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六安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机遇,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将全面推进六安市快速高质量发展。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推进六安市民政事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六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兜底性基础保障与支撑。结合实际起草制定本规划。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13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
()或六安市民政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412室 规划财务科(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反馈意见”字样。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53572559@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9163。
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的起草说明
一、《规划》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六安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机遇,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将全面推进六安市快速高质量发展。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推进六安市民政事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六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兜底性基础保障与支撑。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方案》制定依据
(一)《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三、《通知》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编制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由局规划财务科牵头编制,多次组织民政领导干部职工、专家代表讨论,集思广益,并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推进工作开展,《规划》草案经我局多次组织研讨会反复修改。
二是专家参与研讨。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邀请省时代战略院规划中心、安徽省经济学学会专家参与研讨制定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规划》的制定提供良好的专业基础。
四、《规划》主要内容
关于规划的篇章内容。规划内容主要由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构成。
关于“十四五”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未来五年,六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为:到“十四五”末,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制度更加成熟、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初步构建起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得到提高。
关于“十三五”时期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需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等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关于“十四五”民政发展的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二是资金保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三是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四是科技保障,提高智能服务水平。
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六安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机遇,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将全面推进六安市快速高质量发展。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推进六安市民政事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六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兜底性基础保障与支撑。根据《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六安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和支撑作用,有效肩负起了“托底线、促发展”双重使命,我市民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增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六安市制定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社会救助办法或方案等制度文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特困供养制度,还成立社保兜底扶贫工程办公室,建立了多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临时救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制度措施,有效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从2016年的470元/人/月、225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630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16年的分散供养241.7元/人/月、集中供养35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819元/人/月。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不断加强,舒城县被列入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
2.养老服务体系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到2020年底,共设有养老机构总数254所,社会力量47家、公建民营118家、公办公营89家;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总人数6039人,其中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人数3484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实际完成57.7%;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有总床位数40939张,公建公营床位数9760张,面向社会开放床位数3117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14915张,占总床位数36%,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24%,特困集中供养总人数7054人,农村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占35%,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45张;201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有131所,占比61%;建立包括农村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3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36个,100%完成“十三五”目标要求。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蓬勃发展,结合民生工程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将原来直接补资金转为向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做到全流程信息化运营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设置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能够覆盖整个中心城区,高效快捷,便于考核管理;社区养老有效推进,依托现有社区用房进行改造,高起点建设社区康养中心,做到面积在600㎡以上,设置15-30张床位,兼顾长期住养、短期托养和日间照料,并以康养中心为支点,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形成综合服务网络;机构养老实现跨域式发展,紫荆花怡养小镇、万兴悠然居养老社区(公寓)、安徽如龙颐养产业园、悠然蓝溪康养中心等一批医养结合型中高端养老项目相继建成或投入使用,我市养老服务业正在由低层次、小而散向中高端、综合型聚集发展,规模效应、区位环境优势逐渐显现。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不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发放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近3亿元;打造智慧养老系统,建设的市级智慧养老系统,已经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六安成为全省第一家建立养老服务全业态信息系统的市,其中开发运行的特殊困难群体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可以实施等级评估,进行监测反馈,落实精准关爱帮扶等一系列措施,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同时积极与电信公司对接,为独居、空巢老人配备老人智能手表,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得到及时帮助;注重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办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市、县区安排专门预算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室给予奖补,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设施89所,从业人员达到1930人。
3.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深入推进
社区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全市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100%、94%,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100%、30%。严把社区用房制度,大力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共解决中心城区社区用房9.47万平方米,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9638平方米,全面补齐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新建小区以公共设施为先导,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整合优化社区用房,在四县一区开展“十个一”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优化社区管理职能,开展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试点建设。通过依法有序换届选举,确立社区权威,推进社区自治。强化队伍建设,选好社区“当家人”,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直接选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开展对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考核,建立社区工作者收入增长机制。持续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系列宣传表彰活动。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顺利完成全市1949个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行“一肩挑”村959个,占49.2%。全面完成省级层面15个、市级层面7个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示范点建设创建工作。高位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全覆盖。稳步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全市1949个村(社区)均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风尚引领作用凸显。区划地名管理不断加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全市乡镇、行政村共更换增设地名标志1668块,实现了全市乡镇村地名标志的全覆盖。充分挖掘全市人文历史资源,编制出台《六安市地名录》《六安市地名普查成果集》等书目。大力推进六安城区“智慧门牌”建设,门楼牌“二维码”累计扫码访问66614次,持续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六安地名故事》系列专题栏目,受到群众广泛好评。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确保寿县划转淮南市,设立叶集区,霍邱县姚李、洪集两镇划转叶集区等各项行政区划调整有序推进,先后报省政府批准金寨县、霍山县、霍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平安边界创建,深入推进皖鄂线、皖豫线2条省界联检,六安合肥线等4条市级联检和市辖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界桩更换工作,切实维护了边界稳定。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创新
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的规划与创新。积极推进直接登记、政社分开,实行一业多会,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会费标准备案管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将15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40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21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社会组织全程网办率达100%,平均申请材料数减少到1.43件,平均时限压缩至1.22天。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763家,其中社团1452家、民非1297家,基金会14家,较2015年增长了27%;全市每万人平均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5.6个,各县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共2034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2015年以来,我市社会组织中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242个,联合组建19个,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139名,实现了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动政社互动合作。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1+4”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减少注册资金等方式优化简化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程序。完成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建设,目前入驻社会组织5家,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12家。学习南京市江宁区先进经验,开展我市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投入资金70万元,共实施项目14个,范围辐射市、县20个城镇社区,服务志愿者达300余人次,受益对象约4000余人次。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改革。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由2015年的75%提升到2020年的82%。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责令165家不规范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41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指导和监督39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全面完成全市社会组织统一代码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完成全市77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工作。
5.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
成立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积极组织实施各项社会工作;积极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极力推进社会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加大社会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每年均利用中央、省级、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加强。鼓励引导社会各类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已取得职业水平资格证的308人,占总人口的0.05‰;参加社会学、民政管理、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犯罪预防、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业教育培训的8976人,占总人口的1.5‰。2019年全市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人员和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定期举办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班。并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高级通过人员给予补助500元、700元、1000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工作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到2020年底已有14家专业社工机构。社工志愿工作取得成效。发挥裕安区平桥乡金马社区省级、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市级“三社联动”项目试点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覆盖面和辐射面。加大推进市级“三社联动”工程项目力度,逐步向县区延伸。大力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3%。福利彩票市场销售管理规范化,福彩文化不断融入百姓生活。“十三五”期间我市福利彩票销售量达到25.6亿元在全省领先,筹集福彩公益金7.7亿元。每年开展“福彩助贫困学子上大学”活动,共资助3574人,安排资金1151.96万元。
6.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全面有效推进
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规范办事流程,并与公安、法院、司法、档案局、卫计委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性,部署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有效提升婚登服务水平和能力,金寨县和金安区积极申报全国(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十三五”期间,金寨县和霍邱县政府分别投入7650万元和7760万元对原有殡仪馆进行迁建,霍山县将殡仪馆迁建和城市公墓建设纳入重点工程,裕安区将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区重点工程计划投入2.4亿新建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金寨县新建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舒城县政府投入350万元对殡仪馆火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殡葬服务格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措施,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年提升,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快速发展。儿童福利质量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散居孤儿从2017年的900元/人/月提高至10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提高至1450元/人/月。截至2020年年底,孤儿基本保障2631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655.605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98名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开展健康筛查。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成年在读孤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分类施策,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信息采集共享机制。依托行政村(社区),建有留守儿童之家998个,校外教育辅导站86个。聘请乡镇儿童督导员146名,村(居)儿童保护专干1940名,实现了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乡镇、村(居)的全覆盖。此外,北京长安投资公益基金会、北京彩虹公益基金会在我市联合发起“融爱彩虹之家”公益项目,已建成23所,在建18所,总投资500多万元,惠及2809名留守儿童,有效弥补了部分儿童之家低层次运行不足。
(二)存在不足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社会工作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但在新时期,我市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或困难。主要表现为: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县区城乡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水平仍存在着较大差距,随低保标准提高,各县区在兜底保障方面的财政压力较大。社会救助管理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全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尚未完善,户籍困难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的认定主要依托入户核查、纸质材料审核等途径开展,在灵活就业繁荣、交易方式多样的现实状况下,难以全面核查申请人经济财产状况。
2.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
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会更加严峻,传统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全面适应新的养老需求。全市养老服务整体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息化养老服务覆盖面不广、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和落实机制匮乏、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矛盾问题依旧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养老服务提升支撑不足,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婚姻、殡葬、残疾人等其他民政公共服务基础相对薄弱,整体水平不高,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孤儿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类民政专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的合力不强,还需克服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仍需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待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比较晚,慈善意识淡薄、慈善组织力量弱小,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4.民政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
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亟待提升,信息化建设滞后等,这些都很难与新时期下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相适应。养老专业照护服务人才严重缺乏,养老护理员工作压力大、流动性大,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薪酬低难招人、薪酬高成本高,养老护理岗位缺乏足够吸引力的现象。特别是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多数由附近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兼职,难以发挥医疗照护效果。民政工作专业人才缺乏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手段和方法相对落后,面临着储备量不足、稳定性不强、职业待遇相对较低、人员流失率较大等问题。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六安加快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对接合肥都市圈与合六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新发展阶段,六安民政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抢抓机遇和应对挑战,把握民政发展规律、破解民政发展难题,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六安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有利形势
——治理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地方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民政事业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对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将不断激发社会活力,释放发展潜能,促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地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康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为全市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拓展广阔空间。
——事业进入新阶段。长三角民政事业的一体化发展推进六安民政事业加速提升。长三角四省市将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区协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领域,探索民政若干领域长三角统一法规或标准,再以“资源共享、机制融通”为重点,加大各领域工作平台整合的力度;以“标准统一、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长三角民政信息系统联通,实现后台联动,以及通过“资质互认、补贴对接、品牌推广、人才流动、统一培训”等方式,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民政事业的人力资源共享,从而最终实现六安民政事业的加速提升。
——经济跃上新台阶。六安与合肥经济圈联动下的快速发展确保六安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十四五”时期,六安将紧紧围绕合肥都市圈,大力发展合六叶经济走廊,全面推进合六同城化发展,从而使得六安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政府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大、结构更为优化,为六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提出新要求。人口老龄化进程促动六安民政事业新发展。“十四五”时期,六安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再次提速。按照中央对民政策工作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老龄化问题,并赋予事关全局和人民福祉的重大意义,与之相关的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工作的战略位势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康复等事业和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技术形成新支撑。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赋能六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随着5G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移动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智慧生活的需求将进一步带动民政事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与升级,全面赋能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民政改革创新、拓宽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等问题,从而使得新技术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面临挑战
——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对民政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将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期,从而对民政的保障功能与公共服务功能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如何完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需要民政提供出更多、更广、更精准有效的民政保障与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更直接、更持续的提升,从而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乡村振兴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更多新需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逐渐深入,对农村社会兜底、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儿童及残疾人保障等民政工作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需要民政同步做好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这些都是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提出的新需求。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对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困难。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人口、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口快速增加,各级地方政府的养老负担会日趋加重,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与新冠肺炎疫情、结构性矛盾与新旧动能转换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地方经济发展困难重重,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会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各级财政收支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另外,在异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下,还亟需优化养老事业与产业的布局结构,弥补健康养老供需的缺口,从而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任务将越发艰巨。
——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对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任务。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加之民政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力量相对薄弱。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视察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做好民政兜底性保障工作,不断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奋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全过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民政担当,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农村等重点地区,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的人民参与,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民政事业更好为基层人民服务,让六安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守好底线。坚持政府为主导民政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的多方参与,补齐短板,守好底线。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创制、资金投入、强化监管等方式,切实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提供社会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补齐短板,守好底线。
——坚持改革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等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民政工作模式、发展路径的深刻变革和转型升级,推进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以及民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提升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与质量。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合肥都市圈发展。加大城乡统筹协调,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作,推进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协同进步、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全面、协调、稳健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六安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是: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精准高效,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市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基础性兜底保障作用,全面服务于六安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未来五年,六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为:到“十四五”末,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制度更加成熟、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初步构建起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得到提高。
2.具体目标
——社会救助能力稳步提高。到“十四五”末,基本民生保障功能全面发挥,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救助事业服务管理实现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全面发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基本形成社会救助新格局。各项社会救助标准整体不断提高,各项标准争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由解民忧向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转化。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到“十四五”末,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质增效,养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到“十四五”末,基本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多方全面协同的基层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体系,实现基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基层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科技应用更加智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普遍增强。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地名建设、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十四五”末,进一步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党建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全面加强,社会组织活力有效激发,社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环境有效净化。
——慈善社会工作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全面有序健康发展,社会化慈善募捐机制不断健全,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慈善事业在民生保障、疫情防控中作用日益凸显。福利彩票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福利彩票监管代销管理有序。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步伐加快,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有序展开。
——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文明绿色殡葬方式进一步普及。婚姻登记服务更加规范、便捷,婚俗改革不断深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等保护服务体系得以全面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更有保障。
表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值 年均 增长(%) 指标 属性 1 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30 - 约束性 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元/月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 -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元/月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约束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70 -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约束性 6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60 -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6.6 约束性 8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 预期性 9 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10 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覆盖率 % 50 - 约束性 11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35 3.1 预期性 12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万人 2.3 - 预期性 13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14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个 480 - 约束性 15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8 地名标志设置率 % 100 2.5 预期性
备注:约束性指标按全省统一要求进行设定。
四、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需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等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以“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导向,以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性为目标,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1.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做好低保保障,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建立低保准入准出机制,增强低保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合理确定低保标准,督促地方按时发放,加强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全市发展实际,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推进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工作,不断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强临时救助,完善操作规程,提升急难发生地临时救助能力。结合国家和省厅要求,推进落实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积极引进和扶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转变,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的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具体情况的核对巡查机制。优化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资金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低保标准指导线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线。采取巡查、摸排、走访等形式,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合理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系统之间的联通,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加强民政与公安、教育、住房、卫生、医保、金融、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的互通共享,精准把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大力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3.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规范社会救助程序,下放审核确认权,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平台化运营,形成救助合力。推进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政务部门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探索将低保、特困等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职责,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施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
专栏1:基层社会救助升级行动
1.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职能转变和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综合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完善社会救助机构,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职责。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2.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省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推进省、市、县、乡社会救助平台的对接联网,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协同汇聚全市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在社会救助服务站(点)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平台,做好社会救助申请、核对、审批、救助、管控为一体的社会救助网络端口的管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二)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智慧康养产业,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构建六安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市各层次老年人和合肥都市圈与长三角高端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1.优化升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支持县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提升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托、日照等照护服务功能。探索“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强化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同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建设与统一管理,2022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推进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建设,到2023年,全市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达到50%。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农村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推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协议赡养,探索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照护、互助性养老服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进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鼓励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服务。以邻里互助、社保补贴等方式,探索推进互助性养老。依托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以电话、视频或上门等形成,开展居家的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优化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使其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入住需求,确保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鼓励养老机构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
2.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增加优质高端养老服务的供给,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资本力量,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企业。鼓励市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支持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健康养老养生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产业化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康养等老年人健康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向老年养护院转型,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的智慧养老服务,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合作。
3.加强养老服务的管理与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要求,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办养老服务专业。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政策,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到“十四五”末,力争培养培训8000人次养老护理员,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专栏2: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效率提升工程。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具体可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用房,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加强无障碍环境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分类明确县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设施配备、服务质量标准等,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效率。
2.家庭养老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度,落实家庭养老责任。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的居家护理知识技能培训。每年实施不少于3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建有(含新建和改建、扩建)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4.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对接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推进县区健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提供平台,智慧赋能,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多样化的智慧养老服务。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多样化地名信息服务,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
强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城乡社区治理全过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依法界定村(居)民委员会民事权利和义务,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乡社区协商,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坚持“四议两公开”,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引导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本区域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促进德治、法治、自治“有机融合,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等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践。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打造智能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提升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长效化,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3.强化行政区划管理,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市域空间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完善功能布局,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稳妥开展乡改镇、镇(乡)改街道,依法在人口较大县城开展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合理优化基层政区体系结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推进地名公共服务,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善地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增强地名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依法、有序整治不规范地名,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挖掘符合条件“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红色地名文化,助力文化繁荣。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努力实现城乡地名设标全覆盖,建立健全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加强和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加强全市门楼牌电子系统平台建设,推进全市地名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坚持依法治界管界,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专栏3:基层社会治理提质行动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工程。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2%,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35平方米。
2.智慧社区建设示范工程。依托现代数字化技术,每年选择1-2个社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与现有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提升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社区服务。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充分、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处理好社会组织的“放”和“管”,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三同步要求,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以及成立功能型党组织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覆盖率。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现登记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会员企业负担,整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建立完善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指引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持续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抗洪救灾等事业,有效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双招双引”、会展经济、团体标准制定、行业秩序维护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引导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络沟通。
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加大执法监管,保障合法社会组织合法利益,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流程,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加强社会组织宣传载体建设,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社会组织、认可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
专栏4:社会组织培育行动
1.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工程。结合全市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培育扶持政策,促进新兴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我市“双招双引”,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络沟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
2.社区服务公益互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协商民主、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与相关领域管理,提供专业化社区服务,最终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使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与质量基本满足社区群众的基本需求,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五)加快推进慈善社会工作
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慈善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以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形成人人参与慈善和社工事业的良好氛围。
1.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引导慈善力量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支持各县区建立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对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给予表彰,全面落实国家或省、市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慈善组织,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积极培育发展资助型基金会,引导专业型基金会拓展新的慈善领域。加强慈善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慈善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探索建立新闻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监管,发挥慈善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能力。加大对互联网慈善的监督引导,督促指导互联网募捐规范化、透明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慈善文化,加强慈善宣传,营造全社会向善氛围。
2.促进福利彩票健康安全发展
完善福利彩票制度,强化销售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控,促进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规范福利彩票发展,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落实福利彩票销售规范、标准、制度。全面加强福利彩票的监管与代销的规范管理,增强福利彩票风险防范能力。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强化使用监管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促进公益金使用和发行销售良性互动。推进福利彩票社会责任建设,宣传普及彩票基础知识,防范非理性购彩。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品牌形象,推动资助项目标识设置全覆盖。
3.推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有序推进民政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中广泛开展社工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挥社工服务在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功能、有流程、有规章”的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以民政服务对象为重点开展专业服务,推动落实社工人才薪酬激励制度,加大对社工服务机构、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形成初、中、高级结构优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
4.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协同推进志愿服务激励褒扬、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完善六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建立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加快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的管理。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强化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项目的协同推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乡村振兴和优化营商环境。
专栏5:社会工作推进行动
1.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套建设工程。加强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套建设,“十四五”,力争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依托社会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效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形成地方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扶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和专业督导人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提升社会工作者能力。“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0.6万人。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婚姻、殡葬、残疾人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全面提高婚姻服务质量
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提升婚姻登记员服务水平,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打造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婚姻服务”,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信息,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推动婚姻登记服务向婚姻家庭公共服务转变,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倡导文明向上和简约适当的良好婚俗新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动婚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积极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婚姻家庭责任意识,向社会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促进婚姻和谐、家庭稳定。健全婚介市场监管体制,严厉打击婚托、骗婚等违法婚介行为。
2.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安徽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六安市公墓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主导,突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服务功能,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管护,加快构建统筹城乡、涵盖全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市政府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落实省内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增项、提标、扩面,鼓励县区对基本殡葬服务进行全民免单。从源头上对县区的殡葬服务进行治理管控,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清明、大寒等重点时期集中安葬祭扫安全管控,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管控与治理的能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全覆盖。深化殡葬改革,提升遗体火化率,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丧葬习俗,大力推行环保、生态、节地、文明的绿色殡葬,倡导树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
3.提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人服务质量
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规范完善救助工作流程,改善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监管,着力提升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开展受助人员寻亲和长期滞留且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落户安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确保应补尽补。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求,适时提高补贴标准,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加快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符合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特点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和监护补贴发放工作。持续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鼓励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护服务。
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全面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儿童及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向助学、助医、心理健康指导、安置服务等方面延伸。严格规范收养登记,全面推行儿童收养评估制度,通过收养评估系统,确保儿童回归最适合的家庭。提升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非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作用,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走访评估、心理慰藉、亲情关怀和临时照料等专业服务。探索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推进儿童类家庭式养育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提升机构服务,打造“养、治、教、康、安”与社工技能培训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推进智慧化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重视和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员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管理,提升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功能,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推进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岗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完善监护评估与监督机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履行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委托照护监督长效机制;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动员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服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
专栏6:社会事务事业提升行动
1.婚俗风气提升工程。倡导婚俗新风,在“5.20”“9.9”等日期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让新人在庄重神圣的婚姻法律殿堂内向社会宣告一个合法婚姻的诞生,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倡导文明向上和简约适当的良好婚俗新风。
2.殡葬服务提升工程。扩大城乡居民殡葬服务公益范围,加强老旧殡仪馆的改扩建,加快更新环保的火化设备。推进公益性公墓标准化建设,完善安葬、祭祀和服务功能,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因地制宜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引导骨灰堂和地下多层叠加墓穴等节地安葬方式。
3.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升工程。改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设施条件,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配备设备包,支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购买救助专用车、安检技防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厨房设施等设施设备。推进寻亲和救助平台建设,提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4.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及功能,重点推动市、县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探索智慧化儿童福利院建设,全面对接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推进区域、非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多样化的智慧儿童福利院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实现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补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基层民政工作条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技等方式,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民政机构自身建设,优化决策程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民政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实施主体、进度要求和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和建立民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二)资金保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健全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资金需求,将民政基本民生保障资金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立社会工作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的固定投入。争取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加大对社区治理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对于试点和创制性的社区治理工作给予资金政策支持。重点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按照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健全多渠道民政事业资金筹集机制,确保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只增不减。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引导民间资金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形成政府民政财政投入的正确增长机制。积极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完善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三)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
全市推进机构、经费与人员的统筹,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不断夯实和提升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落实社区社工岗位激励政策,统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低保员队伍,加强培训等,进而突破民政工作发展瓶颈。加强对一线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水平。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招聘有志于养老服务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借助社会资源培育社工,有计划、分层次对在岗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服务观念、培养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顶层设计,建立职称与待遇挂钩,留住社会人才。
(四)科技保障,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拓展工程,推进民政业务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各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市内“一网通办”,提升民政管理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搭建好民政系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一体化。以云计算、大数据与民政业务的融合,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化支撑,整合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跨系统、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协同推进民政信息资源服务。重点建设包括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慈善基金会、社区服务单位等信息的法人单位数据库和人口数据库。社会救助等业务体系通过民政大数据的整合分析,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建设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等业务体系平台。通过统一的业务管理中心对各业务体系中的审核审批、资格授予、资金拨付、监督执法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全面推动行政办公从传统模式向移动化、无纸化的现代模式转型。
附表:“十四五”民政重大项目谋划表
序号 具体 县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 性质 建设地点 开工年份 建成年份 计 划 总投资 (万元) 1 六安市 六安市救助管理站改扩建项目 包含生活用房、康复用房、附属用房,新增床位180张 总建筑面积8543.56平方米,包含生活用房、康复用房、附属用房,新增床位180张 改扩建 六安市六舒路大岗头马路西侧 2021 2022 5337 2 六安市 六安市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项目 包含生活用房、康复用房、附属用房,新增床位181张 总建筑面积10996平方米,新建医疗康复楼1栋,青少年生活用房1栋,学龄期儿童生活用房2栋,食堂及附属用房1栋,新增床位250张。 新建 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六舒路以西,市福利院以南 2022 2023 3756 3 六安市 六安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改扩建工程项目 依托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改扩建、现有六安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 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设床位300张。 改扩建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磨子潭路西、龙河路南、永安路东侧 2021 2022 3600 4 六安市 六安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需改扩建火化间及告别大厅5500平方米 项目用地面积175亩,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需改扩建火化间及告别大厅5500平方米。 改扩建 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乡武陟山村 2021 2021 1800 5 六安市 六安市老年公寓项目 建设养老用房、附属用房,公共活动及老年教育用房、卫生保健及康复用房。建设养护床位500张 项目用地面积14亩,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其中:养老用房约13750平方米。附属用房2800平方米,公共活动及老年教育用房2800平方米,卫生保健及康复用房1900平方米。建设养护床位500张。 新建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196号 2021 2022 7600 6 金安区 金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建有公办养老机构设置护理型床位400张、综合服务楼、老年护理院设置床位100张等 占地面积35亩,建设面积21000㎡,含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床位500张。 新建 三十铺镇 2022 2024 10000 7 金安区 金安区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康养中心 建有护理院、医务室、康复活动室等 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设护理型床位600张(分南、北2个点)。 新建 木厂镇和先生店乡 2022 2023 9000 8 金安区 金安区特困供养机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对全区27所敬老院进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配备护理型床位,打造明厨亮灶,院内绿化和亮化改造,设立医务室等 全区敬老院总建筑面积71463平方米,全部进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和设施设备配备。 改扩建 各乡镇境内 2021 2022 5400 9 金安区 金安区区域性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康复中心、青少年生活用房、学龄期儿童生活用房、辅助用房等 建筑面积6450平方米,新建床位150张。 新建 三十铺镇 2022 2023 2580 10 金安区 金安区望城街道敬老院 建设养老护理型床位200张,建有老年护理院、医务室和康复护理室等 项目占地10.6亩,建筑面积4560㎡,建设床位200张。 新建 望城街道 2021 2022 2500 11 金安区 金安区三十铺镇养老公寓 建设医养结合型公办养老机构,设有养老床位,配备老年护理院,图书阅览室、文化广场等设施 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新建床位300张。 新建 三十铺镇 2022 2023 3000 12 金安区 金安区城市公益性骨灰堂项目 建有骨灰堂、配套用房、停车场、绿化和道路等 项目占地8000平方米,其中骨灰堂5000平方米,配套用房300平方米,停车场、道路、绿化等2000平方米。 新建 先生店乡 2022 2023 1000 13 金安区 安徽如龙颐养产业园(二期) 建有二级康复医院、护理院、颐养中心、养老公寓等 占地面积86亩,建设规模70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000张。 新建 南山新区 2022 2024 80000 14 裕安区 六安陡步河养老康复中心项目 建设养老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儿童福利中心等服务设施 总占地面积约86.6亩,总建设面积88566平方米,内设养老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儿童福利中心等子项目,总投资3.1亿元,新增床位1700张 新建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樊通桥村学府西路 2022 2023 31000 15 裕安区 裕安区特殊困难群体集中养护中心 建筑面积约5000㎡,新建养老床位约200张 建筑面积约5000㎡,新建养老床位约200张,区光荣院内新建一栋六层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养老服务功能齐全 新建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四望山村 2022 2022 1000 16 裕安区 裕安区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 提升改造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所 改建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所,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标准化养老设施改造 改扩建 分路口镇大岭、韩摆渡镇韩居、江家店镇江店、青山乡青山、西河口乡官塘、新安镇兴隆、苏埠镇南外、徐集镇徐集、石婆店镇骆家庵、丁集镇杨柳10所敬老院 2022 2022 2500 17 裕安区 裕安区社区康养中心(社工服务站) 改造5所社区康养中心 区本级自建2所,世行资金建设3所 改扩建 平桥乡高店社区、平桥乡恒大社区、小华山街道香樟社区、城南镇凤凰河社区、西市街道凤凰桥社区 2022 2022 1000 18 裕安区 城市公益性公墓 建设办公楼、附属用房、骨灰堂、墓穴 项目用地面积195亩,办公楼和附属用房2300平方米,骨灰堂4600平方米(骨灰格位约3万个),墓穴约5万个 新建 青山乡红桥村 2022 2022 24000 19 叶集区 六安市叶集区养老中心 新建综合办公楼1栋、公寓楼2栋、介护楼2栋、康复楼1栋、膳食中心1栋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00亩,规划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30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智慧养老综合办公楼1幢、老年公寓楼2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介护楼2幢、康复中心1幢、老年膳食中心1幢。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配置生活护理设备、医疗设备以及康复设备等老年养护员基本装备。 新建 东部新城 2022 2024 9500 20 叶集区 莲花山城市公益性公墓 需改建,包含墓地、绿地、预留用地、停车位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62637.3㎡(94.05亩),墓地宗数6500宗,绿地面积12527.4㎡(18.81亩),预留用地10128.3㎡(15.21亩),雨水沟长度3212.6m,停车位60个 改建 叶集区 平岗街道双井村 2021 2022 4000 21 霍邱县 霍邱县养老服务中心 建设两栋老年公寓,均为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建设床位188张 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 新建 霍邱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院内,紧邻海河大道 2022 2023 2820 22 霍邱县 霍邱县康养中心 建设对称布置疗养楼两栋,均为三层框架结构,每栋建筑面积5325平方米,建设综合办公楼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13350平方米 新建 霍邱城关镇南环路以南,新汽车站以西 2022 2024 4500 23 霍邱县 霍邱县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在冯井镇、高塘镇、三流乡、城西湖乡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每个项目按70张床位标准建设,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包括建设综合楼一栋约26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配电房、消防、给排水、智能化等配套用房建设约400平方米。 新建 冯井镇中军楼村、高塘镇朱老庄、三流乡老集村、城西湖乡等 2022 2025 4200 24 霍邱县 霍邱县众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扩建项目 新建宿舍楼一栋,改造已有建筑约1978平方米 新建宿舍楼建筑面积约2275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改造已有建筑约1978平方米,改扩建工程完成后众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可达4253平方米 改扩建 众兴集镇众兴村 2022 2023 950 25 霍邱县 霍邱县养老中心(南区) 计划投资约7.6亿元,总占地面积约为186亩,总建筑面积196200平方米,规划建设14栋老年公寓、1栋室内健身锻练馆、1栋综合楼,拟设养老床位4600张,床均面积在42.5-50平方米之间 建筑面积约196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600 新建 霍邱城关镇滨湖南路以东,南环路以南,新汽车站西侧 2023 2025 76000 26 霍邱县 霍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建设总墓带长度74925平方米,墓地宗数36000宗,绿地面积3万平方米,预留用地5075平方米,雨水沟长度2000m,停车位1.8万平方米 用地面积约98000平方米 新建 霍邱县宋店镇南北四村 2020 2023 12180 27 金寨县 金寨县老年人活动中心 新建一所金寨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250张床位 10000平方米 新建 江店新城区 2021 2022 5000 28 金寨县 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中心20张床位 1000平方米 改建 新老城区 2021 2025 4500 29 金寨县 金寨县老年养护院 新建一所金寨县老年养护院,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300张床位 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 新建 江店新城区 2021 2024 5000 30 霍山县 漫水河特困供养服务设施 包括生活用房、康复用房、厨房及附属用房 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面积7300平方米,新增床位260张 新建 霍山县漫水河镇 2021 2022 2000 31 霍山县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升级改造 增加护理型床位,明厨亮灶,拆除危旧房屋、环境整治等 16个乡镇19所公办养老机构 改扩建 霍山县各乡镇 2020 2022 3000 32 霍山县 荷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建设一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新建 霍山县衡山镇 2022 2022 700 33 霍山县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院 新建失能特困人员养老护理楼2栋,配套建设医疗室、活动室等 总建筑面积12593平方米,床位300张 新建 霍山县城区高桥湾 2022 2023 2700 34 霍山县 新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新建殡仪馆1座(建筑面积8426平方米)、骨灰塔1座、公墓26000穴、墓园管理楼房(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园林、道路、停车场等 项目占地284.1亩 在建 霍山县衡山镇 2020 2022 31400 35 舒城县 舒城县养老服务中心 利用现有有福利院一、二期用房,整合建成县级养老服务心,主要用于解决失能办失能困难老年群众的集中护理养老和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引领、指导和培训 1、对现场房屋主体进行改造成养老用房;2、购置各种养老设施满足养老需要;3、有关配套设施完善 改建 舒城县桃溪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处 2023 2025 5000 36 舒城县 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对全县乡镇敬老院实施进行一步质量提升,规范统一运营。 增设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改造护理型床位、改造厨房和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 改造 各乡镇 2021 2025 78000 37 舒城县 “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 在全县建设80个左右“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 利用闲置的村小学、村部等公共资源,改造成“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满足居家养老需求 改建 各乡镇 2021 2025 10000 38 舒城县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集社区办公、医疗、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房 在龙祥社区、春秋苑社区、南溪社区和三沟社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新建 相关社区 2021 2023 4000 39 舒城县 殡葬服务 扩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全县火化区均建立至少一处公益性公墓;对经营性公墓扩建 用地需求66000㎡ 扩建 舒城县县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