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办事的群众组织。当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时,要有工会代表参加,使工会在讨论这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的会议上,能够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内部的安定团结和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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