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干部应知应会100问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15 01:52

1.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是什么?

答:中央依法治国办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推动到2035年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2.建设法治政府应当坚持哪些主要原则?

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3.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4.如何实现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答:(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5.建设法治政府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6.建设法治政府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是如何规定的?

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7.建设法治政府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8.《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对象有哪些?

答:督查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的党组织;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9.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1)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2)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3)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4)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0.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8个方面:(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4)完善宏观调控;(5)加强市场监管;(6)创新社会治理;(7)优化公共服务;(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1.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有哪些内容?

答:共7个大项20个小项,主要包括:(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2)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4)加强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5)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6)自觉维护司法权威;(7)提高政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2.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有哪些内容?

答:共6个大项12个小项,主要包括:(1)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2)扎实推进机关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3)规范决策行为;(4)坚持严格执法;(5)推进政务公开;(6)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3.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主要职责有:(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4)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4.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主要职责有:(1)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5.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目标是什么?

答: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16.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

答:三者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依法治国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7.如何理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

答: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现。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这就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18.如何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答: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经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要求。稳定压倒一切。保持社会稳定,是顺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必要前提,也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没有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稳定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内在统一的结合点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离开这个共同的立足点和政策措施的结合点,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政策的协调性,发展的全面性、稳定的长期性都将难以实现。只有抓住这个结合点,三者才能真正成为互为前提、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

19.宪法第五条关于建设法治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答: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如何理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答:(1)法治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而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2)法治能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3)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欺诈、违约、制假售假、投机取巧等不规范行为,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作了哪些规定?

答: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上,一是强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平等待遇,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强化法律支撑;二是强调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三是强调为市场主体维权提供保障。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一是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明确了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措施,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和开展经营活动破除障碍。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二是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并对设立涉企收费作出严格限制,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三是聚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22.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保障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增强法规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明确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二是增强法规政策实施的科学性。明确新出台法规政策应当结合实际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并加强统筹协调、合理把握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加大涉企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法规政策,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2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24.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何种方式?

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25.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答: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答: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7.《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8.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9.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0.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笔试和面试。

31.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什么宣誓?

答:宪法宣誓。

32.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33.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予以审批?

答:30日,90日。

34.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是否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答:不可以。

35.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什么考试制度?

答: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6.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多少时间?

答:一年。

37.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哪些内容?

答: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38.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哪几个等次?

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39.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是否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答:可以,但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40.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哪种情形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答: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

41.公务员是否可以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答:不能。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答:五年。

43.国务院设立什么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答:审计机关。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什么机关?

答:监察机关。

45.《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开、公平、公正。

46.《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否应当予以公开?

答:是。

47.《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哪类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答: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48.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要求是什么?

答:不少于2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9.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实施日是几月几日?

答:12月4日。

50.大力推进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的三大举措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51.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答:不能。

5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5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不承担。

54.《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55.根据《行政强制法》明确授权,拥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答:(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56.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57.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过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什么地方需要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答:公民住所。

58.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存在哪些情形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答:(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59.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60.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61.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如何处理?

答:给予开除处分。

62.治安管理处罚程序中,询问查证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最多不超过多少小时?

答:24小时。

63.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答:人民法院。

6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派出所有权作出哪些行政处罚?

答: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

65.《行政处罚法》中的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答:(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66.《行政处罚法》规定,有哪些情形,应当对当事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67.什么是异地管辖?

答:异地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不适宜自己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

68.在行政诉讼中,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诉的行政机关地位平等吗?

答: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他们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要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行政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不因自己在行政管理中所处的管理地位而在行政诉讼中享有特权。

69.哪些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70.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应当出庭应诉?

答: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71.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答:(1)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2)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4)行政行为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72.对哪些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73.我国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行为违法为前提。

74.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可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答: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76.什么是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77.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以什么形式作出?

答:书面形式。

78.公安机关依法在对治安管理案件进行查证的过程中,现场办案是否可以口头传唤?

答:可以。

79.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对已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如何处理?

答:撤销该行政许可。

80.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行政机关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仍然需要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答:需要。

81.行政许可的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哪些属于例外情形?

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82.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是否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答:应当。

83.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谁提出申请?

答: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84.地方性法规不得设置哪两类行政处罚?

答: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

8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也可以委托几名代理人参加?

答:一至二名。

86.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几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答:二日内。

87.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前,应当告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

8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89.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何处缴纳罚款?

答: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

90.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91.治安拘留又称为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规定,只能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

答:公安机关。

92.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时间为15日以下,但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日?

答:二十日。

93.违反治安管理哪些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答:(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94.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9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答:6个月。

96.除非紧急情况,行政机关不得在什么情况下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答: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

97.重大行政决策五项法定程序是哪五项?

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98.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什么情况下的重大决策不得提交讨论?

答: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不得提交讨论。

99.严格决策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应达到多少?

答:100%。

100.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什么人员的什么责任?

答:要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原标题:《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干部应知应会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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