚持“落实合规程序”与“延伸合规服务”相结合。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我们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严格把握企业合规适用标准、条件,围绕企业特点,做好合规前调查;加强合规考察的审查把关,注重核查涉案企业承诺的“合规计划”是否执行到位;强化办理合规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力求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企业乃至行业规范发展。改革试点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49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97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255家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对符合整改要求的企业相关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67人,未通过合规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提起公诉。共有6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拓展合规服务渠道,既针对涉案企业管理漏洞和共性风险开展合规培训,又根据企业的申请开展合规体检服务,推动企业自觉合规运营。例如,晋江市检察院联合发改、消防、市场监管等26家单位成立“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已先后为540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体检服务,提出合规管理建议3900余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谢谢大家!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海博TV记者:

省发改委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主管部门,请介绍一下,今年以来省发改委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谢谢!

福建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文洋:

感谢媒体朋友对发改委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安心发展指明了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改委充分把法治化贯穿到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各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加快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政府监管,加快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我们主要做了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营商环境法规制度制修订。去年,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我们抓紧会同各级各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对《条例》原则性条款提出具体细化、可操作的措施,近期,出台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为我省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是规范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我省担负全国首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任务,建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系统”,今年以来已累计发现并处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52条,相关工作经验由国家发改委在全国层面进行推广。我们联合工信、住建等九部门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等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们牵头起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政策措施,设立招投标线索征集和工程款支付查询“两个窗口”,明确“六个不得”,即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给予不同所有制企业以不同的市场地位,不得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

三是开展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建立健全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将这项创新举措从地方性法规层面加以确认。机制实施以来,成效明显,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在同口径监测事项中,66%的事项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或继续保持高水平,平均提升幅度达21%。在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我们首创“司法与行政执法”监测指标,我们会同省高院、检察院、司法厅、公安厅等部门,不断优化完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目前已形成稳固的法治化指标体系,包含100个具体监测事项,通过动态监测、实时督导,及时打通堵点难点,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具导向,更有抓手。今年我们还新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问卷,力求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维度了解民营企业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我们依法开展各级各类失信约束措施集中清理规范工作,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应用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等具体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全量归集行政管理、纳税、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等14类37项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为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企业面临的困境,今年以来,我们线上共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1.62余万条,经审核修复1.3万余条,所有修复申请均实现“一网通办”。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数字化支撑,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集成化改革,梳理集成化事项办理标准,实行“七个再造”,推广综合许可凭证省域范围内流通使用,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年底前在“闽政通”上线“易企办”专区,将分散在各领域的高频涉企服务进行整合,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畅通的便民服务。

二是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精准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完善并落实隐性壁垒线索发现、认定、处置全流网上办理机制。持续破除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各种隐性壁垒,形成线索征集、认定、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完善中标企业工程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标的交易成本;提升招投标服务供给质效,大力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打破评标专家“小圈子”,让招标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对标世界银行新一轮评估体系,参照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和各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营商环境各领域,特别是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诚信福建建设、商业纠纷处置等方面落地实施新的一批改革举措,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四是完善新型监管机制。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推行市场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整合37个领域行政管理信息,免费为企业出具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依托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试点,在落实监管要求的同时,减少对企业重复打扰。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福建法治报记者:

近年来,省司法厅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又有哪些重点工作安排?谢谢!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林安泰:

感谢记者的提问和关注。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制定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规规章,着力营造长治长效的法治环境。制定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十二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条”措施,分批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共3713件,修改废止14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营造宽松环境。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全省制定“四张清单”事项9500余项,助力营造包容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政复议案例,率先推行司法所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化解工作,进一步利企护企安企。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组织233名律师成立推动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推动546个商会与49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合作关系,更好满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省市区三级联合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全要素”“一站式”高端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着手研究制定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若干举措,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和更有效法治保障,拟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立法引领。深入推进涉企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强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推动我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涉及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加快建设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及时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等违法行政行为。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建设,深化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精心实施“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深化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建设,进一步培育“电商148”“茶企148”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项目。深入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公证业务,优化仲裁工作流程,提高办结效率。

四是强化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营商环境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深化“园区枫桥”“项目枫桥”等系列品牌建设,提升劳资关系、投资融资等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加强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福州日报记者:

今年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护企安商的“亲清八闽”专项工作,我想请省公安厅介绍下“亲清八闽”为企服务品牌主要内容是什么?创新亮点有哪些?谢谢!

福建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袁志东: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省公安厅于2023年2月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护企安商“亲清八闽”为企服务专项工作,持续探索我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的创新做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一品牌、三机制、五层级”的“135”为企服务体系。

“一品牌”即护企安商“亲清八闽”为企服务品牌;“三机制”即重大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常态化警企联络机制、区域特色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五层级”即形成省级公安机关侧重牵头抓总,统筹制度供给;市级公安机关掌握本地态势,研究服务举措;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措施落地,反馈结果运用;属地派出所强化风险排查,掌握企业需求;经侦警务联络点注重源头防范,提供“面对面”预警防范教育、风险防控治理等一体化服务。

一是打造经侦警务联络点。我们在全省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建立经侦警务联络点102个,将宁德时代等10家易受知识产权犯罪侵害重点企业的经侦警务联络点列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合驻点,制定出台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点建设指引、保护在外闽商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等“一揽子”护企措施,靠前防范、多元化解影响企业生产和重大项目建设风险隐患。

二是把准企业发展新需求。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民营企业内部反腐、跨区域办案协作、涉企资金查扣冻等市场主体关注关切的问题入手,遴选全省商贸领域犯罪侦查骨干组建专家人才库,对疑难案件开展集中会商会诊,为企业守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90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81起,形成警企沟通、问题整改、意见落地的高效闭环。

三是激发两岸融合新动能。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见,推广漳州华安县公安局“安园护企办”、泉州南安市公安局“驻企警务专员”、龙岩漳平市公安局“台胞台企信息直通车”等创新做法。今年6月,漳州公安机关在漳州台商投资区首设“警律护台企联动示范点”,联合专业律师团队,携手为台企提供法律咨询、产业保护等服务,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

柯宜达:

感谢袁志东先生的回答,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现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再进行深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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