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8)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注:
1.第(11)、(12)、(13)、(16)项以最近3年(2013年8月18日起至2016年8月 17 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若在随机分配标段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并取消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3.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电子版文件,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招标工程类别 职 位 职 称 建造师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人员数量(人) 交通工程I、Ⅱ类 项目经理 中级职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项目经理(备选) 中级职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总工程师(备选) 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若投标人可投2个标段,则必须提供备选人员,且人员不得重复。
4、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以PDF格式制作电子版文件,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件2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湖南省益阳至娄底(简称“益娄”)高速公路项目第26至32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意向为: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数 合计标段数 交通工程Ⅰ类 交通工程Ⅱ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 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3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工程类别与投标意向函工程类别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执行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e.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U盘的投标报价一致。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和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
(4)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规定;
(7)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3)投标报价: 99 分;
(4)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1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 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0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价得分);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分
信用等级评分表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AA
0.5
0.3
0.2
A
0.3
0.2
0.1
B、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4年结果有信用等级但2015年结果无信用等级的企业,仅在计算2015年度信用评价得分时采用2014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重新招标3.5.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随机分配标段办法一、随机分配标段规则
随机分配标段开始之前,招标人应现场宣读随机分配标段规则,参与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
(一)各方应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分配标段活动有序进行。
(二)具体摇号开始之前,公证人员应当场出示并宣读摇号器具(摇号机及号码球)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查摇号机和摇号球,并进行两次试摇号后,宣布摇号机运转情况。若投标人对摇号器具有异议,应当即提出。
(三)如遇摇号器具发生故障,导致摇号过程中断等特殊情况时,发生故障之前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故障排除或更换摇号器具后,招标人继续后续的摇号。如在摇号现场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摇号器具,招标人将另行安排摇号时间,并通知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摇号。
(四)各方应认可随机分配标段产生的结果。摇号完毕,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当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标段分配结果。
如投标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提出,招标人应现场予以解释。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现场监督人员现场裁决,各方对裁决意见应遵照执行。
二、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确定
只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分配标段资格。
三、随机分配标段
按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投标人所投标段,相关信息应及时通过电子大屏幕或版式向投标人公布。当某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标段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招标工程类别的摇号,具体操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各标段的号码球代码
按照某招标工程类别标段号从小到大的自然顺序排序,依次确定各号码球代表的标段号。如,某招标工程类别有3个标段,分别是G6标段、G7标段、G10标段,则可设定号码球“01”代表 G6标段,号码球“02”代表 G7标段,号码球“03”代表G10标段。
第二步:确定各标段的投标人数量
1.根据招标工程类别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各标段投标人数量X,Z为取得某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M为该类别的标段数。
⑴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X没有余数时,各标段的投标人数量X=Z/M;
⑵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X有余数Y时,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摇出Y个号码球,每次摇出的号码球代表该标段相应增加一个投标人。比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为01、02,相应的标段号为G6、G7,那么表示G6标段、G7标段各增加一个投标人,即G6、G7标段投标人数量各为X=ROUNDDOWN(Z/M,0)+1,其它标段的投标人数量为X= ROUNDDOWN(Z/M,0),ROUNDDOWN为向下舍数字函数。
2.准备相应号码球
按照各标段投标人数量准备标有相应数字及数量的号码球。如, G6 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5家,即要准备5个标有数字“01”的号码球;G7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6家,即要准备6个标有数字“02”的号码球;G10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6家,即要准备6个标有数字“03”的号码球……
第三步:随机分配投标人的标段号
首先,摇号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然后,摇号确定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最后摇号确定具有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一)摇号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
一)分别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和该团体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
1.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
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的利益相关体。
按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的多少(含奖励增加数量)排序,可投标段总数多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相同时,按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最早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排序,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
2.确定该(某)团体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
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是指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的任意一家投标人。
按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分别确定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相同。
二)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
1.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根据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确定摇出H个号码球,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分别代表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按分配顺序号对应的投标人所投标段号,获得购买多个标段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按分配的顺序号摇出的多个号码球代表该投标人相应的标段号。
2.下一摇号顺序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摇号前,补充摇出的号码球使摇号机内有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但若同一号码球摇出的次数等于该标段投标人数量时,不再补充该号码球),依上述步骤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直至分配完所有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所有投标人的标段号。
比如,标段总数M为10,号码球01-10分别表示1-10标段 某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为3, 则摇出3个号码球,其中有一家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为2,其摇号顺序为1,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依次为05、08、02,那么表示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摇号顺序为1的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为2)可投05.08标,摇号顺序为2的投标人可投02标。在为下一位摇号顺序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摇号前,补充05、08、02号球投入摇号机(若2标段共4家投标人,02号球已经摇出4次,则不再补充02号球,此时摇号机内仅有9个球),依前步骤分配下一摇号顺序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的各个投标人的标段号。
(二)摇号确定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1.摇号顺序号
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摇号顺序号。
2.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等于标段数(M)时,其可投标段号即为招标标段号。
3.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小于标段数(M)的标段号分配。
按第1项确定的摇号顺序依次摇号确定投标人的标段号。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根据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摇出H个号码球,摇出的号码球则代表该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号。
下一投标人分配标段前,补充摇出的号码球使摇号机内有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但若同一号码球摇出的次数等于该标段投标人数量时,不再补充该号码球),依前步骤摇出下一位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号,直至确定所有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例如:标段总数M为10,,号码球01-10分别表示1-10标段。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为2,则摇出2个号码球,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依次为08、05,那么表示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该投标人可投8、5标。在为下一位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摇号前,补充08、05号球投入摇号机(若8标段共4家投标人,08号球已经摇出4次,则不再补充08号球,此时摇号机内仅有9个球),依前步骤确定下一位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三)摇号确定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1.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2.投标人的标段号分配
将取得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所有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Z)减去已确定标段号所剩余的其它全部号码球投入摇号机,按第1项确定的摇号顺序号依次摇号分配,号码球对应的号码代表该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标段号。
五、摇号结果的确认
1、每个号码球摇出后,招标人应及时登记摇号结果并当即通过大屏幕或版式向投标人公布。摇号完毕,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当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标段分配结果。
2、若在随机分配标段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附录4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
3、利益相关企业应被分配至不同的标段。
4、公证人员现场宣读公证词,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
5、招标人对整个随机分配标段活动全程摄像存档备查。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项目(简称益娄高速公路)
1.2 概述
益阳至衡阳高速公路是“3+5”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重要的纵向区域经济干线。完善我省高速公路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湘中地区交通运条件。
1.3 项目建设
路线走向:益阳至娄底公路起自益阳市高岭村,与益阳市规划的团圆路对接,在早禾村跨越洛湛铁路,在新屋村与拟建的益阳绕城高速公路衔接,后路线基本沿洛湛铁路以东展线,经泥江口、灰山港进入宁乡境内,在仁桥再次跨越洛湛铁路,经铁冲、横市跨越沩江后至唐市,在唐市跨越S209、沩水支流,第3次跨越洛湛铁路,经大田方至心田,后进入湘乡境内岐山,在横溪水库的东面以长隧道形式穿越岐山和香罗山至山坪,跨越X045后进入娄底境内西阳,在西阳跨越湘黔铁路后路线沿水府庙水库西侧布线,穿越娄底市娄新开发规划区后在白鹭湾跨越涟水河,经老竹园至白杨村下穿沪昆高铁,经喻家村至娄底市双峰县檀树冲,与已建的潭邵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105.928公里,另建设娄底连接线6.494公里,毛田连接线3.7公里,壶天连接线3.07公里,改建辅道4.45公里,全线共设置团圆(枢纽)、泥江口、灰山港、横市、唐市、心田、娄底东、娄底南、檀树冲9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2处(横市、娄底),全线无停车区。
主要控制点:
益阳团圆路、益阳绕城高速、泥江口、灰山港、唐市、心田、岐山、娄底市、潭邵路。
2 技术标准
主线:本项目路线全长 105.928 km,主线按 4 车道 高速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00 km/h,路基宽度采用 26 m。
连接线:娄底连接线长度 6.494 km。采用一级公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km/h,路基宽度24.5m。其余连接线均按二级公路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km/h,毛田连接线全长3.7 km,路基宽度12m;壶天连接线全长3.071km,路基宽度10m。
有关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主线主要技术标准表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规范规定值 实际采用值 1 公 路 等 级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2 车 道 数 量 4 4 3 设 计 速 度 km/h 100 100 4 路 基 宽 度 m 26 26 5 行 车 道 宽 度 m 2×3.75 2×3.75 6 硬 路 肩 宽 度 m 3 3 7 平曲线 半径 极限最小 m 400 800 一般最小 m 700 不设超高最小 m 4000 4000 8 竖曲线 半径 凸型 极限最小 m 6500 7000 一般最小 m 10000 凹型 极限最小 m 3000 9000 一般最小 m 4500 9 最 大 纵 坡 % 4 4 10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路基、小桥涵 1/100 1/100 大中桥 1/100 1/100 特大桥 1/300 1/300 11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小于0.05g 小于0.05g 12 地震动发应谱特征周期 s 0.35 0.35 13 车 辆 荷 载 等 级 桥涵、路基 公路-Ⅰ级 公路-Ⅰ级 路面 BZZ-100 BZZ-100
3 气象与水文简况: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春湿多雨,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暑热期长。降水多集中于3-8月,其中4-6月为雨季,3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雨量的37-46%,年降雨量1370.1-1566.1mm,年均蒸发量1125-1370mm,年平均气温17-17.9℃,极端最高气温40.8℃,极端最低气温-9.9℃,无霜期长,年平均298天。
4 地形与地质简况
4.1地形地貌:
路线走廊带以剥蚀型丘陵地貌及河流冲积阶地型地貌为主, 途中最大河流为铁冲河,最高山峰为寒牛寨,沿途地形起伏较大,地面标高101.0~264.4m,最大相对高差约153.0m左右,线路多次跨越冲沟,冲沟内地型平坦,全线残坡积土较厚,植被较发育,多为杂树、竹、松树等。各处均有机耕道相通,交通较便利。
4.2工程地质
4.2.1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
地层岩性:
地质构造:根据1:20万长沙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和区域地质图、《湖南省益阳至娄底公路初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路线走廊带位于沩山~衡山弧形构造带和涟源恩口~斗笠山“S”型构造带。
4.2.2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路线走廊带构造较发育,地形起伏较大,岩溶及具弱膨胀性土层较发育,主要不良地质如下:
岩溶:沿线分布主要为碳酸盐岩地层,以灰岩为主,岩溶一般较发育,沿裂隙面、层面可见溶蚀裂隙、溶沟等,局部低洼地段可见溶蚀洼地,多充填泥质, K39+000~K40+450段附近岩溶较发育,岩溶以主要沿层面、节理面等结构面发育。
特殊性岩土:根据调查及试验资料,本标段内弱膨胀土分布较广,主要为第四系上更新统的可~硬塑状粉质黏土、黏土,呈灰白、灰黄、棕红、褐黄色等,多属坡残积成因,该层土在干燥时较硬,遇水浸泡弱化迅速,该层土主要多数呈透镜体随机分布在路线,据室内试验统计成果,沿线弱膨胀土具有如下工程地质特征:
①液限高:膨胀土的液限范围值为51.2%~64.3%。
②塑性指数高:膨胀土的塑性指数范围值为16.5~45.8%。
③具弱膨胀性:自由膨胀率范围值为40~90%。
潜在不稳定斜坡: K39+950-K40+100段存在潜在不稳定山体,路线从潜在不稳定山体中上部斜交横穿通行,斜交角度约50º左右,铁冲河大桥左幅桥台位于K40+020左右,右幅桥台位于K39+090左右,左幅桥台处填筑高度约5.0m左右,右幅桥台基本位于挖方区,后路线总体以切方路堑形式通行。
4.3 地震
(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路线所经地域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于原地震基本裂度Ⅵ 度区。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的规定,考虑采用简易抗震设防。
5 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5.1 沿线筑路材料
本项目位于湘中腹地,途径益阳市、长沙宁乡县、湘潭湘乡市、娄底市4个地区。沿线交通发达,所需钢材可从利用国道319、长益高速、潭邵高速、娄新高速、长娄高速等,结合省道、县道,村村通道路、施工便道等运到工地,沿线各县市及周边地区皆有水泥厂、石灰厂,水泥、石灰可就近购买。其他外购材料则可从长沙市、益阳市、宁乡县、湘潭市、娄底市购买。
块片石:沿线块片石料场储量丰富,石场石料主要为石灰岩,石质坚硬,质量好,储量大,可满足桥涵、防护、排水等工程用石料的需要。沿线料场主要位于益阳市仓水浦、灰山港、宁乡县横市镇、唐市镇、湘乡市壶天镇、翻江镇、娄底市万宝镇、茶园乡等地,交通均为方便,可以就近运输。
砂料:沿线砂、砾石料沿资水、沩水、涟水河分布,砂场所产砂、砾石均为河沙,能满足工程需要,运输方便。主要分布在益阳市境内的益阳三桥、宁乡境内的田庄砂场,湘潭市境内的姜畲镇,终点段缺砂料,需远运。
土料场:本项目沿线覆盖层较厚,覆土层以粉质黏土、碎石质土等为主,仅局部地段分布层状低液限黏土,数量少,其中碎石质土可作为路基填土,部分土质需要改良后才能满足工程需要。
水:沿线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能够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
供电及通讯条件: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工程用电可直接利用社会电网供电,建设单位可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解决,沿线通讯条件较好。
施工条件:项目沿线人口较为集中,地形较为平坦,因而大部分路段施工条件较好。
道路运输情况:项目沿线道路较为发达,项目多次与等级公路、铁路交叉,道路运输情况良好,交通便利。
上述筑路材料及水电设施等,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核实。
6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线路线长度为105.928km,主线桥梁13921m/45座,隧道6997m/8座;互通立交9座(不含与长娄交叉的岐山互通),分别为起点团圆互通、泥江口互通、灰山港互通、横市互通、唐市互通、心田互通、娄底东互通、娄底南互通、檀树冲互通,与长韶娄相交的岐山互通纳入长韶娄高速。服务区2处(横市、娄底),全线无停车区。
7 工程描述
全线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划分为7个标段,工程内容为:主线及连接线标志、标线、突起路标、中分带砼护栏、波形护栏、轮廓标、防撞桶、示警墩、隔离设施、防眩板、防护网等。
7.1各标段划分及其主要工程数量
见附表1《湖南省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8.计划工期
本项目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暂定:2016年12月1日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