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本市梳理汇总了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落实各类国有资产改革任务,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和支持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上海国资国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二是上海金融国资国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有效应对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不断提升经营效益和风险防控水平。三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进一步创新和优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不断深化。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有效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市属经营性国资履行出资人职责,构建“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受托监管”直接监管,是指对41家国有企业集团和2家集体企业,按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3类实施分类监管。委托监管,是指宣传文化、科教体卫、公安司法等国资委托市委宣传部、市科委等12家单位管理。指导监管,是指对16个区的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进行指导。受托监管,是指对由二省一市共同等比例出资组建的长新公司,受江苏、浙江两省国资委委托进行监管,开创跨省域国资监管新模式。国资监管大格局。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报告对象涵盖市、区两级国有企业。
2022年底,上海地方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14977户,较上年末增加431户,较2017年末增加2545户。上海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3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较2017年末增长47.4%;负债总额6.9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较2017年末增长50.6%。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集团及下属子企业共9422户,较上年末增加314户,较2017年末增加2389户。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集团资产总额8.06万亿元,负债总额4.91万亿元,国有权益2.13万亿元。
2022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02万亿元,较上年下降5.5%,较2017年增长11.4%;利润总额1039.15亿元,较上年下降45.1%,较2017年下降52.5%;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平均归母所有者权益× 100%。1.2%。其中,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5万亿元,利润总额814.9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4%。
2022年上海地方国企(不含金融)资产规模及权益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数值同比
增长数值同比
增长归母所有者
权益归母所有者权益:反映公司集团的资产扣除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国有权益国有权益:反映公司集团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国有资本的权益。
上海地方国有企业113,533.604.769,702.864.433,264.0731,536.78
1.市属87,781.123.553,174.992.425,059.4023,547.63
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80,568.653.149,065.761.822,281.0921,315.45
其中:市场竞争类52,024.371.336,715.661.18,688.707,723.06
功能保障类28,544.286.712,350.104.213,592.3913,592.39
受托监管50.9511.50.17221.245.8845.88
委托监管企业2,423.871.8637.181.21,494.261,493.20
2.区属25,752.489.016,527.8711.48,204.687,989.14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本市金融国有企业均由企业集团出资设立。其中,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6家市管金融企业实行直接监管,具体包括银行业3家3家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农商银行”)。,证券业2家2家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保险业1家1家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太保”)。。按照国资分类监管要求,6家金融企业均列入金融服务类企业。本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对象即为该6家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金融企业其余由产业集团出资设立的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情况包含在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中。。
2022年底,6家金融企业共有下属子企业215户,较上年末增加12户,较2017年末增加33户。资产总额16.6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9%,较2017年末增长53%;负债总额15.0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3%,较2017年末增长52.8%;上海地方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4506.4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0.7%,较2017年末增长61.9%。
2022年,6家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841.54亿元,较上年下降1.7%,较2017年增长32.6%;利润总额1411.75亿元,较上年下降13.5%,较2017年下降0.5%。
2022年上海市金融企业资产规模及权益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序号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数值同比
增长负债总额归母所有者
权益上海地方国有资本及
权益总额上海地方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反映公司集团所有者权益中属于上海国有资本的权益。
1银行业128,645.757.7118,304.3810,207.562,951.73
2保险业21,762.9911.819,421.712,284.46503.72
3证券业16,142.965.112,728.483,222.911,051.03
汇总166,551.707.9150,454.5715,714.934,506.49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694.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较2017年末增长20.8%;负债总额2532.4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较2017年末减少1.4%;净资产总额9162.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3%,较2017年末增长28.8%。根据单位性质区分,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421.8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272.98亿元(其中:教育行业资产2043.82亿元,占比24.7%;卫生健康行业资产1529.9亿元,占比18.5%)。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896.3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36.46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159.86亿元),负债总额1119.08亿元,净资产总额2777.24亿元。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798.49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685.3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113.12亿元),负债总额1413.37亿元,净资产总额6385.12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出借资产总额为153.36亿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397.36亿元;国有资产收益总额共计23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本报告的土地资源数据基于2022年度变更一上报部数据与年度批文数据叠加统计而成。。截至2022年末(下同),全市土地储备总规模8968.21公顷储备土地:是指产权清晰的政府储备土地,即政府已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尚未设立使用权或使用权已经灭失、以国家所有权形态存在的国有土地资产,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购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全市土地调查控制面积约86.2万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31.1万公顷,农用地约31.3万公顷,未利用地约23.8万公顷。
2.矿产资源。本市受成矿条件制约,矿产资源十分贫乏,已发现并探明资源量的矿产资源1处,即位于本市金山区张堰镇百家村的铜矿。《上海市城市地质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延续上一轮规划要求,将张堰矿区在规划期内划为禁止开采区。
3.森林资源。根据2022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显示:全市森林资源总面积约14.18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12.6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8.51%。
4.湿地资源。全市湿地湿地: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总面积为45.81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40.38万公顷,占全部湿地面积的88.16%,相比2012年本市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数据,湿地资源面积减少了6504.49公顷,主要减少原因为长江上游来沙减少,长江口湿地从淤涨型向侵蚀型转变。
5.水资源。2022年,全市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产水总量,即年地表径流量与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之和。33.08亿立方米。年地表径流量27.5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8.44亿立方米,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计算量为5.53亿立方米。
6.海洋资源。本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适用范畴。范围面积107.54万公顷。其中,内水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面积约78.6万公顷,领海领海:是指距离一国海岸线一定宽度的海域,是该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于1958年9月4日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面积约28.94万公顷。本市大陆海岸线长度为218.22公里,有居民海岛海岸线长度为354.2公里。
7.自然保护地情况。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共11处(不含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森林公园4处,国家地质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总面积约11.55万公顷(除去重叠面积,国家地质公园仅计算禁止开发区面积)。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2022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书面审议了本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认真研究落实,现已完成市政府正式回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工作。
本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中有关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方式、审议重点、工作联动及整改问责机制等监督要求,认真回顾和总结了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及专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和工作推进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着力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有效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风险,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实施市管企业领导人员政治建设考察,逐步建立政治建设电子档案。提前完成三年巡察督导任务。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持续推进沪外企业党建联建,深化党建品牌创建评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评价,完成干部人才使命责任书签约全覆盖,加强专业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凝聚力量展现形象,上线“上海国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上海国资青年”微信公众号,壮大国资新媒体矩阵。统筹推进统战、老干部、工青妇、信访、安全生产和模范机关创建等工作。强化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抓好中央和市委巡视后续整改。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重大战略任务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围绕浦东引领区、临港自贸新片区、长三角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全市重点发展区域,加大投资力度、导入高端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区域集中集聚。深化与国资央企合作。推进国务院国资委与上海市政府签订深化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会同苏浙皖三省国资委召开长三角地区国资国企联席会议,推进一市三省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和一批合作项目签约落地,推进长新公司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三大产业发展。协调推动集成电路基金一期国资股东份额转让,形成集成电路基金二期优化运作方案;推进上药集团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打造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板块公共服务平台。
3.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市国资国企(集资集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全年重点改革全面完成。完成区域综改试验三年任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连续3年在国务院国资委评估中获评A级。企业重组整合稳妥推进。组建数据、农投、东方枢纽、康养等一批新产业集团,文旅产业、出租车行业有序整合。开展企业管理层级压缩专项行动,系统内企业管理层级明显优化,基本形成“二三级管理为主体、四级管理为例外、五级管理不出现”的企业管理层级格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两非两资”清退力度。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成效显著。国缆检测实现创业板上市,联影医疗、宣泰医药科创板上市,上海建科集团主板上市,推动锦江航运和上汽捷氢分拆上市。完成机场集团资产重组、上药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华建集团定向增发等一系列资本运作项目。考核激励导向更加明确,激励约束机制更加精准。持续推进“三能机制”落地,积极探索正向激励、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等符合上海实际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
4.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
发挥国有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制度体系,编制上海国资国企“十四五”创新规划;出台《创新驱动发展指导意见》等指导政策,构建从战略规划到实施落地的工作闭环。加大创新投入力度,2022年,非金融企业科技支出670.07亿元,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上海国资系统企业获奖56项。推进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组建国资国企“双碳”工作推进专班,指导监管企业形成“一企一‘双碳’方案”专项工作计划;组建数据集团,支持上海数交所建设国家级交易所,完成首笔数字人民币交付购买数据产品;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评估,80%及以上的重点子公司在主要或关键单项业务实现数字化。持续深化品牌建设,推进“回力Design元年”数字资产全国首发,“雷氏”“龙虎”“三枪”“智己”等一批新老品牌在2022全球数商会上集中发布一批数字资产;加快国资品牌运营赋能平台建设,推进建成“华山263老字号品牌馆”平台,联合启动“上海老字号数字资产发布平台”,为本市国有老字号品牌转型提供实践参考路径与平台支撑。
5.管好国资放活国企,有效提升国资监管能级
监管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落实“1+3+N”的国有资本管理架构,深化平台公司功能定位,加强赋能赋权,指导平台公司做好划入股权的承接管理工作,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组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完成首期募资200亿元。企业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完成上海国资监管立法课题,并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重点调研项目。产权管理手段进一步优化。印发《上海市国有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引入产权登记人工智能审核流程,优化管理层级登记口径,推进产权登记系统“一网通办”。评估管理手段进一步创新。制定基金份额评估管理指引,填补相关领域评估政策空白;积极优化评估备案授权,扩大估值试点范围,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指数系统,推动国资评估管理向价值管理转变。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境外招标投标、劳务分包、物资采购、关联交易等方面提供合规管理指引。财务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严守企业财务真实性底线,做好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及月度动态监测工作,提升国资监管的穿透性。监管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加快上海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拓宽国资监管专网覆盖范围;探索推进数字监管,构建国资监管数据全流程标准体系。
6.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风险处置化解效率不断提升
扎实开展风险动态跟踪排查。聚焦“8+1”重点领域,开展风险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我检查与审计、市国资委专项复核的方式确保重点风险全级次清查到位。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力度。将“审计整改与风险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处置完成销号率”纳入法定代表人的业绩考核。2022年,各项审计完成整改191个,总体销号率为91%;历年(2016-2021年)各类审计报告揭示问题总体销号率为92%。内审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36户企业集团全部建立内审部门向党委和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5家集团成立了党委下设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委员会,5家监管企业开展总审计师制度试点并全部完成岗位备案。积极探索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开展2022年违规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初步建立线索-问题-受理-核查-问责5张清单管理机制,开展违规事项梳理。
7.全力护航城市运行,在履行社会责任中体现担当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方舱建设运维、能源食品供应;落实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免租总额132.5亿元,惠及承租人9.6万户;落实稳岗就业政策,签约高校毕业生2.13万人,同比增长6.91%;确保上海重大工程不停歇、重点企业产能和供应链不中断。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2年,继续通过“百企帮百村”工作向云南等结对贫困村捐款捐物价值4200余万元,帮助107个脱贫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购买和帮助销售云南等地区农副产品1.74亿元。援助本市涉农区“造血”项目1.6亿元,捐助帮扶本市结对村1700万元。加强对外产业合作。出台推动市属国企加大产业投资的行动方案,推动市属国企进一步深化沪滇合作。开展与安徽六安、福建三明的合作交流,推进市属国企加强两地投资合作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助力人民城市建设。人民城市建设方案8个专项行动91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8个市属国企总部25个重大功能性项目导入“五个新城”。建立“四个一批”市、区、企联动工作机制,142幅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聚焦企业主责主业,全面服务重大战略任务
持续推动上海金融国资国企为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提供金融支持。一是主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管商业银行绿色贷款余额5447亿元,同比增长53.27%;市管证券公司年内承销绿色债券372亿元。二是持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市管商业银行长三角地区对公贷款余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0.95%。三是加快推进自贸临港新片区建设。市管商业银行新片区内分支机构贷款余额434亿元,同比增长17.40%。四是积极服务科创中心建设。市管商业银行科技型企业贷款客户1.56万户,同比增长39.62%;贷款余额5721亿元,同比增长30.06%。市管证券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年内服务26家企业科创板IPO,发行总规模491亿元。五是持续服务上海进博会。中国太保累计为五届进博会提供总保额逾3.8万亿元的“产、寿、健”一站式综合保险保障方案,并助力第五届进博会打造“零碳进博·零塑办博”。六是全面支持“五个新城”建设。市管商业银行五个新城地区分支机构贷款余额1624亿元,同比增长13.05%。七是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浦发银行助力提升“上海价格”国际影响力,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自营交易量连续8年蝉联第一;积极参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截至2022年末,服务CIPS境内外间参浦发银行是CIPS直参行,委托浦发银行的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是CIPS间参行,即浦发银行的CIPS间参客户。同业客户253家,股份制同业第一、全市场第三。
2.推动金融回归本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持续推动上海金融国资国企落实各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举措,不断完善产融对接机制,激励和推动金融企业不断加强创新服务。一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级。市管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参与普惠金融顾问制度的倡议,助力畅通服务渠道,推动金融政策和服务直达。二是创新三农服务模式。浦发银行与中国太保产险联合推出“农业保险+银行避险”业务,推动市场化助农服务。国泰君安在云南与上海信托设立乡村振兴慈善信托100万元,促进农民增收。海通期货在云南开展“保险+期货”项目,保障农产品超3.4万余亩,覆盖农户近2300户。三是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推动市管商业银行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组织银企对接会,研究金融支持方案。四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力服务重大项目。海富产业参与出资设立长三角吉六零科创走廊私募基金,将重点投向长三角G60九城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浦银金租与中国商飞签署了30架国产大飞机C919的确认订单意向书,助力国产大飞机翱翔长空。五是支持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市管商业银行积极服务上海市旧区改造(城市更新)工作,助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2022年末,上海地区城市更新贷款余额10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03%。六是助力市场消费复苏。市管商业银行快速响应助力复工复产,信用卡业务陆续推出餐饮、出行、电商等一系列活动,响应“五五购物节”,助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七是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市国资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上交所共同举办“金融助力实体经济REITs赋能国资创新”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推动上海REITs市场发展。
3.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一是重大改革任务高质量收官。推进企业管理层级压缩专项行动,6家市管金融企业的管理层级均控制在三级以内。二是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健全和理顺有关金融企业产权管理规则,完成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管理规定适用总体方案。三是公司治理方式进一步完善。2022年印发适用金融企业特点的监事会监督评价工作要求以及监事会主席与外派监事履职目录和履职保障目录,推动金融企业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四是考核激励导向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覆盖。修订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方案,优化考核指标设置、严格约束性事项处理。6家金融企业实现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全覆盖。
4.创新驱动数字赋能,提升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明确上海国资国企“十四五”创新规划新要求,推动创新从技术创新向技术、品牌、管理为重点的全面创新转变。同步指导企业编制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形成重点领域产业创新图谱。二是加大创新投入力度。2022年,6家金融企业科技支出123.75亿元,较上年增长11.2%。此外,市管金融企业以基金方式积极参与投资创新类项目,面上覆盖“3+6”重点核心领域。创新资本支撑体系,重点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国企创新,组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上海集成电路投资基金二期等市场化产业投资基金。三是推进市管金融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企业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鼓励国资金融机构加大对金融科技的研究与投入,推动各类创新加速转化为生产力。此外,市管金融企业充分利用数据服务,进一步提升商机挖掘潜力、优化客户服务、提高运营效率、强化风险管控。
5.有效履行国资监管职能,持续强化国资监管能级
一是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市国资委不断完善各项出资人监管职责,充分考虑金融企业特点,制定符合金融企业实际的国资监管制度,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内控体系。二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全面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等目标任务。加强外派监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提升履职能力。三是金融企业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指导推动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6家金融企业开展境外恶性竞争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案件管理专项行动,推动金融企业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四是容错和追责机制不断健全。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工作的通知》,6家金融企业均明确责任追究工作职能部门或机构,在集团层面制定违规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基本制度。
6.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牢牢守住风险防范底线
一是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建立并依托市国资委防风险工作小组、专项风险处置小组,加强日常沟通协调,点面结合、分级分层,提升风险事件识别、预判、应对能力和处置化解效率。二是风险动态跟踪排查更加扎实。聚焦商业银行质押授信、租赁公司租赁业务两项金融重点领域,开展风险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我检查与审计、市国资委专项复核的方式确保重点风险全级次清查到位。三是风险防范处置能级稳步提升。丰富金融风险处置方式和手段,通过专项工作小组机制全力协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专项审计力度不断加强。指导金融企业开展减免租情况专项审计、境外企业管控情况专项审计2类指定命题专项审计。除经济责任审计等常态化审计外,1家金融企业开展了贯彻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2家金融企业开展了资金管理审计、6家金融企业开展了信息系统审计。五是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显著成效。六是金融企业内审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6家市管金融企业均建立内审部门向党委和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4家市管金融企业成立了党委下设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委员会,2家市管金融企业开展总审计师制度试点并全部完成岗位备案。
7.履行社会责任,彰显金融国企责任担当
一是为大上海保卫战提供金融支持。市管金融企业累计投放支农、支小再贷款365.09亿元,累计发放融资担保类贷款309.48亿元,累计发放困难企业贴息贷款1.32亿元,累计投放其他防疫及保障类贷款1875.70亿元,累计降费4.55亿元,惠及企业34.48万户。市管金融企业累计投资疫情防控类债券524.40亿元。二是主动投身防疫志愿服务。国泰君安公益基金会统一接收6家市管金融企业合计5900万元的捐赠资金,并按要求负责落实后续采购、运输、交付防疫捐赠物资等工作。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市管金融企业通过向重点地区派出驻村干部、出资援建农贸集市、开展彩虹课堂投教公益计划等方式,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完善养老、助老服务体系。太保家园已在全国11个城市落地12个项目,初步完成养老产业全国布局。上海银行帮助老年客户跨越“数字鸿沟”,持续开展公益助老金融进社区活动,2022年累计开展约1300场活动,服务覆盖超2.6万名客户。五是助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中国太保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浦发银行持续开展“逐梦萤火虫”计划,为提升乡村儿童健康医疗水平注入活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总体部署,启动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在本市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夯实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基础。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市财政局制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加强本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组织完成全市公路资产清查工作和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情况调研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财政部,配合国家层面推进有关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统筹联动,形成市区两级工作合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已使用未转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资产管理政策在基层一线落实到位。
2.着力破解难题,加强房屋资产管理
着力推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无证房屋办证难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原则,市机管局牵头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无证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有效路径和工作流程开展积极探索研究,系统梳理有关问题症结所在,积极寻找政策依据,针对无证房屋确权等房屋权属管理难点问题按照“一房一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方案,扎实推进权籍登记工作。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机管局已联合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房屋集中统一管理中建设工程领域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手续办理导则》,进一步优化明确有关房屋办证工作流程。市财政局积极做好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的政策研究和出台工作,制发《关于做好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集中统一管理后续有关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定专项资产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有关房屋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责任,规范房屋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3.注重系统思维,扎实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对标财政部技术规范和标准,紧扣推进本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建设总体目标,理顺管理监督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系统建设为载体,扎实推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子系统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及立项工作,加快推进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步伐。研究起草本市资产管理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实施需求,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实现各环节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模块的开发和调试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促进资产管理从日常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积极推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业务规范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的不断完善,不断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数据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对接。
4.实施房租减免,积极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本市抗疫助企“21条”、经济恢复重振“50条”、稳增长“22条”等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完成2022年4月、5月和9月共计三轮的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抗疫助企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及时出台有关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相关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的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夯实政策落实责任,坚持依法合规并简化工作流程,通过减免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房屋租金,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经济秩序重振营造良好环境。
5.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推进重点问题整改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重难点问题作为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和落实。对人大监督、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房屋资产管理问题,注重强化整改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问题进行切实整改,要求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房屋资产管理事项,以监督整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公开促整改,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效能。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统筹加强资源保护利用
一是聚焦“新城发力”,优化市域空间格局。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强化空间规划引领保障。构建“大生态”格局,完成五个新城绿环专项规划编制和批复,以绿环为抓手塑造新城基本空间格局,推动将自然融入新城、将新城融入自然,助力新城乡村振兴。优化整体空间布局,开展五个新城单元规划编制,传导和深化市区总规、新城总体城市设计明确的规划理念和指标。强化“五城十区、示范引领”,全面完成五个新城内十个示范样板区控详规划编制批复,落实站城融合、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等新理念,形成面向实施的规划蓝图。
二是划定落实“三区三线”,明确管控要求。全面完成本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数据梳理和报自然资源部上图入库工作。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正式启用本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函》,正式启用划定成果,明确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统一底图;修订印发《关于落实“上海2035”,进一步加强四条控制线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分梯度的耕地保护管理体系,落实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外差异化管控要求,细化边界内外差异化规划编制和管控要求。
三是全力推进完成主城片区单元规划、新市镇总规编制,为指导主城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基本依据,全面实现新市镇总规全覆盖。
四是完成《上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构建了本市生态保护修复的顶层设计。立足上海典型河口海岸城市及高密度人居环境特征,形成陆海一体的“一带、双环、九廊、十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以及覆盖农业、生态、城镇全域国土空间的12类生态修复分区,包含海岸带生态修复、生态廊道连通等11类生态修复任务及世界级河口湿地、世界级生态岛等6大生态示范引领区域,同步形成统筹规划资源、水务海洋、农业农村、绿化市容、生态环境等各条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综合平台,凝聚各方共识,统筹实现国土空间的安全韧性、健康美丽、人文交融,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促进资源高质量利用
一是开展支持土地高质量利用的相关政策研究。市规划资源局修订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新要求,推动经营性用地从高质量利用进一步迈向高品质开发,进一步体现精致城市规划设计、精准匹配市场需求、精细国土空间治理;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平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的通知》,强化园区平台管理,优化园区平台备案流程、框架协议模板、园区平台标准合同模板。进一步细化研究城市更新中土地供应政策路径,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配合制定《上海市城市更新指引》《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二是推进市属国企存量土地资源盘活。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和转型发展、促进市属国企存量资源的高效利用,以华谊集团在闵行区、光明集团在宝山区、电气集团在杨浦区(简称“三区三企”)的存量土地资源为试点,积极推动市属国企开展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工作,签订区、企战略框架协议,明确了项目实施时序、盘活意向。依托试点经验,组织国企开展存量土地资源调查,推动区与国企加强对接,促成市属国企达成存量资源盘活意愿,进一步完善存量土地资源“四个一批”(更新、减量、收储、保留)统筹联动机制。
三是加强计划联动,优化空间资源要素配置。2022年,土地储备立项位于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的重点发展区域比例为61%。土地供应67%聚焦在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产业用地,住宅、商办、产业用地储备量可满足未来1年、5年、2年供地需求,储供联动关系进一步理顺。减量化74%位于生态空间及土地整备引导区,实现了空间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减量化指标使用方面,16%用于保障市重大项目建设,74%用于保障区级各类项目用地需求,10%用于乡村振兴项目;通过年均增量指标7.7平方公里,对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项目、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项目需求保障到位,全市“以减定增”执行较好。开展多轮批而未供规模梳理,实现了72个农转用征地批文的试点撤销,在此基础上正式启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3.继续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证了“上海2035”总规确定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不突破。落实耕地保护红线要求,形成共同保护耕地的协同共治合力。以规划引领划定耕地保护底线,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超大城市国土空间用途精细化管制的制度设计。强化执法监管,不断深化土地管理、监测、执法的协同机制。2022年12月,市规划资源局印发《上海市土地管理、监测、执法协同工作方案》,力求切实提升本市耕地保护监督执法效能。
二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结合各行各业用地方面的新需求和新形势,充分考虑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公告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完成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扩区以及静安区、浦东新区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三是深入挖掘矿产资源利用潜力,本市采用资源分区管控及科学指引等手段,实现了对本市浅层地热能规划指引、动态监测、监督监管及高效利用。至2022年,全市建筑应用规模累计约为1830万平方米,成功地应用于展馆、住宅、办公建筑和设施农业;在减碳成效方面,浅层地热能资源年利用量折合标准煤约87万吨,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相比传统能源节能率约为30%。
四是全力推进新增森林面积5.18万亩,进一步强化造林项目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坚持高位推动,推进建章立制,纳入网格管理,选树示范典型,加强督导考核。全面提升林业管理水平,完成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推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全力抓好灾害防控,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启动《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持续做好湿地资源年度监测,为湿地碳汇做基础研究。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开展湿地银行制度研究,尝试建立以湿地有偿使用、占补平衡为核心的处置规则。开展重大湿地修复,推动崇明北湖生态修复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九段沙互花米草治理和崇明东滩保护区白头鹤栖息地优化工程施工。全力推进崇明东滩申遗,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组织完成崇明东滩国家公园建设研究,金山三岛保护区完成总规报批。高标准推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明查暗访专项工作。持续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协同渔政、公安等部门做好涉及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定期开展遥感和实地核查,持续监测人类活动。
五是加强水资源和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水资源刚性约束得到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率”指标纳入2022年度各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节水行动全面落实,本市印发《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节水惠”扶持政策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各类节水型载体创建,巩固节水社会建设成效。数字孪生为水资源管理赋能增效,建立水资源供给保障“千里眼”和“顺风耳”。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加大地下水储备力度,持续开展深层地下水回灌,涵养地下水资源,有效控制地面沉降。以监测预警为核心,严格落实流域下达的黄浦江、淀山湖和元荡等跨省河湖的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形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杭州湾、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崇明三岛六大污水治理区域格局。加强河湖治理,2022年完成28个骨干河段断点打通、140公里河道整治、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5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贯通开放“一区一河”滨水空间20.6公里,河湖水质持续稳定向好。海洋资源方面,长江口河海划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严格海域无居民海岛权属管理,持续做好海域巡查监管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和深化海洋资源资产清查相关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22年7月16日,中央财政支持“上海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完成互花米草治理84.7公顷、消浪坝修复10.7千米,开展牡蛎礁、底滩湿地泡构建,恢复滨海湿地生境,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目标。加强海洋资源调查监测,集约节约有序合规开发好、利用好海域海岛海岸线等海洋资源资产,保障并不降低海洋资源本身应有价值及其生态服务功能,做好海洋资源资产的配置、处置和收益管理。海洋经济总体运行平稳。根据自然资源部反馈的初步核算数据,2022年,上海市实现海洋生产总值9792.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8%,2022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的21.9%,占当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0.3%。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建设美丽上海
202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1+1+X”污染防治攻坚体系。2022年,本市全面完成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累计粗钢1834万吨产能),完成VOCs2.0综合治理2300余家。完成2022年水源地生态补偿考核,全面开展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本市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积极推进市区两级“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在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期间实现医废在超极限状态下的高效安全处理。全面提升垃圾治理末端设施处置能力,原生生活垃圾持续实现零填埋。2022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18天,AQI优良率为87.1%,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全市主要河湖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95.6%,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4.4%,无Ⅴ类、劣Ⅴ类断面。上海市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经初步测算,2022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目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近岸海域水质和地下水环境保持稳定,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受控。
5.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大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2022年,本市印发《上海市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持续推进结构优化、推进能源资源节约、打造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推进建设领域循环发展、发展循环型农业等主要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支持本市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布本市第一批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支持9个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是严格落实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2022年拨付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13.7亿元,有效地推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发展。
三是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8+13”“1+1”是两份顶层设计文件,即《上海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8”是重点领域和区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能源、工业、建筑、新基建以及崇明碳中和示范区已印发实施;“13”是各项保障方案,其中,科技、氢能产业、绿色金融、督查考核、价格等已印发实施。政策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加强总体部署安排,做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健全区级政府节能减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协调推进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筹备工作。
四是加强节能降耗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三家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机制,全年完成29个项目联合评审。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87项,对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组织各区加大整治清零力度。组织下达6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全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约34亿元,支持实施一大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五是推进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协调推进完成白龙港南线污水调蓄工程、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污水调蓄工程、合流一期复线工程(其他部分)、龙华排水调蓄工程、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湿垃圾三期工程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基本完成原水西环线南段工程、吴淞江工程(上海段)罗?河段、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出台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2021-2023年)支持政策以及环城生态公园带等重大绿化项目实施政策,研究制订单位附属空间对外开放有关政策建议。制定印发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市外新水源地方案研究论证。配合市水务局制订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开展排水管网修复检测等方面政策研究。
三、存在问题
2022年,本市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及改革发展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企业转型发展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部分企业经营存在路径依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培育力度不够大,企业内部专业化重组整合进展不够明显,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有待提升。二是科技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整体科技创新能力距离世界一流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企业管理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企业党的建设和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有待完善。四是监管数字化水平还需提升,通过提升监管颗粒度,最大限度扫除国资监管盲区。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创新转型贡献度不够,市场竞争力有所下降。部分金融企业仍然存在传统路径依赖,业务转型迟缓,营收、利润的行业排名有所下滑。二是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短板,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风险管控能力需进一步扎实。预判风险的前瞻性不够,化解处置风险能力不强,风险敞口依然较大。四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人才统筹谋划不足。部分金融企业重要岗位未配齐配强,数字转型、金融科技等专业化人才和年轻干部储备不足。五是监管方式的多元性还需加强,更好调动和激发金融企业业务转型、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对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会监督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目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发布后,需要结合近年来改革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对原市区两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新一轮修订工作。二是资产管理难点有待进一步突破。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确权工作需要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探索可操作路径。三是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衔接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需要着力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促进公物仓等资产调剂机制发挥作用。四是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实施进度有待进一步推进,在切实保障工作规范性基础上加快实现系统整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森林建设、湿地保护和修复、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项目落地难度加大;耕地保护的多部门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数量为主,质量与价值量信息尚未完善。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等以面积或体积统计为主,资源的质量信息如耕地等别、林地等别、湿地级别、水质等别,以及价值量规模情况均尚未形成全覆盖的专题数据成果。
三是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管理口径尚未统一。各类自然资源根据工作需要由不同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数据口径、统计标准、技术要求等方面不一致,使得资产管理统计时无法有效衔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
四是生态环境质量与城市目标定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结构性污染矛盾依然较为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管能力和水平仍有不少短板;环境治理机制手段亟需创新突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量为总目标,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总抓手,以深化“1+3+N”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为总推手,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力争主要经营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沪缴纳税费、重点行业等经济增长高于全市平均增速,为全力巩固上海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做出新的贡献。
二是明确各项任务举措。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管理提升、降本增效,提高企业主业收入、主业利润、研发经费投入,减少各类风险敞口。推动存量土地资源“四个一批”高质量盘活,规范管理企业不动产租赁。实施新一轮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强化风险防控协同联动,推动重点子企业风险监控常态化。聚焦转型发展,着力强化创新策源。服务融入大局,着力优化布局结构。深化央地协同、长三角国资国企合作。细化主责主业管理。积极布局汽车芯片、数字经济等7个新赛道。更好服务浦东新区引领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建设一流企业,着力深化国企改革。实施六大强企计划,推进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深化区域性综改试验及“科改行动”“双百行动”专项改革。开展公司治理效能提升行动。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真正落实落地。深化职能转变,着力提升监管能级。探索构建“功能定位+股权结构+组织形态”的分类监管矩阵。进一步优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管理,构建全过程风险预警管理体系,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同,增强监督合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强主业,深化金融高质量发展。坚持提质增效,推动金融企业围绕主责主业,抓住战略契机,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创新转型,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服务能级的全面提升作用。二是防风险,守住重大风险底线。落实风险预判及预警,加强对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尽早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持续推进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落实风险事项动态跟踪。三是抓落实,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推动金融企业在落实重大任务上积极作为,加大产融对接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落实落细,加快修订完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对资产管理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继续坚决贯彻落实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以加强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为抓手,针对本市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实现以案促改、以改促建。配合本市有关部门继续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无证房屋资产确权办证等难点问题的稳妥解决方式,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秩序。
三是加快推进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实施工作。积极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进程中提质增效,通过优化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四是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加强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新增资产配置和存量资产挂钩机制。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统筹调剂,推动各部门和各地区建立和运用“公物仓”等资产统筹调剂机制,加大资产共享调剂使用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供资产使用效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本市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切实守住上海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
二是深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家底。建立基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专题调查统计制度。根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需要,对各类资源专题调查数据进行统一规范和内容补充,将专题数据统筹集成为数量、质量、价值量全覆盖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成果。
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按照生态空间规划,落实造林空间,确保年度造林计划落图落地;构建自然资源一张图,明确林地、湿地资源面积、产权和管理权,使自然资源权属更加清晰,以助力林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结合自然资源委托代理机制改革,尽快完成湿地资源确权登记。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结果,开展湿地碳汇测算,创新湿地收益实现方式,落实湿地资源所有者权益。
四是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人民城市理念的深度融合与实践,奋力打造超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标杆。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本市新一轮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计划和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持续深化VOCs治理,进一步加大老旧机动车和机械淘汰力度,持续扩大国三柴油货车限行范围。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上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跟踪评估,全力保障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保持在92.5%及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调研起草工作,细化完善政府、企业和公众各方责任;加强建设用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开展对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制定《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研究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立法,全面推进市区两级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上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的修订;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生态补偿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的工作。
2023年,本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施国家战略任务为牵引,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意见,直面问题挑战,以更扎实的举措,分类推进问题整改,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继续坚持系统观念,努力在多重目标中把握动态平衡、在多重约束中取得最优突破,持续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不断开创上海发展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