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06 06:09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03、04)、17A、18A、24A、25A、26A)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 、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

  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封

  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

  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

  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1-2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

  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合格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本次债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14 号

  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2 亿元

  (含 22 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发行额度为 6 亿元人民币。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

  为 66.91 亿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最

  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64.01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有者权益合计);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63.49%和 64.07%;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7.13 亿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

  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

  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1-1-4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本公司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

  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表示本期债券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

  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

  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

  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此外,自 2011 年起,本公司多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其中,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累计发行了 4 期短期融资券、2 期定向工具、4 期中期票据,

  除定向工具未进行评级外,其余债务融资工具均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

  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出具了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过

  评级变动情形,即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完成对

  本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跟踪评级时,主要基于本公司资产实力增强、

  业务资产规模壮大、盈利提升等要素考虑,将本公司主体级别上调至 AA 级,报

  告期内未发生主体评级下调的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与 2014 年以来公

  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结果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

  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

  

  

  

   1-1-5

  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东方园林外部经营环境的

  变化、影响东方园林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东方园林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

  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东方园林的信用状况。在持续跟踪评级

  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

  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

  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八、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6.87

  亿元、55.35 亿元、70.40 亿元和 76.98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9.06%、42.36%、

  39.78%和 42.00% ,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其中,公司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 工 未 结算 资 产 占比 较 大 ,分 别 占 各 期 末 存 货的 92.51% 、 92.87% 、 88.01% 和

  86.41%,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

  系较为复杂,一般过程结算需要 3 至 6 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

  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结

  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从而导致已完工未结算存货余额较高。在工程结算实际

  操作过程中,存在因政府签批流程、结算流程手续复杂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部分延

  迟,但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不

  存在因业主方主观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尽管公司于每期期末对

  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并且对单项测试未减值且超过 2 年

  未结算的项目按照账龄法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

  额为 5,407.06 万元,但仍可能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也可能使公司

  面临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风险。

  

   九、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1.54 亿元、33.70 亿元、37.89 亿元和 38.52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 26.29%、

  25.79%、21.41%和 21.02%,应收款项的回收周期一般在 3 年左右。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回收期较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入主要以市政景

  观为主,客户主要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司给予发包方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应

  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高反映了公司所在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特点。从公司应收

  账款客户区域分布来看,以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的客户为主,结合当

  地政府的财力情况,华东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地方财力充裕,回收风险相对较小,

  

  

   1-1-6

  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地方财力情况相对较弱,风险相对其他地区较大。此外,

  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合同欠收情况,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欠

  收款余额为 4.73 亿元,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十、目前,市政园林收入仍然是公司最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公司按照完工

  进度确认工程项目收入。公司的市政园林工程业务在全国分布区域较广,在东北

  地区、华北地区施工作业易受到冬季严寒气候影响,从而导致公司收入呈现一定

  的季节性;公司市政园林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及所属单位,一般在年底进行工

  程款项结算,行业特点导致公司集中于年底回款,公司收款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公司所属行业特征导致公司收入及回款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给公司业务开展及资

  金周转带来一定困难和压力,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

  

   十一、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36、4.04、4.18 和 4.18,公司盈利对利息的保障能力相对较强,但报告期内呈

  现波动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受到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市场下滑、地

  方政府债务调控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又正处在由传统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生

  态治理业务转型初期,期间费用增多,净利润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有息债务规

  模增加导致利息费用支出增长较快。如果公司未来盈利水平未能持续提升,或者

  有息债务规模进一步增长,可能导致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低水平或者进一步下

  降,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将名下持有东方

  园 林 的 399,636,524 股 股 票 进 行 质 押 , 占 何 巧 女 、 唐 凯 夫 妇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75.74%,占公司总股份的 39.62%,如果该部分资产因为融资问题产生纠纷,或

  因公司股价大幅下滑,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将需追加股票质押担保乃至

  面临强平的风险,影响到公司股权的稳定或者导致控制权变更,将对发行人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人已完成以自有资金收购兼并固废处置及资源再生领域的标的公

  司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的股权的交易事项。并且,发行人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邓少林等 41 名自然人及海富恒远等 8

  家机构持有的中山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购买徐立群、上海鑫立源、

  邦明科兴持有的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上述交易已于 8

  

   1-1-7

  月 16 日获得证监会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邓少林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43 号)。2016 年 9

  月 19 日,上海立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0%股权已过户至发行人名下;

   其 2016

  年 9 月 23 日,中山环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0%股权已过户至发行人名下。

   其

  目前发行人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就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

  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进行本次交易中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实

  收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

  合,在保持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的基础上,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

  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本次整合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和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发行人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北京东方园林生

  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

  “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Environment Co.,Ltd.”,并且对公司经营范围也进行变

  更,目前正在办理中。

  

   十五、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

   、

  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

  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

  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

  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

  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六、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

  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

  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1-1-8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5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6

   三、 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 20

   四、 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0

   五、 认购人承诺 ......................................................... 25

   六、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5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6

   一、 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 26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7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8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8

   二、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8

   三、 发行人最近三年信用评级情况 ......................................... 40

   四、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41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5

   一、 增信机制 ........................................................... 45

   二、 偿债计划 ........................................................... 45

   三、 具体偿债安排 ....................................................... 45

   四、 偿债保障措施 ....................................................... 47

   五、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 51

   三、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8

   四、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6

   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70

   六、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78

   七、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100

   八、 公司治理情况 ...................................................... 114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26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担保情况............................................................... 13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35

  

  

  

   1-1-9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135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4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49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2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93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96

   七、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 199

   八、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 19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01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 201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01

   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1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20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203

   一、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203

   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203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12

   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 212

   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 21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24

   一、 对外担保情况 ...................................................... 224

   二、 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 224

   三、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224

   四、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2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2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39

   一、 备查文件内容 ...................................................... 239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 239

  

  

  

  

   1-1-1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募集说

  发行人、东方园林、公司、

   指 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均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

  本公司

   围的子公司

  

  母公司 指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14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 指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

   总额不超过22亿元(含22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三期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投资者/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债券持有人 指

   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募集说明书 指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发行公告 指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机构

  

  

  

   1-1-11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主承销商、华泰联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纪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公 司 2016 年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理签署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出具的

  评级报告 指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东方利禾 指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大连东方盛景 指 大连东方盛景园林有限公司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易地斯埃 指

   司

  

  

  

  

   1-1-12

  新道信东恺 指 新道信东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联(上海) 指 东联(上海)创意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东方苗联 指 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晟丽 指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园博园 指 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艾地 指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申能环保 指 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金源铜业 指 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吴中固废 指 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中山环保 指 中山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立源 指 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在项目落地前期,客户与东方园林共同挑选和

   约定可实现招拍挂并价值覆盖工程款的地块,

   作为客户无法正常付款时的还款来源。如客户

  土地保障模式 指

   未来出现无法正常付款的情形,则东方园林有

   权将相关地块进行转让,将土地转让款作为 乙

   方负责项目的还款来源

  

   针对地方政府的信用、财政收入状况、抵押物

   等因素,设计相应的融资结构、利率、风控等

   方案,同时结合相应的方案选择适合该种方案

   的金融机构并与之合作,目的是通过金融模式

  金融保障模式 指

   促进工程收款。在此过程中,东方园林负责设

   计交易结构并撮合交易,金融机构独立决策并

   对项目进行融资,客户承担融资成本并 支付工

   程款

  

  

  

  

   1-1-13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的 字 母 缩 写 , 又 称

   公私合营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

   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

   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

   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

   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

  PPP模式 指

   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

   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

   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

   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

   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

   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工作日 指

   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不

  中国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c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注册资本:252,177.9867 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2 年 7 月 2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09 年 11 月 27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邮政编码:100015

  

   电话:010-59388888

  

   传真:010-59388885

  

   国际互联网网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416896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

  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

  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

  

  

  

  

   1-1-15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 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的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

  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14 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的

  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二)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 东林 03”。

   )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采用分

  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

  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16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

  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

  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

  的交易行为无效。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

  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

  

  

  

   1-1-17

  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

  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3、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5、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

  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1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若

  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第 3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17、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发行人在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兑付日前 1 个交易日。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兑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1-18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上市交易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

  

  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 债券上

  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

  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

  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具体上市时

  间将另行公告。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银行:发行人将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和偿债保障资金进行专门管

  理。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90 亿元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4.1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即将于 2016 年 11 月 6 日到期的“13 东

  方园林 MTN001”本金及利息。

  

   30、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

  拟向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1-19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 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一)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 年 10 月 20 日。

  

   2、发行首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

  

   3、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

  

   (二)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

  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

  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 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

  

   名称: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巧女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电话: 010-59388641

  

   传真: 010-59388641

  

   邮政编码: 100015

  

  

  

   1-1-20

   联系人: 付东阳

  

  (二) 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住所: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500

  

   邮政编码: 100032

  

   项目负责人: 李航、张娜

  

   项目组成员: 金佩臣、杨良晨、杨兆东

  

  (三) 分销商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38 楼

  

   电话: 010-59136712

  

   传真: 020-87553574

  

   邮政编码: 510075

  

   联系人: 周天宁

  

  

  

   名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1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电话: 021-20333219

  

   传真: 021-50498839

  

   邮政编码: 200125

  

   联系人: 桓朝娜

  

  (四) 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刚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 20 号 1 号楼 3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 20 号 1 号楼 303

  

   电话: 010-68711130

  

   传真: 010-68711132

  

   邮政编码: 100029

  

   经办律师: 王刚、李勇

  

  (五)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9层9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3层

  

   电话: 010-6827888

  

   传真: 010-68238100

  

  

  

  

   1-1-22

   邮政编码: 100039

  

   签 字 注 册 会 杨雄、冯雪

   计师:

  

  (六)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 层

  

   电话: 021-63220822

  

   传真: 021-63610539

  

   邮政编码: 200001

  

   经办人: 宋昳瑶、王刚

  

  (七) 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住所: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500

  

   邮政编码: 100032

  

   联系人: 李想、张馨予

  

  (八) 募集资金专户(第三期)

  

   收款单位: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1-1-23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电话: 010-84787833

  

   传真: 010-84787933

  

   联系人: 陈雪

  

  (九) 偿债保障金专户(第三期)

  

   收款单位: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电话: 010-84787833

  

   传真: 010-84787933

  

   联系人: 陈雪

  

  (十) 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王建军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947

  

  (十一) 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 周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莲 花 街 道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住所:

   所广场25楼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莲 花 街 道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办公地址:

   所广场25楼

  

  

   1-1-24

   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五、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

  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

  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

  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主承销商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72%的股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624.68 万

  股,占发行人股份数的 0.62%,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

  

  

  

  

   1-1-25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

  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对市

  场利率的敏感性较高,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

  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

  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三)偿付风险

  

   虽然本公司目前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政策、行业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等内外

  部因素发生不能预料或不可控制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

  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的按期兑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

  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

  

  

   1-1-26

  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

  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

  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

  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

  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

  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

  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的风险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

  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

  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风险主要有: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政

  策风险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财务风险

  

   1、流动资金压力风险

  

   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回收周期较长,工程建设期内,公司需垫付部分资金,

  付款与收款在时间的不匹配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另外公司负债结

  构以流动负债为主,2013-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 622,209.71

  万元、568,486.73 万元、968,700.63 万元和 870,372.20 万元,占负债比重分别为

  

  

   1-1-27

  90.89%、77.39%、85.76%和 74.80%,流动负债规模较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合同金额的提高,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可能加

  大。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3-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315,425.35

  万元、336,956.83 万元、378,947.93 万元和 385,228.11 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

  应收账款持续增长,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根据公司所在行业

  的特点和公司业务模式、收款模式改善的具体情况,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虽然已在

  逐步优化且重大欠收项目回款已有突破,但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保持较高的水

  平。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情况,存在

  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从发行人应收账款客户区域分布来看,以东北地区、

  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的客户为主,结合当地政府的财力情况,华东地区经济发展

  较好,地方财力充裕,回收风险相对较小,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地方财力情况

  相对较弱,风险相对其他地区较大。尽管发行人的客户大多数为具有较高信誉的

  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但一旦出现客

  户没有能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则发行人将面临坏账损失,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

  金周转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321.97 万元、-30,349.80 万元、36,775.66 万元和 55,058.04 万元。发行人营业

  收入主要来自于园林建设收入,而园林建设收入中,大部分的项目为政府投资的

  市政园林等项目。项目的发包方大多为当地政府或者政府所属的基础设施建设公

  司,信誉程度较高,但公司传统项目的行业业态导致公司的投入与结算时间节点

  不一致、回款周期较长,由此导致 2013 年、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

  为净流出。但为保证市政园林项目的及时回款,企业于 2014 年与银行、保险、

  信托等多种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金融保障模式,该模式为针对目标项目,金融机构

  向企业提供专项贷款,在结算时点金融机构直接向企业付款,企业对相应的工程

  款贷款给予贴息或金融服务费,进入到 2015 年已有较为明显的改观。但仍然存

  在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1-1-28

   4、股东质押股权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将名下持有东方园林的

  399,636,524 股股票进行质押,占何巧女、唐凯夫妇持有公司股份的 75.74%,占

  公司总股份的 39.62%,如果该部分资产因为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到公司股

  权的稳定或者导致控制权变更,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存货余额较大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也大幅增加。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6.87 亿元、55.35 亿元、70.40 亿元

  和 76.98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9.06%、42.36%、39.78%和 42.00%,在总

  资产中占比较高。其中,公司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比较大,

  分别占各期末存货的 92.51%、92.87%、88.01%和 86.41%,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

  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一般过程结算需

  要 3 至 6 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

  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从而

  导致已完工未结算存货余额较高。在工程结算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因政府签批

  流程、结算流程手续复杂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部分延迟,但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

  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不存在因业主方主观原因推迟结

  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尽管公司于每期期末对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单项

  进行减值测试,并且对单项测试未减值且超过 2 年未结算的项目按照账龄法计提

  减值准备,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5,407.06 万元,但仍可能

  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也可能使公司面临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

  迟的风险。

  

   6、未分配利润占比较大的风险

  

   2013-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218,240.69 万元、

  268,380.37 万元、316,101.46 万元和 339,774.59 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

  42.35%、46.92%、49.39%和 50.78%。其中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

  分别较上年增长了 22.97%和 17.78%。公司为保持发展速度,近年来分红次数较

  少,2013 年分红 8,031.08 万元、2014 年分红 6,556.63 万元、2015 年分红 6,052.27

  

  

  

   1-1-29

  万元。公司今后将会根据盈利情况决定分红力度,倘若公司加大分红力度,将会

  对净资产造成一定影响。

  

   7、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2013-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02,299.49 万元、

  72,543.86 万元、69,409.45 和 37,489.53 万元。2014 年以来,公司营业利润同比

  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市政园林业务在受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市场下滑、

  地方政府债务调控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市场竞争加剧,部分新签约项目毛利率

  略有下降;与此同时,公司正处在由传统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生态治理业务转型

  初期,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受公司外部环境和业务转型等因素影响,未来公

  司营业利润如无好转,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8、营运资产周转率降低的风险

  

   2013-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 2.04、1.43 和 1.50;公司

  存货周转率(次)分别为 0.74、0.60 和 0.58,呈现下降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和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是:

   (1)公司传统类项目需要先进行部分垫资后收

  款,因此会形成较大应收账款;(2)公司施工能力大幅提高,工程量大幅增长,

  但受行业结算的特点的影响,使完工未结算的工程存货有所增长,公司面临营运

  资金周转率降低的风险。

  

   9、期间费用增长过快的风险

  

   2013-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57,500.96 万元、

  66,582.27 万元、83,226.66 万元和 45,668.4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1.56%、

  14.23%、15.47%和 15.65%。2014 年期间费用较 2013 年增长 15.79%,2015 年期

  间费用较 2014 年增长 25.00%,主要源于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造成管理费用

  及财务费用增长明显,公司未来如果不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或将影响公司盈利

  情况。

  

   10、政府财政性资金占比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建设板块的园林建设收入,而园林建设收

  入中,大部分的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市政园林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发包方大多为当

  地政府或者政府所属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工程款回收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1-1-30

  于主要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支付能力变化。虽然发行人在客户选择时能够充分、合

  理评估客户资信水平,且政府类客户信用较高,但在地方债务负担加重以及国家

  调控力度加大的背景下,若相关地方的财政支付能力弱化,仍存在一定风险。

  

   11、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的关联交易以提供或接受景观设计服务为主。2015 年,公司因接受合

  营企业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而发生关联交易 1,595.33 万元,

  因向关联企业无锡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稼圃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而发生关联交易 199.64 万元。此外,2014 年 12 月,公司将其持有的北

  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控股”),公司与东方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

  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尽管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关联交

  易与其他非关联方的定价依据相同,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销售商品依据市场

  公允价格来确定,但公司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12、收入风险

  

   公司属于园林绿化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准则规

  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

  确定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公司根据准则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园林

  绿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收集、参与项目投标、项目承接、

  项目实施、项目结算、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移交等环节。综上所述,

  园林绿化企业收入确认和项目结算无严格对应关系,存在收入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竞争风险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门槛较低,近年来随着我国园林绿化市场需求的增长,国

  内园林绿化企业逐渐增多,竞争日趋激烈。截至 2016 年 6 月末,行业内具有城

  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约 1,000 家,国内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大多分布在珠

  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以及北京周边地区,行业的区域集中度相对较高。

  

   园林绿化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承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需占用自身

  大量资金,近年来随着我国园林绿化工程规模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资金实力是否

  

   1-1-31

  雄厚已成为影响园林绿化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由于园林绿化工程具

  有强调艺术性的特点,设计实力较强、能够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的园林绿化

  企业竞争优势较明显。尽管公司目前在园林绿化行业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且

  公司向生态环保领域深入转型后,相关核心竞争力依旧属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市

  场竞争的逐步加大有可能使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受到影响,影响本公司的盈利能

  力。

  

   2、业务模式风险

  

   自 2014 年起,公司创新性地将生态金融概念引入到业务发展当中,探索了

  由传统工程模式向金融保障模式和 PPP 投资模式的转型。尽管目前在工程款回

  收及新签项目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三种业务模式仍存在特有的经营模

  式风险。

  

   传统模式风险:市政园林项目的传统模式通常需要企业先垫资后收款,因此

  会形成大量存货和应收账款。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虽然

  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但存货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

  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资金周转速度也和地方政

  府办公效率有关,造成存货无法按时结算和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

  工程项目运作的一般周期为 1-3 年左右,相对较长,部分项目长达 3-5 年,项目

  周期的长度也对公司业务模式及收款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尽管公司针对上述带

  来的存货减值风险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已根据公司制度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了

  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并控制相关风险,但仍面临一定的存货及应收

  账款减值风险。

  

   金融保障模式风险:2014 年,公司探索并推进了金融模式,公司针对地方

  政府的信用、财政收入状况、抵押物等因素,设计相应的融资结构、利率、风控

  等方案,同时结合相应的方案选择适合该种方案的金融机构并与之合作,目的是

  通过金融模式促进工程收款。在此过程中,公司负责设计交易结构并撮合交易,

  金融机构独立决策并对项目进行融资,公司的客户承担融资成本并支付工程款。

  但金融模式依然存在一定风险,由于该模式中存在多个环节,政府、金融机构多

  方参与,需要同时协调政府及金融机构的多个部门,受诸多因素影响,涉及多项

  审批环节,须符合相应的风险控制规定,同时金融市场本身不断变化,给金融模

  

   1-1-32

  式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PPP 模式风险:除了传统模式和金融模式外,公司积极响应“建立健全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的号召,与多地政府就 PPP 模式开展合作。PPP

  模式更强调的是一种公司的合伙协调机制,目的在于发挥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以

  便与政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有利于后

  期回款。但这种模式依然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我国 PPP 模式处于起步阶段,

  PPP 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还有待完善,同时,PPP 项目落地受政策颁

  布进度,政策支持力度等的直接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另一方面,PPP 项目

  一般项目周期较长,往往跨越几届政府,政府换届能否影响履约情况有待考察。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施工项目主要以大中型项目为主,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2013-2015

  年,发行人向前 5 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85%、

  29.97%和 17.90%,随着业务承揽区域的扩张及业务模式的优化,公司客户集中

  度相对下降。

  

   虽然客户集中度较大主要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有关,通过承做大中型项

  目,有利于充分发挥发行人的大中型项目施工优势,提高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但同时造成发行人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个别主要客户以及主要项目的盈利状况,倘

  若主要客户或项目发生不利状况,将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公司面临

  一定程度的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4、自然灾害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苗木基地面积约 4.6 万亩,苗木是公司重要的

  战略资源。如果发生严重的旱、涝、冰雹、霜冻、火灾、病虫害、地震等自然灾

  害,将对公司的生物资产乃至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股东对外投资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外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城市

  市容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酒店管理、婚庆服务、婚纱设计、

  销售婚纱、摄影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企业管理经

  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策划等。由于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额较大、企业业务

  

   1-1-33

  类型较为复杂,如果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外投资企业的经营效益下

  降,将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在发行人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公司核心

  管理层无法履职等突发事件,造成发行人人员或财产损失,并影响发行人的社会

  形象。如果发行人应对不利,则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7、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作、互相制衡

  的公司治理机制,如果发行人部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人员遇到突发的

  安全事件或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纠纷,造成无法履职的情况,可能造

  成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业务转型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从以往的单一园林绿化工程建造商逐步

  向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综合运营商方向转型,整合优势资源与城市对接,为城

  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建设提供从整体规划、方案提炼、设计到施工的整体解决方

  案。此类项目普遍具有规模大、综合性强的特点,能够参与此类项目承建的企业

  很少,毛利率水平较高。但发行人若业务转型不成功,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9、资产重组整合风险

  

   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收购兼并固废处置及资源再生领域的标的公司杭州富阳

  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支付交易对价 146,400.00 万元;以及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邓少林等 41 名自然人及海富恒远

  等 8 家机构持有的中山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支付交易对价 95,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56,403.34 万元、以现金支付 38,596.66 万元;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立群、上海鑫立源、邦明科兴

  持有的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支付交易对价 32,462.46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10,862.46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21,600.00 万

  元。上述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在保持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的基础上,

  

   1-1-34

  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如果本次整合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自然人控制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其自身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于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如果出现严重的个人决策失误或个人问题,将对公司正

  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2、人员管理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人员规模逐步扩大,优秀人才快速涌现,

  公司面临人员统筹管理及引进、留住优秀人才等问题。如果公司的人员管理模式

  未能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人才储备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的需要,则公司的发展将受到制约。

  

   3、子公司管理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增长,公司经营区域不断扩张,

  对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发行人管理体系效率降低、

  或者下属子公司自身管理水平不高,则可能影响子公司及发行人自身的盈利能

  力。

  

   (四)政策风险

  

   1、房地产政策调控风险

  

   发行人主要为各类重点市政园林工程、大型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观等项目

  提供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服务,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

  商等。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大,地产景观项目的投资建设

  会出现因政策调控导致的波动。未来若国家出台对房地产市场不利的调控政策或

  房地产市场仍然低迷,则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影响。

  

   2、土地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土地的政策调控从土地供给数量、供给方式、供给成本等多

  方面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2004 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1-1-35

  定》提出,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

  管理制度。土地供给方式方面,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使

  用制度,国家有关部门逐步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2008 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 号)

  明确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

  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

  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

  20%征收土地闲置费。2010 年 12 月,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

  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

  度,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发行人的土地保障模式虽然可为项目工程

  款回收提供资金保障,但国家愈加从严的土地调控政策可能会提高发行人土地购

  入及持有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土地转让收益,可能对公司盈利

  形成潜在风险。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土地保障模式启动的情况。

  

   3、PPP 政策风险

  

   从目前的政策看来,PPP 模式融资是未来的主要方向。但我国 PPP 模式处于

  起步阶段,PPP 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还有待完善,同时,PPP 项目落

  地受政策颁布进度,政策支持力度等的直接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本部及北京苗联网科技有

  限公司销售自己种植的苗木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本部及北京苗联网科

  技有限公司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北京易

  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为高

  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

  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为 12,503.51 万元、8,215.02 万元、11,069.46 万元和 7,847.85

  万元。

  

   如果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原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证书到期后无法持续取得认证从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

  

  

  

   1-1-36

  利影响。

  

  

  

  

   1-1-37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出具了《北京东方园林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

  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6)01090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 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

  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表示本期债券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 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行业发展空间较广阔。东方园林由传统景观业务逐步向生态综合治理

  业务转型。目前公司已形成市政园林为主,兼顾水体治理、废危处理的生态修复

  及环保业务结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市场前景较广阔。

  

   (2)细分行业综合竞争力强。东方园林能够提供设计施工全产业链服务,

  业务规模及品牌声誉在园林绿化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业务承接能力较强,目前

  在手订单充足。

  

   (3)整体盈利水平较高。东方园林的市政园林设计施工主业突出,并维持

  了良好的毛利率水平,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4)偿债能力增强。东方园林资信状况良好,在直接及间接融资市场的融

  资能力均较强,可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公司目前负债经营程度尚属

  合理,经营性现金流转正,财务弹性有所提升。

  

  

   1-1-38

   2、风险

  

   (1)市场竞争压力加大。我国园林绿化行业总体集中程度低,行业竞争日

  趋激烈。东方园林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逐步加大。

  

   (2)工程回款风险。东方园林采取土地、金融保障模式使其工程款回笼安

  全性得到提升,工程款回笼速度加快。但公司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及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工程回款风险仍难以完全避免。

  

   (3)存货跌价风险。东方园林拥有的苗木资源较多,苗木已成为公司重要

  的战略资源,严重的自然灾害将使公司遭受较大经营损失。

  

   (4)业务整合风险。东方园林近两年频繁并购导致其资金压力增大,负债

  经营水平上升,后续业务整合管控面临较大挑战。

  

   (5)商誉减值风险。近年来,东方园林为战略转型频繁并购,高溢价的并

  购加大了公司商誉等资产的减值风险。

  

   (三) 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

  (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 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内,

  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

  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

  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1-1-39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 发行人最近三年信用评级情况

  

   自 2011 年起,发行人多次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产品。发行

   人近三年累计发行了 4 期短期融资券、2 期定向工具、4 期中期票据和 2 期公司

   债券,除定向工具未进行评级外,均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出具了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体及债项评级情况如下:

  

   表 3-1:发行人最近三年债券产品信用评级一览表

   评级 评级 主体 债券

   债券简称 报告期间 代表涵义

   时间 机构 信用级别 信用级别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13 东 方 园 林 上海新 2010 年至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2013.06 AA- A-1

   CP001 世纪 2013 年 1 季度 低;最高级短期债券,其还本付

   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

   13 东 方 园 林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上海新 2010 年至

  2013.06 AA- AA-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MTN001 世纪 2013 年 1 季度

   低。

   13 东 方 园 林

  2013.12 无 无 无 无 无

   PPN001

   14 东 方 园 林

  2014.06 无 无 无 无 无

   PPN001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14 东 方 园 林 上海新 2011 年至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2014.05 AA A-1

   CP001 世纪 2014 年 1 季度 低;最高级短期债券,其还本付

   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

   14 东 方 园 林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上海新 2011 年至

  2014.05 AA AA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MTN001 世纪 2014 年 1 季度

   低。

   14 东 方 园 林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上海新 2011 年至

  2014.10 AA AA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MTN002 世纪 2014 年 2 季度

   低。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15 东 方 园 林 上海新 2011 年至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2015.01 AA A-1

   CP001 世纪 2014 年 3 季度 低;最高级短期债券,其还本付

   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

   15 东 方 园 林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上海新 2011 年至

  2015.02 AA AA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MTN001 世纪 2014 年 3 季度

   低。

  

  

   1-1-40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15 东 方 园 林 上海新 2012 年至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2015.07 AA A-1

   CP002 世纪 2015 年 1 季度 低;最高级短期债券,其还本付

   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上海新 2012 年至

  2016.01 16东林01 AA AA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世纪 2015 年 3 季度

   低。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上海新 2013 年至

  2016.07 16东林02 AA AA 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世纪 2016 年 1 季度

   低。

  

   注:除 AAA,CCC 及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

   于或略低于本等级。发行人 PPN 未进行评级,因此时间为 PPN 发行时间。

  

   由上表可见:(1)发行人 2013 年以前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

   (2)2014 年 3

   定,各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 A-1、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 AA-。

   月,上海新世纪在完成对发行人 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跟踪评级时,主要

   基于发行人资产实力增强、业务资产规模壮大、盈利提升等要素考虑,将其主体

   级别调升至 AA。并且,自 2014 年上调评级至 AA 级以来,发行人已成功发行

   了多期债券产品,主体信用等级均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评级变动情形,即上海新世纪自 2014 年 3 月上调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至 AA 级,报告期内未发生主体评级下调的情况;本期公司债

   券的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 AA, 2014

   与

   年以来公司债券产品的评级结果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

   系,授信额度充足,直接与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本部获得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 70.68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24.35 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46.33 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

   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1-1-4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产品待偿还余额为 36.00 亿元,

  其中:中期票据 20 亿元、公司债券 16 亿元。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发行了 2.5 亿元短期融资券,2014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了 5

  亿元短期融资券,2015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了 5 亿元短期融资券,2015 年 9 月 9 日

  发行了 6 亿元短期融资券,上述短期融资券均已按时偿还。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和 2014 年 6 月 10 日分别发行了规模均为 2.5 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上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均已按时偿还。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了 5 亿元中期票据,缴款日及起息日为 2013

  年 11 月 6 日,兑付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6 日。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了

  5 亿元中期票据,缴款日及起息日为 2014 年 8 月 18 日,兑付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了 5 亿元中期票据,缴款日及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18 日,兑付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发行了 5 亿元中期票据,缴款日及起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兑付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10 日。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了 10 亿元公司债,起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缴款日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发行了 6 亿元公司债,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

  缴款日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表 3-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债券产品发行及偿还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金额 待偿还余额

  

  

  

  

   1-1-42

  13东方园林CP001 2013-9-16 2014-9-16 2.50 -

  14东方园林CP001 2014-8-27 2015-8-27 5.00 -

  15东方园林CP001 2015-4-23 2016-4-22 5.00 -

  15东方园林CP002 2015-9-9 2016-9-9 6.00 -

  13东方园林PPN001 2013-12-6 2014-6-6 2.50 -

  14东方园林PPN001 2014-6-11 2014-12-11 2.50 -

  13东方园林MTN001 2013-11-6 2016-11-6 5.00 5.00

  14东方园林MTN001 2014-8-18 2017-8-18 5.00 5.00

  14东方园林MTN002 2014-11-18 2017-11-18 5.00 5.00

  15东方园林MTN001 2015-6-10 2018-6-10 5.00 5.00

  16东林01 2016-4-19 2021-4-19 10.00 10.00

  16东林02 2016-8-10 2021-8-10 6.00 6.00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以 22 亿元的发行规

   模计算,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22 亿元,占

   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66.91 亿元的比例为

   32.88%,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要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8 1.49 2.18 1.85

  速动比率(倍) 0.80 0.76 1.21 1.09

  资产负债率(%) 63.49 63.83 56.22 57.05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6 1.50 1.43 2.04

  存货周转率(次) 0.28 0.58 0.60 0.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60,044.63 101,347.15 99,730.47 121,361.41

  (万元)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18 4.18 4.04 7.36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上述财务指标基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1-1-43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1-44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

  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

  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

  

   一、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方式发行。

  

   二、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 3 年的利

   第

  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本期

  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

  为兑付日前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和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

  机构办理。利息支付和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三、 具体偿债安排

  

   (一) 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13 年、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97,363.73 万元、

  

   1-1-45

  467,958.87 万元、538,067.78 万元和 291,833.7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为 88,938.81 万元、64,778.02 万元、60,196.71 万元和 29,725.40 万元。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 发 行 人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分 别 为 272,189.88 万 元 、

  402,891.86 万元、491,567.35 万元和 294,239.37 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业

  绩稳定,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与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

  障。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从以往的单一园林绿化工程建造商逐步

  向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综合运营商方向转型,整合优势资源与城市对接,为城

  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建设提供从整体规划、方案提炼、设计到施工的整体解决方

  案。此类项目普遍具有规模大、综合性强的特点,能够参与此类项目承建的园林

  企业很少,毛利率水平较高。近年来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

  了项目的审核标准,实行金融保障模式的同时,公司落地的 PPP 业务模式项目

  的收入也开始逐渐形成,将逐步显示出公司转型的效果。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水平有望更加稳固发展,并陆续转化为经营性现金流,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

  营管理和资金管理,合理利用既有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为本期

  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有力保障。

  

   (二) 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

  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443,304.07 万元和 1,464,388.65 万元。

  发行人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31,627.24 15.82% 265,537.41 18.40%

  应收票据 8,172.38 0.56% 37,254.44 2.58%

  应收账款 385,228.11 26.31% 378,947.93 26.26%

  预付款项 6,270.00 0.43% 6,906.41 0.48%

  应收利息 86.52 0.01% 338.16 0.02%

  

  

  

   1-1-46

  其他应收款 56,588.39 3.86% 47,301.92 3.28%

  存货 769,761.91 52.57% 703,990.57 48.78%

   其中:建造合同形

  成的已完工未结算 665,203.62 45.43% 619,580.89 42.93%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246.07 0.09% 1,380.91 0.10%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408.04 0.37% 1,646.33 0.11%

  流动资产合计 1,464,388.65 100.00% 1,443,304.07 100.00%

  

   四、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

  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

  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

  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

  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每年的资金

  安排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

  利益。在本期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邢勇、付东阳、周

  舒组成,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设立偿债保证金专户

  

   发行人应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金的归集和

  管理。发行人承诺,在公司债券付息日前的 5 个工作日之内,按当年应付利息款

  

  

  

   1-1-47

  项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债券本金兑付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及提前兑

  付日)前 10 个工作日之内,按应偿付的债券本息 20%以上款项存入偿债保障金

  专户,并在债权本金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之内,将应偿付的债券本息款项全额存

  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偿债保障金自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债

  券本金、利息、赎回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

  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监

  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4、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5、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1-1-48

   (六)其他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发行人发生的如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违约:

  

   (一)未能偿付本期债券因到期或加速清偿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二)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发生违约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

  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必要时向设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

  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或向设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1-1-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c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注册资本:252,177.9867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52,177.9867 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2 年 7 月 2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09 年 11 月 27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邮政编码:10001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强

  

  联系电话:010-59388886

  

  传真:010-59388885

  

  国际互联网网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4168964

  

  组织机构代码:10211692-8

  

  所属行业: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1-1-5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

  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

  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

  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 发起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8 月 21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变

  更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1]48 号)批准,

  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以 200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366.13 万元, 1:

   按

  1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北京东

  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366.1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总额为

  3,366.13 万元。

  

   2001 年 8 月 27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设立出具了华证验

  字[2001]第 07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01 年 9 月 12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3,366.13 万元。

  

   (二) 发行人主要的股权变更及增资情况

  

   1、2005 年 6 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6 月,桑俊和程慧琪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78,405 股(占总股

  本的 0.53%)和 141,378 股(占总股本的 0.42%)转让给唐凯。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桑俊、程慧琪为公司原中层管理人员,受让方唐凯为

  公司股东和监事会主席,为公司股东和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的配偶,除此之外,

  受让方与出让方、公司其他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出让

  方与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1-5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巧女 26,929,040 80.00%

   唐凯 4,375,969 13.00%

   刘骅 1,683,065 5.00%

   陈允中 336,613 1.00%

   傅颀年 336,613 1.00%

   合计 33,661,300 100.00%

  

   2、2007 年 7-8 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7 月,陈允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6,613 股(占总股本的 1%)

  转让给唐凯;2007 年 8 月,刘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83,065 股(占总股本

  的 5%)转让给唐凯。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陈允中与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易地斯埃原总经

  理陈跃中为兄弟关系,刘骅为公司原管理层成员,受让方唐凯为公司股东和监事

  会主席,为公司股东和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的配偶,除此之外,受让方与出让

  方、公司其他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刘骅与唐凯之间签

  署的《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当事人的说明,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根据陈允中与唐凯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 50 万元,股权

  转让对价以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作为参考依据,唐凯用于向

  陈允中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系其自有资金,已经全部支付给出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巧女 26,929,040 80.00%

  

   唐凯 6,395,647 19.00%

  

   傅颀年 336,613 1.00%

  

   合计 33,661,300 100.00%

  

   3、2007 年 11 月,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11 月 25 日,方仪、苗欣、于丽新、赵冬、卢召义、邓建国、何玉

  珮、曹俊、宋立奇、周广福等 10 名自然人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增资协

  

  

  

   1-1-52

  议,以现金认购本公司发行的 1,920,000 股股份。上述 10 名自然人具体认购股份

  的数量和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占增资后股份总数

   序号 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额(万元)

   的比例

   1 方仪 500,000 80.00 1.41%

   2 苗欣 330,000 52.80 0.93%

   3 于丽新 240,000 38.40 0.67%

   4 赵冬 150,000 24.00 0.42%

   5 卢召义 150,000 24.00 0.42%

   6 邓建国 150,000 24.00 0.42%

   7 何玉珮 150,000 24.00 0.42%

   8 曹俊 100,000 16.00 0.28%

   9 宋立奇 100,000 16.00 0.28%

   10 周广福 50,000 8.00 0.14%

   合计 1,920,000 307.20 5.39%

  

   上述 10 名自然人,方仪、赵冬、邓建国、卢召义为本公司董事,苗欣为本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曹俊、周广福、何玉珮、于丽新和宋立奇为本公司的骨干

  员工。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1.60 元/股,是由公司综合考虑 2006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

  资产、稳定和激励管理层等因素确定的。增资的目的,一是扩大公司股本规模,

  以达到本次发行后在公司申请上市时证券交易所对股本规模的要求;二是实现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激励,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本次增

  资,新进股东用作增资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已经全部按期缴纳。

  

   本次增资经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中和正信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中和正信验字(2007)第 1-049 号《验资

  报告》 2007 年 12 月 29 日,

   。 本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558.13 万元。

  

   4、2007 年 12 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2 月 26 日,唐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8,700 股(占总股本的

  

  

  

   1-1-53

  0.95%)转让给武建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93%)

  转让给梁明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4%)转让给石

  有环。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唐凯为公司股东和监事会主席,为公司股东、董事长

  兼总经理何巧女的配偶,受让方武建军、梁明武和石有环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此之外,受让方与出让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价

  格为 1.6 元/股,是由股权转让双方综合考虑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

  稳定和激励管理层等因素协商确定的。受让方用于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资金系其自有资金,已经全部支付给出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何巧女 26,929,040 75.68%

   2 唐凯 5,676,947 15.96%

   3 方仪 500,000 1.41%

   4 武建军 338,700 0.95%

   5 傅颀年 336,613 0.95%

   6 苗欣 330,000 0.93%

   7 梁明武 330,000 0.93%

   8 于丽新 240,000 0.67%

   9 赵冬 150,000 0.42%

   10 卢召义 150,000 0.42%

   11 邓建国 150,000 0.42%

   12 何玉珮 150,000 0.42%

   13 曹俊 100,000 0.28%

   14 宋立奇 100,000 0.28%

   15 石有环 50,000 0.14%

   16 周广福 50,000 0.14%

   合计 35,581,300 100.00%

  

   上述两次股权变动新增的股东均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

  工,主要目的是实现对本公司管理层和优秀人才的激励,调动管理团队和骨干员

  

  

   1-1-54

  工的积极性,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

  

   5、2009 年 11 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9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7 号文审

  核批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0 万股,其

  中网下配售 290 万股,网上发行 1,1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8.60 元/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008.13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

  1,45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为 002310。

  

   6、2010 年 3 月,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 年 3 月 19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本)2,504.065 万元,

  转增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 7,512.195 万元。

  

   7、2010 年 8 月,公司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本)7,512.195 万元,

  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 15,024.39 万元。

  

   8、2012 年 5 月,公司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票期权对象行权,增加注册资本(股本)86.35

  万元,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 15,110.74 万元。

  

   9、2012 年 6 月,公司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本)15,024.3896 万元,

  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 30,135.1296 万元。

  

   10、2013 年 5 月,公司第六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5 月 22 日,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1,351,29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0 股转增 10 股,

   每 共计转增 301,351,29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02,702,592 股。

  

   11、2013 年 6 月,公司第七次增加注册资本

  

  

  

   1-1-55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58 名激励

  对象的 3,330,254 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02,702,592 股

  增至 606,032,846 股。

  

   12、2013 年 12 月,公司第八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12 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3,224,000 股东方园林股份,

  发行价格 2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58,06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606,032,846 股增至 669,256,846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66,925.6846

  万元。

  

   13、2014 年 6 月,公司第九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6 月 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本)33,462.8423 万元,

  转增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 100,388.5269 万元。

  

   14、2014 年 9 月,公司第十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票期权对象行权,增加注册资本(股本)482.6678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871.1947 万元。

  

   15、2015 年 1 月,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2014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名称变更的

  议案》 将中文名称由“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

   ,

  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cology Co.,Ltd.”。上

  述中文名称变更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获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京)名称变

  核(内)字[2014]第 0042569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生效日

  期为:2015 年 1 月 5 日。此外,除了上述企业名称变更外,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体资格均保持不变,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16、2016 年 7 月,公司第十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本)151,306.7920 万元,

  转增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 252,177.9867 万元。

  

   17、2016 年 10 月,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1-1-56

   2016 年 2 月 28 日和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名称变更的议案》,将

  中文名称由“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Environment Co.,Ltd.”。上

  述中文名称变更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获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京)名称变

  核(内)字[2016]第 0001575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

  

   2016 年 7 月 13 日和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和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的议案》,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

  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

  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

  其他环境治理。

  

   2016 年 9 月 29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

  案》,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 环境景观

  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

  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

  环境治理;租赁服务。目前尚等待工商变更登记办理。

  

   (三) 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 持股总数 有限售条件 质押和冻结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股) 股数(股) 总数(股)

   境内自然 质

  何巧女 44.17% 445,515,766 357,148,569 370,176,524

   人 押

   境内自然 质

  唐凯 8.14% 82,139,812 76,419,812 29,460,000

   人 押

  中泰创展(珠海横琴) 境内非国 质

   6.01% 60,605,255 - 60,537,395

  控股有限公司 有法人 押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恒赢 2 号集合 2.35% 23,718,507 - -

   有法人

  资金信托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 境内非国

   1.22% 12,275,911

  组合 有法人

  

  

  

   1-1-57

   持股 持股总数 有限售条件 质押和冻结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股) 股数(股) 总数(股)

  诺安资产-工商银行

   境内非国

  -锦绣 1 号专项资产 1.09% 10,955,441 - -

   有法人

  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境内地方

   0.62% 6,246,798 - -

  司 国有法人

   境内自然

  魏旭川 0.61% 6,130,000 - -

   人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

  限公司-和聚平台证券 0.59% 5,949,293 - -

   有法人

  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

  方仪 0.45% 4,534,956 3,597,309

   人

  

   (四) 近三年及一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何巧女女士,第二大股东为唐凯先生,二人为夫妻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近三年及一期,何巧女女士和唐凯先生的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地位未发生变

  化,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

  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三、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 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1-1-58

   (二) 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共有 19 家子公司,其中 12 家

  为全资子公司,7 家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额 持股比例

  号

  1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2,500.00 2,543.95 100%

  2 大连东方盛景园林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100%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3 300.00 1,904.65 75%

   司

  4 新道信东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510.00 51%

  5 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100%

  6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

  7 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1,081.66 2,216.33 100%

  8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1,550.68 100%

  9 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30,000.00 27,975.00 100%

  10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000.00 18,805.00 100%

  11 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500.00 100%

  12 北京东方德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50 万美元 116.55 60%

  13 徐州东方中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5,591.00 3,090 45.50%

  14 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15,000.00 12,000.00 100%

  15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8,000.00 146,400.00 60%

  16 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8,000.00 18,160.00 80%

  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0 100%

  18 北京东方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520.00 52.00%

  19 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5.00 100%

  

   注:徐州东方中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50%,公司章程约定在另一方股东徐

  州格林兰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前,东方园林享有 51%比例的表决权,

  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8 月成立。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 110105001626243,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1-1-59

  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 7 号楼 2 层,法定代表人唐凯。经营范围为环境景观设计

  及园林绿化。

  

   东方利禾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40,505.74 39,931.89

   负债总额 15,902.55 16,393.82

   股东权益 24,603.19 23,538.07

   营业收入 10,592.31 16,673.00

   净利润 1,065.13 408.40

  

   (2)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 2001 年 8 月 16 日经北京

  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京作字[2001]0673 号),于 2001 年 9

  月 2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

  号:110000410162715 号)。2009 年 10 月 20 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批

  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11001379)。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富康路 18 号 511 室,注册资金 3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何巧女。税务登记证号京税证字 110114600091743 号。经营期限 15

  年。经营范围:从事环境景观设计及软件开发和信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

  

   易地斯埃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718.79 2,443.37

   负债总额 816.95 787.96

   股东权益 1,901.84 1,655.41

   营业收入 1,625.22 3,165.27

   净利润 246.42 80.77

  

   (3)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苗木板块的发展战略,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3 年公

  司在湖北省黄冈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经营范围为研发、开发、种植、销

  

  

   1-1-60

  售园林植物。

  

   湖北东方苗联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6,593.83 6,429.38

   负债总额 5,612.95 5,452.03

   股东权益 980.88 977.35

   营业收入 20.40 20.06

   净利润 3.53 -21.07

  

   (4)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满足温州黄石山园林景观建设项目发展需要,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

  2013 年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司

  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维护。

  

   温州晟丽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740.66 2,514.22

   负债总额 1,898.64 1,959.25

   股东权益 -1,157.98 554.97

   营业收入 -1,781.85 0

   净利润 -1,712.95 -1,263.06

  

   (5)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苗木发展战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

  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81,627.47 83,050.80

   负债总额 79,149.97 80,348.15

   股东权益 2,477.49 2,702.65

   营业收入 866.00 18,146.75

  

   1-1-61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净利润 -225.16 1,178.30

  

   (6)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为推动水利工程业务的开展,公司于 2014 年 4 月以 3,000 万元收购了东方

  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8,635.65 27,968.77

   负债总额 2,980.11 2,237.27

   股东权益 25,655.54 25,731.50

   营业收入 2,467.35 7,239.86

   净利润 -75.95 318.53

  

   (7)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推动市政工程业务的开展,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以 18,805 万元收购了中

  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34,231.35 23,923.34

   负债总额 13,406.89 5,898.80

   股东权益 20,824.46 18,024.54

   营业收入 11,919.93 8,704.76

   净利润 2,799.92 2,024.30

  

   (8) 北京东方德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为配合公司水生态技术研发,公司与 TETRA TECH INTERNATIONAL INC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北京东方德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

  资本 50 万美元。

  

   北京东方德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1-1-62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51.91 99.09

   负债总额 55.73 49.73

   股东权益 196.17 49.36

   营业收入 168.92 117.41

   净利润 0.73 1.57

  

   (9)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为配合公司固废处理业务的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以货币资金 2,000 万

  元收购了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2,000.00 万元。

  

   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00,509.29 82,515.26

   负债总额 90,846.73 78,598.19

   股东权益 9,662.56 3,917.08

   营业收入 18,713.01 6,926.92

   净利润 -853.49 -1,193.48

  

   (10)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为促进固废处理业务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以货币资金 14.64 亿元收购

  了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46,400.00 万元。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88,881.23 87,224.58

   负债总额 44,890.80 59,014.74

   股东权益 43,990.43 28,209.84

   营业收入 33,160.60 122,587.35

   净利润 9,713.47 21,701.73

  

   (11)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1-1-63

   为促进固废处理业务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以货币资金 1.416 亿元收购

  了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8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4,160.00 万元。

  

   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0,149.51 4,723.77

   负债总额 1,232.87 1,528.46

   股东权益 8,916.65 3,195.31

   营业收入 1,020.31 7,149.06

   净利润 264.81 119.57

  

  

  

   2、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参股公司共 7 家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号

  1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景观设计咨询 50 万美元 50%

   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

  2 林业产权交易 2,000.00 30%

   公司

  3 吉林东园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与资产管理 20,000.00 49%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新型城镇化投资

  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10,000.00 40%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城镇化建设、市政公

   共工程、基础设施建

   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 设项目投资、勘察、

  5 10,000.00 25%

   限公司 规划、设计、建设;

   建筑装饰材料、建筑

   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

   贵州水投东方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水生态和水环境修复

  6 5,000.00 44%

   司 及治理

   向建筑业、工业、农

   武汉正业东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7 业投资,建材、建筑 50,000.00 29%

   司

   机械批发、零售

  

   其中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数据如下:

  

   (1)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1-64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景观设计咨询,注册资本为

  328.63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0%。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484.20 740.6

   负债总额 42.64 65.61

   股东权益 441.56 675

   营业收入 843.38 1,877.36

   净利润 -232.97 2.96

  

   (2)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林业产权交易,注册资

  本为 2,000.00 万元,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 30%。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3,678.43 3,674.41

   负债总额 660.12 677.24

   股东权益 3,018.31 2,997.17

   营业收入 7.81 24.24

   净利润 -21.76 17.42

  

   (3)吉林东园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东园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49%。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763.98 1,888.10

   负债总额 0.24 0.34

   股东权益 1,763.75 1,887.76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3.73 -18.87

  

   (4)长春市绿园区合心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40%。

  

  

   1-1-65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012.32 1,040.5

   负债总额 1.59 0.11

   股东权益 1,010.72 1,040.39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9.66 -15.16

  

   (5)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城镇化建设、市政公

  共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建设;建筑装饰材料、建

  筑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25%。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8,831.99 4,974.3

   负债总额 4,053.43 39.9

   股东权益 4,778.57 4,934.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55.83 -65.60

  

   (6)贵州水投东方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水投东方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及

  治理,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44%。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4,910.00 4,974.3

   负债总额 1.56 39.9

   股东权益 4,908.44 4,934.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07 -65.60

  

   四、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 年 1 月出生,学

  

   1-1-66

  士学位,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园林系园林学专业。北京林业大学客座教授,高级

  经济师,中华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常务理事。历任杭州植物园工程师、北

  京东方园林艺术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利禾景

  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东方盛景园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晟丽

  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长、新道信东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东方艾

  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田园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田园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天津东方园林民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园林开元(天津)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北京东方盛

  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HK)董事、东方

  园林生态投资有限公司(BVI)董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HK)董事。

  

   2、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巧女、唐凯夫妇。

  

   唐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

  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大学 EMBA。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科员、本公司监事

  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晟丽景

  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园林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何巧女、唐凯夫妇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

  

   3、控股股东除发行人以外的主要股权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对其他

  

  

   1-1-67

  企业的投资如下: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温州雍华园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温州雅园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苏州东方城苏南置地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东方城美嘉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雅园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田园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路野路亚垂钓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温州雅园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苏州东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玫瑰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金色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BVI)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HK)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4、发行人股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权不存在争议的情况,股权质押或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 债权人 质押股票数 借款合同起止日期

  

  

   1-1-68

  号 称 量(万股)

  1 何巧女 华创证券 7,028 2015.10.30 2016.10.31

  2 何巧女 金元证券 10,427.5 2015.10.19 2016.11.16

  3 何巧女 华创证券 2,342.5 2015.11.20 2016.11.21

  4 何巧女 华创证券 3,515 2015.11.27 2016.11.28

  5 何巧女 新时代证券 4,250 2015.12.04 2016.11.28

  6 何巧女 宏信证券 6,674.6762 2015.12.22 2016.12.22

  7 何巧女 华龙证券 7,007.5 2015.12.30 2016.12.29

  8 何巧女 中信证券 1,462.5 2016.1.7 2017.1.7

  9 何巧女 中信证券 1,300 2016.1.15 2017.1.15

  10 何巧女 东莞证券 4,901.9547 2016.2.25 2017.2.24

  11 何巧女 宏信证券 3,750 2015.04.01 2017.03.31

  12 何巧女 华创证券 5,320 2016.03.10 2017.03.09

  13 何巧女 华创证券 2,602.5 2016.3.30 2017.3.30

  14 何巧女 华创证券 3,375 2016.04.26 2017.04.26

  15 何巧女 宏信证券 4,640 2016.05.25 2017.05.23

  16 何巧女 华创证券 3,475 2016.6.15 2017.6.15

  17 何巧女 华创证券 4,465 2016.6.27 2017.6.27

  18 何巧女 华创证券 2,543 2016.7.20 2017.7.20

  19 何巧女 东莞证券 5,490 2016.08.11 2017.08.11

  20 何巧女 东莞证券 2,315 2016.08.26 2017.08.26

  21 唐凯 第一创业 5,520 2016.7.20 2017.7.20

   合计 92,404.6309 -

  

   (二) 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及控

  制关系如下:

  

  

   何巧女 唐凯 其他股东

  

  

   44.17% 8.14% 47.69%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1-1-69

   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

  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任期起止日

   署日持股数

   何巧女 董事长 现任 女 2016.8.29-2019.8.28 1,113,789,413

   马哲刚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副董事长、联席总

   陈幸福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187,500

   裁

   唐凯 董事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205,349,530

   赵冬 董事、总裁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8,377,056

   张诚 董事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3,497,273

   蒋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苏金其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张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刘凯湘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方仪 监事会主席 现任 女 2016.8.29-2019.8.28 11,337,390

   何澜 监事 现任 女 2016.8.29-2019.8.28 -

   孙湘滨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女 2016.8.11-2019.8.10

   黄新忠 副总裁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董事会秘书、副总

   张强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裁

   张振迪 副总裁 现任 男 2016.8.29-2019.8.28 -

   周舒 财务负责人 现任 女 2016.8.29-2019.8.28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历

  

   何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 年 1 月出生,学士学位,

  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园林系园林学专业。北京林业大学客座教授,高级经济师,

  中华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常务理事。历任杭州植物园工程师、北京东方园

  

  

   1-1-70

  林艺术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

  限公司董事、大连东方盛景园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晟丽景观园林

  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道信东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

  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长、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田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东方园林民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园林开元(天津)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北京东方盛景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普

  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生态有限公司(HK)董事、东方园林生态投

  资有限公司(BVI)董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园

  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HK)董事。

  

   马哲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清华大学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建筑工程

  总公司西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西北办事处主任,中国建筑工程

  总公司市场营销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常务副总

  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城

  市综合建设部执行总经理等职。为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第二届、第三届常委,获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幸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出生,毕业于澳门科

  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建三局第

  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东方园林副总经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任本公司董事、联席总裁、北京

  东方利禾生态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

  

  

   1-1-71

  事兼经理。

  

   唐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

  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大学 EMBA。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科员、本公司监事

  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晟丽景

  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园林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

  士(MBA)学位,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历任山东新汶矿业公司基建处经理、东方园林青岛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易

  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张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 年 6 月出生,硕士学位,

  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学专业。历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方 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集团规划院院长、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

  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北京东方田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

  

   蒋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3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高级研究员。历任国家

  开发投资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经营部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

  司国投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部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煤炭公司副总

  经理、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72

   苏金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 年 2 月出生,中央财经

  大学财政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会计专业人士。历任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干部、北京市财政局第五分局科长,京

  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合伙人,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沃衍资本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沃衍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沃衍国际投

  资环球有限公司董事、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金果园老农

  (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董事、江阴东辰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监事、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委派)监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监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 7 月出生,东南大学工

  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地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

  历任北辰集团房地产开发二公司工程科科员、北京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

  部工程师、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方圆联合房地产土地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估价

  师。

  

   刘凯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 年 12 月出生,博士学位,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历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北

  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

  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上海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兼

  职教授,国家统计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太极计算机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方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 年 6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

  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历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

  

   1-1-73

  心职员、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经理助理、香港台友集团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资本市场部高级副总裁、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监事、北京东方盛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1 年 1 月出生,学士学位,

  毕业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

  略投资部投资主管。

  

   孙湘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5 年 5 月出生,工学硕士

  学位,毕业于德国科隆高等专业学院热带技术学院(Fachhochschule Koeln))热

  带作物生产技术专业。历任海南大学农学院园林专业教师、北京时空通用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市场部与企划部经理、北京福莱斯林业咨询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北京

  雷力农用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支持专员、北京菲菲森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历

  任本公司苗圃经营总监、营销总监、苗木采购总监、研发中心总监、生态研究院

  副总、苗联网设计中心与新品研究院副总。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苗木采购副总兼

  工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赵冬:总裁,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陈幸福:联席总裁,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黄新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东南大学管理

  学博士。历任南京飞利浦电子集团工程师、培训处处长,江苏太平洋玻璃有限公

  司董事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南京中惠地产集团副总裁,太平洋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公司景观板块三事业部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 年出生,北京工商大学(北

  京商学院)统计系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国证监会证券从业

  资格,香港证监会经纪/咨询/保荐上市 RO(负责人)牌照。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公司业务部四处客户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四处副处长,农业银行

  总行投资银行部财务顾问处处长,香港农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农业

  

   1-1-74

  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融资策划处处长,公司金融中心金融二部总裁。现任公司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天津东方园林

  民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张振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 年出生,沈阳建筑大学

  机械制造专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历任沈阳建筑大学教师,瑞

  士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公司景观板块一事业部总裁。现任公司副

  总裁、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周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3 年出生,北方交通大学会

  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一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

  产评估师,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主管,北京瑷玛斯区

  域供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科技园置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鑫苑中

  国置业集团总会计师,东方园林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监

  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

  情况如下:

  

   兼职公司担任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兼职公司名称

   职务 关联关系

  何巧女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何巧女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

  何巧女 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理

   董事长兼总经

  何巧女 北京东方盛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方

   理

  何巧女 北京东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北京东方田园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1-1-75

  何巧女 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何巧女 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经理 关联方

  何巧女 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

  何巧女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

  何巧女 大连东方盛景园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经理

  何巧女 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东方园林开元(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何巧女 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HK) 董事 关联方

  何巧女 东方园林生态投资有限公司(BVI) 董事 关联方

  何巧女 东方园林生态有限公司(HK) 董事 关联方

  何巧女 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何巧女 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何巧女 天津东方园林民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何巧女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何巧女 新道信东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马哲刚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陈幸福 北京东方利禾生态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陈幸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关联方

  陈幸福 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

  陈幸福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理

  唐凯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唐凯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唐凯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唐凯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赵冬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赵冬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赵冬 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赵冬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

  赵冬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赵冬 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赵冬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赵冬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张诚 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张诚 北京东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1-1-76

  张诚 北京东方田园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张诚 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张诚 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张诚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张诚 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蒋力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研究中心主任 非关联方

  蒋力 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蒋力 中关村自主品牌创新协会 高级顾问 非关联方

  蒋力 中国企业管理基金会 高级顾问 非关联方

  苏金其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人 非关联方

  苏金其 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监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监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沃衍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沃衍国际投资环球有限公司 董事 非关联方

  苏金其 江阴东辰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监事 非关联方

   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 副总经理兼总

  张涛 非关联方

   公司 估价师

  刘凯湘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刘凯湘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方仪 北京东方盛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方仪 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方仪 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方仪 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方仪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方仪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张强 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全资子公司

  张强 天津东方园林民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控股子公司

  张振迪 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经理 全资子公司

  周舒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监事 参股公司

  周舒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周舒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

  周舒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周舒 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1-1-7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何巧女持有公司 445,515,766 股股票,唐凯持有公

  司 82,139,812 股股票,方仪持有公司 4,534,956 股股票,赵冬持有公司 3,350,822

  股股票,张诚持有公司 1,398,909 股股票,陈幸福持有公司 75,000 股股票,郭朝

  晖持有公司 24,451 股股票,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的情形。

  

   六、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

  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

  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

  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

  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包括生

  态湿地、园林建设和水利市政等设计施工,向政府提供集生态城市规划、水利工

  程设计、市政工程施工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服务。

  

   同时,公司通过自身发展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以危废处理、乡镇污水

  处理及综合资源利用为切入口,布局环保产业,在环保行业并购领域取得了突破

  性进展,积累了环保领域的行业经验和技术优势。

  

   (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来看,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497,359.00 万元、467,952.74 万元、537,898.07 万元和 291,833.74 万

  元, 2014 年较 2013 年下降 5.91%,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14.95%。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2015 年,传统园林建设收入较 2014 年下降了

  7.6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 16.95 个百分点;但生态湿地、水利市

  政等生态工程类收入较 2014 年增加了 475.65%,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同比上

  升 17.86 个百分点,此外,2015 年新增的以固废处置为主的环保业务实现收入

  

  

   1-1-78

  23,866.6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44%。由此可见,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的主

  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仍然主要来源于园林绿化工程建

  设,但随着公司由景观业务向生态业务战略转型的推进,生态业务收入已初步形

  成,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程度不断提升。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板块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工程

   238,769.48 81.82 493,073.25 91.67 424,722.02 90.76 469,557.29 94.41

  建设

   其

  中:

   171,974.73 58.93 373,075.17 69.36 403,876.43 86.31 459,590.24 92.41

  园林

  建设

  生态

   41,896.74 14.36 64,617.75 12.01 20,845.59 4.45 9,967.05 2.00

  湿地

  水利

   24,898.01 8.53 55,380.34 10.30 - - - -

  市政

  设计

   11,779.59 4.04 20,550.25 3.82 21,162.41 4.52 27,772.29 5.58

  规划

  苗木

   0.49 0.00 407.91 0.08 22,068.32 4.72 29.42 0.01

  销售

  环保

   41,284.18 14.15 23,866.66 4.44 - - - -

  业务

  合计 291,833.74 100 537,898.07 100.00 467,952.74 100.00 497,359.00 100.00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工程建设收入、设计规划收入、苗木销售收入

  和环保业务收入构成。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工程建设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94.41%、90.76%、91.67%和 81.82%,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最主要

  来源;设计规划板块收入规模相对较为稳定,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58%、4.52%、3.82%和 4.04%,占比随主营业务收入整体规模增长而有所下降。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减少 29,406.26 万元,下降 5.91%,下

  降原因是公司由传统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向水生态治理行业转型;与此同时,2014

  年为公司业务转型年,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对于客户和项目的审核标准,实行新的

  金融保障模式的同时,以拓展结算、加强收款为主,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相比于

  2013 年略有下降。

  

   1-1-79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69,945.33 万元,增长 14.95%,

   同时收入结构也有所调整。一方面,公司 2015 年继续践行苗木产业园战略,公

   司苗木基地将逐渐由重资产的自建模式,转变为轻资产的产业链合作模式。另一

   方面,2012-2014 年生态湿地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超过 5%,对营业收入

   的影响较小,随着发行人生态业务战略转型的深入推进,2015 年以来生态、环

   保业务收入已初步形成,规模效益逐步显现,生态工程的收入规模及毛利率显著

   提高,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板块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工程建设 166,835.42 80.66 328,310.38 90.21 280,028.78 91.53 297,416.21 97.14

  其中:园林建

   122,801.32 59.37 250,329.41 68.78 267,947.65 87.58 290,297.63 94.82

  设

   生态湿地 26,932.19 13.02 41,322.96 11.35 12,081.13 3.95 7,118.58 2.33

   水利市政 17,101.91 8.27 36,658.00 10.07 - - - -

  设计规划 7,590.21 3.67 14,621.56 4.02 12,549.46 4.10 8,730.49 2.85

  苗木销售 0.08 0.00 366.19 0.10 13,380.01 4.37 12.92 0.00

  环保业务 32,423.25 15.67 20,644.10 5.67 - - - -

   合计 206,848.96 100 363,942.22 100.00 305,958.25 100.00 306,159.62 100.00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06,159.62 万元、

   305,958.25 万元、363,942.22 万元和 206,848.96 万元,其中,2014 年较 2013 年

   略微下降 0.07%;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18.95%,主要是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转型及规模的扩大,导致营业成本相应的增长。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板块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工程建设 71,934.06 84.64 164,762.87 94.72 144,693.24 89.32 172,141.08 90.03

  其中:园

   49,173.41 57.86 122,745.76 70.56 135,928.78 83.91 169,292.61 88.54

  林建设

   生态

   14,964.56 17.61 23,294.79 13.39 8,764.46 5.41 2,848.47 1.49

   湿地

  

  

   1-1-80

   水利

   7,796.10 9.17 18,722.34 10.76 - - - -

   市政

  设计规划 4,189.37 4.93 5,928.69 3.41 8,612.95 5.32 19,041.80 9.96

  苗木销售 0.41 0.00 41.72 0.02 8,688.31 5.36 16.50 0.01

  环保业务 8,860.92 10.43 3,222.56 1.85 - - - -

   合计 84,984.77 100 173,955.85 100.00 161,994.49 100.00 191,199.38 100.00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91,199.38 万元、

   161,994.49 万元、173,955.85 万元和 84,984.77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板块毛利分

   别占主营业务毛利的 90.03%、89.32%、94.72%和 84.64%,是目前公司主要的毛

   利贡献来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务板块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工程建设 30.13% 33.42% 34.07% 36.66%

   其中:园林建设 28.59% 32.90% 33.66% 36.84%

   生态湿地 35.72% 36.05% 42.04% 28.58%

   水利市政 31.31% 33.81% - -

   设计规划 35.56% 28.85% 40.70% 68.56%

   苗木销售 83.67% 10.23% 39.37% 56.08%

   环保业务 21.46% 13.50% - -

   合计 29.12% 32.34% 34.62% 38.44%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8.44%、34.62%、

   32.34%和 29.12%,毛利率逐年下降。

  

   2014 年,公司毛利率相比于 2013 年有所降低,主要是主营业务的经营区域

   变化和市场竞争激烈所致;设计规划板块毛利率下降较大,主要是设计收入下降

   影响所致;苗木销售板块毛利下降较大,主要是不同品种、规格的苗木价格差异

   较大影响所致,同时 2013 年对外销售苗木较少,不具备可比性。

  

   2015 年,公司在经过业务转型后,水利市政、环保业务等板块收入逐渐体

   现,毛利率分别为 33.81%和 13.50%,苗木销售板块毛利率下降较大,主要是不

   同品种、规格的苗木价格差异较大影响所致,2015 年公司苗木对外销售数量较

   少,不具备可比性。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建设板块中的生态湿地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

   因主要是前几年公司生态湿地业务规模较小,毛利率受单体项目影响较大所致。

  

   1-1-81

  随着 2014 年以来生态工程的规模逐渐增加,其毛利率水平受单个项目的影响会

  减小,毛利率水平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从地域分布上看,我国华北、华东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高,园林绿化市

  场规模大。因此,发行人的经营地域以华北、华东地区作为立足点,同时逐步进

  行全国性的业务部署,在西部、华南和华中地区的市场开拓亦取得显著成效。2015

  年,华东、华南及华中地区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9.16%,对营业收入贡献

  较大。

  

   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100,973.31 34.60% 167,214.25 31.08%

  西北及西南地区 73,217.84 25.09% 64,907.34 12.06%

  华北及东北地区 43,881.88 15.04% 101,041.22 18.78%

  华南及华中地区 73,760.70 25.27% 204,904.98 38.08%

  

   2、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2013-2015 年,发行人向前 5 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

  别 28.85%、29.97%和 17.90%。随着业务承揽区域的扩张,公司客户集中度有所

  下降,有利于分散因单一客户支付能力减弱而影响整体回款质量的风险。最近三

  年,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发行人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1 第一名 22,160.78 4.12%

   2 第二名 21,955.37 4.08%

   3 第三名 18,929.38 3.52%

   4 第四名 16,795.84 3.12%

   5 第五名 16,473.90 3.06%

   合计 96,315.27 17.90%

   2014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1-1-82

  1 第一名 37,468.30 8.01%

  2 第二名 35,352.87 7.55%

  3 第三名 24,329.20 5.20%

  4 第四名 23,773.60 5.08%

  5 第五名 19,303.73 4.13%

   合计 140,227.69 29.97%

   2013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1 第一名 45,033.94 9.05%

  2 第二名 27,604.78 5.55%

  3 第三名 26,388.31 5.31%

  4 第四名 22,392.62 4.50%

  5 第五名 22,072.69 4.44%

   合计 143,492.35 28.85%

  

   最近三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序号 采购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

  1 第一名 6,052.53 1.66%

  2 第二名 5,451.83 1.50%

  3 第三名 4,801.31 1.32%

  4 第四名 3,262.58 0.90%

  5 第五名 3,196.44 0.88%

   合计 22,764.69 6.26%

  

   2014 年度

  序号 采购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

  1 第一名 4,795.87 1.73%

  2 第二名 4,151.12 1.50%

  3 第三名 2,947.10 1.06%

  4 第四名 2,891.43 1.04%

  5 第五名 2,737.76 0.99%

   合计 17,523.27 6.33%

   2013 年度

  序号 采购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

  1 第一名 3,700.00 1.30%

  2 第二名 3,276.98 1.15%

  

  

   1-1-83

   3 第三名 3,121.84 1.09%

   4 第四名 3,011.85 1.06%

   5 第五名 2,668.95 0.94%

   合计 15,779.62 5.53%

  

   (三) 发行人业务板块情况

  

   1、工程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

  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

  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包括生

  态湿地、园林建设和水利市政等设计施工,向政府提供集生态城市规划、水利工

  程设计、市政工程施工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园林建设、生态

  湿地、水利市政、设计规划等。

  

   (1)收入确认模式

  

   近年来,东方园林承接的工程建设涵盖了整个城市或城市中部分区域整体的

  景观生态环保系统,工程规模较大。对于传统景观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公司与

  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

  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

  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公司所建设的项目系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设合同收入及提供劳务的收入。

  收入确认的总体原则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项目合同成本

  占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当合同施工内容发生变

  化,从而导致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发生变化时,公司将对预计总收入及预计

  总成本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完工百分比,调整当期应确认的营业收

  入及营业成本。

  

   公司自 2011 年起,便逐步引入土地保障模式。自 2014 年起,公司创新性地

  将生态金融概念引入到业务发展当中,探索了由传统保障模式向金融保障模式和

  PPP 投资模式的转型。

  

   土地保障模式:在项目落地前期,发行人与业主共同挑选和约定可实现招拍

  

  

   1-1-84

  挂并价值覆盖工程款的地块,作为业主无法正常付款时的还款来源。如业主未来

  出现无法正常付款的情形,则发行人有权将相关地块进行转让,将土地转让款作

  为发行人负责项目的还款来源。

  

   金融保障模式:2014 年,公司探索并推进了金融保障模式,针对地方政府

  的信用、财政收入状况、抵押物等因素,在项目回款中如客户面临资金紧缺困难

  时,公司帮助客户制定合适的金融计划,引入金融机构针对该项目工程回款提供

  资金贷款,同时监管资金使用以确保资金定向用于支付公司的工程回款。在此过

  程中,公司负责设计交易结构并撮合交易,金融机构独立决策并对项目进行融资,

  公司的客户承担融资成本并支付工程款。

  

   PPP 模式:公司一直积极研究、响应“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机制”的号召,与多地政府就 PPP 模式开展合作。PPP 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

  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

  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

  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

  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 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

  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

  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2013 年以来,发行人已大大减少对土地保障模式的使用,取而代之更多的

  使用了金融保障模式和 PPP 模式,以此加强对其回款的管理。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工程建设收入在各模式下占

  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板块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工程建设收入 238,769.48 100 493,073.25 100 424,722.02 100

   非保障模式 76,486.94 32.03 172,395.84 34.96 122,409.75 28.82

   保障模式

  (含金融和土 65,836.01 27.57 223,228.97 45.27 302,312.27 71.18

  地保障模式)

   PPP 模式 96,446.54 40.39 97,448.44 19.76 - -

  

  

   1-1-85

   (2)主要客户类型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发行人施工的

  项目主要以大中型项目为主。

  

   (3)工程建设板块工程施工业务流程

  

   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流程是:企业接受甲方公开招投标进行投标,企业出具

  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的预算方案,按照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中标后企业进场清

  理场地残留整合土地,按照后期施工队场地的条件进行整理。此时企业前期费用

  开始投入,同时对设计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设计专业人员进场后,计算工

  程总量及对应明细,并将数据传导至施工人员,随后工程启动;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业务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地被、灌木、乔木等绿化苗木产品,景石,

  以及水电材料、地砖、砂土等面层装饰材料等。企业根据工程要求及进度同步推

  进各项工程成本的发生,直至工程完工并移交。

  

   发行人的工程建设施工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1-86

   收集

  邀标

   信息

  

  

  

  

   筛选 放弃

  

  

  

  

   标前评审 放弃

  

  

  

  

   报名参加

   投标

  

  

  

  

   资格预审 放弃/未通过

  

  

  

  

   编制标书

  

  

  

  

   投标 失标

  

  

  

  

   合同评审 放弃

  

  

  

  

   签订

   施工合同

  

  

   组建 项目技术

   施工团队 交底

  

  

  

   编制 编制艺术

   施工方案 效果方案

  

  

  

   施工

  

  

  

  

   竣工验收

  

  

  

  

   项目总结

  

  

  

   1-1-87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重大项目及相关收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16 年 6 月末

   累计

   项目名称 合同额 累计收 应收 存货 累计结 按合 累计收 合同 收款情况说明

   账款 欠收

   入 余额 算 同应 款

   余额 款

   收

  大同市文瀛湖 该项目基本符合合

   11.30 9.64 2.05 - 9.64 7.70 7.60 0.10

  景观工程 同收款条件。

  营口 36 条道 该项目甲方付款滞

  路项目及奥体 8.14 7.76 2.89 - 7.76 5.65 4.87 0.78 后,欠款正在与甲方

  中心 洽谈金融模式收款。

  开封黑岗口水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6.48 6.56 0.78 0.61 5.95 5.18 5.18 -

  库项目 款条件。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襄阳项目 11.87 6.25 - 1.60 4.66 4.66 4.66 -

   款条件。

  丹东东港大东

  沟项目及四角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6.15 5.80 0.30 1.41 4.39 4.10 4.10 -

  公园、高速路、 款条件。

  东港口项目

  锦州世园会一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7.99 5.53 0.62 - 5.53 4.91 4.91 -

  期 款条件。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简阳鳌山公园 5.56 5.53 1.41 1.97 3.56 2.15 2.15 -

   款条件。

  株洲神农城项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5.20 5.29 - 0.41 4.88 4.88 4.88 -

  目 款条件。

  南宁五象湖公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5.22 5.24 0.00 1.07 4.17 4.17 4.17 -

  园项目 款条件。

  浑南南北轴项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5.11 5.00 0.74 0.42 4.58 3.84 3.84 -

  目 款条件。

   该项目于 2015 年底

   完成结算,结算部分

  滨州南秦皇河

   3.52 4.73 3.51 - 4.73 3.30 1.22 2.08 收款存在欠收,正在

  项目

   与甲方积极沟通解

   决。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烟台市植物园 5.76 4.38 - 0.97 3.41 3.41 3.41 -

   款条件。

  南昌乌沙河沿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6.91 3.42 - 1.76 1.66 1.66 1.66 -

  河景观工程 款条件。

  湖北黄石园博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4.70 3.29 0.45 0.97 2.32 1.87 1.87 -

  园项目 款条件。

  唐山湾滨海大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4.05 3.06 0.43 0.15 2.91 2.48 2.48 -

  道绿化工程 款条件。

  临汾涝洰河项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06 3.00 1.22 0.45 2.55 1.32 1.32 -

  目 款条件。

  成都市郫县清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水河滨河景观 2.85 2.85 0.68 0.65 2.20 1.52 1.52 -

   款条件。

  工程

  太原市太行路 1.95 2.58 - 0.99 1.60 1.60 1.60 -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1-88

   2016 年 6 月末

   累计

   项目名称 合同额 累计收 应收 存货 累计结 按合 累计收 合同 收款情况说明

   账款 欠收

   入 余额 算 同应 款

   余额 款

   收

  道路绿化工程 款条件。

   该项目存在部分欠

  大同行政中心 2.50 2.58 1.03 0.63 1.95 1.36 0.92 0.44 收款,正在与甲方积

   极沟通多渠道收款。

  张家口新区中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央景观大道工 2.61 2.41 - 1.68 0.73 0.73 0.73 -

   款条件。

  程

  沈阳康平环湖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13 2.41 0.78 0.44 1.97 1.19 1.19 -

  路景观工程 款条件。

  沈阳浑南新城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36 2.30 0.39 - 2.30 1.91 1.91 -

  4 条道路项目 款条件。

  梧州园博园项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19 2.20 0.70 0.50 1.70 1.00 1.00 -

  目景观工程 款条件。

  兰州新区湖滨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80 2.19 - 0.55 1.67 1.67 1.67 -

  区绿化项目 款条件

   该项目 6 月底新增认

  章丘绣江河一 量,请款手续正在审

   2.51 2.12 1.12 - 2.12 1.49 1.00 0.49

  期景观工程 批,预计下半年有回

   款。

  长沙斑马湖项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20 2.03 - 0.91 1.12 1.12 1.12 -

  目 款条件。

  十堰郧阳中华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水园生态绿化 7.00 1.99 - 1.76 0.23 0.23 0.23 -

   款条件。

  项目

  襄阳东津内环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95 1.87 - 0.57 1.30 1.30 1.30 -

  线项目 款条件。

  吉林东山体育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50 1.85 0.77 0.14 1.70 1.02 0.93 0.09

  公园景观工程 款条件。

  海宁鹃湖东南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2.67 1.73 - 0.48 1.25 1.25 1.25 -

  区块景观工程 款条件。

  滨州黄五、黄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89 1.73 0.10 0.13 1.60 1.51 1.51 -

  十二路 款条件。

  烟台海防林一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29 1.73 0.60 0.10 1.63 1.03 1.03 -

  标段景观工程 款条件。

  贵州省贵安新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区园林景观工 1.53 1.59 0.09 0.42 1.17 1.08 1.08 -

   款条件。

  程

  阜阳城南新区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水系综合治理 4.83 1.59 - 0.66 0.96 0.96 0.96 -

   款条件。

  工程

  湖州吴兴区山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漾生态湿地景 1.52 1.52 0.28 0.42 1.09 0.81 0.81 -

   款条件。

  观工程

  襄阳岘山文化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30 1.45 - 0.49 0.96 0.96 0.96 -

  广场景观工程 款条件。

  霸王河景观工 2.00 1.44 - 0.62 0.82 1.44 0.82 0.62 该项目存在结算和

  

   1-1-89

   2016 年 6 月末

   累计

   项目名称 合同额 累计收 应收 存货 累计结 按合 累计收 合同 收款情况说明

   账款 欠收

   入 余额 算 同应 款

   余额 款

   收

  程 收款滞后现象。

  唐山湾滨海景 该项目基本符合合

   1.17 1.40 0.27 - 1.40 1.26 1.13 0.13

  观道工程 同收款条件。

  连云港徐圩项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1.24 1.38 0.07 0.31 0.98 0.91 0.91 -

  目 款条件。

   该项目符合合同收

  临汾尧都公园 1.08 1.32 0.36 0.12 1.20 0.84 0.84 -

   款条件。

   合计 155.09 130.74 21.64 24.36 106.35 89.47 84.74 4.73 -

  

   上述在建项目均已得到相关机构批复,合法合规。公司在建项目均不涉及国

  发[2009]38 号文。

  

   (4)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及现金流回收模式

  

   从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

  体系较为复杂,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

  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

  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

  

   园林建设项目通常需要发行人先垫资、后收款,因此会形成较大应收账款。

  由于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一般而言违约

  风险不大。其中,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客户,以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的

  客户为主,结合当地政府的财力情况,华东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地方财力充裕,

  回收风险相对较小,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地方财力情况相对较弱,风险相对其

  他地区较大。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地区 传统项目余额 保障项目余额 合计

   华北地区 8.42 2.42 10.84

   中南地区 2.10 3.92 6.02

   东北地区 5.81 4.43 10.24

   华东地区 5.32 6.78 12.10

   西南地区 1.09 2.36 3.45

  

  

   1-1-90

   西北地区 0.46 0.54 1.00

   总计 23.19 20.45 43.64

   注:区域包括: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中南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目前,公司在战略城市的选择上除了综合考虑城市 GDP、财政收入等多重

  因素、在项目开发初期着重选择有还款来源的客户外,还加强了收款环节的绩效

  考核权重,促使公司营销及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收款管理;与此同时,也积极探索

  推行了土地保障、金融保障、PPP 模式等新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应收

  账款的回款安全。截至目前,公司还没有发生大额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的情况。

  

   其中,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土地保障模

  式及金融保障模式等覆盖的金额、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应收

   账款 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余额

  应收账款总额 43.64 100% 42.97 100% 38.38 100%

  其中:土地保障模式 14.52 33.27% 15.76 36.67% 3.33 8.68%

   金融保障模式 3.11 7.13% 1.13 2.62% 5.00 13.03%

  

   其中,发行人 PPP 项目一般是先与政府、第三方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项

  目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项目公司独立进行

  融资。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相关施工合同,目前回款良好。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公告的重大 PPP 项目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告中标额(亿元)

   武汉江夏清水入江项目 51.00

   射洪城南新城生态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20.00

   眉山市蟆颐堰一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7.00

  

  

   1-1-91

   麻山新城景观工程 24.00

   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园博园 PPP 项目 6.00

   武汉新洲区新城镇建设项目 51.00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湿地公园项目 21.75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城镇化建设项目 70.00

   齐河县生态综合治理 PPP 项目 11.50

   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 PPP 项目 6.00

  巴州区生态建设和水源保护建设(PPP 模式)项目 36.00

   黄陂区新城镇建设 PPP 项目 37.40

   辽中县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30.00

  武义县壶山生态公园综合提升工程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3.00

   齐河县生态综合治理 PPP 项目 11.50

   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 PPP 项目 6.00

  巴州区生态建设和水源保护建设(PPP 模式)项目 36.00

   黄陂区新城镇建设 PPP 项目 37.40

  火车站北片区二级渠防洪排涝及碧泉湖景观改造 PPP

   4.00

   项目

   镇江市金港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14.56

  阜阳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Ⅰ-1 期)建设 PPP 项

   4.83

   目

   高平市炎帝文化苑建设工程 PPP 项目 2.60

  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部分生态绿化工程 PPP 项目 4.87

   衡水市植物园项目(PPP 模式) 6.50

  夏邑县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及天龙湖综合开发 PPP 项目 41.30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叶县段生态廊道建设及灰河、沙河

   5.72

   治理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韩城市三湖及水系工程 PPP 项目 46.87

  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南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及人

   1.66

   工湿地生态一体化 PPP 项目

   合计 598.46

  

   2014 年度内,公司在项目结算和收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全年实现收款 34.28

  亿元,同比增加 11.61 亿元,其中,公司尝试通过金融模式保障工程款的及时回

  收,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

  从融资结构、利息分担、资金监管等全方位进行设计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

  全年实现金融模式回款约 8 亿元。2014 年内,公司产值收现比(销售商品、提

  

  

   1-1-92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由上年同期的 46%提升至 73%,提高 27 个百分点。

  

   2015 年,公司实现回款 432,353.56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36,775.66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429,656.62 万元,应收款项的回收周

  期一般在 3 年左右,账龄 3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 90%,基本符合合同约定

  的收款条件。

  

   2016 年 1-6 月,公司实现回款 27.56 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55,058.04 万

  元。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385,228.11 万元,应收款项的回

  收周期一般在 3 年左右,账龄 3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 90%,基本符合合同

  约定的收款条件。

  

   2、设计规划业务

  

   近三年发行人不断加强对设计业务的投入,吸引了行业内知名设计师的加

  盟,同时得益于公司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利禾

  的设计业务快速增长。2011 年公司先后收购了上海尼塔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东联(上海)创意设计发展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东方园林南方联合设计

  集团,作为整合南方设计资源的平台,与公司原有的景观设计集团南北呼应,大

  大提升了公司的设计综合实力。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旗下设计品牌,具备为客户提供从概念规划到控

  规、详规、扩初、施工图全方位的设计资源,涵盖了从度假区规划、田园规划、

  地产景观到市政园林、生态湿地的全产业综合设计能力。公司与奥地利 C2、美

  国 EDC 等国内外著名文化展(演)示品牌开始了各种形式的合作,追求园林氛

  围与文化休闲设施的完美结合,进一步满足各级政府打造城市(区域)市民公共

  文化与休闲中心的需求。

  

   发行人的园林环境景观设计业务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1-1-93

   收集

  邀标

   信息

  

  

  

   筛选 放弃

  

  

  

   立项

  

  

   报名参加

   投标

  

  

  

   资格预审 放弃/未通过

  

  

  

   组建

   设计团队

  

  

   设计方案

  

  

  

   投标 失标

  

  

  

  

   合同评审 放弃

  

  

  

   签订

   设计合同

  

  

   方案深化 修改

  

  

  

  

  修改 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修改

  

  

  

   交付

   施工蓝图

  

  

  

   设计交底

  

  

  

   施工现场

   配合

  

  

   竣工验收

  

  

  

  

   1-1-94

   3、苗木销售业务

  

   苗木是构成园林绿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

  要原材料之一。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整体绿化档次的提升,园林绿化工程对于各类

  苗木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尤其是对大规格乔木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苗木资源

  已经成为影响园林绿化企业设计、施工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拥有的绿

  化苗木资源大部分用于自身承接的园林绿化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的苗

  木供给,但公司园林施工主业对苗木需求量大,仍需大量外购苗木。另外,公司

  所承建的市政园林工程往往在苗木规格、品种、工期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完全

  通过市场采购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大对苗木的建设投入。目

  前,发行人已经掌握了苗木栽植、养护和出圃全套技术,并储备了一批苗木生产、

  经营和采购专业人才,苗木资源已成为发行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业务发展的有

  力支撑和可靠保障。

  

   2012-2013 年度,发行人自产苗木主要用于自身承接的园林工程业务,外部

  销售较少,因此苗木对外销售收入规模很小,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平均不超过

  1%。

  

   2014 年起,公司对苗木板块业务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公司继续践行

  苗木产业园战略,公司苗木基地将逐渐由重资产的自建模式,转变为轻资产的产

  业链合作模式。除了保有部分自建基地用于种植新品及稀缺品种外,公司大部分

  基地将作为苗木产业园,采用产业链合作模式运作。产业链合作模式中,公司将

  进行招商,为合作商户提供服务,包括土地管理、品类规划、种苗采购、融资支

  持、代理销售等,与合作商户合作共赢。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约

  4.6 万亩苗木基地,主要分布在河北、山东、北京、浙江、湖北等地区,同比增

  加 1.37 万亩。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达到 5.32 亿元,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

  供了资源保障。

  

   另一方面,因考虑到目前苗木行业信息化程度低,市场培育需要长期持续的

  投入和努力,波动性较大,同时苗木行业互联网发展和苗木金融的实施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对公司盈利造成较大波动,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公

  司 2014 年 12 月将从事苗木电子商务及苗木金融服务的相关业务从东方园林剥

  离。

  

   1-1-95

   4、环保业务

  

   2015 年以来,公司通过自身发展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以危废处理、

  乡镇污水处理及综合资源利用为切入口,布局环保产业,在环保行业并购领域取

  得了突破性进展,积累了环保领域的行业经验和技术优势。目前,发行人的环保

  业务以危废处理业务为主。

  

   2015 年 9 月,公司以现金 1.42 亿元收购了吴中固废 80%的股权,以现金 2000

  万元收购了富阳金源铜业 100%股权;2015 年 10 月,公司以现金 14.6 亿元收购

  申能环保 60%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危废处理业务的主要运营

  主体为吴中固废、金源铜业和申能环保这三家子公司。

  

   (1)申能环保

  

   申能环保是一家从事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环保型企业,其主

  营业务为含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以及再生金属资源化回收与销售业务,主要

  服务于冶炼、铸造、加工、电镀行业产生的废渣、废泥、废灰等固体废物处置,

  并在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同时,富集、回收其中的各类金属,生产出合金金属,

  并伴生水渣及熔炼渣等副产品。申能环保凭借其自主研发的多金属配方、制砖配

  方、逆流法焙烧、富氧侧吹炉、烟气治理系统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全套整厂工艺

  ——多金属危险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凭借相关技术与工艺,申能环保成为

  国内多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中的综合回收金属元素最多、富集率、回收率

  最高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共对近十项环保领域的技术成果

  鉴定为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申能环保是该年在固废多金属回收领域唯一被鉴定

  为国际先进的企业。

  

   1)工艺流程

  

   申能环保向工业企业收集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通过搅拌制砖、炉内熔炼等

  环节,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置,消除危险废物中的重金属毒性等危险特性;在无害

  化处置的过程中,同步通过火法冶炼将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中的铜、金、银、钯、

  锡、镍等金属富集到一起,生成具有经济价值且对环境无害的合金金属及副产品

  水渣,实现了多金属的综合回收。

  

   2)技术历史背景

  

  

   1-1-96

   申能环保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毗邻富春金属冶炼厂,当地自上世纪

  70-80 年代,一批利用冶炼厂矿泥矿渣,进一步加工提炼的小作坊陆续涌现。多

  为通过手工方式将矿泥制成均一球团,晾晒干燥后投入熔炉中炼制。公司经过多

  年的工艺路线优化和设备升级,不断降低处理成本,在火法危废金属处置方面取

  得突破。2015 年公司“含铜多金属危险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项目获得中国

  环境科学学会给予的国际先进水平认证。

  

   3)处理资质

  

   目前申能环保拥有固废处置资质 20 万吨/年,其中危险固废处置资质 14.6

  万吨/年(HW17、HW22、HW48),一般固废处置资质 5.4 万吨/年。鉴于长三角

  区域的危废处置需求迅速提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运作,努力将处理资质提升至

  35 万吨/年。目前已经申请了富阳区的环评许可,通过后将向省环保厅申请资质

  规模提升。

  

   4)收入来源

  

   申能环保收入一部分为危废资源化产品销售,申能环保将相关产成品合金金

  属销售给下游金属冶炼企业用于提炼各类金属、水渣销售给磨料公司或造船厂用

  于轮船除锈,收取产品销售收入;另一部分为危废无害化收费处理,对于部分多

  金属含量较低的危险废物,根据相关环保法规及行业惯例,申能环保向产废企业

  收取危险废物处置费。

  

   (2)吴中固废

  

   吴中固废主要从事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理业务,辅以线路板处理及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处理。吴中固废着眼于吴中区内,业务已覆盖苏州市内,秉承“保护环境、

  再造资源”的绿色理念,打造符合低碳经济特色的固废处理环保服务商。

  

   1)工艺路线

  

   主要以危废焚烧、填埋技术路线为主。

  

   2)处理能力及资质

  

   目前吴中固废拥有危废焚烧资质 2 万吨/年,填埋资质 20 万吨/年。

  

   (3)金源铜业

  

  

   1-1-97

   金源铜业的主营业务为含铜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废物回收处理。金源铜业拥

  有一套完整的生产流程与生产设备,主要业务即以含铜废物为原料通过阳极铜冶

  炼回收再利用,最终产出电解铜,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金源铜业目前规模尚不

  大,但其以含铜危废为原料通过阳极铜冶炼回收再利用、并最终产出电解铜的技

  术,将是东方园林危废整体布局中资源化技术的补充,未来与申能环保将产生协

  同效应。

  

   此外,发行人拟收购中山环保及上海立源公司,为客户提供水处理行业系统

  化、全产业链的一体化服务。

  

   (四) 发行人取得的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资质名称 级别 审批单位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城市园林绿化 壹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甲壹

   喷泉水景 协会喷泉水景委员

  东方园林生态 级

   会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 建设委员会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城乡规划编制 甲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办取得

  

   环境(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

  

   环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乙级

  

   环境(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东方利禾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

  

   市政行业(排水) 乙级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

   水资源论证 乙级

   设计协会

   工程咨询(水利工程) 丙级

   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 申办取得

   丙级

   程) 委员会 待发证

   工程咨询(市政工程给排水) 丙级

  

  

  

   1-1-98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丙级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申办取得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

  东方丽邦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建设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收购取得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中邦建设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壹级 湖北省建设厅

   包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

  上海尼塔 旅游规划设计 乙级

   游局

   申办取得

  上海时代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

   EDSA 申办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

   旅游规划设计 乙级

   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环境(水污染防治工程) 甲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政行业(排水) 乙级

   广东省建设厅

   市政行业(给水) 乙级

  

  中山环保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申办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中山市住建局

   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叁级

   包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

  

   市政行业(排水) 乙级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

  上海立源 市政行业(给水) 乙级 申办取得

   建设管理委员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1-1-99

   七、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 发行人行业状况

  

   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运用艺术设计和工程技术手段,通过合

  理地安排自然和人工因素,创造更适合居民生活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园林绿化

  苗木种植、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四个方面。近年来,随

  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增大以及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

  高,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较快。截至 2014 年末,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

  积为 190.75 万公顷,较上年末增加 9.55 万公顷。2015 年末,我国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 13.16 平方米,较上年增加了 0.56 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面积为 60.60 万公

  顷,城市公园数量增至 13,662 个。

  

   2009-2013 年,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局

  

   从子行业看,市政园林建设发展状况与城市化水平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城

  市化进程逐步加快,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十二

  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拟提高 4 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直接带动市政园

  林建设领域的发展。同时,受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影响,居民对住房的需求预计仍

  保持在较高水平,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成为 “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力推的重点工

  作,从而为地产景观绿化建设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生态修复领域,

  据环境保护部统计,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为 356 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 174 万

  

  

  

   1-1-100

  平方公里,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 50 亿吨;全国 11.31 万座矿山中,采空区面

  积约 134.9 公顷,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 238.3 万公顷。针对上述问题,

  政府部门要求各地建立矿山环境治理修复保证金制度,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

  者个人投资者,对已关闭或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生态修复项目涉

  及范围广、单体投资规模大,以目前矿山土地复垦每平方米 100 元到 200 元的综

  合投资测算,全部 200 多万公顷的受破坏矿区土地的修复,将带动上万亿元的投

  资规模,有利于园林绿化及生态环保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园林绿化及生态环保的建设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

  重要意义,近年来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分别于 1992 年和 2001 年颁

  布《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地方

  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此后各级政府出台了多

  项发展规划促进城市的绿化及生态建设。

  

   中央政府明确将生态园林作为重点建设领域的一部分,并要求地方政府确保

  对生态园林的资金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我国生态环保投入将达到 3.4 万亿

  元,五年间我国园林绿化投资复合增长率将达 8.71%,其中市政园林年均投资

  1,738 亿元,地产园林年均投资 1,399 亿元。园林绿化行业作为各级政府政策支

  持及投资建设的重点,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威胁人民饮水

  安全的制约因素。国家针对水处理行业出台了多项重要政策,如“十二五”节能环

  保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

  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15 年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将保护环境确立

  为国家的基本国策。2015 年 4 月,国务院印发“水十条”,“要求强化源头控制,

  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

  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到 2020 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

  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

  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

  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 2030 年,

  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

  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1-1-101

   2015 年 11 月,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提出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

   ,

  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

  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

  行;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国家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处理的高度重视及政策大力支持,

  将刺激水处理行业的市场需求,尤其是工业废水治理、市政污水处理提标改造、

  中水回用、农村污水治理、危险废物处理等领域将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

  

   (二) 发行人行业的竞争状况及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竞争特点

  

   (1)国内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各区域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

  

   园林绿化及生态环保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发展

  前景广阔。总体来说,国内园林绿化行业集中度较低,任何一家园林绿化施工企

  业占整个行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大型

  企业;但在各区域市场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地区性行业领先企业,市场占有率较

  高,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国内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大多分布在以深圳为中心的珠

  三角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及以北京为中心的周边地区,行业的区

  域集中度相对较高。

  

   (2)具有大型项目施工能力的企业不多,中小型项目竞争激烈

  

   随着行业的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有规模化、一体化的趋势,从而对参与其中

  的企业在资金、人才、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具有资金优势、掌握

  设计资源、拥有大项目施工经验的领先企业将更具有竞争优势,从而不断提高市

  场占有率,巩固其市场优势地位。

  

   从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的规模来看,园林绿化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也有所差

  异。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合同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下的项目,具有城市

  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进行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项

  目,只有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竞争,其中:合同金额在

  800 万元-2,000 万元的小型项目,竞争较为激烈;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5,000

  

   1-1-102

  万元的中型项目,竞争程度次之;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受企业

  综合实力的限制,参与竞争的园林绿化企业很少。

  

   (3)区域性竞争为主,跨区域竞争逐步显现

  

   园林绿化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内工程施工企业亦处于成长发展时

  期,大多数企业缺乏跨区域经营的实力。因此,目前我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

  仍以区域性竞争为主,但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已经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竞争。

  

   目前,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区园林绿化投资力度较大,相应

  也集中了大量的园林绿化企业,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将近 60%集中在

  这几个地区。多数企业经营区域仅局限在所在省份或所在城市,不具备跨区域经

  营的能力。

  

   但园林绿化行业跨区域竞争的趋势已日益明显。一方面,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企业的审批速度加快,2010 年到 2015 年 12 月末,已获批的城市园林绿化

  一级资质企业数量从 372 家增长约 1000 家。另一方面,园林绿化行业的主要企

  业陆续上市,知名度和综合实力得到大幅提高,跨区域承揽项目的能力也得到很

  大的提升。

  

   (4)“艺术造园”能力在竞争中越来越重要

  

   中国造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高深的造诣,中国园林之美主要反映在 “诗情画

  意”上。园林的艺术性是园林绿化的精髓所在。随着社会大众鉴赏能力的提高,

  园林绿化项目对园林景观艺术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政府大型园林景观项

  目,被视为城市的名片,集中体现城市的品位和底蕴,项目的艺术成就受到越来

  越高的重视。因此,园林绿化企业的艺术造园能力将成为园林绿化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

  

   (5)存在转包、挂靠的不规范经营现象

  

   园林绿化行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工程转包、挂靠经营”的现象。一些没有主

  体资格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借”资质进入园林绿化施工市场,而一

  些虽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工程项目手段和能力的企业通过收取管理

  费等形式“转让”资质。虽然国家和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加以规范,

  但转包和挂靠目前仍是导致国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无序竞争的原因之一。

  

   1-1-103

   (6)不同品牌和不同领域内的项目存在差异化竞争

  

   国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领域项目的差异化竞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

  面,境外品牌和境内品牌之间的差异化竞争。境外设计品牌主要参与高端的有重

  要影响力的市政项目(如城市重点绿地公园、广场、景观大道等)、旅游度假项

  目以及高端地产景观项目的设计,且收费很高;国内拥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品牌主

  要参与国内各类中高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国内其他设计院主要以设计普

  通房地产景观项目为主,且收费较低。另一方面,不同设计领域内的差异化竞争。

  不同的设计公司(或设计院)在不同的设计领域拥有设计优势,一般专注于各自

  优势领域内的竞争,由此形成了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领域的差异化竞争。

  

   (7)设计综合实力的竞争

  

   设计品牌、设计师和设计方案集中体现了设计主体的核心竞争力,相辅相成。

  总体上说,大部分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领域的竞争是设计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而

  不是价格的竞争。设计项目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设计师的竞争。优秀设计师有各自

  独具风格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方向,是设计行业内最为稀缺的资源之一,其素质和

  数量体现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直接影响着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目前,培养

  和吸引优秀的设计师已经成为设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首要任务之一,行业内

  人才竞争日趋激烈。

  

   2、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国内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和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

  23 家企业之一,是国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的龙头企业,是一家具有大中型

  项目施工经验和技术优势的跨区域发展的园林绿化、生态环保企业,在全国范围

  内知名、优质项目众多。

  

   向生态环保转型后,公司各项能力依旧处于相关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制定了

  长期发展战略,即发展与园林景观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生态园林业务,创新性地

  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

  念,逐步拓展至生态修复领域,并涉足固废、危废及土壤治理等环保领域,具备

  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发展与景观

  园林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水治理行业,并逐步衍生、拓展生态修复领域,经技术

  

  

   1-1-104

  积累和管理提升,采用内延发展和外延扩张相结合,全面布局大生态、大环保行

  业。

  

   (三) 发行人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三位一体”

  

   发行人在近几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把握“中国城市化加速发展,园林绿化

  业务快速增长”新的历史机遇,审时度势,提出“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综合运营

  商”的业务发展目标,从过往的单一园林绿化工程建造商升级为向城市提供景观

  生态环保系统一揽子服务的综合运营商,为 城市提供生态环保综合治理解决方

  案。

  

   在传统园林景观项目方面,东方园林的优质项目已经遍布国内 70 多个城市,

  在市政园林领域属于行业龙头。向生态环保领域转型后,公司各项能力均处于行

  业领先地位。公司制定了长期发展战略,即发展与园林景观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

  生态园林业务,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

  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逐步拓展至生态修复领域,并涉足固废、危废及土

  壤治理等环保领域,具备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力争成为城市生态环

  保领导者。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发展与景观园林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的水治理行业,并逐步衍生、拓展生态修复领域,经技术积累和管理提升,采用

  内延发展和外延扩张相结合,全面布局大生态、大环保行业。

  

   公司在立足现有园林景观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涉足水处理行业,在

  公司与市政客户、开发商等对接时,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可同时提供园林景观业

  务、水处理业务、及危险废物处理等相关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的业务覆盖面和渗

  透力度,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2. 海绵城市领域的先发优势

  

   公司自 2013 年起就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公司以前瞻性的生态理念为指导、

  以先进的修复技术为基础、以综合性的水域与市政规划为前提,为城市生态系统

  修复项目提供策划、规划、研究、投融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的全方位解决

  方案。“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完美契合了国家近年提出的海绵城市的建设

  

  

   1-1-105

  目标,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公司由传统景观工程建设向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的生态修

  复业务的转型夯实了基础,使公司快速成为海绵城市 PPP 领域的先行者和龙头

  企业。

  

   3、品牌影响力

  

   发行人长期注重品牌建设,不断通过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

  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在园林绿化行业内形成了较具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具备了

  大型高端项目的承揽、设计和施工能力。近年来,公司承揽的众多项目屡获各类

  奖项,逐步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以下为发行人自 2010 年以来部分项目获

  奖情况。

  年份 工程名称 获奖名称

   北京国际鲜花港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2010 年度优质工程

  2010

   智家堡公园绿化工程 绿化精品工程

   北京欢乐谷主题生态乐园景观规划设计项 北京市第十五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

   目 奖

  2011

   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绿地公园软绿化工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程(西场)

   滨州市黄河五路 B11-B18 绿化隔离带升级

   2012 年度山东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改造工程

   湖南省株洲市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工程 (一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期)

   淄博市植物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2012

   “艾景奖”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景观设计

   机构

   东方艾地 月

   “艾景奖” 金奖

   亮湾湿地公园景观规划设计

  

   鄂尔多斯亿利资源集团库布奇沙漠七星酒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大金奖

   店景观工程

  

  

  2013 天津市高新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综合配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套区--马球运动公园项目 1 号--4 号地块

  

  

   临汾市尧都区尧都公园建设项目 2013 年度优质工程

  

   济宁生态湿地公园绿化工程 2014 年度优质工程

  2014

   浑南新城南北轴、沈抚运河道路绿化工程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大同文瀛湖景观工程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1-1-106

   南宁市五象湖公园(南宁市园博园)建设工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程(园林景观部分)

  

   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建设景观工程设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湖州吴兴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银奖

   2015 治工程一期

  

   临淄大道综合提升绿化工程 2015 年度优质工程

   柳东大商景观工程 2015 年度优质工程

   河南修武生态系统规划设计 艾景奖----年度十佳景观设计

  

   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艾景奖----年度十佳景观设计

  

   3、设计水平优势

  

   设计作为园林行业的先导环节,对园林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具有拉动作用。近

  年来发行人着力打造景观设计集团,整合全球景观设计资源,逐步打造集城市规

  划、景观规划、景观设计、生态湿地研究、GIS 研究、可持续发展研究多专业领

  域的景观设计集团。

  

   上市以来,发行人业务快速发展,设计和施工的协同效应明显。2012 年,

  东方利禾、东方艾地分别荣获由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行业协会(ILIA)和世界

  屋顶绿化协会(IRLA)颁发的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奖——艾景奖(Idea-King)

  之“2012 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景观设计机构”和“2012 年度优秀景观设计机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2011 年获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2009 年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2 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

  审。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联合颁发了《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这也大幅降低了公司未来的税负成本。

  

   4、苗木资源优势

  

   苗木是构成园林绿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

  要原材料之一。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整体绿化档次的提升,园林绿化工程对于各类

  苗木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尤其是对大规格乔木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苗木资源

  

  

   1-1-107

  已经成为影响园林绿化企业设计、施工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发行人从事园林工程多年,对城市绿化用苗趋势和全国各地的各种工程项目

  的用苗需求有着比较透彻的了解。发行人从 2001 年开始建立苗圃生产苗木,逐

  步扩大栽植面积和苗木品种,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苗木基地约 4.6 万亩,分布在北京、浙江、

  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发行人已经掌握了苗木栽植、养护和出圃全套技术,并

  储备了一批苗木生产、经营和采购专业人才,苗木资源已成为发行人园林绿化设

  计、施工业务发展和实现发行人“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综合运营商”战略的有力

  支撑和可靠保障。

  

   5、生态环保相关技术领先

  

   公司生态业务板块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水资源规划建设、水污染治理等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的研发及其实际应用,通过自主研发、与其他机构合作等方式

  打造生态修复及园林绿化领域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生态业务板块已组建近 200 人的东方生态国际规划设计研究集

  团,该研究集团定位于与生态修复国际先进技术接轨的平台,拥有一只具有专业

  性、创新性及前瞻性的专家队伍。

  

   为借鉴国际生态修复领域先进技术,公司已与在生态城市规划、水资源规划

  建设、水污染治理等方面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美国卡诺集团、北欧腾博艾瑞克森

  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美国 TetraTech 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将与其在水资

  源规划建设与水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国内方面,依托北京地区在生态修复领域的科研、人才优势,公司已与中国

  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泥沙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

  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 10 多家科研院所及

  专业技术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已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

  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 4 位院士、9 位专家签订专家顾问服务合同或专家聘任协议

  书,这些院士、专家将在环境治理、流域治理、土壤修复等领域向公司提供专家

  顾问服务。2014 年,公司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 600 万元,用于建立东方

  

  

   1-1-108

  生态战略研究中心,促进生态环境的国际学术交流,实现产学研优势互补。2013

  年 12 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所研究中心及相关院士签署协议,联合建

  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生态修复、园林景观、苗木新品种应用研究力度,涉及

  流域治理、人工湿地、土壤修复、水土流失防治、植物新品种应用等;新增研发

  课题 21 项,公司在研课题包括城市河道生态修复、雨水收集与利用、湿地修复、

  盐碱地治理、边坡修复、干旱区节水、牡丹与银杏新品种开发及应用、污泥堆肥

  与生物菌肥应用、污染土壤修复、水土流失防治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

  国家专利、企业工法、植物品种库、科技论文等,成果应用于工程项目,提高了

  公司工程质量,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了行业科技水平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并加快落实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林业大学、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等科研院所开展的多项合作研究,取得了丰

  硕的成果,逐渐应用到工程项目中。

  

   在生态环保领域,东方园林先后从国内外引入水生态治理、危废处置、土壤

  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各方面的专家人才,构建生态环保业务板块,并分别与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

  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研究院和合作平台,为

  公司生态环保业务提供了技术人才支持。

  

   公司积极整合全球优秀的生态行业资源,继与芬兰 Tengbom-Eriksson、美国

  CARDNO 和 TRTRA TECH 集团、德国戴水道集团等国际知名规划设计公司建立

  战略合作后,又与多家科研机构与高校研发平台进行合作研发,积累了一定的行

  业领先技术。在水生态领域,公司已完成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并在多个综合

  性生态项目中灵活运用其水生态规划与治理能力,如沈阳佟沟河水系景观工程、

  西安沣河治理项目、滨州南秦皇河项目、开封黑岗口水库项目、临汾涝洰河项目、

  胶南相公山河改造工程等。

  

   公司在 2011 年共申请专利 3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 1 项;申请

  软件著作权 13 项;申请植物品种权 6 个;受让获得植物品种权 5 个。2012 年,

  公司共申请专利 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受让取得发明专

  

  

  

   1-1-109

  利 2 项;取得植物新品种权 8 项;申请并取得软件著作权 4 项。2013 年公司共

  申请专利 64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7 项,外观设计 1 项;累

  计取得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 3 项,外观设计 1 项;取得植物新品种权 13 项;

  申请并取得软件著作权 18 项。2014 年,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数量大幅增加,

  共申请专利 106 项,申请数量较上年度增加 65.63%,其中发明专利 45 项,实用

  新型专利 52 项,外观设计专利 9 项;累计取得专利 64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

  实用新型 48 项,外观设计 11 项;累计取得植物新品种权 18 项。2015 年,公司

  共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

  

   6、危废处理技术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申能环保 60%股权的收购,正式进入工业危废处理

  行业。申能环保凭借其自主研发的多金属配方、制砖配方、逆流法焙烧、富氧侧

  吹炉、烟气治理系统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全套整厂工艺——多金属危险固废综合

  利用技术与装备。凭借相关技术与工艺,申能环保成为国内多金属危险废物综合

  利用企业中的综合回收金属元素最多、富集率、回收率最高的企业之一。报告期

  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共对近十项环保领域的技术成果鉴定为国内先进或国际先

  进,申能环保是该年在固废多金属回收领域唯一被鉴定为国际先进的企业。

  

   7、PPP 模式经验优势

  

   从 2013 年开始,为了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

  化的金融团队,探讨如何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和公司在市政工程业务中

  的实力,以达成在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公司之间形成战略合作的目标,早在

  2013 年就与多家金融机构形成了战略联盟,与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生态金融研

  究智库。这一系列举措均表明公司提前规划战略布局,奠定了向 PPP 模式转型

  的人才基础和资源基础。随着国家对 PPP 模式的大力推进,公司牢牢抓住这一

  机遇,充分利用在 PPP 方面的先发优势,与多省市地方政府签署了 PPP 项目协

  议,并迅速推进了 PPP 项目的落地。

  

   8、多重模式提高回款保障

  

   报告期内,针对部分传统项目结算和收款进度较慢的问题,公司继续通过引

  入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更充分的保障。通过金融模式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问

  

  

   1-1-110

  题,有利于降低账款回收风险,保障资金正常周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9、全面的员工激励方案、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发行人多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均为发行人股东,为发行人近几年的发

  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 2010 年以来,发行人推出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范围覆盖了公司中层以上骨干管理人员,为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利条

  件,发行人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结合,有利于提高管理团队和骨干员

  工的积极性,保持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的稳定,为公司未来保持持续、稳定、快

  速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对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在施工领域,

  发行人锻炼和培养了一支具备丰富现场施工经验、善于解决技术难题、注重细节

  效果的队伍,能够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技术人员在现场操作能力上具有较强

  的竞争实力,为发行人对外承揽项目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为将优秀设计师

  的意图落地到工程当中,发行人配备了若干名艺术总监,有效保证了工程项目的

  艺术效果,提高了工程项目的艺术品味。目前,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

  目管理、营销、艺术效果控制、成本控制、苗木采购等系统的专业人才体系。

  

   近年来,公司从单一的园林景观业务模式逐步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景观

  工程一体化的综合业务模式拓展,为所服务的城市、区域提供生态修复、保护和

  美化的全套解决方案。本公司已在生态环保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技术储

  备,并培养、引进了一大批生态环保领域的专家人才。在营销、金融领域,公司

  都聘请了相关领域的资深人士。为企业在新的业务模式下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陆续推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覆盖核心层员工 200 多人,极大地激发了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投

  资于公司股票。截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

  买,累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0,955,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总

  金额约 3 亿元。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1-111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 8

   》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计

  划调整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136 人,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 1,044.4500 万份,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0.41%。

  

   (四) 发行人发展规划

  

   公司将由传统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向水生态治理行业转型,创新性地提出了

  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公

  司拥有的 EDSA-东方、东方利禾等设计品牌集合了一批优秀的顶尖设计师,能

  够提供水生态治理规划、水利工程设计、景观设计、生态城市规划、生态经济分

  析、土壤修复、 矿山修复等多专业、全方位、一体化解决方案。

  

   1、园林景观工程生态化

  

   园林行业结合生态治理是未来行业的大势所趋,是当下解决环境问题的迫切

  需求。过去一味追求视觉美观,而不考虑原有自然环境结构和功能的维护的设计

  工程,不仅不利于城市宜居环境的营造,反而会加剧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加重

  城市的生态负担。

  

   201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的通知》,该文指出,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将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

  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采用 PPP 模式

  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 10%。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

  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能充分发挥城市

  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

  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摒弃原有的落后的景观工程施工理念、从生态景观的角度进行城市景观规

  划、设计和施工,为城市打造能够持续自我更新的健康的生态系统,建设宜居的

  生态城市,才是园林景观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东方园林二次创业的转型之

  路。

  

   2、PPP 模式促进政企合作

  

  

   1-1-112

   2014 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 PPP 模式,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对

  PPP 工作高度重视。据财政部统计,目前各省已公布的 2015 年 PPP 项目计划投

  资总额已近万亿元。2014 年底,财政部公布了首批 PPP 示范项目名单,共 30 个

  项目,总投资额 1800 亿元。与传统投融资方式相比,PPP 模式强调政府要全面

  参与 PPP 项目全过程,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平等协商,能够有效地提高合作

  项目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 PPP 模式能够改变以往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主要靠政府

  信用担保,存在项目回款风险的状况,项目应收款可以以稳定的、可预期的项目

  经营现金流保证。同时,PPP 模式也为民营企业参与道路、水利、公园等传统公

  共服务领域打开了大门,拓展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公司目前已成立生态金融中心、生态基金,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携

  手形成战略联盟,与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生态金融研究智库。这一系列举措均表

  明公司提前规划战略布局,做好迎接 PPP 时代到来的准备,而 PPP 模式的广泛

  推广无疑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机遇。

  

   3、深耕环保领域、打造生态环保全产业链

  

   2015 年,公司通过收购申能环保和金源铜业,获得了申能环保污泥及固体

  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收购吴中固废,获得了在工业废弃物处置领域的经营

  资质及区域性垄断地位,而对中山环保和上海立源的收购,将确保公司获得核心

  水处理技术。除上述子领域以外,发行人还将继续在工业固废危废、医疗危废、

  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环保细分行业展开并购。着眼长远发展,未来两年公司还

  将在环保行业内继续拓展,同时再对收购公司进行新建和技改工作,从而将东方

  园林打造成一个生态环保全产业链公司。

  

   4、公司 2016 年的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环境板块:2016 年,公司将继续利用在设计、技术、施工、金融等领域积

  累的先发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获取海绵城市 PPP 项目订单,争取在订单

  数量和订单金额上较 2015 年有明显增长,为后续三年的业绩快速增长夯实基础。

  同时,公司将重点推进已有项目的金融落地和进场施工速度,优化内部管理,从

  成本控制、工艺水平、工期管理等方面提高工程质量和毛利率水平。对于传统模

  

  

   1-1-113

  式下的景观生态业务,公司将通过筛选优质客户、增加金融保障模式等方式保证

  回款安全。

  

   环保板块:2016 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环保业务的元年。危废处理领域:公司

  将重点做好申能环保、吴中固废等已并购企业的整合,并通过技改、扩建等方式

  对现有产能进行扩张。同时,公司还将加大危废其他领域的并购,力争成为危废

  处理行业的领军企业。乡镇污水处理领域:公司在完成对中山环保及上海立源收

  购的同时,将加大中山环保的垂直流人工湿地技术和公司项目的协同性,并以中

  山环保为基础,布局全国乡镇污水处理市场。

  

   八、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

   、

  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

  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董事会及董事

  长、总经理的各级职权。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

  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

  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每年召开次数不限。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1-114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人”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

  则》、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定义确定)发生的交易(公

  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六) 审议批准公司 5,000 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包

  括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

  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2、董事与董事会

  

  

  

   1-1-115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可以由

  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

  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独立董事 4 人。董事

  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中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年度借款总额(含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决定公司资产

  用于融资的抵押额度;决定对其控股的公司贷款年度担保总额度;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

  

   (十二)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

  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116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设监事会。监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

  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1-1-117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

  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体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流程规范,在实际

  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运行情况良好。

  

   (二) 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自身的实际

   、

  情况和经营目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变化不断完

  善,这为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本公司各部门互相协调、互相

  制约,促进了本公司的发展。

  

   1、公司治理层的各项制度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公司治理层的职责权限,规范治理层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治理层的经营决策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 。对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召开程序、议

  事规则、提案、表决都作了相关规定;对董事的资格及任职、董事会职权、独立

  董事的提名、任职与职权、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

  序、董事会会议和会议记录、董事会处置资产的权限及程序、回避制度作了明确

  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

  会的职责、会议举行、表决等内容作了规定;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对外信息发布及时、完整、正确,保证了与投资者

  正常、有效沟通。

  

   2、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为便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层人员与职权、公司签订合

  

  

  

   1-1-118

  同、对外投资、处置资产的权限、报告制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依法行使公司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

   、

  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含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4、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财

  务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各项财务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从根本上规范了公司财

  务收支的计划、执行、控制、核算和考核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i. 财务费用控制指标及制度》为公司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

  在费用管理、成本控制和资产购置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ii.《财务签批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使日常付款、借

  款和报销等业务程序和审批权限符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iii.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为各类市政公共绿化工程、大中型景观地产和高端休闲

  度假区等项目提供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服务。公司业务与其他行业有明

  显不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招标程序》、

   《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供应及结算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成本控制规定》,在资金申请、

  审批、使用的程序、报表编制、报送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规

  范运行。

  

   5、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

  具体情况制定了《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

   、

  

  

  

   1-1-119

  度》。

  

   i.《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范了公司的会

  计核算,保证了公司基础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清晰、一致,使公司财务状况

  得到如实反映。

  

   ii.《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财务人员对基

   、

  础财务数据、财务资料的处理、保管等行为,确保公司基础财务资料安全、完整。

  

   6、公司的风险控制及防范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制定了风险控制及防范

  制度。公司遵循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定了《重大

  投资决策程序》。

  

   7、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

  关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

  度,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法

  规的规定办理。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劳动保障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

  

   ii.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人力资源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

  开招聘,从录用形式、程序以及对新录用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薪

  资、福利制度》,对各岗位的薪资和福利的标准、考核办法、支付程度和调整做

  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奖罚制度》,对各级人员的职务升降指标、考核办法进行

  了规定,增强了对人才的吸引力度。

  

   8、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从制度的角度规范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

  员的职责权限,为公司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

  立,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制度保障。

  

  

   1-1-120

   9、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1)重视项目前期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制订了

  《项目营销制度》《管理评审程序》

   、 ,对项目前期的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

  大大加强了各部门的实务操作,强化了前期管理,降低了经营风险。

  

   (2)重视施工过程控制。为规范工程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发展,

  制定了《招标过程控制程序》《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和

   、 、

  《内部审核程序》,规范了工程管理,降低了施工经营风险。

  

   10、公司的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是按照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

  确定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公司内部各个经济单位,以一系列的预算、

  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自始至终地将各个经济单位经营目标同公司发展战略

  联系起来,对其分工负责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

  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定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任

  务、原则,从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考核及监督等方面详细予

  以规定,规范了预算管理行为,提高了预算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11、公司重大投、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融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

   、

  合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 、 、

  则》等公司制度,制定了公司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规定投、融资管理应遵循

  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适合企业发展步伐,促进

  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12、公司的担保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

  保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制度规定了公

   、

  

   1-1-121

  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担保条件、审批权限及程序、和管理控制流程,

  规范了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助于公司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3、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制度

  

   公司已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与之相联系的相关考核机制,依

  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和预算执行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部

  门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

  

   14、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与参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

  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公司作为投资方通过委派董事、监

  事依法履行股东权利,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参股并实行实质性管理的公

  司行使资产收益权、高管层人事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实行战略决策管理、预算

  管理、运营监控管理、产权事务管理和经营者绩效考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

  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

  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

  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特制定《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露信息,保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公开披露信息。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

  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证券发

  展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统一负责公

  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1-1-122

   1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

  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

   根据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事务的业务主管。公司证券发展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证券发展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有: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

  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

  会议材料;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

  通过公司指定媒体或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与机构投资者、行业研究员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

  司的关注度;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

  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

  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拟定、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规定,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

  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

  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17、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为加强集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发行人制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

  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指的应急事件主要所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

  

  

   1-1-123

  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他

  实体机构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

  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

  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

  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

  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组织指挥

  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

  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公共机构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

  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

  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

  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公司

  下属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

  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公司对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

  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如发行人出现应急事件时,发行人将主动与主承销商、

  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媒体等方面及时沟通,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应事件。

  

   (三)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

  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

  

  

   1-1-124

  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

  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四) 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1、资产独立

  

   本公司对所有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

  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以资产、权益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担保的情形,本公司现有的资产独立、完整。没有以其资产为股东或个人债

  务以及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人员独立

  

   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设

  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领取薪

  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

  外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本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3、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

  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

  财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本公司建立了独立于股东、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

  各部门职能明确,形成了独立且完善的管理机构。

  

   5、业务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不存在对

  

   1-1-12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第三方重大依赖的情形,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方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关联方情况如下: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何巧女 44.17% 44.17%

   唐凯 8.14% 8.14%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巧女和唐凯夫妇。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表决

   企业类 持股比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权比

   型 例

   例

  

  北京东方利禾景 有限公

   北京 唐凯 园林设计 2,500.00 100% 100%

  观设计有限公司 司

  

  大连东方盛景园 有限公

   大连 何巧女 园林绿化 1,000.00 100% 100%

  林有限公司 司

  新道信东恺(上 有限公

   STEPHENALLANS

  海)建筑工程有限 司(中外 上海 工程施工 1,000.00 51% 51%

   ANDERSON

  公司 合资)

  北京易地斯埃东 有限公

   环境景观设

  方环境景观设计 司(中外 北京 何巧女 300.00 75% 75%

   计

  研究院公司 合资)

   研发、开发、

  湖北东方苗联苗 有限公

   湖北 郭朝晖 种植、销售 1,000.00 100% 100%

  木科技有限公司 司

   园林植物

  

  温州晟丽景观园 有限公 园林绿化工

   温州 何巧女 100.00 100% 100%

  林工程有限公司 司 程维护

  

  

  南宁园博园景观 有限公

   南宁 金健 景观设计 11,081.66 100% 100%

  工程有限公司 司

  

  

  东方名源龙盛建 有限公

   浙江 张再良 工程建设 30,000.00 100% 100%

  设有限公司 司

  

  

  

   1-1-126

   表决

   企业类 持股比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权比

   型 例

   例

  

  北京苗联网科技 有限公

   北京 何巧女 投资管理 100,000.00 100% 100%

  有限公司 司

  

  

  北京东方园林基 有限公

   北京 李东辉 投资咨询 2,000.00 100% 100%

  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

  

  

  中邦建设工程有 有限公

   武汉 陈幸福 工程建设 16,000.00 100% 100%

  限公司 司

  

  

  北京东方德聪生 有限公 生态景观设

   北京 李东辉 50 万美元 60% 60%

  态科技有限公司 司 计

  

  

  徐 州 东 方 中 矿 生 有限公

   徐州 黄吉欣 生态景观 5,591.00 45.50% 51%

  态科技有限公司 司

  

   有色金属固

  杭 州 富 阳 金 源 铜 有限公

   浙江 孙根申 体危废资源 15,000.00 100% 100%

  业有限公司 司

   化利用

  杭州富阳申能固

   有限公

  废环保再生有限 浙江 胡显春 危固废处置 8,000.00 60% 60%

   司

  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固

   有限公 工业固体废

  体废弃物处理有 江苏 陈幸福 8,000.00 80% 80%

   司 弃物处理

  限公司

  

  北 京 东 方 园 林 环 有限公

   北京 何巧女 项目投资 10,000.00 100% 100%

  境投资有限公司 司

  

  

  北 京 东 方 复 地 环 有限公 技术开发、

   北京 范天立 10,000.00 52% 52%

  境科技有限公司 司 推广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上 海 普 能 投 资 有 有限公

   上海 何巧女 投资咨询, 20,000.00 100% 100%

  限公司 司

   经济贸易咨

   询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注册资 持股比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本 例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景观设计咨询 328.63 50%

   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林业产权交易 2,000.00 30%

  

  

  

   1-1-127

   注册资 持股比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本 例

   投资与资产管

   吉林东园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49%

   理

   市政公用工程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40%

   施工

   城镇化建设、

   市政公共工

   程、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投

   资、勘察、规

   划、设计、建

   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25%

   设;建筑装饰

   材料、建筑机

   械设备批发兼

   零售

   水生态和水环

   境修复及治理

   水生态和水环

   贵州水投东方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44%

   境修复及治理

   向建筑业、工

   业、农业投资,

   武汉正业东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9%

   建材、建筑机

   械批发、零售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温州雍华园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温州雅园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苏州东方城苏南置地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东方城美嘉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雅园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田园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路野路亚垂钓有限公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司

   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田园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无锡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温州雅园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苏州东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上海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玫瑰婚庆文化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玫瑰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1-1-128

   上海金色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BVI)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东方园林控股有限公司(HK)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控制的公司

   李东辉 公司副董事长 (已离任)

   马哲刚 公司副董事长

   张诚 公司董事

   方仪 公司董事

   赵冬 公司董事、总裁

   陈幸福 公司董事、联席总裁

   刘凯湘 独立董事

   蒋力 独立董事

   苏金其 独立董事

   张涛 独立董事

   郭朝晖 监事会主席

   梁荣 监事

   王琼 职工代表监事

   黄新忠 公司副总裁

   张振迪 公司副总裁

   张强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周舒 财务负责人

   何永彩 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亲属

   彭彩英 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亲属

   何巧玲 公司职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亲属

  

   何国杰 公司职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亲属

   何杰红 公司职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亲属

   何巧勇 公司职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的亲属

  

   注:按照《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在 12 月内曾任

  发行人董、监、高人员也属于其他关联方。

  

   (二) 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

   、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和

  关联交易的含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了明确的规定,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职能部门提出议案,议案

  应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

  

   1-1-129

  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签订

  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

  情况等事项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人”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

  则》、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定义确定)发生的交易(公

  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易(公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或者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但均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四项

  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公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 万元)的,由

  董事长决定。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含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决定。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关联方与公司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销售商品产生的

  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

  

   (三) 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提供或接受景观设计服务)是依据《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 2002 修订版》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

  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与其他非关联方的定价依据相同,不存在通过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2013 年度,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1-1-130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设计服务 956.60

  

   (2)2014 年度,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设计服务 1,602.44

  

   (3)2015 年,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设计服务 1,595.33

  

   (4)2016 年上半年,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设计服务 997.46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1)2013 年,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8,196.25

   无锡田园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1,873.58

   温州雅园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150.39

  无锡田园东方路野路亚垂钓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9.43

  

   (2)2014 年,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苏州东方城苏南置地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1,092.45

   无锡田园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562.77

   温州雅园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257.19

   温州雍华园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516.04

  

  

  

   1-1-131

   无锡田园东方路野路亚垂钓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537.74

  

   (3)2015 年,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无锡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22.64

   上海稼圃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设计服务 177.00

  

   (4)2016 年上半年,公司无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

   募集说

   明书签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署日,

   担保是

   否履行

   完毕

  北京东方园

   北京苗联网科 2016 年 04 月 17

  林生态股份 100.00 2015 年 04 月 17 日 是

   技有限公司 日

  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

   北京苗联网科 2016 年 10 月 27

  林生态股份 900.00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否

   技有限公司 日

  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末,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

   募集说

   明书签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署日,

   担保是

   否履行

   完毕

   北京东方园林

  东方园林产

   生态股份有限 10,000.00 2015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2 日 是

   业集团

   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

  东方园林产

   生态股份有限 20,000.00 2015 年 4 月 8 日 2016 年 4 月 2 日 是

   业集团

   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

  何巧女,唐 2017 年 04 月 03

   生态股份有限 8,000.00 2014 年 04 月 03 日 是

   凯 日

   公司

  

  

   1-1-132

   截至本

   募集说

   明书签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署日,

   担保是

   否履行

   完毕

   北京东方园林

  何巧女,唐 2017 年 12 月 22

   生态股份有限 5,600.00 2014 年 12 月 22 日 是

   凯 日

   公司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

   募集说

   明书签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署日,

   担保是

   否履行

   完毕

  北京东方园

   北京苗联网科 2016 年 10 月 27

  林生态股份 900.00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否

   技有限公司 日

  有限公司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上半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发生额 2014 年发生额

   发生额

  北京东方园林

  投资控股有限 出售子公司 - - 15,293.95

   公司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末余额 2015 年年末余额 2014 年年末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1-1-133

   2016 年 6 月末余额 2015 年年末余额 2014 年年末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上海稼圃集

  应收账款 投资发展有 - - 187.62 9.38 - -

   限公司

   东方城置地

  应收账款 股份有限公 - - - - 534.78 53.48

   司

   北京东方园

  其他应收款 林投资控股 - - - - 5,116.14 255.81

   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末账面 2015 年年末账面 2014 年年末账面

  项目名称 关联方

   余额 余额 余额

   北京东方艾

  应付账款 地景观设计 44.83 80.00 80.00

   有限公司

   上海稼圃集

  其他应付款 投资发展有 - 83.84 -

   限公司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1-1-13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 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0441 号、信会师报字[2015]

  第 210633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60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

  人 2016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收购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股权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本募集说明书还引用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阅的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5 月《备考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

  第 211510 号),相关备考报告数据仅在本节第四部分“(三)备考财务报表口径”

  下进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使用,仅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参考信息之目的。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发行人已执行财政部

  2014 年颁布的一系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投资者在阅读本章节的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附注

  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本章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表 6-1:发行人 2013-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1-1-135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1,627.24 265,537.41 320,254.25 349,051.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8,172.38 37,254.44 6,099.21 6,474.00

  应收账款 385,228.11 378,947.93 336,956.83 315,425.35

  预付款项 6,270.00 6,906.41 2,234.46 2,320.41

  应收利息 86.52 338.16 1,270.37 -

  其他应收款 56,588.39 47,301.92 18,692.48 7,713.47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769,761.91 703,990.57 553,476.07 468,663.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46.07 1,380.91 765.03 -

  其他流动资产 5,408.04 1,646.33 - -

  流动资产合计 1,464,388.65 1,443,304.07 1,239,748.72 1,149,648.46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35.46 14,306.89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9,238.85 4,528.86 335.99 306.44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83,523.51 85,176.11 4,334.71 4,442.98

  在建工程 529.16 149.10 38,545.00 31,220.21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8,207.01 8,175.49 1,362.09 831.6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147,972.67 149,000.15 9,913.87 3,227.45

  长期待摊费用 2,710.51 3,132.88 4,595.58 4,14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3.60 9,410.63 7,759.26 6,133.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549.37 52,379.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8,280.13 326,259.49 66,846.50 50,304.25

  资产总计 1,832,668.77 1,769,563.56 1,306,595.22 1,199,952.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1,085.00 200,565.00 115,044.01 196,919.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08,922.87 74,279.14 95,116.38 99,337.60

  应付账款 378,515.82 346,161.44 243,257.50 224,151.67

  预收款项 35,089.96 29,716.21 295.63 74.51

  应付职工薪酬 2,785.19 3,488.31 2,849.88 2,178.14

  应交税费 44,948.68 44,930.43 38,114.97 42,239.77

  应付利息 11,422.72 6,936.80 3,851.21 1,049.48

  应付股利 6,052.27 871.58 - -

  其他应付款 41,582.10 90,105.74 7,549.65 6,259.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9,967.60 56,650.09 12,4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 114,995.90 50,007.50 50,000.00

  

  

   1-1-136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负债合计 870,372.20 968,700.63 568,486.73 622,209.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0 6,800.00 17,000.00 12,400.00

  应付债券 248,703.05 149,413.74 149,078.38 49,987.16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548.66 564.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38.11 4,031.7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3,189.83 160,809.70 166,078.38 62,387.16

  负债合计 1,163,562.03 1,129,510.33 734,565.11 684,596.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871.19 100,871.19 100,871.19 66,925.68

  资本公积金 172,627.17 172,627.17 171,242.90 204,448.54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盈余公积金 35,447.54 35,447.54 29,528.55 22,921.28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39,774.59 316,101.46 268,380.37 218,24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48,720.49 625,047.36 570,023.01 512,536.20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386.26 15,005.86 2,007.09 2,819.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9,106.75 640,053.23 572,030.11 515,355.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32,668.77 1,769,563.56 1,306,595.22 1,199,952.71

  -

   表6-2:发行人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91,833.74 538,067.78 467,958.87 497,363.73

   营业收入 291,833.74 538,067.78 467,958.87 497,363.73

   二、营业总成本 257,198.85 468,621.19 405,709.43 395,092.96

   营业成本 206,848.96 363,942.22 305,958.25 306,159.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9.57 16,428.18 13,928.70 15,279.01

   销售费用 831.37 1,191.03 496.29 59.00

   管理费用 30,842.40 59,405.67 43,750.14 41,400.01

   财务费用 13,994.72 22,629.96 22,335.84 16,041.95

   资产减值损失 2,271.82 5,024.12 19,240.21 16,153.3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

   2,854.64 -37.14 10,294.42 28.72

   (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390.01 -37.14 29.55 28.72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1-1-137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三、营业利润 37,489.53 69,409.45 72,543.86 102,299.49

  加:营业外收入 4,056.47 1,799.83 664.33 256.98

  减:营业外支出 95.16 131.88 682.94 156.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2.75 3.93 3.33 15.26

  净损失

  四、利润总额 41,450.84 71,077.40 72,525.26 102,400.30

  减:所得税费用 7,847.85 11,069.46 8,215.02 12,503.51

  五、净利润 33,602.99 60,007.94 64,310.23 89,896.79

  减:少数股东损益 3,877.60 -188.77 -467.79 95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9,725.40 60,196.71 64,778.02 88,938.81

  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00 0.60 0.64 0.9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2900 0.60 0.64 0.97

  

   表6-3:发行人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275,605.57 432,353.57 342,778.11 226,633.99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337.78 149.09 148.03 103.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3,296.02 59,064.69 59,965.72 45,451.9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239.37 491,567.35 402,891.86 272,189.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54,665.88 283,220.27 270,390.79 176,717.05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4,762.40 59,295.54 52,597.64 39,836.9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055.36 26,685.04 29,398.60 19,029.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31,697.69 85,590.84 80,854.63. 62,928.2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181.33 454,791.69 433,241.66 298,51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5,058.04 36,775.66 -30,349.80 -26,321.97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75.65 - - -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8.06 59.25 0.47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1,081.93 5,116.14 5,962.44 -

  

  

   1-1-138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7.58 5,124.20 6,021.69 0.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061.77 12,005.53 8,334.41 25,125.91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430.13 57,63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48,019.98 75,905.45 3,107.50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964.00 23,246.00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475.87 168,786.98 11,441.90 25,125.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6,318.29 -163,662.78 -5,420.21 -25,125.44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2.13 19.19 5,159.72 160,438.5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1,202.13 19.19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7,900.00 279,500.99 336,568.84 354,944.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13,045.28 10,188.73 -

  关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102.13 292,565.46 351,917.29 515,383.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2,750.90 189,936.17 305,379.40 205,33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0,733.03 26,478.06 28,798.96 20,538.49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189.24 344.76 240.89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7,842.12 5,479.61 579.42 28,527.13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326.05 221,893.84 334,757.78 254,403.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23.92 70,671.62 17,159.51 260,979.43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11.68 -0.03 1.72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472.47 -56,215.53 -18,608.79 209,532.01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214,645.48 270,861.01 289,469.80 79,937.78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71,173.01 214,645.48 270,861.01 289,469.80

  价物余额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 6-4:发行人 2013-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1-1-139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7,309.84 215,801.15 309,875.40 326,808.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5,833.89 21,947.77 5,894.01 6,474.00

  应收账款 357,856.89 348,309.48 316,331.02 292,357.64

  预付款项 1,006.21 1,063.14 2,182.84 2,287.66

  应收利息 86.52 338.16 1,270.37 -

  应收股利 567.71 567.71 - -

  其他应收款 132,177.00 114,671.87 30,986.83 24,104.13

  存货 638,620.62 605,789.05 544,386.06 464,273.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962.32 944.63 765.03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 137.43 - -

  流动资产合计 1,324,420.99 1,309,570.39 1,211,691.57 1,116,305.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28.57 1,1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7,636.01 241,313.06 61,441.60 17,581.3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50,926.47 51,426.38 3,808.26 4,004.83

  在建工程 - - 38,545.00 31,220.21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834.79 965.74 1,179.07 735.20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510.41 2,973.99 4,573.21 4,14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28.12 7,870.73 7,244.64 5,79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700.00 52,3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3,164.36 357,949.91 116,791.77 63,483.34

  资产总计 1,727,585.35 1,667,520.30 1,328,483.34 1,179,788.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900.00 119,400.00 114,324.01 195,83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95,426.17 64,798.40 96,229.28 103,080.75

  应付账款 381,765.18 357,188.24 249,415.14 224,769.20

  预收款项 27,508.43 27,000.00 104.81 0.89

  应付职工薪酬 1,768.38 2,041.53 2,320.92 2,006.01

  应交税费 37,729.11 36,633.23 35,277.89 37,737.63

  应付利息 11,414.98 6,904.80 3,849.80 1,047.45

  应付股利 6,052.27 - - -

  其他应付款 82,605.90 128,896.67 50,707.01 13,928.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9,967.60 56,650.09 12,400.00 -

  债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 110,000.00 50,000.00 50,000.00

  

  

   1-1-140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负债合计 818,138.03 909,512.95 614,628.86 628,406.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0 6,800.00 17,000.00 12,400.00

  应付债券 248,703.05 149,413.74 149,078.38 49,987.16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8,703.05 156,213.74 166,078.38 62,387.16

  负债合计 1,106,841.08 1,065,726.69 780,707.25 690,793.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871.19 100,871.19 100,871.19 66,925.68

  资本公积金 172,627.05 172,627.05 171,242.79 204,448.42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盈余公积金 35,447.54 35,447.54 29,528.55 22,921.28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11,798.49 292,847.82 246,133.57 194,699.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0,744.27 601,793.61 547,776.10 488,99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727,585.35 1,667,520.30 1,328,483.34 1,179,788.48

  计

  

   表 6-5:发行人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27,269.34 484,927.37 449,494.17 465,053.18

  营业收入 227,269.34 484,927.37 449,494.17 465,053.18

  二、营业总成本 197,533.25 416,531.08 386,575.02 378,130.66

  营业成本 158,262.73 327,850.48 297,192.21 295,349.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99.26 15,626.86 13,677.67 14,694.52

  销售费用 - 48.27 267.87 -

  管理费用 24,552.14 47,360.94 35,475.75 36,939.94

  财务费用 12,069.86 22,130.90 21,933.14 16,021.64

  资产减值损失 1,049.26 3,513.63 18,028.40 15,125.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391.44 530.58 11,357.77 751.39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390.01 -37.14 29.55 28.72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29,344.65 68,926.86 74,276.92 87,673.91

  加:营业外收入 36.27 456.73 449.58 104.83

  减:营业外支出 1.62 0.83 671.69 136.32

  

  

  

   1-1-141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62 0.73 1.79 -

  净损失

  四、利润总额 29,379.30 69,382.76 74,054.81 87,642.41

  减:所得税费用 4,376.36 10,192.89 7,982.16 10,056.79

  五、净利润 25,002.94 59,189.87 66,072.65 77,585.6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002.94 59,189.87 66,072.65 77,585.6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59 0.66 0.8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25 0.59 0.66 0.85

  

  

   表 6-6:发行人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96,920.97 365,240.59 316,838.75 198,461.18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52,257.21 71,063.59 113,109.61 54,225.29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178.18 436,304.18 429,948.37 252,686.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91,007.88 234,276.43 260,013.37 173,076.38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5,160.41 43,101.27 40,609.23 32,197.1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965.09 24,393.08 25,716.31 16,137.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76,195.25 118,847.99 100,480.23 64,795.06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328.62 420,618.78 426,819.13 286,20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3,849.55 15,685.40 3,129.24 -33,520.07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00.00 - 5,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5,116.14 2,034.27 722.67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1.72 34.19 0.2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0.00 5,117.86 7,068.46 722.87

  

  

   1-1-1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953.10 9,257.90 7,953.88 24,985.56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4,798.41 156,855.77 29,877.50 8,316.3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964.00 23,246.00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715.50 189,359.67 37,831.38 33,301.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6,415.50 -184,241.80 -30,762.92 -32,579.03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159.72 160,438.5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600.00 273,525.99 333,188.44 353,861.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13,045.28 10,188.73 -

  关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600.00 286,571.27 348,536.89 514,300.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0,600.00 174,250.00 298,836.00 205,33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7,620.53 26,383.18 28,232.29 20,274.35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8,318.33 2,503.41 579.42 28,527.13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6,538.86 203,136.59 327,647.71 254,139.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061.14 83,434.69 20,889.17 260,160.57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504.81 -85,121.71 -6,744.50 194,061.46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175,360.44 260,482.16 267,226.66 73,165.19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36,855.64 175,360.44 260,482.16 267,226.66

  价物余额

  

   (三)2014 年末及 2015 年 5 月末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表 6-7:发行人 2014 年末及 2015 年 5 月末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5 月末 2014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4,032.94 333,397.27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1-143

   项目 2015 年 5 月末 2014 年末

  应收票据 32,602.05 42,499.21

  应收账款 380,383.04 351,942.00

  预付款项 6,535.24 4,853.74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244.01 1,270.37

  其他应收款 64,454.64 79,875.70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620,606.25 568,517.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23.15 765.03

  其他流动资产 2,366.90 3,151.93

  流动资产合计 1,332,548.21 1,386,272.46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00.00 6,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3,156.46 335.99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13,885.76 13,937.95

  在建工程 44,183.87 38,994.25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3,491.34 3,358.31

  开发支出 - -

  商誉 149,836.69 149,670.50

  长期待摊费用 5,279.80 4,595.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07.09 8,796.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7.44 55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508.46 226,245.53

  资产总计 1,569,056.67 1,612,517.99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155,434.45 199,287.24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114,406.68 121,461.38

  应付账款 233,652.78 256,357.46

  预收款项 748.18 525.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3,522.85 3,223.05

  应交税费 36,954.43 41,840.85

  

  

   1-1-144

   项目 2015 年 5 月末 2014 年末

  应付利息 11,209.70 3,926.64

  应付股利 6,556.63 0.00

  其他应付款 156,503.90 172,844.04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400.00 12,4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7.50 50,007.50

  流动负债合计 831,397.11 861,873.79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15,000.00 17,000.00

  应付债券 149,259.63 149,078.38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9.56 1,365.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5,599.19 167,443.84

  负债合计 996,996.30 1,029,317.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871.19 100,871.19

  资本公积 171,242.90 171,242.90

  盈余公积 29,528.55 29,528.55

  未分配利润 260,251.64 272,42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1,894.28 574,067.82

  少数股东权益 10,166.09 9,132.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2,060.38 583,200.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69,056.67 1,612,517.99

  

  

   表6-8: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1-5月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85,516.49 714,699.05

  营业收入 185,516.49 714,699.05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190,863.08 663,615.64

  营业成本 140,233.05 552,308.84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1-1-145

   项目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76.16 15,626.10

  销售费用 406.23 742.59

  管理费用 33,299.14 46,532.83

  财务费用 11,296.80 28,351.34

  资产减值损失 751.70 20,053.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0.46 10,894.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5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 -5,206.12 61,977.83

  加:营业外收入 2,150.84 20,250.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50.86

  减:营业外支出 161.78 1,033.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25 216.91

  四、利润总额 -3,217.07 81,194.82

  减:所得税费用 1,366.29 10,143.24

  五、净利润 -4,583.36 71,051.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16.91 68,822.83

  少数股东损益 1,033.55 2,228.7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583.36 71,051.58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 0.6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 0.66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19 家,其

  中全资子公司 12 家,控股子公司 7 家,具体请参见“第五节三、(二)发行人重

  要权益投资情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的变化

  

   1、2016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原因

  

   2016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在 2015 年末基础上增加 2 家公司,为北京东方

  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1 家公司,为东

  联(上海)创意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投资设立北京东方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

  

  

   1-1-146

  司占 52%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公司出资 520.00 万元。

  

   (2)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完成对持有的东联(上海)创意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转让。

  

   (3)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出资 50,000 元设立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

  已办理工商登记,公司占 100%股份。

  

   新增或减少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新增 北京东方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新增 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

   减少 东联(上海)创意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2、2015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原因

  

   2015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在 2014 年末基础上增加 6 家公司,分别为:北京东

  方德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徐州东方中矿生态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

  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合并范围无减少。变更原因为:

  

   (1)为配合公司水生态技术研发,公司于 2015 年 4 月与 TETRA TECH

  INTERNATIONAL INC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外合资企业北京东方德聪生态科

  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公司占 60%股份。

  

   (2)为配合公司生态修复业务,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投资设立北京东

  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占 100%股份。

  

   (3)为配合公司生态修复业务,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增资徐州东方中矿生态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 45.5%股份,根据增资协议在其他股东出资完成前,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为 51%,故 2015 年纳入合并范围。

  

   (4)为配合公司固废处理业务的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以货币资金 2,000

  万元收购了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5)为促进固废处理业务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以货币资金 14.64 亿

  元收购了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6)为促进固废处理业务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以货币资金 1.416 亿

  

  

   1-1-147

  元收购了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80%的股权。

  

   新增或减少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北京东方德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

   徐州东方中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

   新增

   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收购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收购

   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收购

  

   3、2014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原因

  

   2014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在 2013 年末基础上增加 4 家公司,分别为:东方名

  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和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1 家公司,为中储苗(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后名称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原因为:

  

   (1)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苗木发展战略,公司于 2014 年 5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苗木出资

  1,550.68 万元作为一期出资。

  

   (2)为推动水利工程业务的开展,公司于 2014 年 4 月以 3,000 万元收购了

  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

  

   (3)为推动市政工程业务的开展,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以 18,805 万元收购

  了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4)为配合公司投资 PPP 项目,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

  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 万元作为一期出资。

  

   (5)公司为了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降低成本投入及经营风险,将互

  联网平台业务剥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评估价值 15,293.95 万元将中储苗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

  后,该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更名为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或减少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收购

   新增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1-148

   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购

   减少 中储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4、2013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原因

  

   2013 年末合并范围在 2012 年末基础上增加 4 家公司,分别为湖北东方苗联

  苗木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

  公司、北京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原因为:

  

   (1)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苗木板块的发展战略,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

  在湖北省黄冈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

  金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为满足温州黄石山园林景观建设项目发展需要,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公司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以自

  有资金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3)为确保五象湖公园园林景观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公司在广西乃

  至西南地区的业务开拓和项目管理,公司在广西省南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宁园

  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11,081.66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216.33 万元作为一期出资,占实收资本的 100%;

  

   (4)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苗木发展战略,推动苗联网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

  在北京成立北京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0%。该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已更名为中储苗(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

  

   新增或减少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温州晟利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设立

   新增

   南宁园博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设立

   北京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1-149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6 年 1-6 月/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6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1.68 1.49 2.18 1.85

  速动比率(倍) 0.80 0.76 1.21 1.09

  资产负债率 (%) 63.49 63.83 56.22 57.05

  EBITDA(万元) 60,044.63 101,347.15 99,730.47 121,361.41

  EBITDA 利息保

   4.18 4.18 4.04 7.36

  障倍数(倍)

  毛利率(%) 29.12 32.34 34.62 38.44

  营业利润率 (%) 12.85% 12.90 15.50 20.57

  应收账款周转率

   0.76 1.50 1.43 2.04

  (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

   0.28 0.58 0.60 0.74

  年)

  总资产周转率

   0.16 0.35 0.37 0.53

  (次/年)

  

   2、母公司报表口径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2 1.44 1.97 1.78

  速动比率(倍) 0.84 0.77 1.09 1.04

  资产负债率(%) 64.07 63.91 58.77 58.55

  应收账款周转率

   0.64 1.46 1.48 2.07

  (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

   0.25 0.57 0.59 0.72

  年)

  总资产周转率

   0.13 0.32 0.36 0.51

  (次/年)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6、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7、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8、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9、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1-150

   10、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11、2016 年 1-6 月(6 月末)财务指标未进行年化处理;财务指标涉及使用平均资产的,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均采用年初和年末算术平均。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29 0.60 0.64 0.97(注)

  

   稀释每股收益 0.29 0.60 0.64 0.97(注)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4.65 10.10 11.96 27.35

   注:公司 2014 年 6 月 23 日实施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以

  总股本 669,256,8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5 股,使比较期间 2013 年基本每股

  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由 1.46 元和 1.45 元变动为 0.97 元和 0.97 元。

  

  

   本公司当前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每股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 P0÷S

   S= S0+S1+Si× i÷ 0–Sj× j÷ 0–Sk

   M M M M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0 为期初股份总数; 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S S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

  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 i÷ 0–Sj× j÷ 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M M M M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 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P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

  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

  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

  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

  益达到最小值。

  

  

  

   1-1-151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 i÷ 0–Ej× j÷ 0± k× k÷ 0)

   M M M M E M M

   其中: 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P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2.37 -2.30 41.88 -5.45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283.18 516.42 420.07 242.04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71.47 249.92 -480.55 -135.77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3169.00 - 10,264.87 -

  益项目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164.55 121.75 1,536.62 15.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2.12 28.44 52.48 46.98

  

   合计 4,166.40 613.85 8,657.16 38.7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

   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重点讨

   论和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1、资产结构分析

  

  

  

   1-1-152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199,952.71 万元、

   1,306,595.22 万元、1,769,563.56 万元和 1,832,668.7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

   规模总体保持增长趋势。

   表6-9: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31,627.24 12.64 265,537.41 15.01 320,254.25 24.51 349,051.77 29.09

  应收票据 8,172.38 0.45 37,254.44 2.11 6,099.21 0.47 6,474.00 0.54

  应收账款 385,228.11 21.02 378,947.93 21.41 336,956.83 25.79 315,425.35 26.29

  预付款项 6,270.00 0.34 6,906.41 0.39 2,234.46 0.17 2,320.41 0.19

  应收利息 86.52 0.00 338.16 0.02 1,270.37 0.10 - -

  其他应收款 56,588.39 3.09 47,301.92 2.67 18,692.48 1.43 7,713.47 0.64

  存货 769,761.91 42.00 703,990.57 39.78 553,476.07 42.36 468,663.45 39.06

  一年内到期的非

   1,246.07 0.07 1,380.91 0.08 765.03 0.06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408.04 0.30 1,646.33 0.09 - - - -

  流动资产合计 1,464,388.65 79.90 1,443,304.07 81.56 1,239,748.72 94.88 1,149,648.46 9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

   13,735.46 0.75 14,306.89 0.81 - - - -

  产

  长期股权投资 9,238.85 0.50 4,528.86 0.26 335.99 0.03 306.44 0.03

  固定资产 83,523.51 4.56 85,176.11 4.81 4,334.71 0.33 4,442.98 0.37

  在建工程 529.16 0.03 149.1 0.01 38,545.00 2.95 31,220.21 2.60

  无形资产 8,207.01 0.45 8,175.49 0.46 1,362.09 0.10 831.61 0.07

  商誉 147,972.67 8.07 149,000.15 8.42 9,913.87 0.76 3,227.45 0.27

  长期待摊费用 2,710.51 0.15 3,132.88 0.18 4,595.58 0.35 4,142.00 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3.60 0.54 9,410.63 0.53 7,759.26 0.59 6,133.55 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549.37 5.05 52,379.37 2.96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8,280.13 20.10 326,259.49 18.44 66,846.50 5.12 50,304.25 4.19

  资产总计 1,832,668.77 100.00 1,769,563.56 100.00 1,306,595.22 100.00 1,199,952.71 100.00

  

   (1)流动资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 1,149,648.46 万元、1,239,748.72 万元、

   1,443,304.07 万元和 1,464,388.65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95.81%、94.88%、

   81.56%和 79.90%,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逐年降低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90,100.26 万元,增幅 7.84%;

   2015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203,555.35 万元,增幅 16.42%。最

   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的变化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等科目

   波动所致。

  

  

   1-1-153

   ① 货币资金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349,051.77 万元、

  320,254.25 万 元 、 265,537.41 万 元 和 231,627.24 万 元 ,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29.09%、24.51%、15.01%和 12.64%,金额与占比均逐年降低。

  

   表 6-10:2013-2015 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库存现金 50.97 0.44 13.29

  银行存款 214,594.51 270,860.58 289,456.51

  其他货币资金 50,891.93 49,393.24 59,581.97

   合计 265,537.41 320,254.25 349,051.77

  

  

   2014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3 年末减少 28,797.52 万元,降幅 8.25%。2015 年

  末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减少 54,716.84 万元,降幅 17.09%,主要系公司支付 104

  大厦装修费用以及公司向收购标的公司股东支付价款等导致公司 2015 年投资性

  现金流出大幅增加所致。2016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减少 33,910.17 万

  元,降幅 12.77%,主要为归还银行借款、支付投资款增加流出所致。

   公司受限制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最近三年及

  一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表 6-11:发行人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3,203.71 45,270.89 48,880.70 59,581.97

  保函保证金 7,250.52 4,746.04 512.54 -

  信用证保证金 - 375.00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500.00 - -

  或通知存款

   合计 60,454.23 50,891.93 49,393.24 59,581.97

   ② 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业务发展较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

  快速增长。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315,425.35

  万元、336,956.83 万元、378,947.93 万元和 385,228.1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

  26.29%、25.79%、21.41%和 21.02%,占比呈小幅波动趋势。

   2014 末应收账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21,531.48 万元,增幅 6.83%;2015 年末

  

  

   1-1-154

   应收账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41,991.10 万元,增幅 12.46%;2016 年 6 月末应收账

   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6,280.18 万元,增幅 1.66%。

   从账龄分布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集中在 3 年以内。公司收款模式

   为 6-2-2(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 60%,最终结算收 20%,结算 1 年或 2 年

   后收 20%)、7-2-1 或 8-1-1(同上)

   ,公司根据工程过程中的进度确认量和最终结

   算来确认应收账款。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确认量 1,000 万元,公司确

   认应收账款 1,000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600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根据合同

   约定,这部分款项需待最终结算或质保期后收款)400 万元。由于公司项目周期

   一般在 1 年左右,工程最终结算周期为半年至 1 年,因此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

   3 年以内。2013-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3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93.90%、

   87.25%和 90.96%。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周期一般在 3 年左右,基本符合合同约

   定的收款时间进度。

   表6-12:2013-2015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分布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98,721.44 46.40 9,936.07 141,174.51 36.79 7,058.81 222,190.32 64.18 11,109.52

  1至2年 95,339.35 22.26 9,533.94 160,173.75 41.74 16,017.37 65,836.80 19.02 6,583.68

  2至3年 95,511.20 22.30 9,551.12 33,476.49 8.72 3,347.65 37,043.95 10.70 3,704.40

  3至4年 20,168.54 4.71 6,050.56 33,206.75 8.65 9,962.03 15,917.41 4.60 4,775.22

  4至5年 8,558.17 2.00 4,279.08 10,622.36 2.77 5,311.18 1,219.38 0.35 609.69

  5 年以上 9,999.58 2.33 9,999.58 5,098.86 1.33 5,098.86 3,983.93 1.15 3,983.93

   合计 428,298.28 100.00 49,350.35 383,752.72 100.00 46,795.89 346,191.78 100.00 30,766.43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公司将单项金额大于 2,000.00 万元的应收

   账款或单项金额大于 200.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

   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

   账准备。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表6-13: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1-155

  1-2 年 10% 10%

  2-3 年 10% 10%

  3-4 年 30% 30%

  4-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公司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的,3 年以内

  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业务收款模式的一般特点,计提比例为 5%和 10%。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没有发生大额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的情况。截至 2016 年 6 月

  末,个别项目存在欠收情况,欠收款 4.73 亿元,主要系大同市文瀛湖景观工程、

  营口 36 条道路项目及奥体中心、滨州南秦皇河项目、大同行政中心、章丘绣江

  河一期景观工程、吉林东山体育公园景观工程、霸王河景观工程、唐山湾滨海景

  观道工程等项目存在部分欠收款情况。2013-2015 年末,发行人前 5 名应收账款

  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97%、54.11%和 39.12%。

  

   表 6-14:发行人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中前 5 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未结算原因

   总额的比例

  滨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非关联方 49,616.56 11.55 3,291.55 工程款

  员会

  大同市园林管理局 非关联方 43,897.87 10.22 4,611.56 工程款

  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

   非关联方 31,378.95 7.30 3,655.71 工程款

  有限公司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

   非关联方 29,118.30 6.78 2,911.83 工程款

  公司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

   非关联方 14,058.00 3.27 702.90 工程款

  公司

   合计 - 168,069.68 39.12 15,173.56 -

  

  

  

   ③ 预付款项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2,320.41 万元、

  2,234.46 万元、6,906.41 万元和 6,270.0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19%、0.17%、

  0.39%和 0.34%,在总资产中占比较小。

  

   1-1-156

   2014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13 年末减少 85.95 万元,降幅 3.70%。2015 年末预

  付款项较 2014 年末增加 4,671.95 万元,增幅 209.09 %,主要系公司预付苗木基

  地租金所致。2016 年 6 月末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减少 636.41 万元,降幅 9.21 %,

  基本保持稳定。

   表 6-15:2015 年末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账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734.59 83.03

  1至2年 165.54 2.40

  2至3年 984.62 14.26

  3 年以上 21.66 0.31

   合计 6,906.41 100.00

   注:截至 2015 年末,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沈阳绿地置业

  有限公司购房款 9,728,568.00 元,目前房屋尚未交付。

  

   表 6-16:2015 年末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沈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972.86

  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 - 406.35

  叶耀宗 苗圃土地供应商 304.90

  栾城县南高乡农村经济管理站 - 276.25

  孙增成 苗圃土地供应商 200.00

   合计 - 2,160.36

  

  

   ④ 其他应收款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7,713.47

  万元、18,692.48 万元、47,301.92 万元和 56,588.39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64%、1.43%、2.67%和 3.09%,在总资产中占比较小。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10,979.01 万元,增幅 142.34%,一方

  面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及项目周转备

  用金增加所致,另一方面 2014 年公司处置子公司中储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也形成了应收股权转让款。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28,609.44 万

  元,增幅 153.05%,主要系支付给徐州东方中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前期投资款

  以及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增加所致。2016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1-1-157

  9,286.47 万元,增幅 19.63%,主要系往来款、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表 6-17: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3,246.00 46.73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6,459.51 53.18 2,403.59

  其中:组合 1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21,223.36 42.66 2,403.59

  收款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236.15 10.5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45.07 0.09 45.07

  款

   合计 49,750.58 100.00 2,448.66

  

  

  

   表 6-18:2015 年末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种类

   其他应收款 占比(%)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3,162.80 62.02 657.99

   1至2年 3,858.05 18.18 385.81

   2至3年 1,861.86 8.77 186.19

   3至4年 1,304.53 6.15 391.36

   4至5年 507.72 2.39 253.86

   5 年以上 528.39 2.49 528.39

   合计 21,223.36 100.00 2,403.59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经营性占款金额分别

  为 7,713.47 万元、18,692.48 万元、47,301.92 万元和 56,588.39 万元,占各期末其

  他应收款的比例均为 100%,主要由股权收购款保证金、股权转让款、预付投资

  款以及各类保证金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

  也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或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的情形。公司严格管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报告,要求资金使用必须服务公司经营

  业务,严控发生非经营性占款或资金拆借行为,债券存续期预期也将不新增非经

  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

  

  

   表 6-19: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1-1-158

   占其他应

   与本公司 收款余额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关系 合计数的

   比例

   股权收购履

  邓少林 非关联方 20,000.00 1 年以内 40.20

   约保证金

  应收退税款 - 5,236.15 1 年以内 10.52 应收退税款

  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

   非关联方 3,414.92 1 年以内 6.86 保证金

  设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履

  徐立群 非关联方 3,246.00 1 年以内 6.52

   约保证金

  眉山岷东开发投资有限

   非关联方 2,205.00 1 年以内 4.43 保证金

  公司

   合计 - 34,102.07 - 68.53 -

  

  

   表 6-20: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

   与本公司 收款余额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关系 合计数的

   比例

   股权收购履

  邓少林 非关联方 20,000.00 1 年以内 32.96

   约保证金

   1 年以内、

  东联(上海)创意设计

   非关联方 4,718.53 1-2 年、4-5 7.78 往来款

  发展有限公司

   年

  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

   非关联方 3,414.92 1-2 年 5.63 保证金

  设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履

  徐立群 非关联方 3,246.00 1 年以内 5.35

   约保证金

  应收退税款 非关联方 3079.07 1-2 年 5.07 应收退税款

   合计 - 34,458.52 - 56.79 -

  

  

   ⑤ 存货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和消耗性生物

  资产等。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468,663.45 万元、

  553,476.07 万元 、703,990.57 万元 和 769,761.91 万 元 ,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39.06%、42.36%、39.78%和 42.00%,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

   2014 年末存货较 2013 年末增加 84,812.62 万元,增幅 18.10%,主要为 2014

  年 度 工 程 量 较 2013 年 度 增 长 导 致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增 加

  80,477.82 万元。2015 年末存货较 2014 年末增加 150,514.50 万元,增幅 27.19%,

  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05,551.00 万元所致。

  

  

   1-1-159

   2016 年 6 月末存货较 2015 年末增加 65,771.34 万元,涨幅 9.34%,主要系随着公

   司 PPP 项目及环保业务的开展,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

   致。

   表6-21: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存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存货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

   43,836.28 5.65 22,644.46 3.22 12.71 - 12.71 -

  料

  消耗

  性生

   53,248.48 6.86 48,344.90 6.87 39,433.46 7.12 35,098.67 7.49

  物资

  产

  在产

   - - 7,663.44 1.09 - - - -

  品

  库存

   14,179.35 1.83 5,756.88 0.82 - - - -

  商品

  建造

  合同

  形成

  的已

   665,203.62 85.67 619,580.89 88.01 514,029.89 92.87 433,552.07 92.51

  完工

  未结

  算资

  产

  合计 776,467.72 100.00 703,990.57 100.00 553,476.07 100.00 468,663.45 100.00

  

  

   公司存货构成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占比较大,是公

   司存货的最主要构成。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

   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分别为 433,552.07 万元、514,029.89 万元、619,580.89

   万元和 665,203.62 万元,分别占各期末存货的 92.51%、92.87%、88.01%和 85.67%。

   从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

   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过程结算需要 3 至 6 个月,而项目的

   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

   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公司目前已成立结算工作组,加快结算进度,尽快将部分

   存货结算转入应收账款,及时催收,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对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存货科目中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明细科目反映公司园林工程

  

  

   1-1-160

  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确认的工程毛利扣除已经与发包方结算的价款后的余

  额。日常会计核算时,公司设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科目,分别核算公司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和确认的累计毛利;同时设置“工程结

  算”科目,核算与对方结算情况。 “工程施工”借方余额扣除“工程结算”贷方余额,

  即为“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构成如下:

   表6-22:2013-2015年末以及2016年6月末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产值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合同成本 1,221,749.88 1,004,409.16 774,675.38 694,582.51

  合同毛利 622,332.12 491,780.65 388,725.82 368,660.45

  减:工程结算 1,184,160.45 871,201.85 645,814.53 628,649.31

   小计 659,921.56 624,987.95 517,586.67 434,593.64

  减:存货跌价准备 5,282.06 5,407.06 3,556.78 1,041.57

   合计 654,639.50 619,580.89 514,029.89 433,552.07

   公司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工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和

  方法如下:

   ①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

  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

  用。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

   ②对以上测试未减值且超过2年未结算的项目,按照账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表6-23:存货跌价准备账龄法计提比例表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账龄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2-3年 5.00%

   3-4年 10.00%

   4-5年 10.00%

   5-6年 30.00%

   6-7年 50.00%

   7年以上 100.00%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工程存货)计

  提的跌价准备余额为 5,407.06 万元。

  

  

   1-1-161

   (2)非流动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和长期待

  摊费用构成。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50,304.25

  万元、66,846.50 万元、326,259.49 万元和 368,280.13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19%、5.12%、18.44%和 20.10%。

   ① 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组成。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 4,442.98 万元、4,334.71

  万元、85,176.11 万元和 83,523.5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37%、0.33%、4.81%

  和 4.56%,占总资产的比重有较大提升但仍然较小。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

  2014 年末增长 80,841.40 万元,系 104 大厦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见下表:

   表6-24:2013-2015年末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账龄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68,506.12 80.43 950.47 21.93 990.42 22.29

  机器设备 9,316.33 10.94 202.92 4.68 274.92 6.19

  电子设备 3,534.02 4.15 1,498.89 34.58 1,213.69 27.32

  运输设备 1,758.69 2.06 1,361.08 31.40 1,699.41 38.25

  其他 2,060.96 2.42 321.35 7.41 264.53 5.95

   合计 85,176.11 100.00 4,334.71 100.00 4,442.98 100.00

  

  

   ② 在建工程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31,220.21 万元、

  38,545.00 万元、149.10 万元和 529.16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60%、2.95%、

  0.01%和 0.03%。2013、201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均系核算 104 大厦的购房

  款及装修费用;2015 年末在建工程大幅减少,主要系 104 大厦建成转入固定资

  产所致。

   为满足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减少房屋租赁费用,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与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104 大厦”新房购买协议,购房合同总价款为

  30,925.40 万元。2013 年 9 月,104 大厦购房款已全款付清,并已办理完毕竣工

  

  

   1-1-162

  验收手续,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

   表 6-25:2013-2015 年末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104 大厦 - 38,545.00 31,220.21

  其他 149.10 - -

   合计 149.10 38,545.00 31,220.21

  

  

   ③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公司对合营、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2013-2015 年末以

  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306.44 万元、335.99 万元、

  4,528.86 万元和 9,238.85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3%、0.03%、0.26%和

  0.50%。2014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335.99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加 29.55

  万元,增幅 9.64%。2015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4 年末增长 1,247.92%,

  一方面是公司合营企业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净利润增长导致长期股

  权投资余额增加,另一方面是新增对外股权投资以及被投资企业损益变动影响金

  额,其中:对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 1,250.00 万元,持股

  比例 25%;对吉林东园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980.00 万元,持股比例 49%;对黄山

  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1,000.00 万元,持股比例 30%;对长春市

  绿 园 区 合 心 新 型 城 镇 化 投 资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1,000.00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40%。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5 年末增加 4,709.99 万元,增幅

  104.00%,主要为增加对贵州水投东方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 2,200 万元

  以及对武汉正业东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 2,900 万元所致。

  

   ④商誉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3,227.45 万元、

  9,913.87 万元、149,000.15 万元和 147,972.67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27%、

  0.76%、8.42%和 8.07%。公司商誉均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将购买日

  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2015 年由于购置子公司

  事件形成了较多商誉。

   表 6-26:2015 年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1-163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73.00

  上海尼塔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301.81

  东联(上海)创意设计发展有限公司 952.65

  东方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2,587.70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04.76

  上海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293.96

  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961.15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127,456.98

  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10,668.16

   合计 149,000.15

   公司于期末将上述每个单位的所有资产分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期末结

  合对上述单位资产组组合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分

  析,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未发现商誉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⑤ 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租入房屋装修、地租、会员费和在线检测服务。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4,142.00 万元、

  4,595.58 万元、3,132.88 万元和 2,710.5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35%、0.35%、

  0.18%和 0.15%。2014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3 年末增加 453.58 万元,增幅

  10.95%。2015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4 年末减少 1,462.70 万元,降幅

  31.83%。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5 年末减少 422.37 万元,降幅

  13.48%。

   表6-27:2015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其他减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期末余额

   金额

  租入房屋装修 4,269.82 2,085.51 2,748.49 - 3,606.84

  地租 1,090.79 - 585.93 - 504.87

  会员费 - 475.00 100.00 - 375.00

  在线监测服务 - 28.89 1.81 - 27.08

   小计 5,360.61 2,589.40 3,436.22 - 4,513.79

  减:一年内到期的

   765.03 615.88 - - 1,380.91

  长期待摊费用

   合计 4,595.58 1,973.52 3,436.22 - 3,132.88

  

  

  

  

   1-1-164

   2、负债结构分析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684,596.87 万元、

   734,565.11 万元、1,129,510.33 万元和 1,163,562.03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

   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应付债券等余额快速增加,负债规模上

   升。

   表6-298:2013-2015年末以及2016年6月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1,085.00 11.27 200,565.00 17.76 115,044.01 15.66 196,919.00 28.76

  应付票据 108,922.87 9.36 74,279.14 6.58 95,116.38 12.95 99,337.60 14.51

  应付账款 378,515.82 32.53 346,161.44 30.65 243,257.50 33.12 224,151.67 32.74

  预收款项 35,089.96 3.02 29,716.21 2.63 295.63 0.04 74.51 0.01

  应付职工薪酬 2,785.19 0.24 3,488.31 0.31 2,849.88 0.39 2,178.14 0.32

  应交税费 44,948.68 3.86 44,930.43 3.98 38,114.97 5.19 42,239.77 6.17

  应付利息 11,422.72 0.98 6,936.80 0.61 3,851.21 0.52 1,049.48 0.15

  应付股利 6,052.27 0.52 871.58 0.08 - - - -

  其他应付款 41,582.10 3.57 90,105.74 7.98 7,549.65 1.03 6,259.54 0.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9,967.60 4.29 56,650.09 5.02 12,400.00 1.69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 5.16 114,995.90 10.18 50,007.50 6.81 50,000.00 7.30

  流动负债合计 870,372.20 74.80 968,700.63 85.76 568,486.73 77.39 622,209.71 90.89

  长期借款 40,000.00 3.44 6,800.00 0.60 17,000.00 2.31 12,400.00 1.81

  应付债券 248,703.05 21.37 149,413.74 13.23 149,078.38 20.29 49,987.16 7.30

  递延收益 548.66 0.05 564.19 0.05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38.11 0.34 4,031.78 0.36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3,189.83 25.20 160,809.70 14.24 166,078.38 22.61 62,387.16 9.11

  负债合计 1,163,562.03 100.00 1,129,510.33 100.00 734,565.11 100.00 684,596.87 100.00

  

  

   从负债结构看,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一直维持较高比例,占总

   负债比重分别为 90.89%、77.39%、85.76%和 74.80%。随着公司通过增加长期借

   款及发行中期票据,不断增加非流动负债规模,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

   (1)流动负债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

   ① 短期借款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196,919.00 万元、

   115,044.01 万元、200,565.00 万元和 131,085.00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1-165

  28.76%、15.66%、17.76%和 11.27%,规模及占比呈波动趋势。

   2014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81,874.99 万元,降幅 41.58%,主要系

  公司提高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比例,调整负债结构所致。2015 年

  末短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85,520.99 万元,增幅 74.34%,主要系新收购公司

  并表所致。2016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69,480.00 万元,降幅 34.64%,

  主要是由于部分短期借款到期所致。总体来说,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呈现波动状态。

   表6-29:2013-2015年末短期借款构成

   单位:万元

   借款类型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质押借款 4,450.00 - -

  抵押借款 8,890.00 - -

  保证借款 83,015.00 83,450.00 137,533.00

  信用借款 80,185.00 25,720.00 45,000.00

  保理 - - 14,386.00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24,025.00 5,874.01 -

   合计 200,565.00 115,044.01 196,919.00

  

  

   ② 应付票据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99,337.60 万

  元、95,116.38 万元、74,279.14 万元和 108,922.87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为 14.51%、

  12.95%、6.58%和 9.36%。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014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3 年末减少 4,221.22 万元,降幅 4.25%,变化不大。

  2015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4 年末减少 20,837.24 万元,降幅 21.91%,主要由于银

  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2016 年 6 月末应付票据较 2015 年末增加 34,643.73

  万元,增幅 46.64%,主要为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③ 应付账款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224,151.67 万元、

  243,257.50 万 元 、 346,161.44 万 元 和 378,515.82 万 元 , 占 总 负 债 比 重 分 别 为

  32.74%、33.12%、30.65%和 32.53%,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占比相对比较稳定。

   2014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19,105.83 万元,增幅 8.52%。2015 年

  末应付账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02,903.94 万元,增幅 42.30%,主要是因为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处于施工中的工程项目增加,采购量加大,公司根据项

  

  

  

   1-1-166

  目施工进度进行采购形成了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从而导致采购绿化、园建劳务

  以及材料的应付账款增加, 此类货品的结算过程相对较长。公司对应付账款的支

  付进度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执行的,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32,354.38 万元,增幅 9.35%。近年来,公司加强了对供应商的付款控

  制管理,推行集中采购制度、培育大型供应商,以及协商谈判适度放宽供应商对

  公司的信用政策等。

   表 6-30:2015 年末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款项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未结算原因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3,111.39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西安市周至县金川苗圃 1,663.07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襄阳现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498.07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408.33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镇巴县意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1,096.43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河北合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11.16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上海商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007.68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北京隆昌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97.25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三河易得元土石方工程处 901.11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成都市鼎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799.20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成都飞逸雕塑壁画艺术有限公司 788.59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望城蓝天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775.00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淄博山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770.08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湖南铭景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742.84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简阳市青山林产有限责任公司 735.25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西丰天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709.29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天津大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04.00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九台市吉港苗木种植基地 701.00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大同市同创搏金建材有限公司 650.71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四川省永兴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596.07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柳州力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590.89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浙江中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583.75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四川华夏军安建设有限公司 561.28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常文浩 533.49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温江区高新花卉研究所 519.98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合计 23,255.90 -

  

  

   ④ 其他流动负债

  

  

   1-1-167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50,000.00 万

  元、50,007.50 万元、114,995.90 万元和 60,000.00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7.30%、6.81%、10.18%和 5.16%。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及黄金租赁融资业务。

   2014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相比于 2013 年末基本无变化。2015 年末公

  司其他流动负债较 2014 年末增加 64,988.40 万元,增幅 129.96%,主要是由于归

  还了 5.00 亿元短期融资券“14 东方园林 CP001”,又新发行了 5.00 亿元短期融资

  券“15 东方园林 CP001”和 6.00 亿元短期融资券“15 东方园林 CP002”所致。2016

  年 6 月末其他流动负债相比于 2015 年末减少 54,995.90 万元,降幅 47.82%,主

  要是由于归还了 5.00 亿元短期融资券“15 东方园林 CP001”所致。

   表6-31:2013-2015年末以及2016年6月末其他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短期融资券 60,000.00 110,000.00 50,000.00 25,000.00

  其他 - - 7.50 -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 - - 25,000.00

  资工具

  黄金租赁融资业务 - 4,995.90 - -

   合计 60,000.00 114,995.90 5,0007.50 50,000.00

  

  

   (2)非流动负债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62,387.16

  万元、166,078.38 万元、160,809.70 万元和 293,189.83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

  为 9.11%、22.61%、14.24%和 25.20%。自 2014 年以来,非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

  中的占比大幅增加,主要为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① 长期借款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 12,400.00 万元、17,000.00 万元、

  6,800.00 万元和 40,000.00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81%、2.31%、0.60%和

  3.44%。2014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4,600.00 万元,增幅 37.10%。2015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10,200.00 万元,降幅 60.00%,2016 年 6 月末长

  期借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3,3200.00 万元,增幅 488.24%,主要是由于公司向

  兴业银行新增借款 4.00 亿元所致。

  

  

  

   1-1-168

   表6-32:2013-2015年末以及2016年6月末长期借款类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型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保证借款 - 6,800.00 17,000.00 10,000.00

  保理 - - - 2,400.00

  质押借款 40,000.00 - - -

   合计 40,000.00 6,800.00 17,000.00 12,400.00

  

  

   ② 应付债券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 49,987.16 万元、

  149,078.38 万元、149,413.74 万元和 248,703.05 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 7.30%、

  20.29%、13.23%和 21.37%。公司应付债券余额由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和公司债

  组成。

   公司 2014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13 年末增加 99,091.22 万元,新增应付债券系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了面值 5.00 亿元中期票据“14 东方园林 MTN001”、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了面值 5.00 亿元中期票据“14 东方园林 MTN002”;2015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14 年末增加 335.36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了面

  值 5.00 亿元中期票据“15 东方园林 MTN001”,而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发行

  的面值 5.00 亿元的中期票据“13 东方园林 MTN001”转入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科目所致。

   表 6-33: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中期票据 149,571.56 149,413.74 149,078.38 49,987.16

  公司债 99,131.49 - - -

   合计 248,703.05 149,413.74 149,078.38 49,987.16

  

  

   3、利润表分析

   表6-34:2013-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利润表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291,833.74 538,067.78 467,958.87 497,363.73

  营业成本 206,848.96 363,942.22 305,958.25 306,159.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9.57 16,428.18 13,928.70 15,279.01

  

  

  

   1-1-169

   销售费用 831.37 1,191.03 496.29 59.00

   管理费用 30,842.40 59,405.67 43,750.14 41,400.01

   财务费用 13,994.72 22,629.96 22,335.84 16,041.95

   资产减值损失 2,271.82 5,024.12 19,240.21 16,153.35

   投资收益 2,854.64 -37.14 10,294.42 28.72

   营业利润 37,489.53 69,409.45 72,543.86 102,299.49

   加:营业外收入 4,056.47 1,799.83 664.33 256.98

   减:营业外支出 95.16 131.88 682.94 156.16

   利润总额 41,450.84 71,077.40 72,525.26 102,400.30

   减:所得税费用 7,847.85 11,069.46 8,215.02 12,503.51

   净利润 33,602.99 60,007.94 64,310.23 89,896.79

   (1)营业收入

   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业务拓展力度不断加强,业务规模快速增加。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97,363.73 万元、467,958.87 万元、

   538,067.78 万元和 291,833.74 万元,呈现波动增长趋势。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97,359.00 万元、467,952.74 万元、537,898.07

   万元和 291,833.74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0.00%、100.00%、99.97%

   和 100.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表6-35:公司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291,833.74 100.00 537,898.07 99.97 467,952.74 100.00 497,359.00 100.00

  务收入

  其他业

   0 0 169.70 0.03 6.13 0.00 4.73 0.00

  务收入

  合计 291,833.74 100.00 538,067.78 100.00 467,958.87 100.00 497,363.73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工程建设收入、设计规划收入、苗木销售收入和环保

   业务收入,其中主要收入源于工程建设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

   务类别划分如下:

   表 6-3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板块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工程

   238,769.48 81.82 493,073.25 91.67 424,722.02 90.76 469,557.29 94.41

  建设

  

  

   1-1-170

  其中:

   园林 171,974.73 58.93 373,075.17 69.36 403,876.43 86.31 459,590.24 92.41

   建设

   生态

   41,896.74 14.36 64,617.75 12.01 20,845.59 4.45 9,967.05 2.00

   湿地

   水利

   24,898.01 8.53 55,380.34 10.30 - - - -

   市政

  设计

   11,779.59 4.04 20,550.25 3.82 21,162.41 4.52 27,772.29 5.58

  规划

  苗木

   0.49 0.00 407.91 0.08 22,068.32 4.72 29.42 0.01

  销售

  环保

   41,284.18 14.15 23,866.66 4.44 - - - -

  业务

   合计 291,833.74 100.00 537,898.07 100.00 467,952.74 100.00 497,359.00 100.00

  

   2014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67,952.74 万元,较 2013 年度减 少

   29,406.26 万元,降幅 5.91%,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由传统景观工程业务向

   生态业务战略转型,生态业务板块已初步形成,生态湿地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09.15%;与此同时,发行人调整了苗木板块业务内容,践行苗木产业园战略,

   拓展了苗木外销市场,苗木对外销售规模较上年增长较快,苗木销售收入占比大

   幅提升。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潜在债务违约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实行金融保障模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对于客户和项目的审核标准,以拓展结

   算、加强收款为主,为提高回款效率主动放弃了部分无回款保障框架协议下的产

   值,造成园林建设收入较上年下降 9.55%。最终,导致 20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较 2013 年度下降 5.91%。

  

   2015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37,898.07 万元, 2014 年增加 69,945.33

   较

   万元,增长 14.95%,同时收入结构也有所调整。一方面,公司 2015 年继续践行

   苗木产业园战略,公司苗木基地将逐渐由重资产的自建模式,转变为轻资产的产

   业链合作模式。另一方面,2012-2014 年生态湿地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超

   过 5%,对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小,随着发行人生态业务战略转型的深入推进,2015

   年以来生态、环保业务收入已初步形成,规模效益逐步显现,生态工程的收入规

   模及毛利率显著提高,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2016 年 1-6 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1,833.74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业务

   板 块 实 现 收 入 238,769.48 万 元 , 仍 是 公 司 收 入 的 最 主 要 来 源 , 但 占 比 下 降 至

   81.82%,而其中生态湿地、水利市政业务实现收入 66,794.75.49 万元,合计在主

  

  

  

   1-1-171

   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提升至 22.89%;环保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41,284.18 万元,占

   比提升至 14.15%;公司继续践行苗木产业园战略,苗木销售收入规模大幅回落。

   (2)营业成本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306,159.62 万元、

   305,958.25 万元、363,942.22 万元和 206,848.96 万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为 306,159.62 万元、305,958.25 万元、363,942.22 万元和 206,848.96 万元,

   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和 100.00%,与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基本匹配。

   表6-37:公司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206,848.96 100.00 363,942.22 100.00 305,958.25 100.00 306,159.62 100.00

   成本

   其他业务

   - - - - - - - -

   成本

   合计 206,848.96 100.00 363,942.22 100.00 305,958.25 100.00 306,159.6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如下:

   表 6-38: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板块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工程建设 166835.42 80.66 328,310.38 90.21 280,028.78 91.53 297,416.21 97.14

  其中:园林建

   122,801.32 59.37 250,329.41 68.78 267,947.65 87.58 290,297.63 94.82

  设

   生态湿地 26,932.19 13.02 41,322.96 11.35 12,081.13 3.95 7,118.58 2.33

   水利市政 17,101.91 8.27 36,658.00 10.07 - - - -

  设计规划 7,590.21 3.67 14,621.56 4.02 12,549.46 4.10 8,730.49 2.85

  苗木销售 0.08 0.00 366.19 0.10 13,380.01 4.37 12.92 0.00

  环保业务 32,423.25 15.67 20,644.10 5.67 - - - -

   合计 206,848.96 100.00 363,942.22 100.00 305,958.25 100.00 306,159.62 100.00

  

  

   (3)期间费用

  

   表 6-39: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1-1-172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销售费用 831.37 1,191.03 496.29 59.00

  管理费用 30,842.40 59,405.67 43,750.14 41,400.01

  财务费用 13,994.72 22,629.96 22,335.84 16,041.95

  三项费用合计 45,668.49 83,226.66 66,582.27 57,500.96

  占营业收入比例 15.65% 15.47% 14.23% 11.56%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9.00 万元、496.29

  万元、1,191.03 万元和 831.37 万元,在期间费用中占比较小。其中,2014 年以

  来,公司苗木销售增加及设计业务拓展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增加。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1,400.01 万元、

  43,750.14 万元、59,405.67 万元和 30,842.40 万元。2014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3 年

  度增加 2,350.13 万元,增幅 5.68%;2015 年度管理费用 59,405.67 万元,较 2014

  年同比增长 35.78%,主要是因为公司战略转型及进入环保领域,增加投入,导

  致费用增加。2014 年以来,公司管理费用持续增长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持续 扩

  大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人力费用、研发费用及日常费用相应增加,尤其是公司

  在推动生态战略落地,持续加大生态修复、园林景观、苗木新品种应用研究力度

  与投入。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6,041.95 万元、

  22,335.84 万元、22,629.96 万元和 13,994.72 万元。2014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3 年

  度增加 6,293.89 万元,增幅 39.23%,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资金需

  求增加,年度平均债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导致利息费用增加。2015 年度公司财务

  费用与 2014 年度大致持平。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三项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

  别为 11.56%、14.23%、15.47%和 15.65%,占比不断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前正

  处在由传统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生态治理业务转型初期,尤其是 2015 年以来公

  司加大生态业务拓展力度,大力发展景观业务生态化,导致公司期间费用规模及

  占比增加。

   (4)投资收益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8.72 万元、10,294.42

  万元、-37.14 万元和 2,854.64 万元。2014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3 年度增加

  10,265.70 万元,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对外处置中储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1-173

  100.00%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10,264.87 万元所致。2015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37.14

  万元,主要是因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波动所致。

   (5)营业外收支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

   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 256.98 万元、664.33

  万元、1,799.83 万元和 4,056.47 万元。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非流动资

  产处置利得及其他,其中:政府补助全部系与收益相关的补贴,大部分为科研项

  目研发经费与高新企业扶持基金。2014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 2013 年度同比增加

  158.51%,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北京市林业基金管理站林业贴息 161.10 万元以及

  财政退税增加。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 2014 年度同比增加 1,135.50 万元,增幅

  170.92%,主要系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大幅

  增加所致。2016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2,256.64 万元,增幅

  125.38%,主要系获得 4,030.42 万元政府补助所致。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对公司盈利影响程度较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 6-40:2015 年度发行人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类别 补助项目 2015 年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中关村帮扶资金支持 4.00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补助 基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城市雨水生态利用技

   80.00

   术研究与应用

   栾川县财政局支农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

   9.76

   金

   财政退税专利资助费企业扶持资金 50.26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款产

   50.00

   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扶持基金专利资助费

   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政府补贴北京市林

   业基金管理站林业贴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 56,.40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

   业扶持基金

  扶持特定行业、产业

   上海经济园区补助北京市林业基金管理站林

  而获得的补助(按国 0.54

   业贴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井庄镇政府补偿款北京市林业基金管理站林

   取得) 57.20

   业贴息

   石家庄市栾城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补偿款 32.17

   金湖县财政补偿款 50.00

   科技服务业后补贴款 78.10

   增值税即征即退 640.35

   地方政府退税补助 263.55

  

  

  

   1-1-174

   类别 补助项目 2015 年

   收富阳区财政局清结生产补助经费 5.00

   富阳市招商引资专项补助 43.00

   合计 1,420.32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56.16 万元、

  682.94 万元、131.88 万元和 95.16 万元,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

  对外捐赠。其中,2014 年度营业外支出较 2013 年度增加 526.78 万元,增幅

  337.3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6)净利润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

   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9,896.79 万元、64,310.23

  万元、 60,007.94 万元 和 -5,339.09 万元,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88,938.81 万元、64,778.02 万元、60,196.71 万元和 33,602.99 万元。

   2014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 2013 年度下降 25,586.56 万元,降幅 28.46%;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 2014 年度下降 4,302.29 万元,降幅 6.69%。公司净利润同比

  下降的原因是公司业务处于转型期,营业利润下降。一方面,公司市政园林业务

  在受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市场下滑、地方政府债务调控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

  市场竞争加剧,部分新签约项目毛利率略有下降;与此同时,公司正处在由传统

  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生态治理业务转型初期,公司增加生态业务拓展力度,大力

  发展景观业务生态化,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2016 年 6 月末,公司实现净利

  润 3.36 亿元,同比增长 117.5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97 亿元,

  同比增长 89.00%。

   4、现金流量分析

  

   表 6-41: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现金流量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94,239.37 491,567.35 402,891.86 272,189.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39,181.33 454,791.69 433,241.66 298,51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5,058.04 36,775.66 -30,349.80 -26,321.97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2,157.58 5,124.20 6,021.69 0.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98,475.87 168,786.98 11,441.90 25,125.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96,318.29 -163,662.78 -5,420.21 -25,125.44

  

  

  

   1-1-175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39,102.13 292,565.46 351,917.29 515,383.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41,326.05 221,893.84 334,757.78 254,403.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223.92 70,671.62 17,159.51 260,979.43

  金流量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园林绿化工程的销售收入。2013-2015 年以

  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26,321.97 万元、-30,349.80 万元、

  36,775.66 万元和 55,058.04 万元。2013 年、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

  持续为负数且小于同期的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大多为当地

  政府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类国有企业,信誉程度较高,公司给予发包方较为宽松的

  付款条件,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较低,工程款回收周期较长;与此同时,在工程

  建设期内,公司还需垫付部分资金,付款与收款之间认量、结算的延时使得公司

  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此外,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向生态治理业务转型也

  导致项目启动资金、备货款等现金支出规模等快速增长。2015 年以来,随着公

  司传统市政业务规模的扩大、生态领域的业务拓展及业务模式的优化,公司经营

  现金流持续的净流出正在显著好转,2015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已转正。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21.97 万元,营业收入现

  金率为 45.57%。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201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收入同比增长 35.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增长 32.47%,

  经营性现金流入的增速大于经营性现金流出的增速。尽管未能扭转公司经营活动

  为现金净流出的状况,但公司加强现金收款政策的效果逐步显现。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349.80 万元,营业收入现

  金率为 73.25%。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48.02%,主要因为公司

  加大了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并落地了金融保障模式,全年回款金额同比大幅

  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45.13%,主要为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6,775.66 万元,与 2014 年

  相比由净流出变为净流入。2015 年,营业收入现金率为 80.35%,较 2014 年营业

  收入现金回笼率大幅增加。2015 年公司加大了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金融保

  障模式回款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受园林绿化行业结算模式及客户对象大多数为政

  

  

  

   1-1-176

  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影响,公司与客户

  进行工程结算与支付款项大多集中于年底完成了交付。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058.04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净流出规模增加 92,604.77 万元,增幅 246.64%,主要为公司继续加大对

  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回款金额同比大幅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5,125.44 万元、

  -5,420.21 万元、-163,662.78 万元和-96,318.29 万元。

   2013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25.44 万元。投资活动现

  金流出为 25,125.91 万元,全部系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其中支付 104 大厦购房款 2.16 亿元;而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仅为 0.47 万

  元,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20.21 万元。投资活动现

  金流出为 11,441.90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8,334.41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 54.46%,主要为上年公司支付

  104 大厦购房款金额较大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6,021.69 万元,同比大幅增

  长,主要因为公司出售子公司中储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现金 6,000 万元。

   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662.78 万元,其中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为 168,786.98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12,005.53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57,630.00 万元,主要系增加了股权

  投资;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75,905.45 万元,主要系公司

  收购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

  司等公司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46.00 万元,主要系

  缴纳股权投资定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5,124.20 万元,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01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318.29 万元,其中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 98,475.87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3,061.77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45,430.13 万元,主要系增加了

  

   1-1-177

  股权投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2,157.58 万元,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以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与公司大规模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相适应,筹资活动是现金流

  入的主要来源,融资方式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银行借款。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60,979.43 万元、17,159.51

  万元、70,671.62 万元和-2,223.92 万元。

   2013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0,979.43 万元,主要是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515,383.05 万元,其中 2013

  年 12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54,822.54 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 354,944.50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54,403.62 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205,338.00 万元。

   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159.51 万元,规模有所减

  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351,917.29 万元,同比减少 31.72%,主要为上年公司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所 致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334,757.78 万 元 , 同 比 增 加

  31.5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其利息增加所致,其中偿还债

  务支付的现金 305,379.40 万元。

   2015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0,671.62 万元,主要为取得

  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92,565.46 万元,主要为取得借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221,893.84 万 元 , 其 中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89,936.17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478.06 万元。

   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3.92 万元,主要

  为归还到期债务较多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39,102.13 万元,其中,取得借款

  收到的现金 237,900.00 万元,占全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 99.5%,吸收投资收到

  的现金 1,202.13 万元,全部为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

  金流出 241,326.05 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2,750.90 万元,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33.03 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42.12 万元,主要系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财务指标分析

   表 6-42:主要财务指标

  

   1-1-178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 1.68 1.49 2.18 1.85

  速动比率(倍) 0.80 0.76 1.21 1.09

  资产负债率(%) 63.49 63.83 56.22 57.05

  EBITDA(万元) 60,044.63 101,347.15 99,730.47 121,361.41

  EBITDA 利息保障倍

   4.18 4.18 4.04 7.36

  数(倍)

   盈利能力

  毛利率(%) 29.12 32.34 34.62 38.44

  营业利润率(%) 12.85% 12.90 15.50 2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4.65 10.10 11.96 27.35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0.60 0.64 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9 0.60 0.64 0.97

   运营效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6 1.50 1.43 2.04

  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0.28 0.58 0.60 0.74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16 0.35 0.37 0.53

   注:2016 年 1-6 月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1)偿债能力分析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5 倍、2.18 倍、

  1.49 和 1.68 倍,速动比例分别为 1.09 倍、1.21 倍、0.76 倍和 0.80 倍。随着公司

  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与业务结算方式的转变,公司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

  付款等流动负债规模相应增长,因此,报告期内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呈现

  波动下降趋势。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05%、56.22%、

  63.83%和 63.49 %,资产负债比率波动中上升,负债程度较为合理。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基本稳定在 60%左右。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36、

  4.04、4.18 和 4.18,保持较高水平,说明公司盈利对利息的保障能力较强,但近

  年来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有息债务规模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长较快。

   (2)盈利能力分析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8.44%、

  34.62%、32.34%和 29.12%,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20.57%、

   15.50%、12.90%和 12.85%;

  

  

   1-1-179

  同期,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97 元、0.64 元、0.60 元和 0.29 元,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7.35%、11.96%、10.10%和 4.65%。

   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指标保持在较好水平,发行人从以往的单一园林绿化

  工程建造商逐步向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综合运营商方向转型,整合优势资源与

  城市对接,为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建设提供从整体规划、方案提炼、设计到施

  工的整体解决方案。此类项目普遍具有规模大、综合性强的特点,能够参与此类

  项目承建的园林企业很少,毛利率水平较高。与此同时,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均呈

  现波动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在 2014 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市场下滑、

  地方政府债务调控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新签约市政园

  林业务项目毛利率略有下降;以及公司正处在由传统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生态治

  理业务转型初期,公司增加生态业务拓展力度,大力发展景观业务生态化,导致

  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净利润下降。

   (3)资产营运效率分析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04、1.43、

  1.50 和 0.76,呈现逐年降低趋势,但处于行业较好水平。受园林施工行业收账政

  策影响,通常需要发行人先垫资后收款,因此会形成大量应收账款。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15,425.35 万元、

  336,956.83 万元、378,947.93 万元和 385,228.1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保持在

  25%左右。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和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发行人的应收账款

  余额可能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 0.74、0.60、0.58 和

  0.28,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了对园林苗木的投入,

  苗量增加,使得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公司存货大幅上涨;另外,公司工程

  量大幅增长,施工能力大幅提高,致使完工未结算的工程存货大幅增长。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表 6-43: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1-1-180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1,324,420.99 76.66 1,309,570.39 78.53 1,211,691.57 91.21 1,116,305.15 94.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3,164.36 23.34 357,949.91 21.47 116,791.77 8.79 63,483.34 5.38

   资产总计 1,727,585.35 100.00 1,667,520.30 100.00 1,328,483.34 100.00 1,179,788.48 1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18,138.03 73.92 909,512.95 85.34 614,628.86 78.73 628,406.67 90.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8,703.05 26.08 156,213.74 14.66 166,078.38 21.27 62,387.16 9.03

   负债总计 1,106,841.08 100.00 1,065,726.69 100.00 780,707.25 100.00 690,793.83 100.00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179,788.48 万元、1,328,483.34 万元、1,667,520.30 万元和 1,727,585.35 万元,

   资产总额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89%;负债总额分别为 690,793.83 万元、

   780,707.25 万元、1,065,726.69 万元和 1,106,841.08 万元,负债总额近三年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24.21%。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都保持着稳

   定增长的趋势。

  

   (1)流动资产分析

  

   表 6-44: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87,309.84 14.14 215,801.15 16.48 309,875.40 25.57 326,808.63 29.28

  应收票据 5,833.89 0.44 21,947.77 1.68 5,894.01 0.49 6,474.00 0.58

  应收账款 357,856.89 27.02 348,309.48 26.60 316,331.02 26.11 292,357.64 26.19

  预付款项 1,006.21 0.08 1,063.14 0.08 2,182.84 0.18 2,287.66 0.20

  应收利息 86.52 0.01 338.16 0.03 1,270.37 0.10 - -

  应收股利 567.71 0.04 567.71 0.04 - - - -

  其他应收款 132,177.00 9.98 114,671.87 8.76 30,986.83 2.56 24,104.13 2.16

  存货 638,620.62 48.22 605,789.05 46.26 544,386.06 44.93 464,273.09 41.59

  一年内到期的非

   962.32 0.07 944.63 0.07 765.03 0.06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137.43 0.01 - - - -

  流动资产合计 1,324,420.99 100.00 1,309,570.39 100.00 1,211,691.57 100.00 1,116,305.15 100.00

  

   2013-2015 年 末 以 及 2016 年 6 月 末 , 发 行 人 母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116,305.15 万元、1,211,691.57 万元、1,309,570.39 万元和 1,324,420.99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4.62%、91.21%、78.53%和 76.66。发行人母公司流动

  

  

   1-1-181

   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存货主要为已完工未

   结算产值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其中,已完工未结算产值为施工项目合同成本和确

   认的工程毛利扣除已与客户结算的价款后的余额,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苗木资

   产,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工程款。

  

   园林绿化行业的结算周期较长,营运资金占款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因

   此公司保持了一定规模的存量货币资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

   较大,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受结账方式影响,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增

   长较快。

  

   (2)非流动资产分析

  

   表6-45: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

   1,528.57 0.38 1,100.00 0.31 - - - -

  产

  长期股权投资 247,636.01 61.42 241,313.06 67.42 61,441.60 52.61 17,581.37 27.69

  固定资产 50,926.47 12.63 51,426.38 14.37 3,808.26 3.26 4,004.83 6.31

  在建工程 - - - - 38,545.00 33.00 31,220.21 49.18

  无形资产 834.79 0.21 965.74 0.27 1,179.07 1.01 735.2 1.16

  长期待摊费用 2,510.41 0.62 2,973.99 0.83 4,573.21 3.92 4,142.00 6.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28.12 1.99 7,870.73 2.20 7,244.64 6.20 5,799.72 9.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700.00 22.75 52,300.00 14.61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3,164.36 100.00 357,949.91 100.00 116,791.77 100.00 63,483.34 100.00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3,483.34 万元、

   116,791.77 万元、357,949.91 万元和 403,164.3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38%、8.79%、21.47%和 23.34 %,近年来逐年上升但占比仍然较小。发行人非

   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其中,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247,636.01 万元,包括对

   子公司投资 238,397.16 万元,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9,238.85 万元。

  

   (3)流动负债分析

  

   表 6-46: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1-1-182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63,900.00 7.81 119,400.00 13.13 114,324.01 18.60 195,836.00 31.16

  应付票据 95,426.17 11.66 64,798.40 7.12 96,229.28 15.66 103,080.75 16.40

  应付账款 381,765.18 46.66 357,188.24 39.27 249,415.14 40.58 224,769.20 35.77

  预收款项 27,508.43 3.36 27,000.00 2.97 104.81 0.02 0.89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768.38 0.22 2,041.53 0.22 2,320.92 0.38 2,006.01 0.32

  应交税费 37,729.11 4.61 36,633.23 4.03 35,277.89 5.74 37,737.63 6.01

  应付利息 11,414.98 1.40 6,904.80 0.76 3,849.80 0.63 1,047.45 0.17

  应付股利 6,052.27 0.74 - - - - - -

  其他应付款 82,605.90 10.10 128,896.67 14.17 50,707.01 8.25 13,928.73 2.22

  一年内到期的非

   49,967.60 6.11 56,650.09 6.23 12,400.00 2.02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 7.33 110,000.00 12.09 50,000.00 8.13 50,000.00 7.96

  流动负债合计 818,138.03 100.00 909,512.95 100.00 614,628.86 100.00 628,406.67 100.00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628,406.67 万元、

   614,628.86 万元、909,512.95 万元和 818,138.0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0.97%、78.73%、85.34%和 73.92%。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其中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公司

   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

  

   (4)非流动负债分析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62,387.16 万元、

   166,078.38 万元、156,213.74 万元和 288,703.0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03%、21.27%、14.66%和 26.08%。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

   构成,其中应付债券系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与公司债。

  

   2、现金流量分析

  

   表 6-47: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49,178.18 436,304.18 429,948.37 252,686.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95,328.62 420,618.78 426,819.13 286,20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3,849.55 15,685.40 3,129.24 -33,520.07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300.00 5,117.86 7,068.46 722.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97,715.50 189,359.67 37,831.38 33,301.90

  

  

   1-1-183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6,415.50 -184,241.80 -30,762.92 -32,579.03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00,600.00 286,571.27 348,536.89 514,30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96,538.86 203,136.59 327,647.71 254,139.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061.14 83,434.69 20,889.17 260,160.57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38,504.81 -85,121.71 -6,744.50 194,061.46

  额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33,520.07

  万元、3,129.24 万元、15,685.40 万元和 53,849.55 万元,逐年增加。公司工程款

  回收周期较长,在工程建设期内,公司还需垫付一定的资金,使得公司面临一定

  的资金周转压力。因此,2013 年随着传统市政业务规模的扩大、生态领域的业

  务拓展,公司经营活动表现为现金净流出,但随着公司业务模式的优化及应收账

  款管控效率的提高,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在逐步好转。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32,579.03

  万元、-30,762.92 万元、-184,241.80 万元和-96,415.50 万元,表现为投资活动净

  流出,主要系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

   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是 260,160.57

  万元、20,889.17 万元、83,434.69 万元和 4,061.14 万元,随着相关借款的新增及

  到期归还而呈现一定波动。

  

   3、偿债能力分析

   表 6-48:发行人母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指标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比率(倍) 1.62 1.44 1.97 1.78

  速动比率(倍) 0.84 0.77 1.09 1.04

  资产负债率(%) 64.07% 63.91 58.77 58.55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8 倍、1.97 倍、

  1.44 倍和 1.62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04 倍、1.09 倍、0.77 倍和 0.84 倍。报告期

  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因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的扩大及业务结算模式的改进,公司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流动

  负债规模相应增长。

  

  

  

   1-1-184

   2013-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

   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55%、58.77%、

  63.91%和 64.07%,公司整体负债水平较为合理。

  

   4、盈利能力分析

   表6-49: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27,269.34 484,927.37 449,494.17 465,053.18

  营业成本 158,262.73 327,850.48 297,192.21 295,349.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99.26 15,626.86 13,677.67 14,694.52

  销售费用 - 48.27 267.87 -

  管理费用 24,552.14 47,360.94 35,475.75 36,939.94

  财务费用 12,069.86 22,130.90 21,933.14 16,021.64

  资产减值损失 1,049.26 3,513.63 18,028.40 15,125.21

  加:投资收益 -391.44 530.58 11,357.77 751.39

  营业利润 29,344.65 68,926.86 74,276.92 87,673.91

  加:营业外收入 - 456.73 449.58 104.83

  减:营业外支出 - 0.83 671.69 136.32

  利润总额 29,379.30 69,382.76 74,054.81 87,642.41

  净利润 25,002.94 59,189.87 66,072.65 77,585.62

  

   发行人母公司层面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65,053.18 万元、449,494.17 万元、

  484,927.37 万元和 227,269.34 万元,公司主业突出,在手订单充足;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分别为 295,349.35 万元、297,192.21 万元、327,850.48 万元和 158,262.73

  万元。自 2014 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及地方政府债务调控等外部因素影响,

  加之公司提高了客户资质的审核标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影响。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三项期间费用总额分别 52,961.58 万

  元、57,676.76 万元、69,540.11 万元和 36,622.0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

  为 11.39%、12.83%、14.34%和 16.1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以及持续推动生态战略落地增加研发投入而占比有所提升。同期,发行

  人母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 751.39 万元、11,357.77 万元、530.58 万元和-391.44

  万元,其中,由于公司 2014 年度处置中储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导

  致当年实现投资收益较多。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利润 87,673.91 万

  

   1-1-185

  元、74,276.92 万元、68,926.86 万元和 29,344.65 万元,实现净利润 77,585.62 万

  元、66,072.65 万元、59,189.87 万元和 25,002.94 万元。整体而言,公司在报告期

  内实现盈利状况较好。

  

   (三)备考财务报表口径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收购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股权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本公司在备考财务报表口径下进行简单讨论与分析,

  仅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参考信息之目的。

   1、资产结构分析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5 月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1,612,517.99 万 元 和

  1,569,056.6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较为稳定。

   表6-50: 2014年末及2015年5月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5 月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24,032.94 14.28 333,397.27 20.68

  应收票据 32,602.05 2.08 42,499.21 2.64

  应收账款 380,383.04 24.24 351,942.00 21.83

  预付款项 6,535.24 0.42 4,853.74 0.30

  应收利息 244.01 0.02 1,270.37 0.08

  其他应收款 64,454.64 4.11 79,875.70 4.95

  存货 620,606.25 39.55 568,517.20 35.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23.15 0.08 765.03 0.05

  其他流动资产 2,366.90 0.15 3,151.93 0.20

  流动资产合计 1,332,548.21 84.93 1,386,272.46 85.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00.00 0.45 6,000.00 0.37

  长期股权投资 3,156.46 0.20 335.99 0.02

  固定资产 13,885.76 0.88 13,937.95 0.86

  在建工程 44,183.87 2.82 38,994.25 2.42

  无形资产 3,491.34 0.22 3,358.31 0.21

  商誉 149,836.69 9.55 149,670.50 9.28

  长期待摊费用 5,279.80 0.34 4,595.58 0.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07.09 0.57 8,796.94 0.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7.44 0.04 556.00 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508.46 15.07 226,245.53 14.03

  资产总计 1,569,056.67 100.00 1,612,517.99 100.00

   (1)流动资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 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 1,386,272.46 万元和 1,332,548.21

  

  

   1-1-186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5.97%和 84.93%,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均在 84%

  以上。

   (2)非流动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构成。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26,245.53 万元和 236,508.46 万元,占总资产

  比例分别为 14.03%和 15.07%。

  

   2、负债结构分析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5 月 末 , 公 司 总 负 债 分 别 为 1,029,317.63 万 元 和

  996,996.30 万元,变动幅度不大。

   表6-51:2014年末及2015年5月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5 月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5,434.45 15.59 199,287.24 19.36

  应付票据 114,406.68 11.48 121,461.38 11.80

  应付账款 233,652.78 23.44 256,357.46 24.91

  预收款项 748.18 0.08 525.62 0.05

  应付职工薪酬 3,522.85 0.35 3,223.05 0.31

  应交税费 36,954.43 3.71 41,840.85 4.06

  应付利息 11,209.70 1.12 3,926.64 0.38

  应付股利 6,556.63 0.66 - -

  其他应付款 156,503.90 15.70 172,844.04 16.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400.00 1.24 12,400.00 1.20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7.50 10.03 50,007.50 4.86

  流动负债合计 831,397.11 83.39 861,873.79 83.73

  长期借款 15,000.00 1.50 17,000.00 1.65

  应付债券 149,259.63 14.97 149,078.38 14.48

  预计负债 0 0.00 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9.56 0.13 1,365.46 0.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5,599.19 16.61 167,443.84 16.27

  负债合计 996,996.30 100.00 1,029,317.63 100.00

   从负债结构看,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一直维持较高比

  例,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83.73%和 83.39%。

   (1)流动负债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其他

  

  

   1-1-187

  流动负债构成。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861,873.79 万元和 831,397.11 万元,占

  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83.73%和 83.39%,占比较高。

  

   (2)非流动负债

  

   2014 年末和 2015 年 5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67,443.84 万元和

  165,599.19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6.27%和 16.61%。

  

   (四)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制定了长期发展战略,即

  公司在立足现有园林景观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发展与园林景观业务具有协同

  效应的生态园林业务,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

  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逐步拓展至生态修复领域,并涉足固废、危

  废及土壤治理等环保领域,具备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力争成为城市

  生态环保领导者。

  

   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如下:

  

   1、园林景观工程生态化

  

   园林行业结合生态治理是未来行业的大势所趋,是当下解决环境问题的迫切

  需求。过去一味追求视觉美观,而不考虑原有自然环境结构和功能的维护的设计

  工程,不仅不利于城市宜居环境的营造,反而会加剧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加重

  城市的生态负担。

  

   201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的通知》,该文指出,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将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

  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采用 PPP 模式

  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 10%。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

  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能充分发挥城市

  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

  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摒弃原有的落后的景观工程施工理念、从生态景观的角度进行城市景观规

  划、设计和施工,为城市打造能够持续自我更新的健康的生态系统,建设宜居的

  

  

  

   1-1-188

  生态城市,才是园林景观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东方园林二次创业的转型之

  路。

  

   2、PPP 模式促进政企合作

  

   2014 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 PPP 模式,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对

  PPP 工作高度重视。据财政部统计,目前各省已公布的 2015 年 PPP 项目计划投

  资总额已近万亿元。2014 年底,财政部公布了首批 PPP 示范项目名单,共 30 个

  项目,总投资额 1800 亿元。与传统投融资方式相比,PPP 模式强调政府要全面

  参与 PPP 项目全过程,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平等协商,能够有效地提高合作

  项目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 PPP 模式能够改变以往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主要靠政府

  信用担保,存在项目回款风险的状况,项目应收款可以以稳定的、可预期的项目

  经营现金流保证。同时,PPP 模式也为民营企业参与道路、水利、公园等传统公

  共服务领域打开了大门,拓展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公司目前已成立生态金融中心、生态基金,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携

  手形成战略联盟,与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生态金融研究智库。这一系列举措均表

  明公司提前规划战略布局,做好迎接 PPP 时代到来的准备,而 PPP 模式的广泛

  推广无疑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机遇。

  

   3、业务发展规划及面临的挑战

  

   公司 2016 年的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环境板块:2016 年,公司将继续利用在设计、技术、施工、金融等领域积

  累的先发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获取海绵城市 PPP 项目订单,争取在订单

  数量和订单金额上较 2015 年有明显增长,为后续三年的业绩快速增长夯实基础。

  同时,公司将重点推进已有项目的金融落地和进场施工速度,优化内部管理,从

  成本控制、工艺水平、工期管理等方面提高工程质量和毛利率水平。对于传统模

  式下的景观生态业务,公司将通过筛选优质客户、增加金融保障模式等方式保证

  回款安全。

  

   环保板块:2016 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环保业务的元年。危废处理领域:公司

  将重点做好申能环保、吴中固废等已并购企业的整合,并通过技改、扩建等方式

  

   1-1-189

  对现有产能进行扩张。同时,公司还将加大危废其他领域的并购,力争成为危废

  处理行业的领军企业。乡镇污水处理领域:公司在完成对中山环保及上海立源收

  购的同时,将加大中山环保的垂直流人工湿地技术和公司项目的协同性,并以中

  山环保为基础,布局全国乡镇污水处理市场。

  

   4、资金使用计划

  

   2016 年,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将充

  分利用好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进一步加强

  工程结算管理及应收账款管理,切实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以降低财务风险,确

  保资金总体安全可控。

  

   (五)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观业务向生

  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力。

  

   1、全产业链、“三位一体”

  

   在传统园林景观项目方面,公司的优质项目已经遍布国内 70 多个城市,在

  市政园林领域属于行业龙头。向生态环保领域转型后,公司各项能力均处于行业

  领先地位。

  

   公司在立足现有园林景观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涉足水处理行业,在

  公司与市政客户、开发商等对接时,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可同时提供园林景观业

  务、水处理业务、及危险废物处理等相关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的业务覆盖面和渗

  透力度,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2、海绵城市领域的先发优势

  

   公司以前瞻性的生态理念为指导、以先进的修复技术为基础、以综合性的水

  域与市政规划为前提,为城市生态系统修复项目提供策划、规划、研究、投融资、

  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的全方位解决方案。“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完美契

  合了国家近年提出的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公司由传统景观工

  程建设向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的转型夯实了基础,使公司快速成为

  海绵城市 PPP 领域的先行者和龙头企业。

  

  

  

   1-1-190

   3、品牌影响力

  

   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不断通过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经

  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在园林绿化行业内形成了较具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具备了大

  型高端项目的承揽、设计和施工能力。近年来,公司承揽的众多项目屡获各类奖

  项,逐步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4、设计水平优势

  

   近年来公司着力打造景观设计集团,整合全球景观设计资源,逐步打造集城

  市规划、景观规划、景观设计、生态湿地研究、GIS 研究、可持续发展研究多专

  业领域的景观设计集团。

  

   上市以来,发行人业务快速发展,设计和施工的协同效应明显,旗下设计品

  牌集合了一批优秀的顶尖设计师,能够提供水生态治理规划、水利工程设计、景

  观设计、生态城市规划、生态经济分析、土壤修复、 矿山修复等多专业、全方

  位、一体化解决方案。

  

   5、苗木资源优势

  

   公司从 2001 年开始建立苗圃生产苗木,逐步扩大栽植面积和苗木品种,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苗木基地约 4.6 万亩,分布在北京、浙江、

  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发行人已经掌握了苗木栽植、养护和出圃全套技术,并

  储备了一批苗木生产、经营和采购专业人才,苗木资源已成为发行人园林绿化设

  计、施工业务发展和实现发行人“城市景观生态环保系统综合运营商”战略的有力

  支撑和可靠保障。

  

   6、生态环保相关技术领先

  

   公司生态业务板块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水资源规划建设、水污染治理等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的研发及其实际应用,通过自主研发、与其他机构合作等方式

  打造生态修复及园林绿化领域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生态业务板块已组建近 200 人的东方生态国际规划设计研究集

  团,该研究集团定位于与生态修复国际先进技术接轨的平台,拥有一只具有专业

  性、创新性及前瞻性的专家队伍。

  

  

  

   1-1-191

   7、危废处理技术领先

  

   公司完成了对申能环保 60%股权的收购,正式进入工业危废处理行业。申能

  环保凭借其自主研发的多金属配方、制砖配方、逆流法焙烧、富氧侧吹炉、烟气

  治理系统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全套整厂工艺——多金属危险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与

  装备,成为国内多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中的综合回收金属元素最多、富集

  率、回收率最高的企业之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共对近十项环保领域的技术成果

  鉴定为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申能环保是该年在固废多金属回收领域唯一被鉴定

  为国际先进的企业。公司领先的技术优势为公司盈利的可持续性提供了可靠保

  障。

  

   8、PPP 模式经验优势

  

   从 2013 年开始,为了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

  化的金融团队,与多家金融机构形成了战略联盟,与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生态金

  融研究智库。公司的提前规划布局奠定了向 PPP 模式转型的人才基础和资源基

  础。随着国家对 PPP 模式的大力推进,公司牢牢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利用在 PPP

  方面的先发优势,与多省市地方政府签署了 PPP 项目协议,并迅速推进了 PPP

  项目的落地。

  

   9、多重模式提高回款保障

  

   报告期内,针对部分传统项目结算和收款进度较慢的问题,公司继续通过引

  入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更充分的保障。通过金融模式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问

  题,有利于降低账款回收风险,保障资金正常周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

  司回款效率的提高有力的增强了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公司的持续经

  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10、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公司多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均为公司股东,为公司近几年的发展起到

  了重要作用。公司推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范围覆盖了 覆盖核心层员工

  200 多人,极大地激发了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吸引和留住人

  才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营销、艺术效

  果控制、成本控制、苗木采购等系统的专业人才体系。

  

  

   1-1-192

   公司已在生态环保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技术储备,并培养、引进了

  一大批生态环保领域的专家人才,为企业在新的业务模式下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综合来看,公司近年来从传统景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为所服务的城

  市、区域提供生态修复、保护和美化的全套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凭借以上核

  心竞争力,持续配合国家政策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并着手利用好 PPP 模式促

  进应收账款回收及新签项目落地,公司盈利将有望实现可持续增长。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2015 年末有息债务情况

   1、银行借款

   (1)期限结构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余额 200,565.00 万元、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800.00 万元和长期借款 6,800.00 万元。

   表6-52:公司银行借款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2015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565.00 93.6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800.00 3.18%

  

  长期借款 6,800.00 3.18%

  

   合计 214,165.00 100.00%

  

   (2)担保结构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担保结构主要为保证担保和信用借款,其余

  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表6-53:公司借款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占比

  短期借款 200,565.00 93.65%

  其中:质押借款 4,450.00 2.08%

  

  

  

   1-1-193

   抵押借款 8,890.00 4.15%

  

   保证借款 83,015.00 38.76%

  

   信用借款 80,185.00 37.44%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24,025.00 11.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800.00 3.18%

  

  其中:保证借款 6,800.00 3.18%

  

  长期借款 6,800.00 3.18%

  

  其中:保证借款 6,800.00 3.18%

  

   合计 214,165.00 100%

  

  

  

   2、非传统融资明细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融资均为银行借款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无非传统融

  资。

  

   3、直接融资明细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尚处于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总额为31.00亿元,其中

  包括面值1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面值20.00亿元的中期票

  据(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债券)。

   表6-54:2015年末公司债务融资明细表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 发行总额(面值)

  13东方园林MTN001 2013.11.06 2016.11.06 5.00

  14东方园林MTN001 2014.08.18 2017.08.18 5.00

  14东方园林MTN002 2014.11.18 2017.11.18 5.00

  15东方园林CP001 2015.04.23 2016.04.22 5.00

  15东方园林MTN001 2015.06.10 2018.06.10 5.00

  15东方园林CP002 2015.09.09 2016.09.09 6.00

   合计 - - 31.00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

  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1-194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

  金净额为 6 亿元;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4.10 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中期票据,1.90 亿元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 亿元计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5)财务数据基准日至本期债券发行完成日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

  变化。

  

   1、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表6-55:本期债券发行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1,443,304.07 1,462,304.07 19,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6,259.49 326,259.49 0

  资产总计 1,769,563.56 1,788,563.56 19,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968,700.63 927,700.63 -41,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0,809.70 220,809.70 60,000.00

  负债合计 1,129,510.33 1,148,510.33 19,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0,053.23 640,053.23 0

  资产负债率(%) 63.83 64.21 0.38

  非流动负债占比(%) 14.24 19.23 4.99

  流动比率(倍) 1.49 1.58 0.09

  速动比率(倍) 0.76 0.82 0.05

  

   注:非流动负债占比=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2、本期发行对发行人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表6-56:本期债券发行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1,309,570.39 1,328,570.39 19,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7,949.91 357,949.91 0

  资产总计 1,667,520.30 1,686,520.30 19,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909,512.95 868,512.95 -41,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213.74 216,213.74 60,000.00

  负债合计 1,065,726.69 1,084,726.69 19,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1,793.61 601,793.61 0

  

  

   1-1-195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资产负债率(%) 63.91 64.32 0.41

  非流动负债占比(%) 14.66 19.93 5.27

  流动比率(倍) 1.44 1.53 0.09

  速动比率(倍) 0.77 0.83 0.06

  

   发行公司债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是公司加强资产负债

  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

  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1、公司对内担保情况

   表 6-57: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集团内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借款余额

   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10 月 27

   发行人 900.00

   司 17 日 日

   合计 - - - 900.00

  

  

   发行人分别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4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北

  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 900.00

  万元。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有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3、担保政策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1-1-196

   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另外,公司在 1 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在本人作为东方园林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东方园

   林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

   业务活动;2、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从东

   方园林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

  首次公开

   本公司控股股东 与与东方园林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

  发行或再 2009 年 11

   何巧女、实际控制 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东方园林利益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融资时所 月 27 日

   人何巧女和唐凯 的其他竞争行为;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

   3、

  作承诺

   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

   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东

   方园林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

   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效

   力至本人不再是东方园林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终

   止。

   东方园林将中储苗公司 100%股权转让

   至控股公司后,将变更中储苗公司的经

   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后中储苗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其他对公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或联营)

   本公司控股股东

  司中小股 参与或进行与东方园林主营业务存在直 2014 年 12

   何巧女、实际控制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东所作承 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控股公 月 11 日

   人何巧女和唐凯

  诺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

   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

   营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东方园林主营

   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动。

  

  

  

   1-1-197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从事与

   东方园林存在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

   务。2、本次重组事宜完成后,为避免因

   同业竞争损害东方园林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及/或

   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将不从事其

   他任何与东方园林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

   务相竞争的业务。若东方园林未来新拓

   展的某项业务为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

   的其他子企业已从事的业务,则本人及/

   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将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在该等业务范围内给予

   东方园林优先发展的权利。 (2)无论是

   由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

   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

   人合作开发的与东方园林生产、经营有

   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东方园林有优先

   受让、生产的权利。 (3)本人及/或本人

   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东方

   园林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

  资产重组 本公司控股股东

   或权益,东方园林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015 年 11

  时所作承 何巧女、实际控制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本人保证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实际 月 24 日

  诺 人何巧女和唐凯

   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

   产或业务时给予东方园林的条件不逊于

   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4)若

   发生前述第(2)(3)项所述情况,本

   、

   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实际控

   制的其他子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

   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

   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东方园林,并尽快提

   供东方园林合理要求的资料;东方园林

   可在接到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

   子企业或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

   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3、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

   东方园林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4、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

   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人保

   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方园林及其

   下属企业、东方园林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1-1-198

   七、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 6-58: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 50,891.93 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

  应收票据 18,625.00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其他应收款 950.00 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7,147.93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1,270.54 借款抵押

   以持有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35.86

   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借款

   合计 84,621.26 -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 6-59: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0,454.23 保证金

  固定资产 4,678.76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1,729.23 借款抵押

  长期股权投资 146,400.00 借款质押

   合计 213.262.22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受限资产外,发行人无其他重大可对抗

  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八、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1、2015 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08,711,947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 60,522,716.82 元。同时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8,711,9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1,513,067,9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1-1-199

  加至 2,521,779,867 股。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除权日为 2016 年 7 月 18 日。

  

   2、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08,711,947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6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 65,566,276.56 元。公司 2014 年

  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除权日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

  

   3、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 2014 年 6 月 23 日实施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69,256,84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

  共 派 发 现 金 总 额 80,310,821.52 元 ; 同 时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669,256,8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

  计转增 334,628,42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03,885,269 股。

  

  

  

  

   1-1-200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公

  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1.90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1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即将于 2016 年 11 月 6 日到期的“13 东方园林 MTN001”本金及

  利息。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近年来经营业务不断发展,公司融资规模也相应增加,公司主要通

  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外部融资。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安排运用募集资金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

  负债率水平上升 0.38%,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却将由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14.24%增加至 19.23%,发行本期公司债券,长期债权融资比例的适当提高,

  将使公司债务结构得到优化;与此同时,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流动比率将由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1.49 增加至 1.58,速动比率也将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0.76 增

  加至 0.82,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与提升,有利于降

  低财务风险。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本期债券为公司首次申请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第三期,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融

  

  

  

   1-1-201

  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锁定公司

  的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综合来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即将到期债券,可以优化债务

  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为本次债券的各

  期发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及划转使用;并将与各期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监管协议。

  

   针对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发行人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三期),账号为 9550880042551600534。募集资金将

  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发行人为本期发行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1-20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

  为,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

   、 、

  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债券持有人会

  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

  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

  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就发行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取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

  回条款、上调利率条款和回售条款(如有);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

  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

  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当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应采取的债

  

  

   1-1-203

  权保障措施以及是否接受发行人的提议作出决议;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据《公司

  法》《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

  

   4、对更换、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对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

  达成相关补充协议作出决议,变更内容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

  外;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行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赋

  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职权。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

  理人负责召集。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

  的任何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尽

  快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债券的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6)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204

   (9)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

  限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项下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

  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

  日内召开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依法根据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

  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合计

  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知的,合并发出召开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

  有人为召集人;发行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

  

   5、召集人应当至少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 个交易日按照监管部门规

  定的方式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

  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

  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

  

   1-1-205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

  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

  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6、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

  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交易日前发出,并且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

  

   7、于债权登记日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

  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8、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办公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办公地召开。

  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

  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一同披露。

  

   (三)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由召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六条

  和第七条的规定决定。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有表决权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之日前 8 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

  

  

   1-1-206

  到书面提案之日起 2 日内对提案人的资格、提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

  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等事项进行审议。召集人审议通过的,应在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日 5 个交易日前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

  知,公告提案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如提案人为债券持有人)和

  新增提案的内容。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提出会

  议议案或临时议案的,在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该等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

  本次债券不得低于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并应当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

  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本次债券。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会议通

  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

  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和第七条

  规定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和/或决议。

  

   3、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

  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

  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

  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公司

  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

  

  

   1-1-207

  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和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委托代理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持有

  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和/或表决权的范围;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

  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

  之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6、召集人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

  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张数。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发行人从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

  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 1 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的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

  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张数最多

  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3、发行人应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

  

  

   1-1-208

  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

  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4、会议召集人应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和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

  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 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

  信息等事项。

  

   (五)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

  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当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

  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本

  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

  弃权。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

  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监票人两人,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计票和监票。会议

  主持人应主持推荐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监票人、1 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 1 名

  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5、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

  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1-1-209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决议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

  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

  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7、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8、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

  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任何与本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决

  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管理办

  法》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1)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

  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

  人有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做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

  律师签名。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2)会议主席、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和监票人的姓名以及会议议程;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

  张数及占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4)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

  记录的其他内容。

  

  

  

   1-1-210

   10、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

  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期债券期限

  截止之日起五年期限届满之日结束。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期限届满后,应当根据

  发行人的要求将上述资料移交发行人。

  

   11、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

  

   1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按

  照监管部门规定的形式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1-1-211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

   、 、

  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聘

  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债券持有人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 系 人:王梓濛

  

   电 话:010-56839300

  

   传 真:010-56839500

  

   邮政编码:100032

  

   (二)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三)公司与受托管理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商

  之外,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

  责的利害关系。

  

  

  

  

   1-1-212

   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一)受托管理事项

  

   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1-213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

  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

  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

  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

  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

  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

  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1-1-214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

  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

  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

  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

  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 4.17 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债券受

  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3、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

  务。

  

   (三)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

  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

  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增

  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 (即本节引用

   项 (二).4

  条第(1)项至第(18)项,下同)等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

  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1-1-215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深交所网站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

  大事项。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规定且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

  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

  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

  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

  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

  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发行人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

  保,发行人应予以配合。若发行人不予配合,受托管理人可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要求债券持有人提供担保。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

  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

  

  

   1-1-216

  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

  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

  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

  

   13、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

  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

  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起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

  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

  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受托管理本期公司债券事务而应当获得的

  报酬已经包含在双方签署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承销协议》项下的承销费用之中,受托管理人不再单独向发行人收取。

  

   (四)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1-217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

  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情形的,说

  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形,或

  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不应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以下情形构成本协议项下

  的利益冲突:

  

   (1)因股权交易或其它原因,使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构成关联方关系。关

  联方认定标准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二章的规

  定。

  

   (2)因重大经济利益,使得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独立性可能

  受到损害,包括①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存在除证券承销和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专业收费服务之外重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或②受托管理人营业收入主

  要来自发行人;或③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3)因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使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

  

   (4)受托管理人因衍生品交易或其它原因,可以从本期债券价格下跌或无

  

  

   1-1-218

  法偿付中获益,或因本期债券价格上涨或偿付受损,或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其它利

  益冲突。

  

   2、当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第 6.1 条约定的利益冲突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在知

  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说明利益冲突情形,并预计该情形在短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布之日起三

  十个工作日)内能否消除。预计该情形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受托管理人应在三

  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利益冲突情形消除情

  况。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理由相信受托

  管理人存在利益冲突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尚未就该情形公告时,可书面要求受托

  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预计利益冲突情形无法在短期内消除;或受托管理人预计短期内

  能够消除,但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消除;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

  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因利益冲突情形书面要求 受托管理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但受托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未能公告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

  程序。

  

   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4、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

  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

  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六)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变更

  受托管理人;

  

   (3)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1-1-219

   (4)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5)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出现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出现本条第(3)项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出现本条第(4)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推荐新的受托管理人。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在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之后第十五个工作日起,新任

  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

  务,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

  工作移交手续。

  

   (七)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

  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

  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

  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

  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

  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

  的规定。

  

  

  

  

   1-1-220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

  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

  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

  可抗力事件导致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九)违约责任

  

   1、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

  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构成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本期债券因到期或加速清偿等原因,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种违约持续超过三十日仍未解除;

  

   (3)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合并、收购和转移发行人所有或实

  质性资产;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到(3)项违

  约情形除外),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三

  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5)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

  次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如果受托管理协议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

  解除,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

  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

  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

  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①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

  

  

   1-1-221

  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

  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

  豁免;或(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二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通知发行人豁

  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4、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10.2 条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受托管理

  人应自行,或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债券本

  金和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

  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设

  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

  其他义务。

  

   (十一)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受托管理协议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

  

   (1)受托管理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

  自公章;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债券的发行;

  

   (3)本期债券成功发行。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

  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

  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

  补充协议均为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

  

  

   1-1-222

   3、发生下列情况时,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1)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第七条的规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2)本期债券存续期届满,发行人依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

  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3)通过其他方式,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本息收益获得充分偿付,从而使本

  期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止;

  

   (4)发行人未能依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

  本息。受托管理人为了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已经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措施,本

  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已经得到充分维护,或在法律上或/和事实上已经不能再获

  得进一步的维护,从而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止。

  

  

  

  

   1-1-22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除对发行人子公司的担保外,发行人无其他对外担

  保情况。

  

   二、 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和纠纷情况。

  

   三、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如下:

  

   表 10-1: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4,822.5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3,625.87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1,19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4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4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41%

  

  

  

   2013 年 12 月,发行人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收到募集资金 15.48 亿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使用 9.36 亿元,尚未

  使用 6.12 亿元。其中:

  

   1、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6.34 亿元,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5

   经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绿化苗木基地建

  设项目”变更为景观生态工程类项目。

  

   2、设计中心及管理总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3.50 亿元,项目基本完成,资金

  已使用完毕。

  

  

  

   1-1-224

   3、园林机械购置项目募集资金 1.00 亿元,经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园林机械购置项

  目”变更为景观生态工程类项目。

  

   4、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0.24 亿元,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资金累计使

  用 0.08 亿元。

  

   5、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4.38 亿元,资金已使用完毕。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外部环境及内部战略定位谨慎决策,将 2013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和“园林机械购置

  项目”变更为 14 个景观生态工程项目,提高 7.34 亿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

  集资金投向更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截至 2015 年末,该变更资金已投入 1.27

  亿元。

  

   四、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重大资产购买

  

   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收购兼并固废处置及资源再生领域的标的公司富阳申能

  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申能环保的股东胡亦

  春、胡显春,交易标的为胡亦春所持 50%申能环保股权、胡显春所持 10%申能

  环保股权。本次交易的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东洲评估对标的

  资产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801044

  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以 201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申能环保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胡显春、胡亦春承诺:申能环保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8,000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7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3,800 万元。净利润是

  指经东方园林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

  则审计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利润。有关

  业绩补偿措施,详见东方园林已公告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重大资产购买

   、

  实施情况报告书》。

  

   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全部对价,其中 122,000 万元用于收购胡亦春持有的申

  能环保 50%股权,24,400 万元用于收购胡显春持有的申能环保 10%股权。发行

  

   1-1-225

  人进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巧女、唐凯夫妇,实际控制人无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

  借壳上市。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

  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2015 年 12 月 29 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

  知》(商反垄初审函[2015]304 号),决定对东方园林收购申能环保股权案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

  

   本次重组前,发行人初步完成向生态环保行业的战略转型,并已通过并购富

  阳市金源铜业有限公司布局固废处置及资源再生领域。本次重组是公司继续扩大

  该业务板块规模,在相关领域快速奠定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属于同行业并购。与发行人相比,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指标占比达 50%以

  上,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且申能环

  保 60%股权转让至东方园林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申能环保成为发行人

  的控股子公司。2015 年 12 月 14 日,申能环保取得了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620403915)。截至本募

  集说明书签署日,东方园林已向胡显春、胡亦春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共计 7.33

  亿元,仍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进度支付后续对价。

  

   2、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山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山环

  保”)100%股权、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源”)100%

  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6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进行了调整。 2016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对部分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1-1-226

   本次重组是上市公司实施战略调整,从传统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水生态治理

  转型的重要举措。与公司相比,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及交

  易金额指标占比均低于 5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是,本

  次交易属于《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因此本次交

  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721 号),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21 号)。经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47 次

  工作会议审核,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

  条件通过,并收到证监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

  股份有限公司向邓少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843 号)。2016 年 9 月 19 日,上海立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 100%股

  权已过户至发行人名下;2016 年 9 月 23 日,中山环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

  100%股权已过户至发行人名下。目前发行人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就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

  续,同时还需进行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并向工商

  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实收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

  记手续。

  

  

  

  

   1-1-227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

   机构及相关人员

   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何巧女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28

  1-1-229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30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31

  1-1-232

  1-1-233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

  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

  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签名:

  

  

  

   李航 张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刘晓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34

   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

  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者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

  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

  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

  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名:

  

   李航 张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刘晓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刚 李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代表):

  

  

  

   王刚

  

  

  

  

   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36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1)201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633 号)

  

   杨雄 冯雪

  

   (2)2013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0441 号)

  

   杨雄 李琪友

  

   (3)2012 年度审计报(信会师报字[2013]第 210290 号)

  

   廖家河 李琪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37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

  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3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本次公司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 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 2013-2015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法律意见书;

  

   4、资信信用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拟收购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投资者可至本公司、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

  明书及摘要。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 行 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联 系 人: 付东阳

  

   联系电话:010- 59388641

  

   传 真:010- 59388641

  

  

   1-1-239

   邮政编码:100015

  

  2、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 系 人:李航、张娜、金佩臣、杨良晨、杨兆东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 真:010-56839500

  

   邮政编码: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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