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