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 关于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建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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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9 10:42

  市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是联系党委政府和民营经济的桥梁纽带。为深入落实“党建聚合力”工程,更充分地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以党建引领商会建设,助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商会和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长沙市政府研究室和长沙市工商联成立课题调研组,以市工商联直属商会为样本,在摸清现状问题、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抓好商会党建工作,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商会和企业发展优势的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成效与不足

  2022年,长沙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4.8%;民营经济主体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7.98%,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贡献了58%以上的税收,成为推动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长沙各商会组织发挥连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经济性团体功能,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促进“两个健康”,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创了商会党建工作新局面。但与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相比,商会党建工作相对滞后,亟待固本强基、深度破题。

  (一)注重组织覆盖,但管理思路创新不够。自2017年5月长沙市商协会组织联合党委正式成立来,经过五年探索,初步建立了市委“两新”工委牵头抓总、市工商联党组直接管理、市商协会党委具体负责的商会党建管理体制。截至2022年底,市商协会党委下辖基层党组织88家,其中党委4家、党总支2家、党支部82家,党组织覆盖率达100%。但商会党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隶属关系多样化。目前9个区县(市)中只有3个成立了商协会联合党委,其余乡(镇)街道商会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管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区县(市)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缺乏有效管理手段,部分商会党建工作出现多重管理、分散管理、职责不清的局面。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商会党组织在党员管理和评价、活动开展等方面主要是照搬机关党建、非公党建的做法,没有立足自身特点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党建会建融合难。有的商会党建工作与商会工作、行业发展黏合度不高,党组织在经济形势分析、宏观政策把握、企业战略方向等方面对企业的指导作用不强,存在党建会建“两张皮”现象。

  (二)注重优化服务,但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长沙商会党组织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和企业服务平台,借助市委“两新”工委“企业服务平台”聚合利用各类服务资源,开展“金融服务进商会”“法律进商会”等活动,让会员企业“知政策、享服务、解诉求”,推动民营企业增产、增效、增收。但在大部分商会中,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没能把“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建设引领力不够。有的商会对业务工作思考得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规划少、抓得少、出面少,存在对党建工作重点把握不准、“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现象。二是重大决策参与度不够。商会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人财物以及重大方向性决策上,商会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在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及思想斗争的重大问题上,党组织权威还要加强。三是人事安排话语权不够。对商会班子成员特别是会长的产生,商会党组织对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过程把关不严,过于依靠会员选举,对组织意图重视不够,未能最大限度保证选举结果与组织意图的一致性。

  (三)注重队伍建设,但基础要素保障不够。注重“双培双进”,近年先后有6名商会会长成为中共党员,10名商会骨干成为党组织书记,15名党员参与乡村振兴,30名党员回归企业成为党组织负责人,商会党建工作为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培育出了“接班人”。但仍存在人、财、场地等要素保障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人员精力不足。80%以上商会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企业家担任,且大都是首次担任党内职务,对商会党建如何开展缺乏深入思考。全市只有不足10%的商会党组织设立了党建专干,多数商会的党建工作依托商会秘书处完成,党务工作能力普遍不强。二是经费来源不足。商会党建经费缺乏制度性安排,没有明确主要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企业和党员捐赠,不足部分由商会会费承担。有的商会甚至认为党建工作要求高,还要安排专项经费,只会加重商会的经济负担,助长了“轻党建”的倾向。三是专门场所不足。30%的商会办公场所为会长单位无偿提供,60%为租赁,另有10%的商会无固定办公场所,很难开辟专门场所开展党建活动或打造党建阵地,党建工作缺乏基础保障。

  二、借鉴与启示

  近年来,国内各城市尤其是非公经济发展迅速的城市,针对商会党建如何破题的问题都有大量探索,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值得我们借鉴与思考。

  (一)“强化指导”的武汉模式。如武汉江夏区工商联探索建立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担任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向部分商会派驻党建指导员;同时区委组织部组织招聘“两新”专员,指导“两新”党建工作,部分专员分配到区工商联,为商会党建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启示:建立党委政府与商会之间的党建工作常态化联系机制,是确保商会党建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流于形式的重要保障。

  (二)“打造品牌”的无锡模式。无锡市工商联将引导培育党建工作品牌作为商协会党建的攻坚任务,擦亮更多体现商协会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将党建工作切实融入商协会建设中。从2021年6月开始,开展“红梅花香·锋彩商会”党建领航三年行动,分批实施120个左右的商协会党支部书记项目,并对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组织开展评审,选出“锋彩商会”优秀书记,树立商会党建工作的优秀标杆,先后涌现出如“红领荟商”“商会党建红雁计划”“红帆e飞扬”“党建引领商会生态圈行动”等特色商会党建品牌。启示:实施商会党建“品牌战略”,实施书记项目,并通过定期考评、树立标杆,有利于压实商会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性开展工作,确保商会党建工作与推动商会作用发挥有机结合。

  (三)“刚柔并济”的天津模式。天津市工商联商(协)会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探索出一条商(协)会党建“刚性嵌入”与“柔性融入”相结合的工作路径。“刚性嵌入”即通过党和政府在商(协)会党建过程中建章立制,刚性要求商(协)会完成党建的各项基础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柔性融入”指通过若干人性化的举措,将商(协)会优势资源、特色业务有机融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制度落实和活动开展中,对商(协)会的特色业务及专业优势进行推广宣传,让党建工作成为商(协)会的主动行为。启示:发展刚性嵌入与柔性融入相结合的商会党建工作路径,由商会联合党组织引领搭建协同合作的服务平台,有利于整合各类商会的资源,提升商会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对策与建议

  破解当前商会党建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提高商会党建水平,既需要参照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又需要打破传统思路、因“会”制宜,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一)管理体制层面:做好“三大顶层设计”。强化商会党建工作,确保实现党的全面领导,首先必须在顶层设计上加以保障。一是优化领导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商会联合党委与“两新”党工委和工商联党组的工作关系和职责边界,为商会党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推动各区县(市)工商联成立商会联合党委,加强对辖区内行业性商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各区县(市)区域性的街镇商会党建工作,在做好街镇党委属地化管理的同时,由区级商会联合党委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二是深化党建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党建联络员选派管理制度,明确党建联络员产生方式、工作职责,有计划从工商联系统内部择优向部分重点商会党组织选派党建联络员,鼓励提倡机关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商会挂职从事党建工作,具体工作表现作为所在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搭建党建联建平台。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等平台优势,以党建联建形式,重点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湘商精神”、特殊群体就业、社区发展、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建立健全商会、企业交流和展示渠道、机制,不定期开展交流互鉴活动,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二)内部运行层面:完善“三大工作机制”。引导推动各商会完善党建工作开展及与会建融合的各项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会建。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建议推动商会党组织先于商会理事会换届,确保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于商会会长候选人,应由商会党组织提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最后经工商联党组研究同意方可生效;会长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作其他政治安排前,应经会长所在商会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同时推动各商会在商会章程中明确商会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安排,党建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为商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决策参与机制。借鉴有关省市的做法,推动将商会党组织设在商会的决策监督管理层,改变当前部分商会党组织功能只放在秘书处的现状。建立商会重大决策党组织前置把关机制,制定《党组织政治把关事项清单》,对涉及意识形态、安全、人选提名等重大问题,明确商会党组织负主责;对其他一般性问题,党组织有权提出建议,确保决策方向不跑偏。三是完善互动工作机制。研究完善商会党组织嵌入商会管理有效机制,探索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的具体路径。推动重点商会成立商会党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商会决策监督管理层(即商会理事会、监事会)中的党员,以及市工商联商会党建联络员共同组成。研究建立商会党组织或商会党的工作领导小组与商会决策监督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共同学习、沟通协商和恳谈交流。

  (三)功能发挥层面:当好“三大关键角色”。推动商会党组织找准自身工作定位,创造性开展商会党建工作,真正推动商会发展和会员企业健康成长。一是要当好“组织员”。引导商会党组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党务与会务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党建与企建相结合的形式务实开展活动,既防止党建工作走过场,也避免教条地照搬照抄党政机关的做法,将教育活动行政化,真正实现商会党建工作的政治性、灵活性和务实性相结合的目标。二是要当好“联络员”。商会党建的工作重心应以促进会建为出发点。要建立商会党组织与会员企业“月月碰面、季季沟通”机制,常态化收集、反馈、解决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要推动商会党组织与地方、金融机构等传统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互促共进,将商会党组织打造成为地方党委、政府、金融机构等与商会及其会员企业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三是要当好“孵化员”。大力将商会优质会员企业中符合要求的人才发展成党员,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将其培养为“党建指导员”,然后派回到所在企业发展新的组织,充分发挥商会党组织的辐射作用,以商会党建支持、带动民营企业党建。

  (四)要素保障层面:强化“ 三大重点支撑 ”。汇聚政府、商会和会员企业的力量,提升综合保障水平,为商会党建工作开展和作用发挥提供基础支撑。一是要强化人才支撑。建议将人才保障纳入商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每个商会党组织至少要配备一名党建工作人员,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在地域性商会中组建党建联盟,设立党建工作站,配备党建专干或招考兼职人员协助做好党务工作。二是要强化场所支撑。建议组织部门出台《关于商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商会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工商联应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验收商会党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三是要强化经费支撑。建议财政部门将行业党委层面的党员奖励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对下级商会党组织以奖代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引导激励企业在党建阵地建设、组织生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章程》模板中,设定将一定比例的会费(比如不少于10%)用于商会党建的条款,确保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效运行。

  (稿件由市政府研究室、市工商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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